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4章 再度出现

书名:白骨精穿越后成了小透明本章字数:2562

董栋梁见苗一一没答话,以为自己领会错了题目,赶忙说:“我把构思简略叙述一下,您先听听,指点一番如何?”

苗一一暗自叹气,难道你不知道,我就是怕指点你才给你出了这么个大题吗?你直接写就得了,好坏等写出来再说嘛!

心里虽然这么嘀咕,嘴上还是很客气:“您不妨说来听听,指点嘛,我可真的不敢当。”

“好的。先说一下我给人物取的名字吧,独女叫陶云若,她父亲陶文川,母亲娘家姓姜,母亲姜婉姝,大舅姜山,二舅姜海。和她青梅竹马的那个表兄叫姜肃桐。”

苗一一对记名字没兴趣,也不想问他他取名时有何寓意,只想快点进入主题,便让他说一下主要情节。

“故事情节我是这样构思的:陶云若才貌出众,外婆尤其宠爱,便做主把她许配给表哥姜肃桐,等她满了16就成婚。表哥姜肃桐读书上进,对她也一往情深,可是她却一直把表哥当成亲哥哥,心里并无男女之情。

即将成亲那年,陶玉柳在庙会上和一个家境贫寒的书生项问卿相遇,彼此产生了爱慕之情,并知晓了对方的身份。由于地位悬殊和礼教制约,他们之间只能通过丫鬟,秘密书信往来。

为了能够见到陶玉柳,穷书生项问卿卖身为奴进入姜家。不过在大户人家,一个男仆人也是很难见到小姐的。所以他们想尽办法,有几次险些暴露。”

苗一一原本给的是宝玉黛玉的原型,没想到经董栋梁构思出来却发展成西厢记了,觉得还挺有意思的,随即打断他问道:“最后结局你准备让他们终成眷属吗?”

董栋梁一下子神色黯然:“怎么可能呢?胳膊拧不过大腿的。”

“这是你的故事,你可以做主的啊!你就不能发挥一下想象力吗?例如说,万一有个神仙出现了,他们之间没有阻碍了?悲剧结尾多闹心啊!”

苗一一喜欢大团圆,所以不想让他写成生离死别。当然,她曾读过的名著基本上都是悲剧,可谁指望董栋梁写什么经典名著了?

这位董先生却很实诚,一脸迷惑:“一一姑娘,您的意思是现实生活加上鬼神传说也可以?”

“当然可以,故事嘛,就算狐狸成精变成人都不稀奇。”苗一一随口胡诌,巴不得他把故事编得越离谱越好。

“狐狸精?哈哈哈,那我可告诉你,狐狸精变的虽然是美女,但是可能会掏心挖肝害死你的!”小青突然在门外插嘴,也不知这丫头在那儿偷听了多长时间了。

一见到小青出现,董栋梁就头皮发麻,他赶忙告辞:“好的一一姑娘,我知道了,我的思路还不够宽,我这就回去。再好好构思一番。”

小青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忍不住问:“你这是教他写小说呢?啥时候能写好啊?”

“唉,只要他别天天来让我指点诗文就好。你干嘛偷听人家谈话?这个习惯可不好...”苗一一话没说完突然想到自己,赶紧刹车。

小青这家伙多狡猾呀,哪肯放过她,一本正经地学她:“偷听人家谈话,这个习惯可不好,跟踪人家,这个习惯更不好...”

气得苗一一挥起湿淋淋的手向她甩去,吓得她躲闪不及,双手护着脸边讨饶边说:“好好好,我错了,不敢啦!对了,我刚才随口提了一下那家‘轻摇’,九叔说他认识老板,那人叫仲守则。”

“那你没问问人家婚配与否?”苗一一狡黠一笑,故意逗她。

小青假装生气,作势转身要走;“哼,你就是不好好说话,那你自己打听去好了!”

苗一一忙拉住她,用亲昵的语气哄道:“跟你开玩笑呢,急啥!小青美眉是那开不起玩笑的人吗?九叔和他打过交道吗?对这人印象怎么样?”

