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2章 13

书名:我已成仙,法力无边本章字数:5998

一只手,带着皮手套,攥着一把刀,突兀横插进了忽明忽暗的画面之中。镜头立刻对焦,紧随着那只手漂浮着。那只手很稳健,手中刀刀尖向上,没有一丝抖动,反射着灼人的冷光。如此跟拍了二十秒后,镜头忽然一阵剧烈抖动,随后画面也陷入了黑暗之中。当画面重现时,那只手已改变了握刀的姿态,刀尖下垂,鲜血自刀身上缓缓滴落。

这便是《协奏曲》的第一场戏,时常三十九秒。孔方希望用勃拉姆斯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作为这场戏配乐,我则认为不妥,我写的摇滚乐才是更好的选择。一番争执,最终我们各退一步,将整场戏的声音完全消除了。

网约车中正播放着轻柔无害的流行乐,我却坐立难安。约会肯定是要迟到了,正值晚高峰。我给女友去电说明情况,引得女友大发娇嗔。我故作惶恐,说下午遭遇了车祸。女友的语气立刻变了,问我具体的情况。我解释说下午我和孔方在一起,我们都没事。当时我在孔方的车上,正与他讨论电影配乐。我们聊得过于投入,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路上忽然窜出来的狗,待到发现时他急打方向,我们便一头撞上了路旁的一棵树。

女友松了口气,接着狐疑地问我配乐不是早写完了吗。我说,没错,但是孔方忽然说有个地方写的需要修改。女友沉默数秒,又问我要不要去医院检查做个检查。我说不用。

配乐工作当然早就完成了,下午我是与孔方一道看狗去了。原本这没什么不可说的,但女友一向厌恶孔方,坚定不移地相信孔方是个疯子。尽管我已与孔方相识多年,她还是不希望我与孔方有任何私事上的往来。

孔方当然不至于是什么疯子,在我看来他只是思考的方式与常人不同而已。举例来说,假定已经相继发生了A、B、C三件层层递进的事情,大多数人从逻辑出发,从而得出“A事件导致B事件,B事件再引起C事件”的结论。而孔方则会通过他的逻辑直接得出“是A事件导致了C事件”。

接着与女友闲聊片刻,我挂断了电话。此前那股不安感依然在我的身体中横冲直撞,非但没有如我预想的那般消散,反而愈演愈烈起来。这感觉俨然大海上孕育的台风,席卷着大量水汽一往无前登上陆地,狂风呼啸,暴雨如注,从容潇洒的文明景象立刻被惊惶笼罩。

司机调整了一下后视镜,通过后视镜观察着我。

“你似乎有些不太舒服。”他说。

我深吸口气,敷衍说:“我只是有点紧张。”

话音落下,我自己也愣住了。这种不安感确是紧张无疑。紧张?我怎么会忽然紧张起来?

下午两点左右,孔方忽然来电请我去看狗,那时他的声音里就塞满了紧张。你想要养狗?我问。不,他说,我只是想看狗而已。我想不到拒绝的理由,便答应了他。孔方仿佛松了口气,立刻告诉我他在西门外。我看了看天气,撑伞出门。雨下得极大,雨滴砸落在伞面上带来了密集的声响,如机枪扫射一般。地面上坑坑洼洼处的积水在雨中极不平静,倒影里的无数世界都在摇晃着。

孔方的车就停在小区西门外的道路旁,没有熄火,挡风玻璃上雨刮器甩来甩去,仿佛能就这样重复到地老天荒。还没上车,我便听到了车内播放着恐惧之泪乐队的《疯狂的世界》。

上车后我对孔方说,我记得这附近有家宠物店。孔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想养宠物?我有些纳闷,不是你想要看狗吗?孔方说,我想看的狗不在宠物店里。

前几天我去守中亭附近拍照,走得累了便到亭子里休息了一阵,那个时候恰巧一条狗跑到了亭子旁。我说不上来那条狗的品种。不过它应该是有一身金色的长毛,不过或许是日子过得不如意,金毛一缕一缕结成块,看起来更接近褐色。总而言之,它观察了我一阵,或许是判断出我没有威胁,随后便绕着守中亭狂奔起来。他说。

