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我不会放过你
这一切的爱恨交织,都源自一场穿越。
一望无垠的草原上,骑在马背上的吴晓晓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大自然就是不一样,好久没有这么舒服了。”她心满意足地伸了一个懒腰,把这段时间加班加出来的疲惫全都驱散。“驾。”夹了一下马腹,白色的骏马驮着美丽的佳人在蓝天碧草之中驰骋。
“大小姐,小心一点!”老管家双手合在嘴边,向驰向远方的吴晓晓喊去。
“知道啦!”吴晓晓头也不回,只高高扬起了手向老管家道别,然后就全身心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自从三年前父母在一场空难事故中丧生后,她就继承了庞大的吴氏集团。还没有从丧失双亲的悲哀中缓过神来,家族企业沉重的担子就已经压在她稚嫩的肩膀上。还好在父亲留下的旧将和退隐二线的爷爷的帮助下,她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和聪明的脑袋,总算熬过了最痛苦的那段时期。吴氏集团不但没有垮台,而且业绩节节上涨,越来越兴旺。
就在昨天,吴晓晓刚刚在海南参加完度假村的剪彩仪式。为了这个度假村,她整整三个月就都没睡好觉,与公司的同事们天天奋战通宵,积极筹备各项大小事宜。如今好不容易让度假村按照预定计划准时开业,她决定给自己放一个假,去马场上好好驰骋一下,享受大自然的抚慰。
“王子啊王子,这么久没见面,你想不想我啊?”王子就是这匹白马的名字。吴晓晓拍拍马背,然后亲昵地抚摸它飘逸的鬃毛。这可是她的爱驹,五年前她第一次学骑马,当时还是父亲亲自为她牵马呢。唉,只可惜最疼爱自己的父亲已经过世三年,只留下回忆的片段深深烙在记忆里。
“咦?”不知何时身边已被一片浓雾包围,吴晓晓勒住马缰,原地打转。四面八方都是白雾,根本看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真奇怪,刚刚还阳光明媚、天气晴朗,为什么突然出现这么大的雾?
“大小姐!大小姐!”老管家的声音从浓雾之中传来,为吴晓晓指路。
“真是撞鬼了,怎么这么邪门。”吴晓晓双眉微蹙,循着老管家的声音跑去。
但是当她好不容易冲出迷雾的时候,迎接她的却不是老管家和蔼的笑脸,而是一片阴森可怕的森林。
“天啊,这是什么地方……”吴晓晓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马场附近不要说森林了,就是连小树林都没有。白马似乎也察觉到情况不妙,开始原地踏步,喉咙里发出不安的声音。
“王子,不要害怕,我马上找人来救我们。”吴晓晓拍了拍王子的脖子,安慰它不要惊慌。然后立刻拿出手机,拨打老管家的电话,但是……
“什么,居然没信号……”吴晓晓顿时泄了一口气,身体有些发软。这时吹来一股凉风,冻得吴晓晓打了一个哆嗦。好奇怪,明明是大白天,但是这森林之中却透出一股寒气,阴森森的好吓人啊。吴晓晓竖起耳朵,仔细凝听附近的动静,但是除了风声就是鸟鸣,没有一点有人的迹象。
“没办法,我们碰碰运气吧。”找不到北的吴晓晓只好相信天意,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王子,跟着王子的直觉前进。都说老马识途,王子也不年轻了,而且比自己更熟悉马场,说不定可以把自己带回去呢。
走了大约十多分钟,吴晓晓隐约听到树林中传来奇怪的声音。哗哗的风声、沙沙的树叶声……就在这些声音之间,还夹杂着带给她一线生机的“嘿哈”声,就像少林寺的和尚在练拳一样。
“太好了,王子,你真是一匹好马。”吴晓晓高兴地把脸贴在王子的鬃毛上蹭了蹭。她知道王子的耳力比她好多了,一定是王子听到人声后,特意把她驮过来的。
吴晓晓跳下马背,牵着王子,拨开树枝,向那“嘿哈”的声音走去。她越走越近,透过浓密的树枝,隐约可以看见一个快速闪动的人影。
“真奇怪,他跳来跳去干什么,而且动作这么快……是人还是猴子啊……”吴晓晓皱起眉头,有些害怕。但是现在除了这根救命的稻草之外,她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帮她回家。就算对方是人猿泰山,她都必须壮着胆子去问路。
突然,一股强劲的冷风袭来,刮在吴晓晓脸上就像刀割一样。
“唔。”吴晓晓闷哼一声,急忙捂住了脸。
“什么人!”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对面传来,声音中充满警惕和敌意。
吴晓晓又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对方会讲人话,比人猿泰山好一点;害怕的是对方声音很凶,好像不太好打交道。
“我,我迷路了……请,请问这里是……”吴晓晓一边说,一边拨开挡住眼睛的树枝,牵着王子向男人走去,但是就在她看到男人样子的时候,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你……你怎么穿成这样!”话一出口吴晓晓才意识到这么说有点不礼貌。但是换成任何人,看到一个男人头发比她还长,在头顶系成一束,而且身上穿着演古装剧似的长袍,也会不由自主地吐出这么一句。
男人微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吴晓晓,表情越来越严肃,敌意也越来越深。
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杀气后,吴晓晓下意识后退半步,来到王子身边。只要男人一有什么动作,她马上跳上王子就跑。她就不信男人两条腿可以追得上王子的四个蹄子。
男人皱着眉头,警惕地问:“我才想问你为什么穿成这样--你是女人吗?”
“当,当然是啦!”吴晓晓长这么大,走到哪里都被夸是美女,还从没有人敢怀疑她的性别。
男人双眉间的小突起越皱越高,目光从吴晓晓的脸上突然移到她的胸部。
“喂!你,你看什么!”吴晓晓急忙双手捂住胸口,向男人高喊。虽然她的胸部小是小了一点,但是还不至于小到被人怀疑性别的地步。
“一个女子,既不结发,也不穿裙子,而且还会骑马,脾气又暴躁--你是胡人的细作么?”
什么胡人?什么细作?吴晓晓听得一头雾水。
正在这时,男子刷的一下抬起右手,手上一个什么明晃晃的东西狠狠地刺伤了吴晓晓的眼睛--居然是一把直挺挺、硬邦邦、寒光森森的三尺长剑!
惨了,自己居然遇到一个疯子!搞不好还是杀人狂!
吴晓晓心跳越来越快,这才明白自己刚才听到的“嘿哈”声是男人舞刀弄剑时发出的声音,而且看到男人的身影闪来闪去,也是因为他在练武。
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穿一身古装,在森林里面舞刀弄枪,还什么胡人细作?--不是疯子就是神经病!思及此,吴晓晓觉得还是不要纠缠,溜为上计。
“老兄,临走之前送你几句话--有病早点医,不要祸害社会!我不知道你是活在哪个朝代的,但是现在的法律已经连管制刀具都不让乱带了,你居然敢带剑!”话一说完,怕被男子追打的吴晓晓立刻利落地翻身上马。刚才被男人用剑指着威胁,她吓出了一身冷汗,所以临走之前才要逞逞口舌之快。
谁料她光顾着回头去看男人有没有追来,完全没有注意到前方有一根大腿粗的树枝正横在半空。再加上王子的速度非常快,如果这样冲过去,肯定会把脑袋撞得稀巴烂!
“小心!”男人发现情况危急,急忙飞冲过来,速度快得就像火箭一样!
吴晓晓彻底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想到这个疯子不仅脑筋不正常,而且身体能力也不能用常理判断。对了,他刚才说什么?小心?小心什么?吴晓晓下意识回头,望向正前方,这才发现那根离她的眼睛只剩下不到三寸之距的树枝!
