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71章 鬼差日常从此刻诞生

书名:鬼差日常本章字数:2387

听哥的话,哥也是过来人了,就听哥一句劝吧!珍爱生命,远离社死!如果你本来就社恐,或者心理防线比较低,就请你千万不要碰这玩意儿!这玩意儿伤身体,碰多了亲人两行泪!你绝对受不住这样的打击的!

要不是哥们儿天生便有24k纯肉厚脸皮,或许哥们儿现在还在车厢的地缝里躲着呢!那种尴尬不能形容,尬得脚趾抠地板抠出三室一厅400平,你敢信?!

哎,要不是列车即使到站,我是真的不知道我该怎么办。说句实话,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只有两个选择:

A.跳车

B.扔手机然后跳车

C.钝角!

至于为什么只有这三个选项,那我便不多说了。还不等我想出第四个选项,列车就已经抵达半步多了。

就这样,我怀着满心的尴尬和社死,在众人像看傻X一样的眼神中,一步一颤地走出了列车,据伍长洲后来对我说,我那时的样子像极了怀胎十月的喇叭花大闺女。

妈的,我特么社死还不都怪你?!

我是气不打一处来,照着伍长洲的屁股就踢了一脚,口中顺势骂道:

“操!你叫你师父下回出门买菜的时候注意着点儿,小心我一个黑塑料袋子套在他脑袋上,到时候菊花变喇叭花,我要你好看!!”

伍长洲捂着嘴还在大笑,全然不把我骂他的话听在耳朵里。此时我也骂累了,干脆也不说话了,低着头,瘸着腿,一步三晃晃地跟着两人前行。

马勒戈壁,社死就特么的社死吧!好在还没死透,有口气就不辍了!

阎王爷说有特定的人来接我们,微信都加上了,可我们却不知道接我们的人是谁。没有办法,为了耗时间,我们干脆走进了“半步多茶楼”,遥想当初,我初来半步多的时候,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这家茶楼,还是因为一个店小二才领到鬼心的。若这么想来,他还算是我鬼生的第一个恩人呢。

走近茶楼,那个店小二仍在那里招揽客人,见我们走来,他挥了挥手,一路小跑便跟了过来,走至进前,一口尖细却开朗的声线,谄媚道:

“几位差爷里面儿请!”

嘶……没认出我?

我咋舌一声,左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道:

“你不认得我?”

店小二摸着脑袋想了半天,却始终想不起来,最终尴尬一笑,乐呵呵地问道:

“您是……”

我微笑着摇摇头,摆了摆手,一把便推出了伍长洲,说道:

“无妨!来一壶大红袍,伍长洲请客!”

伍长洲的脸登时就黑了,脑袋上仿佛亮起了一排小问号,可还不等他说一句话,我便已经走进了茶楼,只留着他一人在风中凌乱。

看着“半步多茶楼”五个行楷大字,我走进茶楼,思绪有些发散。茶楼还是那个茶楼,店小二还是那个店小二,同样的地点,而我却变了。我从一个孤魂野鬼,摇身一变成为了鬼差。

哎,终究是不复当年,回不去喽!

我们三人坐在了靠窗的一个空位上,上次来这里我也是坐在这里。木桌布满裂纹,尽显岁月流逝,桌上摆着一壶茶,一切都仿佛从前,可茶却已然凉透了。

我曾不止一次地回忆当初,可纵使是回忆,却也回不去。只怪我太多愁善感,心里总想着琐事,如此怎会成就,可若不多愁善感,我又该想些什么呢?

唉,心太累,终无法放下,无法释怀。

人生如路,当你踏上这条路的时候,便意味着你没有回头路了。路走的越长,越难折返。或许等你蓦然回首之时,你才会惊讶地发现,其实你距离起点,已经走了很远,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罢了。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初入茅庐,不惧天地,不敬鬼神,满心壮哉豪情,自诩:“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殊不知,如今身虽为鬼雄,而心却不复从前了。没办法,生活嘛,受到生活的碰壁,被生活磨平锋芒,这本是亘古不变的天地法则,只是我心里有一股劲儿,有些不甘。

我不甘束缚于天地法则,我不甘奴役于社会制度……可又能怎样呢?

生于天地间,当赋予天地。

生于江湖中,当尽瘁江湖。

何来不甘?只是几句牢骚罢了……

身体虽然坐在茶楼,但我心却飘忽不定。我沉默半晌,心中忽然升起一个为辈祖宗的决定:我要把生活日常记录下来,写一本小说!

小说名字叫啥好呢?记录生活日常……就叫它《鬼差日常》吧!

想到这里,我赶忙从怀中摸出手机,不假思索地点开了“奇迹文学app”,不到一盏茶的工夫,一个全新的作者ID被创建好了,我依旧延用生前的网名,把作者ID署名为“万墨长秋”。

就这样,手指在屏幕前飞快滑动几下,一本名为《鬼差日常》的小说从此刻诞生了!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我扫了一眼屏幕上方的日期,默默的记住了这一串数字。这个数字只是一个开始,往后只会更长。

一边喝茶,一边码字,一边等人。三件事全然没有耽误,为了更显逼格,我的小说怎么能平庸?随着我手指飞快敲动,小说的第一段已经基本成型:

“夜,是深沉的,是寂静无声的。旁若无人的环境下,几只暗灰色的乌鸦和炯炯有神的猫头鹰飞落枝头,使漫漫长夜显现出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我对此沾沾自喜,可就在我继续愉快地码字时,一个信息却忽然打断了我的兴致。手机的提示灯先是亮了两下,然后一个名为“四通八达”的好友向我发起了语音定位。

值得一提,这个名为“四通八达”的好友,便是阎王爷口中那位接我们去阳间的使者,至于对方是谁,长什么模样,阎王爷没告诉我们,只是说到时候自然会见面。

我毫不犹豫地点开了语音定位,随即一个有些耳熟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好久不见,我的朋友!”

我:???

我两眼呈几何形懵逼,脑袋上一排问号。

我说大哥,咱俩是在哪见过吗?明人不说暗话,大哥你能把话说清楚点儿吗?咱俩这不是还没见面吗?怎么事儿?怎么整的跟老熟人似的?

我有些尴尬,问道:

“这位兄弟,咱们见过吗?”

那个声音沉默几秒,然后那个声音再次传来:

“你往外看。”

我很是懵逼地站了起来,探头向窗外看去。除了一个个身形狼狈的孤魂野鬼外,两个站立不动的人显得极为突出。

我的眼睛当即睁大,仿佛是一道惊雷劈中了我的大脑,看着眼前两个嬉皮笑脸的身影,我几乎不相信我的双眼!

两个身影,一个尖嘴猴腮,身形消瘦。另一个则威武壮阔,脸上爬着一道狰狞的刀疤。见我看来,那尖嘴猴腮的身影再次拿起手机,向着我微微挥手,随着他双唇开合,我的手机传来了一个略显尖细的声音:

“好久不见!我的朋友。”

卧槽?!!

这二人我认识!不是一般地认识!

这……这不就是勾我魂魄的那两个瘪犊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