“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只说他很会说话,他店里的老主顾,特别是那些大婶、大姐,都挺喜欢他。”

苗一一自言自语:“嗬,老少通吃啊!”

小青并没听清这句嘀咕,试探着问道;“要不,咱们明天再去一趟?”

“好,喊上小白,咱们明天去挑镯子。”

第二天一早小青就坐立不安的,吃过早饭就来约小白逛街,小白还是老样子,想借故推脱。苗一一忍不住提醒小青:“这一大早的谁没事去逛街啊?吃过午饭再去吧,到时候时间也充裕。”

小青只好耐着性子等到吃完午饭,一边嚷着让苗一一洗碗动作快点,一边努力勾起小白的好奇心:“你是不知道,那家手镯样式真的特别好看,每一个都很独特,咱们一人买一只,换着戴。”

苗一一手脚麻利地拾掇完碗筷,三个小姑娘叽叽喳喳,才刚迈出大门,刘嫂后脚就跟了出来:“听你们说得那么热闹,我也想去逛逛,走吧!”

小青和苗一一顿时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这怎么半道里杀出个程咬金呢?

可她们一时也没什么理由拒绝,苗一一上前挽住刘嫂:“好嘞婶子,咱们一起去,听说您特会讨价还价,等会儿就全靠您的面子啦!”

刘嫂笑得花枝乱颤,轻轻地戳了戳苗一一的脑门:“哎呦喂,我可是越来越喜欢你这张小嘴了,成天跟抹了蜜似的。”

小青不由撇嘴:“那干脆你俩当母女好了。”她心里暗暗嘀咕,妈呀,您可真爱添乱,我们这次可是有正事要办的。

一行四人路过布店,刘嫂忍不住非要进去逛逛,小青不耐烦地拽着小白往前走,一边冲苗一一使着眼色:“你们快点啊,我妈挑东西最磨蹭了。”

苗一一只好耐着性子陪刘嫂,看她在各色料子里一边挑挑拣拣,一边和掌柜的拉着家常,小青那爱买布料和爱聊天的脾气,看来是打这儿遗传来的。

等刘嫂终于满意地买了两块给闺女做裙子、小褂的料子,又成功为昨天那块麻纱配到了合适的衬里,出门再看,小青和小白早就没了人影。

苗一一也不催她,她知道,其实今天再去“轻步摇”也只是碰碰运气,不一定能打探到什么消息,哪能那么凑巧就碰上昨天那样的机会呢?所以她也就顺着刘嫂的心意,想逛哪就逛哪。

等她俩逛到了“轻步摇”,苗一一发现,正在店里招呼小青和小白的不是别人,竟然是老板仲守则。

小青正往小白头上插一支银步摇,仲老板在一旁赞叹道;“这支步摇与姑娘如此般配,放在小店里倒真是埋没了。”

刘嫂见状,几步就蹿到了他跟前;“我说老板,你也太会说话了,这东西看着怕是不便宜吧?”

小白闻声抬起头来,云鬓上插着那支素雅的银步摇,仅末端由一根极细的银链子坠着枚淡绿的水滴形珠子,轻轻晃动之下,衬得小白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更加楚楚动人,连苗一一都看得一呆,心生怜爱。

小青见她妈来了,赶紧上前邀功:“妈,仲老板看我们要买三只银手镯,答应赠送一样东西,说随便我们挑。我觉得这一支步摇很适合小白,让他送这个,你觉得划算吗?”

刘嫂一听有东西送,立即喜笑颜开,围着小白细细打量起来。

苗一一却觉得有些蹊跷,赠品一般是不好销不值钱的,可这支步摇上坠着的那枚珠子,看着质地很不错,而且这里应该还没有玻璃这玩意,如果是玉的...

此时门口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仲老板,生意兴隆啊!可否借一步说话?”

苗一一和小青旋即同时看向对方,眼神会意:“那个老头再度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