“啊--”连低头的时间都没有,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
吴晓晓闭上眼睛,做好头破血流的心理准备,但是身体却在这一瞬间飞了起来。她甚至可以感觉到粗糙的树皮在鼻尖上擦了一下的刺痛。身体被男人搂在,在空中翻了好几个圈,强烈的晕眩感几乎快令吴晓晓吐出来。
当她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一根离地二三十米的树枝上。
男人两手楼住她的腰,身体紧密地贴在一起,甚至可以感觉到对方的体温。
“你干什么!”吴晓晓挣扎了一下,但是脚下的树枝却立刻发出“啪啪”的响声,好像立刻就要断裂似的。
“小心一点,不要动。”男人右手一用力,把吴晓晓抱得更紧,双眉间的“川”字深得都可以夹死蚊子了。
“你,你先放开我……”吴晓晓紧张得心脏“扑通”直跳。这男人近看好帅,轮廓深遂,眉目俊朗,而且每个表情都透出一股冷峻的气质,不用化妆就可以直接去拍杂志封面了。突然被这么一个大帅哥救了一命,而且还紧紧抱在怀里,就连一心扑在事业上,从不过问儿女私情的吴晓晓也有点春心荡漾。唉,只可惜这个帅哥是个神经病……
这时男人依照吴晓晓说的那样,乖乖放开她。但是脚下的树枝只有小臂粗细,离地又有二三十米,就算练过平衡木的体操运动员上来也不一定站得稳,吴晓晓就更没希望了。男人刚一松手,吴晓晓立刻失去平衡,双腿发抖,吓得“哇”的大叫一声。下一秒,人就已经像树袋熊一样紧紧抱住男人的脖子,恨不得直接跳到男人身上去了。
男人哭笑不得地问:“你会骑马,怎么不会武功?”
“谁说会骑马就一定要会武功!”这是什么逻辑!吴晓晓又气又怕,很想发火,但又不得不死死抱着男人不松手。
“为什么你可以纹丝不动地站在这里?”吴晓晓特意在他头顶和背后摸了摸,确定他没有吊钢丝。
“虽然你神经不正常,但也是一个人才,而且你刚才救了我一命,我会还你一个人情的。需要我帮助的时候,就打这个电话吧。”
有点恐高的吴晓晓哆哆嗦嗦地抽出一张名片递出去。吴氏集团的董事长可以丢命,但是不能丢脸。就算怕得浑身冷汗,仍然要装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谁料男人接过名片后,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脸色越来越阴沉。
“怎么了?没见过名片啊?”吴晓晓扬了扬下巴。男人的脸上分明写着“这是什么”四个大字,就算她是瞎子都能瞧出来。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老土得跟兵马俑似的。
男人不但没有因为吴晓晓是跨国集团董事长而惊讶,反而还带着满脸的不解和疑惑,而且隐隐约约还有几分戒备和敌意。
吴晓晓盯着他的表情变化,心想:难道他不知道吴氏集团?
男人看了半天,最后只苦笑着说了一句:“你们的文字真奇怪。”
吴晓晓忍不住在心里吐槽:奇怪的是你吧,这不过只是普通的中文简体字加英文而已,难道看不懂?碍于对方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她不再口出不逊,而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刚才说什么电话?”男人好奇地问。目光之中的警惕已经少了很多,也许是感受到吴晓晓身上并没有邪气吧。
“你连电话都没听说过?”吴晓晓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不能用常识来判断。她掏出自己的手机,塞进男人的手里说:“喏,就是这个。”
“这是什么?”男人一脸不解地拿着那个小小的方形物体。他试着碰了一下屏幕,谁料手机却突然发亮,而且还发出一阵乐音。男人就像遇到妖怪似的发出“啊”的一声轻叫。
吴晓晓眼睁睁看着手机从他手中滑落,“啪”的一下落到地上摔得四分五裂!手机碎片飞溅的瞬间,吴晓晓觉得自己的心都跟着一起碎了。
“喂!”她恨不得掐死这个男人。没有这个电话,她怎么联系家人救命啊!
“你身上怎么全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你到底是什么人?”男人的语气再次变得生硬起来,紧紧扼住吴晓晓的手腕。
金枝玉叶的吴晓晓哪里经得住这种粗暴对待,痛得“哎呀呀”的直叫唤。
“你干什么呀?想杀人啊!”摔坏了自己重要的手机不但不道歉,还这么野蛮地质问自己,就算吴晓晓脾气再好也有点生气了。她一边骂一边挣扎,把树枝震得“沙沙”作响。
“不要乱动,你想掉下去吗?”男人见吴晓晓差点失去平衡摔下去,急忙把她揽入怀中。
吴晓晓的脸正好贴在男人的胸膛上,两人以非常暧昧的姿势紧紧抱在一起。从小没有谈过恋爱的吴晓晓还是第一次被帅哥抱得这么紧,脸颊不由刷的一下全红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可以带给她一种安全感。就算站在几十米的高空,但是只要有他陪在身边,吴晓晓的胆子就变大了。
“你一直问我是什么人,我连名片都给你了……你还问我是什么人。”吴晓晓低声嘀咕,因为害羞而把脸埋得有些低。“我还想问你是什么人呢……在这个树林里面干什么……”话已出口吴晓晓才觉得有些丢脸,不断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么问绝对不是因为对他有所企图,纯粹只是好奇而已!
男人英俊的脸庞依然冷若冰霜。吴晓晓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他开口,看来他并不打算告诉吴晓晓自己的身份。
“唉,算了……”吴晓晓叹了一口气,把注意力从男人身上移开,向林子的远处眺望。
站在高处视野比刚才更加开阔,吴晓晓一眼就看到不远处有一户人家。房子非常朴素,屋顶还盖着茅草,墙壁根本不是用砖砌的,好像只是一堵泥墙。
吴晓晓不由皱起眉头,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因为这房子看上去不仅仅是“穷困潦倒”这么简单,而是根本与时代脱节的感觉。
“你,你先放我下去……”吴晓晓结结巴巴地说。与其和男人纠缠下去,还不如去那户人家问路。
男人警惕地盯着吴晓晓,似乎还有满心疑问想要追问,但是却感觉到吴晓晓死死抓住他的双臂正在微微发抖,而且双眼也升上一层薄薄的水雾,不由生出一丝怜悯。他点了点头,对吴晓晓说:“抱紧我。”然后脚尖轻轻在树枝上点了一下,便轻捷地抱着吴晓晓从空中飞过,最后翩然降落在王子身旁。
短暂的空中飞行再次令吴晓晓心情荡漾。她出神地看着这个带她飞行的俊美男人,唇边不自觉地浮现出甜美的笑意。但是她很快就又回到现实,在心中默叹:可惜是一个疯子,不然肯定早就迷死万千少女了……
双脚再次站在平稳的大地上,吴晓晓总算找回了安全感,悬在半空的心脏终于落回原位。
这时无心多留的男人站在吴晓晓面前,冷漠地发出忠告:“你这种笨手笨脚的女人最好不要妄想当什么细作。你从什么地方来,就回什么地方去吧。”说完便把剑收回剑鞘,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喂……”吴晓晓望着他逐渐远去的冷漠背影,心中竟有一丝不舍。但是她终究没有追上去,而是默默地看着男人的背影消失在层层叠叠的树枝之中。
“真是一个怪人……”低声嘟哝了一句,心底却传来一个声音--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吴晓晓骑着王子,向刚才自己在树梢上看到的那户人家走去。有了目标之后,忐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漆黑的森林倒也不那么恐怖了。不过林子里草木丛生,荆棘遍布,不要说人道了,就连兽道都没有几条。还好吴晓晓以前在国外念书时接受过野外生存训练,凭借当初学到的知识,在林子里走了将近一个小时都没有迷路。
当她肚子咕咕叫起来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户人家的栅栏。“太好了。”吴晓晓心中暗喜,急忙跳下王子,向大门处跑去。院子里面空空的不见半个人影,只有几只芦花鸡在院子里面走来走去地寻食。吴晓晓抬高嗓子喊道:“有人吗?有人在吗?”
