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王难当
“我只不过骑着我的马溜了个弯,可这弯还没转过来,就遇见了你。”
“这是缘分。”
“你得嫁给我!”
李安生跃下了马,身后跟随着三十五名持刀剑、穿粗布、相貌凶恶的土匪盗贼。他们带着放肆的笑,双眼露着精光,一拥而上,将拐角处穿着碎花裙的姑娘围住。
姑娘吓红了眼,盯着李安生流眼泪,谁能想到这面容清秀俊朗的青年竟然是个土匪头子。这世道不太平,一个姑娘家遇到土匪是要被拉进山里当压寨夫人的。虽然这青年长得十分俊朗,但毕竟是个土匪头子,叫人害怕。
“我长得很吓人吗?”李安生伸出右手,捏住姑娘的下巴,稍稍抬起她的下颚,调侃道。
这姑娘吓得抽噎不停,连连摇头,“不…不吓人。”
“那你哭什么?”李安生用食指轻轻刮去她眼角的泪水。“难道,是不想嫁给我?”
“我…我只是个丫鬟,婚姻不能做主的,”这穿碎花裙的丫鬟低下脑袋不敢去看李安生的眼睛。他真的太帅了,怕自己一不下心就随他去了。
李安生抚摸着她的头发,滑滑的,很舒服。
“只要你跟了我,还怕什么?我可是山大王,你家老爷是不敢招惹我的。你应该知道,身为土匪盗贼,我们杀人无数,天不怕地不怕。”
丫鬟突然不哭了。她在想,面前这青年长得俊秀,如果我要是嫁给了他成为山夫人,以后就再也不是丫鬟了,再也不需要给人端茶递水看人脸色了,反而……还会有人来伺候自己。
这算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呀!
她有些心动了,红了脸,低头不语。
李安生瞧见这丫鬟的模样,一愣,妈呀,这丫鬟不会真的信了自己的话吧?
“咳咳,算了算了,既然你不愿意,那你就走吧,本大王不喜欢强人所难。”李安生将手从她的秀发间收了回来,转过身,牵着马准备离开。
谁知道这丫鬟拉住李安生的衣角,清风杨柳般摇晃着、羞嗒嗒的说道:“人家只是害羞嘛,大王你要是真的喜欢人家,那人家就恭敬不如从命,随你去罢了。”
李安生一阵惊愕,怀疑自己的耳朵进水了。
真是没想到,这个世界的女人居然这么开放。
李安生魂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认清了自己是手下有三十五个小弟的山大王后,今天准备干一票,不然发不起工资养不起小弟呀!
可下山就撞见了这穿碎花裙的丫鬟。
第一次亲眼见到这类似于原来世界古代的丫鬟,李安生十分好奇,所以挑逗了一番。结果,李安生算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女人并不算太封建保守。
“你真的愿意吗?”李安生望着她,含情脉脉的问道。
那丫鬟羞红了脸,埋下脑袋‘恩’了一声。
“你看,这三十五人都是我的兄弟。正所谓我的就是他们的,你成了我的夫人,以后,你可得伺候我们三十六人,你……行不行哟?”李安生话锋一转,双眉轻挑,嘴角邪邪一笑,伸出舌头舔了一圈干裂的嘴唇。
这丫鬟扫了一眼四方贼眉鼠眼、奇形怪状的三十五名大汉。她一点也不傻,好歹是大户人家的丫鬟,豁然明白自己是被山大王羞辱了一番。
想想刚才自己天真的以为要当山夫人了,真害臊。
丫鬟又怒又羞。
“我…我…”丫鬟又哭了。
“再不走,我们就扛你上山咯。”李安生乐呵道,朝三十五个小弟招了招手。
三十五个小弟迫不及待的朝丫鬟靠近。
丫鬟吓得一溜烟跑走了。
回到了山上,李安生开始无趣起来。往常小说中的魂穿主角是自带金手指的,可自己这一穿,却成了一个山大王,还是得发工资养小弟的山大王。
通过这个身体原来的记忆,李安生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李安生,就是因为发不起工资给活活忧愁死的,自己才能借此魂穿了过来。
这叫什么事?
身为山大王,这么狼狈吗?
根据分析,李安生明白了发不起工资的原因。
这山名叫狗儿山,是座荒山,十天半个月都见不到人来,抢谁去?狗儿山下有一座富城,名叫坞舟城,由当前楚国的开国大将军余衷镇守,谁敢在他的地盘抢劫?岂不是找死嘛。
所以啊,原来的李安生虽然是山大王,但是根本抢不到钱啊,慢慢的也就发不起工资给活活忧愁死了。
不行,我可不能成为上一个李安生。
一定要想办法搞钱,不然小弟们闹起来就完蛋了。
可是怎么搞钱呢?