我扭头看了眼他的金色长卷发,没有说话。

它就那样绕着亭子跑了一圈又一圈,偶尔慢下来休息也要绕着亭子走来走去。我在亭子里坐了一个多小时,它一直那样时跑时走绕着亭子转圈。回到家以后,我就总是在想它为什么要一直绕守中亭跑。这个问题直接扎根在我心里,发芽长大了,我一闲下来就开始考虑它。昨天我又去了趟守中亭。你猜怎么着?我又看到了它,和上次一样,绕着亭子跑,既不进亭子里,也没有离开的意思。孔方说。

我说,所以你今天打算带我去开开眼界?孔方扭头看了我一眼,开眼界不至于,只是所谓人多力量大,我们两个都去看了,说不定就能搞明白它为什么要绕着那个亭子跑个不停。我不假思索地开口说,或许是在减肥吧。

孔方刚要开口说话,便被我的手机铃声打断了,是来自女友的电话。我调低了车内的音乐声,接通了电话。女友只简单提醒我不要忘记晚上的约会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我甚至来不及问好。这绝不寻常,但是我无论如何也搞不清今晚的约会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

我将音量调回原位,忽然烦闷起来。我知道孔方这个“绕亭狗”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意思,所谓守中亭,所谓金毛狗,一个很有创造力的暗示。孔方很喜欢通过这种方法向人倾述。

我直接问他,电影出问题了?我完成配乐已过去了相当一段时间,孔方却没有告诉我电影上映的消息——无论是院线上映还是网络上映。

孔方没有回答。我的疑问轻飘飘在车内悬浮了一阵,被从音箱中倾泻而出的乐符击得支离破碎。

良久的沉默之后,孔方忽然讲起了他父亲的故事:孔方的父亲年轻时认为卡车司机是世界上最浪漫的职业,于是他刚到能考取驾照的年龄便从学校中退学,通过打工的方式挣到了学驾照的钱,很快便上了孔方爷爷朋友的车中实习。他运输的第一趟货便是在某个冬天去东北。孔方的父亲踌躇满志,可惜刚到东北的第二天他便痛苦不堪起来……

故事没有讲完,因为孔方讲的实在投入,完全忽略了道路上的情况。我在扫视到路上有一条长褐色长毛的狗后大声提醒他。他条件反射似的猛打方向盘,我们一头便撞上了道路旁的树。

在即将撞上树时,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孔方描述的“绕亭狗”的画面,确实有一条狗在绕着守中亭狂奔,不过不是孔方说的金毛狗,而是条黑狗。下一秒,安全气囊弹出,砸在了我的脸上。

我和孔方挣扎着下车,确定对方没事后便放松了下来。我陪着孔方将车送到了修车行,随后向他提出告别。我要赴女友的约。

孔方了然地点头,翻了翻车子的后备箱,递给我一根甩棍,笑着对我说,今天是你跟你女朋友的周年纪念日,你肯定没准备礼物,到时候就用这个负荆请罪吧。我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完全不记得了。孔方说,九一一,日子还是很好记的。我想了想,收下了甩棍。

孔方又对我说,我说的狗是真实存在的。

我看着他,一头雾水地道别。随后回家换了身衣服,叫了台网约车,奔赴向与女友约定的地点。

在我看来《协奏曲》拍的一塌糊涂。无趣的故事、糟糕的表演、混乱的剪辑、做作的技法等等,烂电影中的一切缺点在《协奏曲》里几乎都能看到。但是作为电影的导演兼男主角,孔方显然不这么看,在他想来他的作品足以媲美阿伦·雷乃的《去年在马里昂巴德》。

他确实努力地模仿了《去年在马里昂巴德》。他的电影淡化了情节,模糊了时间,故事徜徉在男女主人公的思维之中,试图传达出朦胧与诗意。他大量模仿了《去年在马里昂巴德》中的技法:对称构图、声画分离、摇摆镜头、画面定格、忽然静音……有一算一,全部拿过来用一番。

最终,《协奏曲》与《去年在马里昂巴德》唯一的共同点却只有极其催眠。造成这一结果原因很简单,一来孔方并不能在合适的节点选择正确的表现手法,二来他的剧本过于苍白。前者很好理解,孔方的才华暂且不提,他毕竟是第一次做导演,经验欠缺,对电影语言的理解不足。