刚喊了两声,里面就传来一个中年妇女淳朴的声音:“什么人啊?”话音刚落,那名中年妇女便已从里屋走到院子里,向吴晓晓张望。
吴晓晓看到那妇女的打扮后,再次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刚才那个穿古装舞剑的男人是疯子就算了,为什么连这位大娘也穿着一身古装?自己莫不是穿越了?
吴晓晓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急忙推开栅栏走进去,边走边问:“大娘,这是什么地方?”
妇女见吴晓晓衣着奇怪,吓得连忙退进房去。就在她忙着插门闩的时候,吴晓晓把身子挤了进去,堆起满脸善良的笑意说:“大娘,你别害怕,我不是坏人,我只想问问路而已。”
妇女将信将疑地打量着吴晓晓。吴晓晓继续用微笑瓦解她的防备。
过了好一会儿,妇女终于相信吴晓晓不是坏人,怯怯地问:“姑娘,你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到这里,我好像迷路了……大娘,你知道江原马场在哪里吗?”吴晓晓抱着一丝渺小的希望询问,但是妇女迷茫的神色却残忍地击溃了她最后的希望。她叹了一口气,改口又问:“大娘,那你知道现在是什么年代么?”
妇女戒备地回答:“当然是凤凰朝昭明年啊。姑娘真奇怪,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莫非是胡人么?”
听了妇女的回答后,确定自己真的穿越后的吴晓晓只觉一阵无力,身子软软地向前倒了一下。什么凤凰朝昭明年,听都没听过。看来自己不仅穿越了,而且还穿越到另外一个时空去了。原来刚才那个男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异时空的古人罢了。
不过被当成胡人总比被当成外星人好多了,吴晓晓不知道该怎么向妇女解释,只得点头承认道:“大娘,你不要害怕,我的确是胡人,但是我不会伤害你。”说着取下脖子上的金项链交给妇女,又说:“大娘,我迷路了,这条链子是我身上唯一的一点财产,你先收下,能收留我暂住几日么?”
吴晓晓的金卡、银卡、钞票、硬币在这里都不管用,只好用今年收到的生日礼物来买通这个人情了。刚才她已经讲得很清楚,她身上除了这链子以外什么都没有,专门为了打消了对方图财的意图。
妇女拿着链子看了看。这链子的造型虽然奇怪,而且细了点,但是从做工和质地可以看出,确实是上等极品。妇女倒也不是贪财的人,也许看到吴晓晓楚楚可怜的样子后起了怜悯之心,竟把链子退给她,好言说道:“姑娘,这链子你收回去,我们不能要。不过我们这山野人家,吃的只是一些粗茶淡饭,如果姑娘不嫌弃,就在此暂住几日吧。”
“真的么?”吴晓晓立刻双眼发亮,扑过去拉起妇女的手,差点就敞开双臂拥抱她了。
这时妇女向里屋吆喝了一句:“阿莲,快拿几个馒头出来。”
话音刚落,里屋里就传来一个年轻姑娘的应答声。
吴晓晓向里面张望了一下,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的背影正在揭蒸笼,开心地问道:“大娘,她是你的女儿么?”
妇女点点头,引吴晓晓走进房间坐下来。“姑娘,我这女儿生得不好看,你待会儿可不要被吓到了。”
吴晓晓急忙摇头。她本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而且这户人家肯收留她,她感激还来不及,怎么会嫌弃人家女儿不好看呢。
正在这时,那个被唤作“阿莲”的妙龄女子端着一个装了两个馒头的碗走进来。吴晓晓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回头看了一眼,还是吓得心脏“扑通”一跳。
只见阿莲的脸上和头上都裹着灰色的麻布,把脸遮得严严实实,只留出两只滴溜溜的眼睛视物。丑与不丑根本辨不清楚,因为根本看不到她的脸。
妇女见吴晓晓惊讶地盯着阿莲看,叹了一口气道:“我这女儿生下来脸上就长了一块红斑,模样不好看。虽然我和他爹都不嫌弃,但是她自己心里难过,非要把脸遮起来。不过我这女儿心地善良得很,姑娘你不要害怕。”说完又抬头柔声对女儿说:“阿莲,这姑娘迷路了,想在我们家里暂住几日,你好好待她。”
阿莲听话地点了点头,羡慕地看着吴晓晓光洁白皙的脸蛋。
她的目光令吴晓晓心中阵阵刺痛。古代的女子真可怜,只长了一块斑就自卑成这样。如果是现在,不要提区区一块红斑,就算把整张脸换过来都没问题。吴晓晓很想帮她,但却明白自己无能为力。
就这样,吴晓晓在这里暂住下来。
这户人家姓林,一家三口。林大叔是一个樵夫,白天就去林子里砍柴。吴大妈在家里把木柴烧成炭。夫妻俩每月初一和十五都推炭车去市集卖。阿莲是他们的独生女,一直留在家里操持家务,一步也不外出。
吴晓晓与阿莲相处了三四天后,越来越喜欢她,发现她身上有很多古典女子特有的贤良淑德。只可惜阿莲对自己的相貌很自卑,从来不肯给吴晓晓看她脸上的红斑。
吴晓晓一有时间就骑着王子去树林里面转悠,寻找是否有办法重新回到自己的世界,但是没有发现一点线索。她在树林里转悠的时候,还顺便设了几个捕捉野味的陷阱,什么野兔啊山鸡啊,反正每天都有收获,从不落空。吃不完的时候,林大娘还会提到市集去买,为林家增添了不少额外收入。林大娘经常夸奖吴晓晓,说胡人的女孩就是能干,又会骑马又会打猎,生存能力比中原女子强多了。吴晓晓从来不解释,只干笑着敷衍过去。
日子就这样在平淡中过去,吴晓晓早就换下自己那身“奇装异服”,穿上了阿莲的旧衣裳。阿莲是个很爱整洁的姑娘,衣裳旧是旧了点,但是洗得干干净净。吴晓晓还向阿莲讨教了几招缝衣服的诀窍,从小被当成掌上明珠养大、从未碰过针线的她,如今也可以缝出一个漂漂亮亮的补丁了。
就这样过了大概半个月。某天傍晚,吴晓晓提着刚从陷阱里面收上来的野兔,兴高采烈地回到林家。她刚要敲门,却听房间里传来林大娘和林大叔叹气的声音。
“唉,这可怎么办?”这是林大娘的声音。
“没办法啊,纪家财大气粗,想让阿莲嫁过去冲喜,我们能不答应么?”这是林大叔充满无奈的声音。
“但是纪家二少爷就快病死了,阿莲嫁过去不是守寡么?就算不守寡,但是阿莲性格太软弱了,肯定会被他们大户人家欺负。你可不能害了我们家阿莲啊……”林大娘的声音越来越低,说着说着竟抽泣起来。
吴晓晓把耳朵紧紧贴在门扉上偷听。虽然偷听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她早已把林家当成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老家,非常关心林家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如果自己直接闯进去询问,林大叔和林大娘肯定不想让她这个外人担心,所以只好自己在外面偷听。
“可是媒婆连嫁衣都送来了,还说过几天就是好日子,催着阿莲赶紧出嫁。所谓穷不与富斗,我们哪有办法啊?”林大叔一边安慰林大娘一边长吁短叹。
听到这里,吴晓晓总算明白了一个大概。想必是一户姓纪的人家非常有钱,但是二少爷得了重病,为了冲喜才想给二少爷娶一房媳妇。但是镇里的人都知道这二少爷就快病死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守寡。所以纪家才挑了嫁不出去的林阿莲去冲喜。而且还送来了嫁衣,定好了日子,做法非常强势,容不得林家反对。所以林大娘和林大叔正在为这事心烦呢。吴晓晓心中愤然,这样做和强抢民女有何区别!自己可以帮什么忙呢?
这时又听到林大娘说:“对了,我们家阿莲从小在山上长大,除了我俩之外,外人只知道她脸上有斑,却从未见过她的真容啊……我们只要另外找个姑娘代她嫁了不就行了么?”
