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02章 噩梦相伴

书名:捡尸人本章字数:2052

尼玛,一张破画有什么好看的,要是来一副俊男美女的画还能吸引我的兴趣,随手一摸尼玛浑身是汗,想洗澡可惜小单间是没有洗澡间的,就想拉大便也只能去大街上的公共卫生间,躺床上还得提防跳蚤吸血,不过就这样,在我看来已经很好了,毕竟是第一次出门躺在床上莫名的很兴奋老是睡不着。

许久之后,终于冷静下来,脑子里就存了一个念想,明天去找事做。如果运气好,找到一份高工资的工作,几年以后老子就是有钱人了,然后风风光光回去,爷爷还不得笑脸相迎,老姑婆再也不会甩臭脸给我看。

走了那么远的路,搭车坐车还是累得够呛。人挨着床,稍许兴奋一阵子后,眼睛就不听使唤一个劲的想闭上,迷糊中,听见有人喊我。我回头看,是爷爷,暗自奇怪,我跑这么远,他也能找到。

爷爷却没有生气,递给我一件衣服说:“俊仔,天冷,记得多穿衣服。”

我接过爷爷递给的衣服,认真仔细的看,尼玛,这哪是衣服,血红色湿哒哒沉甸甸的,这分明就是一张人皮。

我吓得双手一哆嗦,浑身猛然一抖,立马醒来,目测自己是做噩梦了。

呼——轻轻喘口气,看窗外,月亮不知道什么时候躲起来了,外面黑漆漆的。虚惊一场,怎么会做这么可怕的梦?我仰靠的姿势,双手放在脑后,就着黑暗还在回忆梦境中的情景。

这个梦境太真实了,就像手刚刚接触到那张人皮有湿润感。我下意识的把手送到鼻下闻,一股刺鼻的血腥气息扑来,吓得我神经质的从床上蹦起,再跳到地上摔了一跤。

我爬起来,摸索模式开了灯,我怔怔的盯着手指发呆,心慌慌的难受得很。

幻觉,或许我解了大便没有洗手的关系,所以手才会有臭味。这样自欺欺人的安慰,让我更加坐卧不安起来,我明明记得上了公共卫生间回来,在水阀门下使劲的洗了手的。

不多一会,我当真吓住了,这血腥气味儿好像不止是手上,满屋子里都是。我战战兢兢地站起来,走到门边,一点一点的打开门。这里的住房,不隔音的,我怕声音大了,惊动别人。所以尽可能的把门轴抬起轻轻打开,我看门外,什么都没有嘛!

也没有血腥气味儿,正探头探脑的看,一滴什么东西掉在我的鼻子上,我顺势朝上看,一张皮挂在门楣上,滴答在我鼻子上的是血——“尼玛……”我大叫,挣扎中再次醒来,浑身冷汗,湿透了贴身衣物,麻痹的我还在床上。

门安静的注视我,我脑子里乱哄哄的,无法安静下来。却也不能这个时候赶回去,算了,等明天再看吧!

注意笃定,我躺在床上虽然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却没有之前那么心慌了。迷迷糊糊一觉到天亮,大街小巷都闹渣麻了我才起。昨晚上打定注意说今天回去的,可是看这一片热闹的景象,我改主意了,暂时不打算回去,准备找事做。

我很少来县城这种地方,所以不熟悉这里的路线,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在招工。随随便便,双手插袋在街面上溜达,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到一个小型广场,看边上有一张凳子就随意坐下。

肚子在闹空城计,我捂住肚子,看有电话亭,想到跟六指联系一下问家里的情况,可电话打过去,还得转接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县城真好,人们随便怎么走,鞋底都干干净净的没有一丁点泥土。

不像咱农村,遍地都是泥巴,特别下雨天,那鞋底就跟草鞋虫似的走起路来难看也笨重。我的视线投向广场中间一棵树下,那棵树下有一个老头,老头面前摆了一张纸,也不知道纸上写的什么,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在他面前一个人都没有。

出于好奇心,我起身朝他走过去。

老头穿一身半新不旧的工作服,胡子拉渣不修边幅,但是眼神却很犀利,听见脚步声他抬头瞄我一眼,他的眼神令我阴悄悄的打了一个冷噤。

我不敢看老头的脸,刻意避开他的视线,看向地上。

地上摆了一张纸,纸上几个潦草得不能再潦草的大字我认得:卜卦招徒弟。

这老头真奇怪,看人不咋样,还卜卦招徒弟,也不知道他是干啥吃的。不过,我现在正找事做,如果他能让我赚钱,我就做一下也可以,加上对他这个招徒弟的要求好奇,我就随口问:“卜卦招徒弟是啥意思?”

“报上你的生辰八字,算跟我合不合得来,合得来我们就有师徒缘分,如果合不来你也不会有损失。”老头说这话倒是有道理,我不妨试试看。

这样我就把自己的生辰八字报上去。

这老头装模作样弹动手指掐算一把,突然停住,那双阴冷的眼久久凝视我,说了一句:“难怪,刚才看你就是一具行走的尸体,小子,你这个徒弟我不敢收。”

这死老头,诅咒我?我想骂,看周围有人,把骂人的话吞回肚里,很生气的跺脚嘟哝道:“切,什么跟什么啊!无聊。”

我起身离开,有人走来看热闹,我听见他们在窃窃私语在偷笑。“这老头,疯疯癫癫的又在玩招徒弟的把戏,我上次看见他帮人捡尸骨,据说是几十年的老骨头,不就是捡尸人,还收毛徒弟。”

老头是捡尸人?

捡尸人在我们这地方一直有存在,却不是什么好工作,整天跟死人打交道,而且不是特别贫穷的人家,是绝不会把自己的孩子送来做捡尸人徒弟的。

再说了这也不是我理想中的职业,所以我在听人议论之后,果断的离开了。

兜里钱不多,活路还没有找到,我怏怏不乐行走在大街小巷,特羡慕那些西装革履文质彬彬正在辛勤工作的年轻伙伴。一天很快就混过去了,我三顿当做一顿来吃,简单的吃了一碗素面,有打算还是回到原来那个旅馆准备再熬一晚上。

让我简直没想到的是,我的再次回到旅馆差点丢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