后者则需要结合电影剧本的来看:一对破镜难圆的情侣不断回忆着他们的恋情,总结失败的经验。在大段的回忆之后两人又重拾了对伴侣的信心,决定重归于好。复合后的二人却很快又陷入了矛盾之中,他们互相指责对方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从不关心自己。女人迅速下定决心,与男人一刀两断。男人则用刀残忍杀死了女人,随后在一个夜晚抛尸于荒郊。

这故事根本不知所云,不要说体现出了诗意,连最基本的逻辑都不通,更不必说剧本里还充斥着大段诸如“与这座城市里其他九百万人一样,我每天都在见到不同的人,却见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很多个夜晚,我都在回忆白天时他和我说了什么,而我又和他讲了什么,答案却总是一片空白。”一类空洞乏味的独白。

电影剪辑完成后,孔方邀请我给它做配乐工作,也正是在那时我才看到了整部电影。他问了我观影感受,看他自信满满的样子,我没有说实话。他大受鼓舞,恳请我立刻开始工作。

我写了不少乐曲,都被孔方退回了。无奈之下,他告诉我说他心中其实已有中意的歌曲作为配乐,但是那些曲子都太贵了。说着他一口气列了十五首歌曲,从B.B.King到大门乐队,从蓝调到摇滚,一应俱全。他说,我希望你能写出类似的曲子来。我说,我也是这么希望的。

最终,我交给他的曲子与他的电影称得上是绝配,同样的一塌糊涂。

一首流行乐曲结束后,车内忽然播放起了大门乐队的《暴风雨中的骑手》。如同潮水退去一般,我的紧张感似乎在渐渐消退。我开始在脑中预演与女友见面后的场景,完全忘记了纪念日,这极有可能会酿成一场灾难。

正当我为了平息女友的雷霆之怒口不择言地开出各种支票时,司机忽然问我,您认为仙人存在吗?我通过后视镜与他对视,他的表情很是严肃,这个话题有些太过突兀了。

司机说,我只是想缓解一下您的紧张感。顺带一提,我说的仙人是“神仙”的“仙”,不是“先祖”的“先”。我不假思索,仙人并不存在。那么神呢,您认为神存在吗?司机立刻发问。

我忽然感受到一丝荒诞,这对话简直就是我前些天看到的一篇小说——《出租车上的吸血鬼》的翻版。我说,您是在与我对小说里的对白吗?我前几天刚看了那篇小说。司机说,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好吧,那我就直接宣布结果了。您相信仙人的存在,因为您就是仙人对吧,我说。

车子几乎停住不动了,司机沉默地盯着浓密到粘稠的车流,我将思绪继续飘回到与女友的见面。

司机干咳一声,您猜对了,我确实是仙人,属地仙。我点了点头,已经想好了女友生气时该说些什么,遇到这样的精神病我不愁转移不了话题。司机滔滔不绝,按照规定,作为仙人我们是不能自己暴露身份的,但您是自己猜出来的,我没有违规之处。您不知道,我从嘉靖二十一年证得大道以来就再没有在凡人面前暴露过身份,憋得慌啊!

我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然后故意问,您贵为仙人,何苦做网约车司机呢?司机说,仙人的生活太无聊了。每天住在山洞里,出门就踩飞剑,驾云彩,太冷清。与道友一起不是修行便是论道,太无趣。做网约车司机多轻松,每天还能感受到凡尘俗世的烟火味,偶尔还会遇到有趣的乘客。仙人毕竟还是与凡人有差别的,我根本不用考虑钱的问题。您看我这车,虽谈不上多好,但作为证件齐全的普通网约车而言还是不错的。

他的话提醒了我,这台车与一般职业网约车司机租来的电动车相比还是颇为豪华的,车内空间更大,音响更好。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台捷豹轿车。

捷豹?我飞快地打开叫车软件,查看了这台车的信息。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车牌号码,已然消散的紧张感一瞬间便再度将我覆盖。我只觉自己仿佛陷入了浓稠的粘液之中,连活动身体都很困难。

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些什么,我已无力听清。我强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我忽然感觉很不舒服,想休息一下。

通过后视镜,我看到司机的嘴张了张,似乎想说什么,但声音终究没有自他的喉咙中传出。

一直以来,孔方的生活中能与电影导演这一职业挂钩之处只有他酷爱摄影这一点。他拥有数台照相机,海量的镜头。每当闲暇时,他便开车抱着他的照相机四处闲逛,四处拍摄。偶尔拍到非常满意的照片时,他便会在朋友圈中分享。以我作为外行人的眼光看来,他拍照确实有一手。我曾调侃他既然这么喜欢拍照,何不做个专业的摄影师。他思考良久后对我说,对他而言爱好不能成为饭碗。