“难道你想……”林大叔听出林大娘的弦外之音。
“是啊,你去求求晓晓吧。她一个胡人的女孩人在这里生地不熟,嫁到纪家去后也能有个照应。只要她心里想得开,其实也不是坏事。”
“这……这教我怎么说得出口,还是你去说吧。”
“我,我也说不出口啊……”
两人你推我,我推你,最后又在几声长叹之中归于沉默。
门外的吴晓晓听在耳里,心中百感交集。她理解林大娘和林大叔的难处,也同情阿莲的遭遇。她毕竟只是一个外人,被林家好心收留了半个多月,但是总不能一辈子赖在这里不走吧。其实这几日她心里早就已有辞别的打算,但却因为不知道该去何方而迟迟没有动身。
如今遇到这件事,往好的方面想,也是一个新的机会。不再原地打转,尝试向前走一步。思及此,吴晓晓深吸一口气,推门走进去,坚决地对林大娘和林大叔说:“大娘,大叔,你们不必为难,就让我替阿莲出嫁吧。”
吴晓晓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连一场恋爱都没有谈过,这么快就要直接嫁人了。林大娘和林大叔回复纪家说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后,纪家马上就把婚期定在三天后,恨不得立刻把林家的闺女娶回家。知道林家一贫如洗,而且还特意送来几箱豪华的聘礼。林大娘善意地挑出几件名贵的珠宝送给吴晓晓,但吴晓晓全都没要。
三天后,纪家连凤冠霞披都给林家送来了。吴晓晓看到那件金光璀璨、镶珠嵌玉的嫁衣后,第一次对纪家的家世产生疑问。
“林大娘,你常说纪家是大户人家,但是到底有多的啊?他们是做什么生意的?”吴晓晓是见过世面的人,这件嫁衣的质地和配饰都是价值连城的上等品,再加上精细的做工,如果折合成人民币怎么也有四五十万,普通的大户人家可不一定消费得起。
林大娘耐心地告诉吴晓晓:“纪家已经富了三代,生意做得遍布天下。大娘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家业,反正酒馆茶楼、丝绸锦缎、瓷器陶器、钱庄药局这些全都有店铺,而且还和胡人有生意往来。无论是沙漠对面还是大洋彼岸,都有他家卖过去的商品……”
林大娘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大通,吴晓晓听得嘴巴越长越大。想不到纪家这么厉害,简直就像一个古代版的吴氏集团。她自嘲地想:想不到对方商业实力如此雄厚,看来自己这个吴氏集团的大小姐嫁过去也算门当户对。
“林大娘,恕我说一句你不爱听的话。既然纪家的家境如此殷实,为何不让阿莲嫁给过去,你们也好享享清福啊。”吴晓晓带着一片好心相劝。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也有大群大群的女人为了权势地位嫁给自己不喜欢的男人。能嫁过去还算好,嫁不过去的就只有当小三,既没名分还讨骂。小莲虽然贤惠,但是相貌不好,这是不争的事实,只怕以后找不到纪家这么富裕的婆家了。
林大娘诚恳地说:“我们不图钱,只图阿莲找到幸福。她从小就对自己的相貌很自卑,我们老两口不怕穷死饿死,只怕看到她抽泣吞泪……哪怕她一辈子不嫁人,只要我们一家三口和和睦睦地住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了。”林大娘言辞恳切,一字一词从心而发,虽不是什么大道理,但却听得吴晓晓心中阵阵激荡,久久无法平静。
不知怎么的,竟然想起自己因为空难而去世的父母。父母工作繁忙,吴晓晓从小就在保姆和管家的照顾下长大。一年中与父母见面的时间只用一只手就可以数出来,而且每次都很匆忙。最讽刺的是,吴晓晓在父母尸体前为他们守灵一整夜的时候,竟是她从小到大与父母共处一室时间最长的一次。如果可以重活一次,吴晓晓宁愿不要吴氏集团继承人这个光辉耀眼的头衔,只愿意可以像阿莲一样,当个有爹爱、有娘疼的普通女孩。
想着想着,眼眶竟然湿润了。吴晓晓把头埋进林大娘的怀中,轻轻地说:“林大娘,能让我这么抱抱你么?”温暖的体温和触觉,原来这就是娘的感觉。吴晓晓闭上眼睛,把这一刻感受到的母爱全都存入记忆深处。
林大娘也被吴晓晓感动了,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说:“晓晓,别怪大娘,大娘对不起你……听说纪家二少爷最近病情又加重了,这次他们居然想出冲喜这一招,只怕……只怕是真要熬不住了……”声音之中满是哽咽,不忍心看到这么好的一个闺女刚出嫁就守寡。
吴晓晓听后立即摇了摇头,挤出笑容答道:“没关系,我正愁没有地方可以收留我呢。真要感谢林大娘帮我找了一个后台这么强的婆家。纪家二少爷重病在床,我只要伺候他吃茶喝药就好,又不用下地干活,高兴还来不及呢。”
如果纪家二少爷是一个手脚健全、生龙活虎的男人,说不定吴晓晓还不敢嫁呢。虽然她来自现代,但是从小在严格的家规管教之下,她的思想比古人开放不了多少。要和一个素未蒙面的男人行房事,光是想想就觉得恶心。与其被一个不喜欢的人蹂躏,还不如嫁给一个一只脚踏入棺材的病秧子,既好欺负,而且还不用行房。
等哪天这个病秧子撒手人寰,她再留着自己清白的身子改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行了。如果那人真心喜欢她,就算她是寡妇也会娶她。至于纪家会不会让她改嫁就暂且不考虑了,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吴晓晓最骄傲的优点就是乐观。
时间匆匆过去,转眼就到了吴晓晓出嫁的日子。
这天吴晓晓天还没亮就起来了,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厨房用碗装了半碗煤灰,然后混了一点纪家派人送来让她化妆的胭脂。黑的加上红的,搅匀以后涂在右边脸颊上,不仔细看的话,还真以为是一块大红斑。然后她又用面纱蒙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灵动的眼睛。最后才戴上凤冠,穿好嫁衣,在喜娘的搀扶下,坐上了纪家的花嫁。
这时天早已大亮。纪家迎亲的队伍足有百人,唢呐吹得震天响,排场大得就像公主出嫁一样。鲜红的喜轿在山路上磨磨蹭蹭走了半个时辰,这才终于来到市集。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吴晓晓一直待在深山老林,今天还是她第一次上街。听见轿子外面传来的喧嚣人声,她的心也忍不住躁动起来,总想偷偷掀开帘子偷看。
纪家二少爷娶媳妇的消息早在三日之前就已经传遍全城。被唢呐声吸引,涌上街道的百姓们,你推我,我挤你,争着抢看新娘子的风采。其实他们大多知道新娘子是山上樵夫林家的闺女,脸上有一块丑陋的红斑。所以他们不是来看新娘子有多美,而是来看到底有多丑的。大家心里想的都是:丑女配病夫,倒也算是什么锅配什么锅盖了。
轿子外面的人声越来越大,而且还有贩夫走卒的叫卖声,想必已经来到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了吧。花轿上的吴晓晓心痒痒的,最后终于忍不住诱惑,把帘子掀开一条小小的缝隙,偷偷张望街上的样子。
一望之下,她抑郁的双眼竟然放出光来。轿外全新的世界就像电视上看的古装片一样,充满神秘,充满诱惑。这里虽然不及她生活的时代现代化,但是商铺林立,行人息壤,车水马龙,一派富饶繁华的景象。看来这什么凤凰朝是个繁荣的朝代,而且这昭明年号的皇帝,想必也是一个治国有方的良君,不然民间哪有这番兴盛和睦?
