最近网络小说事件
从事网络小说创作是一件很低级的事情么?
1个回答2023-11-29 16:48
怎么会?那么你是怎么认为的呢?
亲!首先我要告诉你,网络小说创作并不是一并芹件很低级的事。
网络文学只是和传统文学传播方式不一样而已。并没什么低级的。
你看看网文界,只要写得好,挣钱可多了。咱们暂且不说几百万收入的大神。就说说签约作者吧!是,有时候签约了,一个月也就几百块钱,可是如果你写的还算可以的话,那就可以月薪过千、过万了。
网文界写的好绝型毕的话可以赚很多,而传统创作呢!我不是针对传统创作,而是有些传统创作租岁的作者还没有网络小说家的工资多呢。
所以,没有什么低不低级的事。可以挣到钱的事,就不低级。
抄袭的事件,尤其是网络小说,对此有何看法
1个回答2023-10-28 09:12
我认为原创是文学作品唯一基础价值!是作者付出长时间学习、总结、思考、实践成本得出的劳动成果!本质是以素材为基础所产生新的,前所未有的建树;与创作所使用素材区别之处所具有的实用、思想、艺术意义大小能决定作品价值高低!
直接抄袭或以掩饰抄袭为目二次编辑,实际上都是不付出或付出极少成本,不经允许地转移、瓜分、掠夺原作者劳动成本;抄袭品相对于作为素材的原作,没有或只有很少意义和价值,却直接掠夺原作全部或大部分价值,所以抄袭应该是彻底无可争议的盗窃行径!
农作物,工业材料等实物是传统劳动成果,很容易保管,只要保护好实物,他人无法凭借简单复制使之失去价值,只能通过同样付出成本去生产,以求在市场环境里与之竞争,稀释对方价值。
通过上述可总结为知识产权不容易保护,需要更多法律和道德约束。
与科技发明一样,文学也是创造,是人类智慧结晶,能直接转化为效率或积极影响,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中也会发挥承前启后作用。要想使之发挥作用,就必须使之扩散,所以法律只给原创人有限的保护,力求既保证原创人能通过劳动成果获益,又能保证创造成果惠扩散,最终惠及全社会。
抄袭不一定只限于发生当下作品被抄袭,古书旧作,版权过期作品被抄也有发生过,抄袭者罪在冒名原创,实为不尊重历史;使用免费资源冒充新书,实为欺骗消费者。
对于原创作者来说,不仅法定利益属于他,作品影响力也归属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这也丝毫不影响别人实际使用他的劳动成果,不存在没有孔夫子授权就不许学论语这种事。所以沽名钓誉之辈纯属心术不正,万般狡辩也毫无意义。
所以引用原文要注明出处,借花献佛不要佛前撒谎说花是自己种得;致敬要有时有晌有态度;模仿有时不可避免,但模仿要本着厚道,不能过分侵害作者利益。
二次编辑是国内最常见的抄袭方式,打擦边球最无耻,一方面能骗过对抄袭难以辨识、对抄袭害处没有认识的人,另一方面则更可怕!国人有很多愿意就结果论是非,他们内心相信兔子真的跑不赢王八,抄袭者得意让他们以为证实了阴谋获胜法才是王道,籍此获得认同感和喜悦!
原文责任编辑:李志喜
直接抄袭或以掩饰抄袭为目二次编辑,实际上都是不付出或付出极少成本,不经允许地转移、瓜分、掠夺原作者劳动成本;抄袭品相对于作为素材的原作,没有或只有很少意义和价值,却直接掠夺原作全部或大部分价值,所以抄袭应该是彻底无可争议的盗窃行径!
农作物,工业材料等实物是传统劳动成果,很容易保管,只要保护好实物,他人无法凭借简单复制使之失去价值,只能通过同样付出成本去生产,以求在市场环境里与之竞争,稀释对方价值。
通过上述可总结为知识产权不容易保护,需要更多法律和道德约束。
与科技发明一样,文学也是创造,是人类智慧结晶,能直接转化为效率或积极影响,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中也会发挥承前启后作用。要想使之发挥作用,就必须使之扩散,所以法律只给原创人有限的保护,力求既保证原创人能通过劳动成果获益,又能保证创造成果惠扩散,最终惠及全社会。
抄袭不一定只限于发生当下作品被抄袭,古书旧作,版权过期作品被抄也有发生过,抄袭者罪在冒名原创,实为不尊重历史;使用免费资源冒充新书,实为欺骗消费者。
对于原创作者来说,不仅法定利益属于他,作品影响力也归属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这也丝毫不影响别人实际使用他的劳动成果,不存在没有孔夫子授权就不许学论语这种事。所以沽名钓誉之辈纯属心术不正,万般狡辩也毫无意义。
所以引用原文要注明出处,借花献佛不要佛前撒谎说花是自己种得;致敬要有时有晌有态度;模仿有时不可避免,但模仿要本着厚道,不能过分侵害作者利益。
二次编辑是国内最常见的抄袭方式,打擦边球最无耻,一方面能骗过对抄袭难以辨识、对抄袭害处没有认识的人,另一方面则更可怕!国人有很多愿意就结果论是非,他们内心相信兔子真的跑不赢王八,抄袭者得意让他们以为证实了阴谋获胜法才是王道,籍此获得认同感和喜悦!
原文责任编辑:李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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