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有人越级上告,必须先滚钉板,也就是光着身子,从一个钉满钉子的木板上滚过去。滚钉板的人,就算不死,也会皮开肉绽,落下残疾。
那时候,官府认为“没有极大的冤屈的人,就没有勇气和决心去滚钉板”,所以,只有滚过钉板后,官府才会接状受理。
“滚钉板”看似是给了有极大冤屈的人一个申诉的机会。但是敢去滚钉板的人有多少?滚过钉板还能开口的人,又有多少?
仅仅片刻之后,我就从二楼的窗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