吴晓晓不禁暗暗高兴,还好自己没有穿越到什么战火纷飞的乱世,不然就算十条小命都不够死。在这个全新的世界,等待自己的将是怎样的命运呢?想到这里,她的心中隐隐有些沉郁。轻轻叹了一口气,不再张望热闹的街景和人群,而是在脑海中默默勾勒自己未来丈夫的模样……
纪家二少爷今天并未亲自迎亲。听喜娘说,纪家二少爷半个月前就已经卧病在床,不要说骑马了,就连床都下不了。所以队伍前方没有绑着大红花,骑白马的新郎,只有一群热热闹闹的迎亲队而已。街上凑热闹的人们没有看到新娘也没有看到新郎,反倒看到一匹膘肥体壮的白色骏马。
“咦,快看,怎么后面跟了一匹白马!”
“听说那是新娘的嫁妆。”
“哪有闺女嫁人还带一匹马的?”
“唉,这林家的人就是奇怪……”
人群里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起来。他们的议论声传入轿中吴晓晓的耳中。其实这匹白马正是当日与吴晓晓一起穿越过来的王子。暂住在林家的这段日子,吴晓晓每天都为王子刷毛喂草。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里,吴晓晓早已把王子当成自己唯一的伙伴了。如今自己要嫁人,总不能把王子扔在林家不管了吧?
最后吴晓晓终于决定,把王子当成自己的嫁妆,带着王子出嫁!古时候的姑娘出嫁,带金银古董,带婢女仆从的都有,唯独没有人带马。而且还是一匹昂首挺胸的高头大马,一点也不像平常人家卖苦力拉车的那种。
就这样,神秘的新娘带着她奇怪的嫁妆,在满城百姓的目光之中,被百来人的队伍送进了纪家。
纪家今天非常热闹,大概请了好几百名宾客。吴晓晓在喜娘的带领下,一路低着头匆匆前进,看到无数双花花绿绿的脚从自己的大红盖头下面走过。到了拜堂的时候,吴晓晓才终于有了嫁人的实感,心跳猛然快了起来。
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夫婿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她下意识捏紧了自己的袖口,竖起耳朵凝听周围的动静。
首先传来的时仆人的声音:“二少爷来了!二少爷来了!”
听到他们的嚷嚷声后,吴晓晓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性乐观的她在来的路上还对这桩婚姻存有一丝幻想。没准这是一段天赐良缘,她要嫁的人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帅哥呢?只不过体质稍微柔弱一点而已……
但是,她的这一丝渺茫的幻想却在听见新郎剧烈的咳嗽声后化为一缕青烟飘散。
“咳咳!咳咳!”这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简直让人怀疑他是不是要把肺也一起咳出来。
最后新郎来到吴晓晓的身旁站定。吴晓晓从盖头的下面可以看到新郎的一双脚。不对,不是一双,而是三双。重病的新郎一个人根本没法走路,必须要由两名丫鬟一左一右地搀扶着才能勉强行走。
盖头下的吴晓晓微微蹙起眉头。这个连路都没法走的男人就是自己未来的夫婿么?难怪林大娘死也不让阿莲嫁过来。除了那些贪图富贵的人,有谁舍得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嫁给一个只剩下半条命的男人呢?
“咳咳!咳咳!”又是两声剧烈的咳嗽。
一个人影突然倒在吴晓晓脚边,吓得吴晓晓急忙向后退了半步。
“呀--”人群中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
吴晓晓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脚边竟然多了一摊猩红的鲜血。就连红色绣花鞋的鞋背上都被血迹染成了深褐色。
“二少爷!你不要紧吧!”“二少爷!奴婢扶你起来!”两个小丫鬟吓得手足无措,七手八脚地搀扶倒在地上抽搐的男子。吴晓晓这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摊触目惊心的鲜血是从自己马上就要拜堂的丈夫口中吐出来的。
新郎官突然倒地不起,大堂里的主人和宾客全都乱了起来。
被盖头挡住视线的吴晓晓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却可以感觉到坐在高堂之位上的一名中年妇女急忙冲到二少爷面前,关切地问:“耀儿,你没事吧,是不是难受得紧?”从她担心的态度和亲昵的称呼判断,这个中年妇女应该是纪家二少爷的娘亲。
紧接着,又有一个嗓子尖声尖气的女人走过来说:“二少爷,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赶紧拜堂吧,耽误了吉时可就不吉利了。”从声音听上去,这个女人大概比二少爷的母亲稍微年轻一点,但是语气尖酸刻薄,是个不好得罪的人。
“不……不劳二娘操心……”新郎官捂着嘴,痛苦地从地上爬起来。
他话中的“二娘”正应了吴晓晓的猜测。看来刚才那个语气尖酸的女人正是纪家老爷的小妾。
纪家的情况吴晓晓早就从林大娘那里大致听说了。纪家老爷三年前撒手人寰,把庞大的家业留给正妻和小妾接管。正妻的儿子正是今天吴晓晓要嫁的二少爷--纪光耀,而大少爷则是小妾的儿子--纪光华。纪光耀的娘虽然是纪老爷的正妻,但是只知道相夫教子,对经商之道一窍不通。再加上纪光耀身染重病,成不了大气,所以自从纪老爷过世后,他们这对母子在纪家的地位一落千丈。如今纪家的七八成家业都握在小妾和大少爷纪光华的手上。
“光耀,吉时马上就要到了,你们赶紧拜堂吧。”尖嗓门的女人又开始催促。
“是呀,二弟,还是不要耽误了时辰,早点拜堂吧。”又有一个男人的声音混了进来。从“二弟”这个称呼推测,他应该就是纪家大少爷--纪光华。
吴晓晓觉得很奇怪,又不是他们结婚,他们着什么急?
“咳咳……咳咳……”二少爷依旧断断续续地咳嗽着,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吴晓晓隐约可以感觉到,二少爷之所以这么磨磨蹭蹭,不愿拜堂,身染重病还是其次,最主要的原因是心里根本不愿娶她为妻。这个不难理解,因为全城的人都知道阿莲脸上有块红斑,不太好看。二少爷虽然身子骨弱,但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肯定不太愿意随便娶个丑女为妻。这么一想,在场众人中,似乎只有尖嗓门的女人和大少爷最心急,难道这桩婚事是他们一手策划的?但是目的何在呢?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主持婚礼呀!耽误了时辰我拿你是问!”尖嗓门的女人开始对证婚人大发脾气。
证婚人唯唯诺诺地对尖嗓门的女人点头哈腰,然后吆喝起那百年不变的“一拜天地……”还没喊完就被二少爷剧烈的咳嗽声打断。“吐血了!吐血了!”人群中又传来此起彼伏的尖叫。“唉,这婚要怎么结啊……”四周到处都是摇头叹息的声音。
吴晓晓站在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正在这时,她隐约感觉到二少爷的身影晃了一下,眼看又要摔倒在地--
千钧一发之际,吴晓晓居然做出一个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的动作。她迅速伸出手去,一把扶住了即将倒地的二少爷。结果二少爷只有膝盖跪在地上,整个上半身都扑到吴晓晓的腰上。一张口,一口鲜血不偏不斜地正好吐到吴晓晓的手上。现场的尖叫声一浪盖过一浪,就连尖嗓门的女人都方寸大乱地喊道:“来人啊,快去请大夫!请大夫!”
