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我杀的,在给他下完药,我就亲手烧死了他”博士没有任何狡辩,表情非常平静的承认了宾馆那具送货小哥就是他自己杀的,而不是靠着鬼神。
到这为止,我对博士终于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他对自己不在乎的事情毫不关心,必要时刻下得去黑手,杀人的事无任何羞惭感,缺乏对社会的适应性,很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怎么,张警官你现在要抓我吗。”博士见我不说话甚至还把双手伸到桌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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