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下诏,将耿璇一案交由三司联合会审,这个消息一经传出,瞬间震动了整个京师。
自洪武十七年始,凡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均由三法司长官即刑部尚书、大理寺卿、左都御使会同审理,最后交由天子裁决!
换而言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大法司是严格遵照天子的旨意来审判案件的,天子握有最终裁判权。
那么基于三法司的这个本质存在,天子下令将耿璇交由三司会审,这件事情就透露着不少诡异了。
但凡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