但是吴晓晓却显得格外镇定。她微微屈起膝盖,使出全身所有力气扶住二少爷。二少爷重得就像一具尸体一样,压得吴晓晓喘不过气。“咳咳,咳咳……”断断续续的咳嗽声夹杂着几滴飞溅的血珠喷到吴晓晓的嫁衣上。
这哪是什么婚礼现场,根本就是凶杀案现场!吴晓晓低声在二少爷的耳边说:“二少爷,我知道你心里委屈,但是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都逃不掉……如果你真的不喜欢我,我答应你,成亲以后我们分房住,我绝不出现在你的眼前好不好?”话音刚落,吴晓晓明显地感觉到怀中男人的身体僵硬了一下,似乎是被她的话震慑了。
是啊,哪有人还没结婚,就已经做好分居的打算了呢?吴晓晓掏出手帕,轻轻为二少爷擦去唇边的血迹。说来奇怪,二少爷居然不咳了,愣愣地让吴晓晓为他擦拭血迹。
擦完二少爷嘴上的血后,吴晓晓又擦干净自己手上、身上的血,然后搀扶着二少爷,面向证婚人说:“让我们接着拜堂吧。”
证婚人早就愣住了,半天没有说出话来。不仅是证婚人,在场所有宾客,甚至就连二少爷的母亲也看呆了。大家心里都是同一个想法:这林家的闺女真是一个奇人,看到丈夫到处吐血不但不慌不乱,而且还表现得如此温柔体贴。
“哎呀,这下可好,光耀真是娶了一个好媳妇!”尖嗓门的女人打破沉寂,高声笑了起来。
闻言,呆若木鸡的宾客们也都跟着发出笑声,都催促着他们赶紧拜堂成亲。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机械化地完成这一套礼仪后,吴晓晓在喜娘的搀扶下,翩然离开大厅,缓缓地向洞房走去。她将在房间中坐到半夜月上中天,然后等新郎官进来挑盖头,完成婚礼的最后一道程序--那就是洞房花烛夜。
不过从刚才新郎官吐血不止的样子来看,今晚应该是安全的。
吴晓晓揣着复杂的心思走进洞房,乖巧地坐在床边,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新郎官身染重病,拜堂的时候又吐得满地都是血,所以宾客们都不敢灌他喝酒。
天黑没多久,新郎官就离开了觥筹交错、喧哗热闹的婚宴,来到吴晓晓所在的洞房。
听见门口传来男人的脚步声,坐在床边的吴晓晓吓了一跳,立刻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全部神经都集中到耳朵上。
房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吴晓晓立刻扭头盯着门口。虽然在大红盖头的遮蔽下她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隐约可以感觉到一个男人的身影正步履蹒跚地向她走来。走一步停一下,走一步停一下,断断续续地传来几声咳嗽。
区区二十多步的距离,对方居然走了足足一刻钟。这一刻钟对吴晓晓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煎熬。她不断深呼吸,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紧绞住裙子。过度的紧张令她浑身又冷又僵硬,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像僵尸。
又等了好一会儿,新郎官终于走到他的面前。吴晓晓低着头,从盖头底下看见了新郎官的双脚。还好这次真的只是一双脚,没有其他奴婢陪同。吴晓晓深深地提了一口气,努力装作镇定地问:“你,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
哆哆嗦嗦的声音惹来新郎官的一声轻笑。“拜堂的时候你不是很镇定么?咳咳……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
“谁,谁说我害怕了?”吴晓晓鸭子死撑嘴硬,明明十根指尖早就凉得失去体温,但却依然不肯示弱。
突然,一根黑色的细棒伸到盖头底下,吓得吴晓晓差点从床边弹起来。“你想干什么?”吴晓晓整个身子都向右侧倾斜,双手扶在床头柱上,屁股已经离开离开床单,悬在半空,这分明就是“拔腿就逃”的前一秒准备动作。
新郎官又“嗤嗤”的笑了几声,夹杂这几声干涩的咳嗽,用略带讽刺的语调对吴晓晓说:“刚才是谁对我说,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们都逃不掉?……你现在的动作,莫不是想马上逃回家躲起来?”
这还是吴晓晓第一次听对方讲出这么长的一句话,虽然话中断断续续地夹着几声咳嗽,但听上去却有些刻意。她隐约可以感觉到对方的体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弱,一点都不像病入膏肓的样子。
“我才不逃呢,只是有点紧张。这,这是什么东西?”吴晓晓一边问,一边用手指戳了戳对方伸到自己盖头底下的那个又黑又长的细杆子。
男人发出一声冷笑说:“这当然是秤杆,用来挑新娘盖头的。”
听他这么一说,吴晓晓这才想起来古代结婚男方都用秤杆挑开新娘盖头的习俗,取个“逞心如意”的意思。
“我,我的样子有点丑……我怕吓到你……”吴晓晓慢慢沉下身子,重新坐回自己刚才的位置。
“哼,我倒要看看你到底丑成什么样子……”
吴晓晓心想,这新郎官虽然是一个病坨子,但是语气之中倒是霸气十足,与她想象中那种气若游丝的病人不太一样。而且拜堂的时候他吐血吐得太夸张,总觉得什么地方有些蹊跷。
不过,他们连堂都拜过了,自己还能逃到哪里去?吴晓晓呀吴晓晓,你一定要镇静,你现在脸上有一块丑陋的大红斑,任何男人看到你都提不起兴致,不要害怕,给他看一眼,然后把他吓得屁滚尿流地跑出去,今晚自己就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想到这里,吴晓晓终于沉下心来。她怕光有红斑效果还不够,于是决定再做一个鬼脸,增强恐怖效应。
就在新郎官用秤杆掀开盖头的瞬间,吴晓晓立刻翻白眼,吐舌头,做出一副吊死鬼的死相。她的眼睛本来就大,如今翻成白眼以后,就像两条小金鱼的小肚皮一下,还真是说不出的吓人。
“啊!”男人果然被吓得后退半步,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他不是被吴晓晓的脸上的红斑吓到,而是被吴晓晓的鬼脸吓到了。
“你有病啊。”然后只听“砰”的一下,被她吓坏的新郎官直接用秤杆在她的脑门上狠狠地敲了一记,那声音清脆得就像寺庙里面和尚敲的木鱼一样。
“哎哟!”吴晓晓疼得双手捂住额头,泪花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很疼唉!”
她愤怒地瞪着这个胆敢敲她脑袋的男人,狠狠咬住下唇。但是,就在她的一双美目锁定男人的脸,喷射出愤怒的光线时,她突然发现一个可怕的事实--这个男人居然并非陌生人。
“怎,怎么是你……”吴晓晓的脑袋一片空白,直直地盯着男人的脸。
一定不会错,这不就是她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在树林里遇到的那个舞剑的男人吗?他不是一个武林高手么?怎么摇身一变,竟成了纪家病入膏肓的二少爷?
自诩聪明的吴晓晓现在脑子不够用了,她盯着男人上上下下地打量。除了换了一身衣服,神态变得虚弱了一点而已,那冷峻的面孔和俊朗的眉目,分明就是那天抱着她在树林里面飞上飞下的怪男人!
这时新郎官也微微眯起眼睛,仔细打量吴晓晓。机敏的目光之中,就连那份戒备的神色也与初遇时一模一样。
忽然,男人轻轻抬手,伸到吴晓晓的脸颊边。吴晓晓紧张得浑身僵硬,睁大眼睛盯着男人的动作,一动都不敢动。最后,男人揭开她挂在耳朵上、挡住下半张脸的面纱,双眼眨也不眨地直直盯着她的脸看。
男人毫不避讳的目光令吴晓晓又害怕又紧张,她极不自然地抬起手,挡住自己用煤灰和胭脂化妆过的半张脸。
“不要动!”男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硬生生把她挡在脸上的手给拉下来。
男人的力气很大,吴晓晓根本没有挣扎的余地,就像一只柔弱的小猫似的任人摆布。
“哼,这是什么?”男人冷酷的嘴角牵扯出一抹冰寒的冷笑。他用手指轻轻在吴晓晓的脸上抹了一下,然后放在鼻尖嗅了嗅,又用舌尖舔了舔。“煤灰加胭脂,你以为在脸上涂上这样东西就能瞒天过海么?”
“我弄得很久才弄好的……”吴晓晓小声地说。男人脸上的嫌恶之色,令她心中阵阵刺痛。
“哼,林家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胡人的女儿?--你不是林阿莲,你到底是谁?”
说话声越来越严肃,那份冷酷的语调几乎快令吴晓晓窒息。扼住吴晓晓手腕的手又加重了几分力道,吴晓晓痛得低声呻吟起来。
“我才想问你是谁呢!我要嫁的人是一个纪家病入膏肓的二少爷,不是一个活蹦乱跳、又凶又坏的林中飞人。”
闻言,男人语气中的戒备和讽刺再次加强。“你连我是纪家二少爷都不知道,看来你根本不是临江城的人。你是哪里派来的奸细?混入中原有何目的?嫁给我有什么企图?”
