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武器
“1893年,英军只用4挺机枪便射杀了超过3000名祖鲁人。周进浩一直觉得,我贬低觉醒者的能力是为了抬高城防军团的地位。那么就请他尝试从正面攻克一座火力完备的机枪阵地,以分辨我是别有用心,还是实话实说。”
——王贵烈。
导购小哥点点头,走到另一边的货架上,拿出一个盒子。
他打开盒子,说:“这是一个手枪标准套餐。里面有一把54式手枪、三个备用弹匣、二百发7.62毫米手枪弹,一副维修保养套件,一份说明书。”
“总价是三千块。”
“好嘞。”林修爽快的付完款,又来到了后方的靶场。
相比于热闹的武器货架,靶场明显有一些冷清,枪声稀稀拉拉的。
看来大部人都是有钱买枪,没钱练枪啊……
林修找到一个射击空位,掏出说明书细细看了起来。
边上同样是一个年轻人,他有些新奇,笑着问:“老弟,怎么现在还看说明书,临阵磨枪吗?”
林修点点头:“嗯,之前没玩过枪。”
这人提醒道:“那你可得小心点,我六岁第一次玩枪,那后坐力一震,枪机直接撞我鼻子上了,你看,我鼻子上现在还有疤呢。”
林修点点头,放下说明书,拔出了手枪,拉动套筒,顶上子弹,打开保险。
接着,他瞄准一个靶子,呼出一口气,快速连续的扣下扳机。
“砰砰砰!”
膛焰闪烁之间,一发发子弹呼啸而出,将靶子连连洞穿。
手枪后坐力很强劲。
但林修却更深刻的感受到,自己觉醒之后体质强悍的进步。
他的眼神更加敏锐,力量更加强劲,54式手枪简直如焊在手上一般,开火间几乎纹丝不动。
每一发子弹几乎都紧咬着上一发子弹的弹道,几乎射穿同一个靶洞。
边上这人很惊讶:“哥们儿,好枪法!你确定是第一次玩枪?不可能吧!”
林修打空一个弹匣,笑笑:“一般一般,连江第三。”
这人伸出手:“认识一下吧,我是乔勋奇。”
林修有些敏感:“你姓乔?”
“是啊。”
他问:“那你认识乔坤吗?”
“没听说过,怎么了?”
“没事儿,是我多想了,老哥,我叫林修。”
乔勋奇点点头,提起一把56式自动步枪:“来,林老弟,你再来试试这枪。”
“56式?这枪不是不给卖吗?”
乔勋奇十分得意:“常人买不到,但哥有路子!别说这玩意儿了,哥就连弄来一门榴弹炮都不在话下!”
林修眼睛一亮:“乔哥,那咱就搞一门榴弹炮玩玩吧。”
乔勋奇笑容一僵:“下……下次吧。”
“哦。”
林修失望的端起56式自动步枪,对准靶子。
乔勋奇提醒道:“老弟,这枪快慢机还在连射模式下呢,56式可不是手枪,后坐力巨大,你扫完一梭子,枪口怕是上跳到天上去……”
“砰砰砰!”
他的话还没说完,林修已经扣下了扳机。
这支56式自动步枪的火力明显更加凶猛,锐利的子弹以骇人的速度倾泻而出。
而林修虽然身体瘦削,但此刻却仿佛一块铸铁般不移动分毫,连带着固定着的枪身几乎毫不震颤。
在猛烈的扫射声中,子弹连成一条火线,狠狠抽向远处的靶子。
几秒钟不到,一个弹匣的30发步枪弹便已打光,散落一地弹壳。
而靶子上则满是密集的弹孔。
几乎枪枪不落空。
支离破碎的靶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乔勋奇瞪大眼睛:“我的娘嘞,56式后坐力这么大,怎么到你手上跟个玩具枪一样?”
林修高深莫测的说:“天赋。”
乔勋奇竖起大拇指:“哥们儿,论装逼,我就服你!”
