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罗宾逊的童年
解决了那个杀手之后,罗宾逊艰难的爬回轮椅上。他反回来翻看这个杀手的尸体。当他捡起杀手掉落在地上的匕首时,他一下子愣住了。
他紧紧攥着匕首手开始颤抖。匕首背宽刃薄,两边各有一道深深的血槽,刀柄处有一个印记,那印记是一个一半骷髅头一半人头的样子。
罗宾逊握着匕首的手颤抖得越发厉害,不由得想起了他不堪回首的童年。
14,一个数字,一个代号,一个孩子的名字。
14的童年记忆中只有黑洞洞的屋子,干巴巴的粮食,鲜红色的血液和恐怖的尸体。
没人能想象到他和好几十个孩子是在尸体堆上学会走路的,得到的第一个玩具就是一柄锋利的匕首,日常的游戏就是互相残杀,饮料是鲜血。
为了得到一块糖,他可以毫不留情的杀掉身边的任何一个小伙伴。
为了能喝一瓶甜甜的水,他可以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切割成上百块。
这就是14。还有他身边几十个孩子的命运。
14长到一米二的时候,他身边只剩下三个小伙伴。6,33和71。
6人高马大,非常壮硕。33总是一副想哭的样子。71跟14一样瘦弱,而且也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不说话。
33每天都跟在6的身后,就像是6的小跟班,6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某天,一切都看似很正常的样子,但是直到深夜也没有人给他们送饭。
不过挨饿是他们经常经历的事情,所以并没有感到奇怪。不过第二天仍然没人送饭,并且连水都没有。
6有点承受不住了。他嘴唇干裂,冲着33骂道:“33,有吃的吗?”
33惊慌失措的摆摆手:“我,我哪有吃的啊!前天的那块饼我已经给你了!”
6恼火的踢了33一脚:“娘的,你是想埋怨我啦?”
33赶忙摇头不敢说话了。14和71各自坐在房间的对角一言不发。6看向他们两个,然后冲着71走了过去。
“71,你藏没藏吃的?”
71冷漠的抬头看了6一眼,又低下头去。6明显是急了,超着71就踢过去。
他们没有受过训练,但是从小互相厮杀,让他们都有着野兽一样的本能。
71轻轻侧身,6一脚踢空。6的火气更旺了,一拳就朝着71挥去,71倒地翻滚又躲了过去。
他们都两天水米未进,这两下让6和71都有些气喘,6更是眼前有些发花,险些站不稳了。几个人安静下来。
又是一夜过去,第三天还是没人送水送饭来。6的身体有些承受不住了。他掏出匕首,瞄向了最瘦弱的71。喝点血也能缓解一下饥渴。
他刚想起身去找71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后腰一凉,紧接着一股剧痛传来。他惊恐的回头看去,只见33满脸泪水,而他手里的匕首正插在6的要害处。
6刚想伸手去抓33,33则用力一拧匕首然后拔了出来。
他们的匕首都是有放血槽的,这一拧一把,鲜血像是泉水一样涌了出来。6仿佛一下子就失去了力量一般软倒在地。
33哭得泪如涌泉,但是却一下子铺上去先夺下了6的匕首,趴在他的伤口上开始喝血。
过了一会儿,33好像喝饱了。他咧着猩红的嘴巴,冲着14和71说道:“快来喝点吧,否则我们都会死的!”
七天后,14和71活了下来。6被吃了一条腿后开始腐败,71又把33杀掉吃了。
14和71被带走了,分别被带到不同的地方学习暗杀,偷袭,潜伏等等技能。
几年后,14已经一米六了。于是他就开始在“内圈”执行刺杀任务。短短几个月,14刺杀了数十个身份显赫的人,很快就成为了杀手圈的名人,大家给他起了个名字——修罗。
某天,14接到一个任务,刺杀一个和他同样身份的杀手,代号——瘟疫。
瘟疫是一个绝色美女,被她迷惑杀害的人不计其数。雇主给了14一个富商的身份,然后又雇佣瘟疫去杀他。
瘟疫化妆成应召女去伺候14,而14则准备瓮中捉鳖。一切都顺利的进行着,两个人在床上缠绵悱恻,14看准机会,在瘟疫没有出手之前,一刀就扎进了瘟疫丰满的胸膛。
但是,瘟疫却笑了。她用最后一丝力气附在14耳边说道:“替我活下去,14。”
14没有哭,因为他已经不会哭了。他就这么拥抱着瘟疫的尸体一夜。第二天,闻名杀手界的修罗失踪了。
半年后,一家装修颇为豪华的娱乐城中。一个肥胖老头胸前插着一把刀,一群荷枪实弹的人超着窗外一道人影一阵扫射。
那个人影踉跄一下跑远了。他受了伤,鲜血直流。他不敢张扬,躲在一辆去“外圈”跑商的货车上离开了“内圈”。
当14摇摇晃晃从货车上跳下来之后,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14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了一间白色的房间里,刺鼻的双氧水的味道让他明白他是在医院。
14下意识什么去摸匕首,但是他身上的衣服早就没有了。一个少年的声音传了过来:“你醒啦?真不容易,我还以为你听不过来了呢!”
这个声音有些稚嫩,还带着一丝痞气。14费力的扭头看过去,就见一个黑发少年和一个金发少年站在床边。黑发少年嘴角微翘,旁边的金发少年也温和的笑着。
这一瞬间,14仿佛看到了天使一般,这样的笑容在“内圈”里从未见过。
那个黑发少年继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啊?从亚洲区来的?那可够远的!吃了没有?怎么可能吃呢!要不要我给你买点东西吃?”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14发蒙,他只记住了第一个问题。他忽然想起在“内圈”做杀手时,听人讲过的一个古代传说故事中的主人公,他非常喜欢那个人物,于是他脱口而出:“罗宾逊。”
“你叫罗宾逊啊?不过看你不想是欧洲人啊,难道你是混血?你从哪儿来啊,你饿不饿?”
旁边那个金发少年终于受不了了,他拉着黑发少年往外拽,边拽边说:“行了,别问了。你看他那样子,在让你问下去非再晕过去不可,还是去给他买点吃的吧!”
后来,14在医院里住了7天,伤势也基本恢复了。他慢慢接受了别人叫他罗宾逊,而他也知道了那个黑发少年和金发少年的名字。
“潘望归,这是哪里?”他问。
“医院啊!”黑发少年潘望归叼着麦穗儿,一副很吊的样子。
一旁的金发少年哈罗德扶额摇头,接话道:“这是唐人区。我我们发现你的时候是在荒野的一条商路旁边。幸亏发现的及时,否则你肯定被荒兽吃掉了。”
“荒兽?”罗宾逊有些陌生的说出这个词儿。
潘望归和哈罗德惊讶的睁大了眼睛,潘望归说:“你不会不知道什么是荒兽吧?你失忆了?我不会碰见电影情节了吧!神秘少年失去记忆,他却是内圈的富家子弟!”
哈罗德打断了潘望归的中二思维,问到:“你是不是从‘内圈’逃出来的?”
罗宾逊瞳孔一缩,下一似的做出摸匕首的动作。潘望归和哈罗德都是练家子,一看这动作就知道罗宾逊绝对是一把好手。
潘望归咧嘴笑道:“别紧张,就算是‘内圈’来的,可是看你这伤,也肯定是被追杀或者逃亡的吧?放心,到了你潘哥的地盘,没人敢动你!”
罗宾逊看着潘望归的笑容,他忽然感觉好亲切,好温暖。他的嘴僵硬的牵动着,露出了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