男人一通珠连炮般的追问,令吴晓晓找不到时机开口。看来男人真是纪家二少爷不假,只不过是在故意装病而已。
当初在树林分别时,吴晓晓看到他离去的背影还觉得依依不舍,心想以后能否有机会再会。简直做梦也不会想到,与他再会的时间和地点,竟是大婚之日的洞房之中。拜堂时他故意装得很虚弱,所以吴晓晓才没有听出他的声音。
“我,我没有什么意图……我只是一个迷路的旅人,林家好心收留了我。林大娘舍不得让阿莲嫁给你,所以我才替阿莲出嫁……”吴晓晓乖乖坦白,她的右手都快被男人折断了。如果再不说话实话,只怕今晚就要小命不保。
听了吴晓晓的供词后,男人冷酷的脸庞稍有缓和,但目光中的戒备之色并未完全退去。他松开扼住吴晓晓手腕的手。
逃过一劫的吴晓晓浑身无力地跌坐在床边,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这下惨了,本以为可以嫁给一个没有行房能力的病坨子,没想到却嫁了一个武艺高强的冷酷美男。而且自己知道他装病的秘密,说不定会被杀人灭口……
为了确认一下他装病的这个秘密到底有多机密,吴晓晓抬起头,小心翼翼地探寻:“你……你为什么要装病啊?”
男人的双眼刷的一下扫向吴晓晓。吴晓晓顿时产生一种被机关枪扫射的错觉,下意识向后缩了缩。惨了,看来这个秘密真的很机密,男人的脸上分明写着“你敢多说半个字,我就是杀你灭口”这一行大字。
不等男人动手,吴晓晓立刻哭丧着脸求饶:“大侠饶命啊……我保证一个字都不泄露出去……”唉,吴氏集团的董事长居然流落到这般田地,父母的在天之灵一定也会捂脸而泣吧。
“如果你胆敢把我的秘密说出去,小心我找林家报仇。”纪光耀没有用“杀人灭口”而是用“林家”来威胁吴晓晓,就是因为看出了吴晓晓对林家的情谊。这些潜入敌国当细作的奸细,通常早就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但惟独对关心过自己的人心存感激,不想连累他们。
果然被纪光耀料中了。吴晓晓立刻紧张起来,用急促的声音乞求道:“你不要为难他们。”莫名其妙被当成细作的吴晓晓虽然冤枉,但是如果把实话告诉纪光耀,说自己是从21世纪穿越而来的,只怕到时候就会直接被当成妖怪了吧?
“那你就要乖乖听话。”纪光耀把手上的秤杆扔到一旁,就连喝交杯酒的兴致都没有了。
“我保证乖乖听话。”吴晓晓举起右手发誓。
“把脸擦一下,早点睡觉吧。”纪光耀扔来一条湿毛巾给吴晓晓,然后便背对吴晓晓,开始脱衣服。
“呀--”吴晓晓捂住眼睛不敢看。她从小到大还没有见过男人的裸体。她最担心的事情不会马上就要发生了吧?
“我,我警告你……虽然我们已经拜堂成亲了,但,但是如果你想碰我的话,我……我一样会大叫非礼的!”
“叫什么叫,小声一点!”纪光耀回头狠狠地瞪了吴晓晓一眼。“谁要碰你?我才没有那么饥不择食。”
“那,那你脱衣服干什么?”虽然被“饥不择食”四个字狠狠戳痛了心,不过吴晓晓却稍微安了安心。
眨眼之间,男人已经脱下新郎服,换上了一套普通的衣服,敏捷地跳上窗台。“我有事外出,你乖乖睡觉,不要惹事。”
“等一下!”见纪光耀马上就要从窗台飞出去了,吴晓晓焦急地喊道,“如果被发现了怎么办?”
男人回过头来,鹰隼般锐利的眼眸在吴晓晓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下,然后嘴角微微勾出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容。
“你,你想干什么……”吴晓晓立刻有种不好的预感,身子向后缩了缩。
“你,你想干什么……”吴晓晓切切地问。纪光耀充满深意的目光令她心跳如打鼓。
“这倒提醒我了。如果有人来门外偷听的话,你就随便叫两声。”
什么叫随便叫两声啊!吴晓晓差点被他若无其事的惊人发言气得吐血。“我,我不会……”凄凄楚楚地望着纪光耀,希望他可怜一下自己,不要丢下这道难题掉头就走。
“你连这个都不会。”急于离开的纪光耀双眉深锁,不耐烦地瞥了吴晓晓一样。正好就在这个时候,窗外院子里传来野猫发情的声音。纪光耀挑了挑眉,用下巴指了一下院子说:“听见了吗?它怎么叫,你就怎么叫。”
野猫叫得撕心裂肺,吴晓晓听得直皱眉头,怯怯地问了一句:“这……这会不会太惨了一点?”
“哼。”纪光耀懒得多说,俊美的双眉再次蹙紧,“如果被人发现我没和你洞房,小心我把林家三口揪上公堂。”
“喂!喂……”吴晓晓急促的叫声中,纪光耀已经飞身而出。矫捷的身影在黑夜之中,映着皎白的月色,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吴晓晓追到窗口的时候,除了感到纪光耀留下的一阵清风扑面而来之外,什么都没发现。
“唉,这世上恐怕没人嫁人嫁得有我这么惨吧……”吴晓晓取下压得她脖子疼的凤冠,一边捶着自己酸痛不已的肩膀,一边倒在床上。此时此刻,她无比需要用柔软的床垫治愈自己刚才受到的惊吓。
闭上眼睛,意识立刻变得模糊。但倒霉的是,她居然听见门外传来悉悉率率的说话声。
“洞房了没有?洞房了没有?”“别挤别挤,嘘,小声点。”细小的声音不断传来,从雕花门扉的缝隙里还能看见几个推搡拥挤的人头微微攒动着。这群人大概有四五个,其中嗓门最大的就是大少爷纪光华的声音。
“唉……”吴晓晓长叹一声,心想自己怎么就这么命苦。如果他们发现纪光耀根本没在房里,肯定会闹得满城风雨吧。为了大局着想,吴晓晓只好抛弃自尊和矜持,捏着鼻子,微微地叫了一声:“啊……”
这声音虽然细小,但是门外那群人的耳朵比雷达还灵敏,立刻兴奋起来。
为了满足他们的期待,吴晓晓尽职尽责地又叫了两声。最后觉得光有叫声好像不太真实,干脆爬上床,在床上跳了起来。新床晃动的声音和她的叫声此起彼伏,门外偷听的那些人听得淫笑不已,不停赞叹“想不到二少爷这么厉害”、“纪家马上就要三世同堂了”。最后他们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去。
听见他们的脚步声远去后,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吴晓晓这才停止跳动,筋疲力尽地躺在床上。哼哼,纪光耀,你回来好好感谢我吧。我让你一夜之间成为男人的偶像,哈哈。
“呼,真是累死了,没想到蹦床居然这么累……”吴晓晓抬起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才发现脸上的煤灰加胭脂妆早就晕开了。她来到镜子前,用纪光耀扔给她的那条湿毛巾把脸庞擦干净。然后把门窗全都反锁起来,这样还觉得不太放心,于是又搬来桌子和椅子,把门窗堵得死死的。不要说纪光耀了,就连一直苍蝇都飞不进来。
做好这一套防狼措施后,已经是下半夜了。累得上下眼皮不断打架的吴晓晓,筋疲力尽地爬上床。财大势大的纪家,故意装病的新郎,意料之外的重逢……这一天还真是精彩,不知道以后还会遇到什么事。
想着想着,吴晓晓就这样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翌日。早起的鸟儿在屋外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睡得迷迷糊糊的吴晓晓觉得鼻子痒痒的,下意识地揉了揉鼻子,然后张嘴打了一个打喷嚏。然后听见身边传来“嗤嗤”的笑声--而且是个男人的声音!