自己手下有三十五个壮汉,要不要包个工程?可是现在身无分文,连饭钱都没有。一个工程下来起码要一年,这一年难道喝西北风呀!
带着三十五个壮汉去乞讨,成立丐帮?
通过记忆,这个世界是没有丐帮的。李安生觉得这办法可行,等以后丐帮强大了,说不定自己还能在这个世界名垂千古,让世人尊敬哩。
“二愣子,”李安生喊道。
不一会儿,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扛着刀跑了进来。
“大王,何事吩咐,是不是要带我们去抢钱?我的大刀早就饥渴难耐了,”二愣子问道。
“马上通知下去,叫各位兄弟到马圈集合,我要开会。”李安生挥手,率先朝着马圈走去。
为什么要到马圈开会呢?
因为穷,整个狗儿山除了住的七八间房子,就没有其它空余的房间了。马圈里只有一匹马,所以十分空旷,足够装得下三十五个大汉。
李安生侧身坐在马背上,小弟们蹲在马圈里,整整齐齐的,还是很有牌面。
“今天,我要改革,”李安生说道。
“改革,改什么?”
“只能要赚钱,大王你随便改。就算是叫我们改名,我们也乐呵呵的愿意耶!”
李安生摆手道:“不需要改你们的名,我要为我们这个组织起一个响亮的名字。”
“我们在狗儿山,不如就叫狗儿帮吧?”
“俗气,我觉得狗帮更霸气。”
“更俗气,我还是觉得汪汪帮更富有财气。”
李安生听着他们的议论,险些泪崩,看来小时候父母叫自己多读书还是挺有用的。
“你们真是些人才,说话又好听。老天让我做你们的大王,真是我三生修来的福气呀!”李安生对他们竖起了大拇指,发自肺腑的感言。
二愣子道:“大王,你是我们的头目,你最人才。”
“惭愧,惭愧!”李安生拱手说着,感觉自己好像被二愣子骂了,但似乎没证据。
“那么大王,我们这个组织到底叫什么呢?”
李安生跳下马,一手指着天,道:“做大做强,再创辉煌,从今天起,我们就叫做--丐帮!”
“好,大家鼓掌!”二愣子率先鼓掌。
“啪啪!”
马圈里回荡着经久未散的掌声。
看着他们钦佩的目光,李安生很有成就感。
“那么帮主,我们以后靠什么赚钱?”
“对啊,丐帮丐帮,是不是我们以后要靠盖房子赚钱?”
“盖房子?这个不错,我们人多力量大,一定能够盖很多的房子。算一算,我们一年盖五栋房子。一栋房子卖一万钱……天呐,我们要发财了。不行了,我呼吸有些困难,快点来个人给我做人工呼吸呀!”
人才,果真是人才。
李安生摇了摇脑袋,道:“盖房子多俗气呀,我们的丐帮,是乞丐的丐。以后,我们的工作,就是上街乞讨。我们人多,一人一天讨五钱,三十五个人就是……一百七十五钱。只需要一个月,我们就能致富脱贫了。”
“……”众小弟懵逼中。
乞讨?
我们为什么要来当土匪,就是因为当土匪霸气,不被人欺负。现在叫我们去讨钱,这不是在开玩笑吗?堂堂三尺男儿,岂能如此不要脸面。
“大王,我一直视你为偶像。你长得帅,身材好,说话好听,可是……你太让人家失望了……你…你怎么能让我们去乞讨?你变了!呜呜……”二愣子说着说着,嚎啕大哭起来,他觉得好委屈,大王不在乎他们的面子了。
“大王,你曾说过,我们是兄弟,我们的脸就是你的脸,谁要是不给我们面子,我们就打他。现在,你怎么能违背当初的诺言,叫我们乞讨呢?”
“还记得那年夏天的黄昏,我们看着落日,你拉着我的手,向我发誓,要带我抢更多的钱……”
李安生吸一口凉气。
现在想想,原来那个世界,丐帮的第一任帮主是怎么忽悠别人和他一起成立帮派的?
“发家致富嘛,先苦后甜,不行吗?”李安生试探性的问道。
“不行!”三十五名大汉起身,咆哮道。“好男儿,不提长剑便提刀,绝不弯腰拿破碗。大王,你如果非要这么做,我们…我们宁死不从。”
说罢,他们提起了刀剑,做出自刎的姿态。
“大哥些,好好,听你们的,不乞讨不乞讨,”李安生只能妥协。
看来,丐帮是建立不成了。
那么,到底该怎么搞钱啊?
把老子搞到这里来,连金手指也不给,老子只是个普通人啊,而且还要养三十五个大汉,你叫老子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