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人性的冷漠
我高考后暑假的时候,一直窝在家里看书,本来小日子过得很舒服的。
但那段时间,我一个远方表哥酒驾开车撞了人,被交警当场带走了,因此我们一家子亲戚便聚在一起商讨对策。经过抢救,那个被撞的女孩抢救无效死亡,因此要送到县里的殡仪馆冰冻。这笔冰冻费自然要我们这一方来承担。而女方要求我们这边一个人跟车去县城。当时大舅说了一句,说我读书多认识字,让我去。
因此,我便去了。
事后想起这事来,我就纳闷了,不就送个死者去殡仪馆吗,这和读书多少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坐在车上,想起这事,还一阵发冷。
“同武,说句话呗,你又不开车,大家不说话,我心里挺怕的。”王大胖坐在后排一个人,我和张警官坐在前排。
也不知道当时是哪根筋搭错了,我做错了一件事,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你旁边不是有一个人吗?”
这话当初我说出来,我就后悔了!
一开始胖子还没觉得什么,倒是张警官听到我说的话竟然一个猛刹车停了下来,脸色有些苍白的朝后排座位看了看!而胖子也意识到我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早就吓得腿软,脸色苍白的坐在座位上一动都不敢动,只是两个眼球从眼眶鼓出来,朝左右看来看去。
我连忙赔笑道:“开玩笑的。”
“你个混蛋!吓死我了!”王大胖突然歇斯底里的叫了一句,打开车门跳下去,说道:“不行,我要出去透口气!”
“张警官,不好意思。恰好我也要买点东西!”我对张警官很歉意的点点头,也下了车。拉着惊魂未定的王大胖去就近的便利店买了三瓶章贡白酒。
张远顶着我手里提着的白酒,问道:“你买白酒做什么?难不成你小子想要行贿我?”
我刚想说,但从后视镜看了看王大胖,生怕我说出来的话再吓到他,终究还是忍住了,轻笑道:“走吧。时间不早了。”
中午十二点,阳光很辣。
不知道是真渴还是因为紧张,一到殡仪馆,王大胖立刻下车去山路上唯一的小店,还是一家用木材搭建的烟火香烛店买了三瓶百事可乐,一人一瓶,硬是要在外面喝完再走。这个时候,情绪稳定了很多的王大胖,盯着我黑色塑料袋的三瓶白酒,问道:“你带白酒进去干嘛?”
“呵呵,这是我们老家一个开殡仪馆的老司机告诉我的。”我说的老司机,便是老家那次去殡仪馆,我跟车那位老司机。
“等下我们出来后,一人一瓶白酒,不要喝,往各自身上口喷一些,然后用一些来洗脸。最后我们脚步朝前走,不要回头,将剩余的白酒丢到后面去。记住,千万不要回头!”本来我想要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回头,但看到王大胖很紧张,终究还是没说。
张远倒是一点也不紧张,轻笑道:“作为警察,这殡仪馆我一年可来好几次,从来没你这规矩。”
我没有解释一口干了可乐,朝殡仪馆的前门而去。
其实殡仪馆绝对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阴森,至少里面也有职工宿舍大楼,院子里挺着几辆桑塔纳,还有一些职工家属在洗衣服晾被子,还有两个小孩光着屁股坐在地上哭。这便是我来到琼口殡仪馆看到的第一幕,但我的目光,总是忍不住朝四周看去。
果真,我看到了一个铁硼内,停着七八辆殡仪车!
这些车,安安静静的停着那里,但你却给我一种发冷的感觉。一想到这些车的车厢,可是专门用来装死人,说不定那个此刻某辆车上的车厢,就还放着一具尸体,想想都觉得可怕。
最后我的目光,落在了大院内偏东一角的一排平屋上。这些平屋四周围着蓝色铁皮墙,大白天的还能看到里面的白色灯光。
那就是停尸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太平间!
为什么我会想到这些,甚至不由自主的寻找殡仪车和太平间,绝对不是我好奇,而是心里有阴影。
事情,还是和老家远方表哥撞死人那事有关。
当时那女孩子在医院医治无效死亡,医院便让女方家属去一楼签字打电话给殡仪馆来拉走。但女方家属却担心他女儿火化了,我们不赔偿,还找了俩打手看着我两个舅舅,连上个厕所都要跟着。几个小时后,医院自己联系了殡仪馆前来收尸,在医院人员的劝说了,死者家属终于签了字。
接下来,我看到了我这辈子都忘记不了的画面。
死者据说是一个二十一的女孩子,被女方的两个男人抬着担架走出来,我当时忍不住远远看了一眼,女孩的尸首是用那种尼龙大袋子裹着。由于尼龙袋子是透明的,因此我远远的还能看到尼龙袋子下,那模糊的白色,似乎还看到了近乎褐色的脸!
女孩的尸首被抬出来的一刻,死者家属没有一个人哭。真的。我没有说谎,更没有想要渲染什么。
我们这一方处于愧疚,有人想要过去帮忙抬走,却被他们围了起来。他们的意思是,女儿要火化了,我们要是也走了,他们找谁要赔偿去!当时的我,差点有点想要打人的冲动!我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连自己女儿最后一面也不哭,反而时时刻刻盯着赔偿不妨!
这死者真的是他们的亲人,他们的女儿吗?
我的猜测没有错,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女孩的确是抱养的,父母对她没有多大感情!
因为我听说,这个女孩当时被送来医院的时候,医务人员说她的亲人要多在病床头和她聊天呼唤她,是有机会唤醒的。但我听我表妹说,第一天除了她一个好像是姨妈的人在她的病床哭过之后,再也没有人在她病床头哭过,包括她的父母!
再后来谈赔偿的时候,我又知道另外一件事。
这些年由于江西的亲事贵,这对父母便想要将这个女孩当做自己大儿子的老婆,这个女孩不同意,因此这些年,父母和她关系并不好!
我当时很惊讶。
虽说我们江西亲事贵,但童养媳这种恶习早就没了。更没有想到,在谈赔偿的时候,他们女方看上了我那个远方表哥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表妹。说是还一个女儿给他们,将表妹给他们儿子做老婆,赔偿的事就算了,否则没有四十万,绝对不会写那份谅解书。
出了这样的事,谁都不好受,但怎么能将一个大活人当做东西还给你?
可2006年的,四十万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