林修把枪还给他。
乔勋奇还没来得及接过枪,电话却突然响了。
他接过电话:“干啥?我在靶场呢……”
“没错,我还认识了一个小兄弟,枪法极准,跟李叔有的一拼了……”
“去招待所?有事是吗?行吧,我这就回去。”
挂了电话,乔勋奇说:“林老弟,不巧,我得先走了。这样吧,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你,下次来靶场找我,说不定我真能给你搞一门榴弹炮玩玩。”
林修点了点头,把枪递给他:“下次见。”
乔勋奇走后,林修也收起了自己的手枪。
嗯,‘要你命3000’现在至少能覆盖半径10米之内的敌人。
而凭着自己的枪法,这把54式手枪精确击中半径50米之内的敌人也不成问题。
至于手枪子弹杀伤力不足嘛……
也不是事儿,只要自己临时施加一些成语之技,便能让这把手枪立刻具备极强的杀伤力。
林修弯下腰,捡拾起散落一地的弹壳。
——金属资源在末世之中一直十分宝贵,尤其是子弹壳的铜,比铁更值钱。
听说有些大军火公司,都已经开始生产镀铜的铁弹壳了。
收集完成,林修举目望了望周围。
“一天下来,郭家就算是猪脑子,也应该反应过来了吧。”
周遭却无人跟踪。
“看来连猪都不如啊。”
林修耸了耸肩,朝着家里跑去。
身体轻健有力,气息极为平稳,跑步速度也极快,林修避开人流,跑过五六条街道,便已然到家了。
脸不红气不喘。
开了门,他看见林知正双手捧着小脑袋,似乎正回味着中午羊肉的鲜美。
林修拍了一下脑袋,中午下了馆子,晚上倒是没得吃了。
他拨通电话:“喂,周叔?你晚上还来不?”
“来的,我还有一些具体事项要跟你交代清楚。先不说了,我还要布置包围圈,这次可不能让王贵烈这孙子跑了,晚上再聊。”
林修点点头:“成。”
既然周叔今晚还要来,那还得去采购一些食材。
……
二十分钟之后,林修来到了中午那家羊肉馆。
老板一喜:“小哥,又来了啊?”
林修问:“老板,你中午杀的那头羊,应该还剩下不少吧。”
老板连连点头:“是啊,我正愁怎么处理呢,剩下那么多肉,再没人来光顾,我可就得全烟熏保存了,唉,那可真是浪费好东西了。”
“那卖给我吧。”
“那感情好,小哥你要多少?”
林修霸道总裁范:“我全要了。”
二十分钟后。
林修扛着一头羊,风尘仆仆的跑到了家。
他把羊挂了起来,拔出‘要你命3000’,弹出刀刃。
接着快速挥舞起来,刀刃极为锋利,快速将羊骨切断,居然感受不到什么阻力。
一部分羊肉放入冰柜保存。
另一部分则下锅焯水,拍入大葱姜片,倒入料酒,煮沸捞出,直接红烧。
林修刚准备倒油,发现油没那么干净,还有点发黑。
没办法,末世可没银龙鱼,榨油只有传统的研磨手法,品质自然不够好。
林修默念:“油盐酱醋。”
【名例‘油盐酱醋’,规模一级,启动。】
蓝光一闪,桌子上立刻出现了一排调料瓶。
油盐酱醋应有尽有。
真是方便呐。
林修往锅中倒油,再扔进几块价格很高的冰糖,一直炒出枣红般的糖色。
再下羊肉。
锅中立刻一阵噼里啪啦的脆响,但林修毫无畏惧,觉醒之后的反应速度十分惊人,他几乎轻而易举的避开了所有滚烫的油星。
羊肉翻炒上色后,一阵阵油花香味儿散发而出。
他再倒入开水,加点老抽生抽,加点盐,盖上锅盖。
一直用小火煨着,四十分钟之后,那咕噜咕噜的汤汁烹着软烂几乎脱骨的羊肉,汇聚着浓郁的香醇滋味儿。
林修又切了点老板送的土豆和胡萝卜,滚刀块乱切,再倒入锅中一起炖。
十五分钟后,土豆的锋角被汤汁煮化,淀粉溶入汤汁,让汤汁儿变得更加浓稠香甜。
林修另起了一锅下面条,等到煮开,再把面条捞进羊肉锅中,随意一搅,面条沉浮之间便立刻浸满了汤汁儿。
林修夹起一块羊排骨扔进嘴里,再轻轻一拔,已然彻底软烂的羊肉直接脱离了骨头。
再轻轻一嚼,那香味浓郁的肉汁便从中迸发而出,肉则几乎转瞬便化了,压根用不着牙使劲,肉汁香味几乎淹没了每一个味蕾。
香!
肉香味道!
吃肉才是真理!
谁挡着我吃肉,我就灭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