吴晓晓一个激灵坐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这才想起自己昨天已经和纪光耀拜堂成亲了,而这里正是自己的新房。
“你,怎么在这里?”愣了两秒钟后,吴晓晓才发现纪光耀正躺在自己身边,而且还双手托腮地盯着自己的脸看。刚才之所以觉得鼻子痒,就是因为被纪光耀用发梢搔的。那个冷得就像一座冰山似的纪光耀,竟然会用发梢搔自己的鼻子?而且还会双手托腮地盯着自己?更重要的是--他居然和自己躺在一张床上!
终于发现重点所在的吴晓晓“啊--”的尖叫一声,七手八脚地用被子裹住自己的身体,向墙边缩去。“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为什么和我睡在一起?”
环顾房间,发现昨晚自己费了好大的劲才搬去堵住门窗的桌椅全都好端端地放在原位。一个大活人闯进房间,她居然没有发现?如果不是自己睡得太死,就是对方身手太好,悄无声息地把桌椅全都物归原位。
“你害羞什么?我们都已经成亲了,躺在一起睡觉不是很正常吗?而且你的身体我刚才已经看过了,你不用遮遮挡挡的。”纪光耀不怀好意地笑着,撒娇似的向吴晓晓移去,把头枕在她的怀里。
奇怪!太奇怪了!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一觉睡醒,纪光耀就像脱胎换骨似的变了一个人呢?打死吴晓晓都不相信那个每次说话不会超过二十个字的冰山美男,会说出这么不害臊的话。
想到这里,吴晓晓皱着眉头,盯着纪光耀的脸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翻来覆去地看。最后还捧着纪光耀的头,就像挑西瓜似的转着圈来检查。纪光耀倒是很配合,无论吴晓晓怎么检查,他都没有生气,而且还温温柔柔地说:“慢点,慢点。”
“你不是纪光耀,你到底是谁?”吴晓晓沉下双目,推开纪光耀的头,带着十二分肯定的口气宣布检查结果。
“娘子,你在开什么玩笑,我不是纪光耀还能是谁?”纪光耀敞开双臂,再次投入吴晓晓的怀中。
这次吴晓晓毫不客气地抓起枕头,挡住他向自己胸口贴下来的脸,冷酷地警告道:“你为什么要假扮纪光耀,你不老实交代的话,我就要叫人了。”
“哼。”纪光耀终于收起那副玩世不恭的嘴脸,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压低声音问:“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纪光耀?”
“你们的脸根本就不一样,而且声音也不一样。更重要的是,性格差太多了,简直就是正反两级。”吴晓晓毫不客气地戳穿对方的伪装。然后还仔细盯着他的额头上的发迹检查,看能不能找出人皮面具的破绽。
“哈哈哈。”男人大笑起来,笑得无比欢畅,“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残酷地批评我的易容术。”说着还捂住心口,装出心脏被刺痛的模样。
吴晓晓盯着他夸张的表演,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怎么也不敢相信那个脸上只有“愤怒”、“生气”和“没有表情”这三种表情的纪光耀可以流露出这么生动有趣的一面。
“你不要笑,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冒充纪光耀呢。”吴晓晓气呼呼地鼓着腮帮问。从男人的言谈举止之间可以看出,对方根本没有把她当一回事,正在逗她玩呢。
男人一点也不紧张,镇定自若,笑眯眯地说:“不行,如果我现在告诉你,被光耀知道的话,他一定会怪罪我的。不过真没想到你的眼力这么厉害,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易容术。”
“你叫他光耀,叫得这么亲热,难道你们很熟么?”吴晓晓满头雾水,搞不清状况。这个纪家真奇怪,自从自己来到这里,遇到的就全是怪事。
在吴晓晓怀疑的目光下,男人不为所动地继续表演,情真意切地说:“我都易容成他的样子了,我和他的关系简直可以用‘一心同体’来形容,你说我们熟不熟?”
“你顶着纪光耀的脸说这么肉麻的话,真是恶心死了。”吴晓晓咧了咧嘴,活像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不如这么告诉你吧,我已经假扮光耀很多年,纪家上下看到我的时间比看到光耀的时间还多。光耀有事外出的时候,都是我替他留在这里。唉,真是寂寞死了……不过现在就好了,光耀真是体贴,替我娶了一个娘子回来陪我……”说着轻佻地捏起了吴晓晓的下巴,色迷迷地打量了几眼后说,“光耀真是艳福不浅,居然可以娶到你这样一个小美人。”
不对!吴晓晓意识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这才想起自己昨晚已经把脸上的煤灰胭脂妆卸掉了,现在她的脸上没有红斑,只是自己平常的模样。
“哼哼。”男人饶有兴趣地盯着吴晓晓手忙脚乱的样子,温柔的目光中闪现出几道敏锐的光芒。“我可是易容术的高手哦,不如让我教你几招吧。煤灰对皮肤不好,擦多了会变成丑八怪的。你看你的皮肤又白又嫩,到时候全都变成火山岩了那多可惜啊……”
吴晓晓气呼呼地瞪着他。虽然他多嘴多舌很讨厌,而且总是一副笑眯眯逗人玩的样子,让吴晓晓看了就来气,但是他说他是易容术高手这点吴晓晓的确不怀疑。如果他没有多嘴多舌,而是一直沉默不语地装酷,只怕吴晓晓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他的是冒牌货呢。
“那……那你有什么不伤皮肤的化妆方法啊?”虽然不甘心,吴晓晓还是不得不求助于他。其实吴晓晓自己也知道不能每天都用煤灰化妆,久而久之,就算脸上本来没有红斑,煤灰涂久了也会长出一块黑斑来。
“哼哼,跟我来。”男人牵着吴晓晓的手,把她领到镜子前面,然后变魔术似的掏出一个手掌大小的圆盒子。打开盒盖,里面露出一块黑红夹杂的药膏。
“这是什么呀?”吴晓晓皱起眉头,嗅了嗅,居然没有任何气味。
“我调制的独门药膏,专门用来伪装红斑胎记的。”男人一边说,一边把药膏均匀地涂抹在吴晓晓的右脸上。只眨眼工夫,吴晓晓的脸上就多了一块逼真的骇人红斑。
“这药膏太厉害了!”吴晓晓目瞪口呆,心想:就凭着这门化妆技术,男人就算穿越到现代也不会被饿死,说不定还能当上好莱坞的化妆师呢。
“利害是利害,但是如果没有我的独门卸妆药的话,可是卸不下来的哦。”男人故意扬高了尾音,掏出另外一个盒子,抬得高高的,故意不让吴晓晓碰到。
“什么?”吴晓晓的欣喜一扫而空,双目圆睁,急忙用袖子擦脸。但那块红斑真的就像长在她的脸上一样,怎么擦都擦不掉,记得吴晓晓都快哭出来了。“快把卸妆药给我。”
男人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然后用指尖点了点自己的右脸说:“你要卸妆药也简单,亲我一下我就给你。”
“不亲的话就拿不到卸妆药哦。”男人又点了点自己的右脸,等着吴晓晓凑过去亲他。
吴晓晓忍无可忍,深深地提了一口气,然后用尽全力,“啪”的一巴掌拍过去,力度狠得就像在拍苍蝇一样。
“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男人!”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差点把屋顶都掀飞了。
狠狠地挨了这一巴掌后,男人居然还没有生气。他依旧笑眯眯的,一边揉着发痛的脸颊,一边不以为意地说:“没关系,你有的是时间考虑,等你哪天想通了,决定亲我的时候,再来找我要卸妆药吧。”说着把那盒卸妆药收了回去。
正在气头上的吴晓晓懒得理他,气呼呼地撇开头,瞪着墙壁。士可杀不可辱,当丑女就当丑女,反正自己已经嫁人了,不愁没人娶。
男人见吴晓晓真的生气了,又厚脸皮地凑过去开始讨好她。“既然我知道了你假扮阿莲代嫁的秘密,不如我也告诉你一个我的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