促使他做出改变的是他拍摄的一张相片。他告诉我那张相片拍摄地如同基里科的画作般精妙。相片的主人公,一位身姿窈窕的女士,穿着深蓝色连衣裙,双手抱胸站在孤零零一盏路灯下。

慢着,怎么只有一盏路灯?路灯这种东西不该是成群出现的吗?我问他。他沉思良久,说我也不知道。

总而言之,那深蓝色的连衣裙与泛黄的灯光剑拔弩张,耀眼的刺目。与此同时,四周的昏暗模糊了宽阔的马路与小山,一团混沌包围了软弱的黄光。女子站在那里,楚楚可怜,如同断了通讯线路的电话。

我点了点头,按照你的描述,照片确实带着神秘的味道,但似乎并不存在基里科那寂寥的氛围。孔方将视线移到别处,没有回应我。

孔方无意中发现了那张照片里的怪异之处,他在那位女郎的身侧发现了一抹微红。可能是汽车尾灯。他调高相片的亮度,放大再放大。那抹微红确是一台车的尾灯。那是台黑色捷豹,在处理后的相片中清晰可见,它的后备箱大开,车牌号也可勉强辨别。一个男人在不远处拖拽着一具尸体,向着路旁的小山艰难前进。

在看清这一切之后,孔方心如擂鼓,当即请一位朋友调查那车牌的归属。他本人则开车去探查一下拍照的地点,但是到达之后,他几乎翻遍整座小山也没有找到什么可疑之处。

当天晚上,孔方回到家中,却惊恐地发现那张可疑的照片消失不见了,相机存储卡、电脑中的相片、处理好打印出来的特写,通通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它们从未存在过一般。

那个车牌呢?我问孔方。孔方立刻报出了车牌号码。我有些无奈,我是说那个车牌的信息查到了吗?孔方摇头,朋友说那个车牌根本不存在。

我们被沉默笼罩住了,如同被玻璃杯困住的苍蝇。我觉得气氛过于压抑,用开玩笑的口吻说,简直就是电影里的桥段。孔方问,什么?我说,电影,安东尼奥尼的《放大》。孔方一下子跳了起来,手舞足蹈,没错,就是电影,我应该去拍电影!

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孔方是怎么将他所经历的事件类似《放大》中的情节这件事与他应该去拍电影联系起来的。但是他很快便辞去了工作,专心学习起电影来。一年多之后,经过不为人知的艰苦努力,孔方忽然有一天打来电话,邀请我为他的《协奏曲》做配乐工作。

车子总算挪出了最拥堵的路段,勉强行驶起来。我和司机都长舒口气,音箱里流淌而出的歌曲忽然变得有趣了起来。

“待会就找个僻静的地方停车吧。”我说。

我的目的地是在一处繁华的商圈之中,此时此刻,车子开进去恐怕与行至沼泽中没什么区别。

“可以在平和路停车,只是那样你恐怕要多跑几百米的路程。”司机盘算片刻后扭头对我说。

“没问题。”我说,“就在那儿停吧。”

雨已经停了,车窗上却还攀附着滴滴水珠。马路湿漉漉的,路旁某些低洼处依然瘫着些积水。路上的车辆无精打采,走走停停,时不时便有鸣笛之声。路两侧的树木倒是精神起来,一副洗尽铅华的模样更显清新可人。这台网约车经过漫长的跋涉总算停到了平和路旁的临时停车位上。

我下了车,却惊愕地看到司机也同我一道出来了。他飞快点燃香烟,猛吸一大口,直吸得烟头处亮起了明火。我摸了摸口袋里的甩棍,看着司机仰着头面容舒爽地吐烟的模样,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愤怒。

“我需要一个证明。”我不仅在心中这么想,同时还说出声来。声音干涩,俨然需要抹润滑油的机器。

司机愕然地看着我,鼻孔中还不忘冒出烟雾。

我抽出甩棍,狠狠朝司机的手臂与肩膀上招呼了几下,然后扭头便跑。我从未觉得自己跑的会那么快,简直就像飞起来一般。附近不知哪家店铺的音箱里正播放着勃拉姆斯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三乐章,那乐音在我的耳畔萦绕,声震如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