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5章 找个向导

书名:第一快刀本章字数:2514

在腾格里大漠的入口处有个集镇叫冰草湾,由于连年的兵祸在能够通过大漠的官道上,经常有一些散兵游勇作乱,他们因为是从军队里面逃出来的,任务失败了他们回去也是杀头,所以,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既然都是死,还不如拚一拚,所以他们比强盗更凶残,比土匪更强悍,因为他们曾经是军队,有着很强的作战攻防能力。所以,许多商人情愿走沙漠绕行穿过也不愿意走官道,走沙漠需要骆驼、需要向导、需要保镖、所以在驼队进入沙漠之前要储备干粮、水、草料、和帐蓬。冰草湾这个集镇上的居民就是靠着做点驼队的生意来维持生计。

任璇儿来到冰草湾镇的时候,天已经中午了,他腹中有些饿了,任璇儿觉得自己该吃点东西了,他四处看了看,这镇子上好像也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所谓的饭馆一共也就两家,一家看上去大点,应该是有吃有住的那种,但是离他有点远,另一家虽然小点,离他只有几步,里面传出了阵阵的肉香,他四处看了看,就走进了那一家里面有火光,招牌被油烟熏得乌七八黑的‘老陈酒馆’。在酒馆的堂屋的大厅里烧着一个大火炉,黑色的木制柜台那儿站着一位胖胖的中年男人,整个酒馆就他一个人,看来,不用想了,老板伙计,厨师,他一个人全包了,屋里四处飘散着让人闻着很香的酱牛肉的香味。胖子很和气,也很热情地招呼了任璇儿坐下,并报出了自己店里的招牌菜,品种不多,谁来了都这几样。倒是有一些好处,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任璇儿向掌柜的要了两块烙饼一碗汤和三斤卤牛肉,他一边吃着一边喝掌柜的聊了起来,很快就知道,这个胖子姓陈,是这个饭馆的老板,在拿到了任璇儿的银子之后,陈胖子的脸上笑得更加灿烂了,任璇儿看着不经心的地有一名没一句和他聊着天。

“陈大叔,我想请问您一下啊,我想要穿过这个沙漠到北边的草原去,应该怎么走啊?”

陈胖子,脸上长满了络腮胡子,看着正在开怀大吃的任璇儿,挠了挠头,此时正在把手放在一个可以用刀刮下油来的围裙上擦手,他愣了愣,然后有点不可置信地看了看任璇儿:“小兄弟,你是说你一个人要穿过这沙漠啊?就这么穿过吗?”

任璇儿边吃边点了点头:“嗯,是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吗?我是不是要买匹马或骆驼什么的啊?” 

陈胖子无语了半天才说:“小兄弟,你就这么一个空手人,既没行李,又没骆驼、又没向导、这腾格里沙漠方圆好几百里地,你就打算这么一个人穿过吗?你在和我开玩笑吧?”

掌柜的直摇脑袋,下面的话没好意思说出来,任璇儿大概也听出来了,在这个初冬的天气,一个人,既没骆驼、又没向导根本不可能穿过这个沙漠,几乎就是在找死,一点机会都没有。这个季节过沙漠最小的单位也得是驼队才行。

任璇儿也沉默了,半晌又和掌柜的说道:“大叔,我是有要事,一定要穿过沙漠去找我一个师伯,您说我应该怎么办呢?”

任璇儿本来长得就不让人讨厌,白花花的银子作用下,加上他大叔长大叔短的叫着,那个掌柜的陈胖子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北方人性格本就比较豪爽,在犹豫几秒钟后,掌柜的决定帮助任璇儿,他想了想对任璇儿说:“我给你介绍个人,他是个回子,(这儿指的是回族人)别人都叫他回老爹,就住在巷子西边的破瓦房里面,他是我们镇上最好的向导,你就说是你是饭馆里的老陈介绍你来的,看看他那儿最近有没有驼队要过沙漠的?要是有的话,你就跟人家驼队一起过,要是没有,你还回我这儿来住,等过几天有了,你再跟他们一起过沙漠,你到我这儿来,饭钱,住宿钱,我都给你打折。”

任璇儿连声道了几句谢谢,慢慢地把自己的食物吃完,任璇儿有个习惯,他吃东西很慢,咀嚼的很仔细,告别了饭馆的陈掌柜,出门向西而去。

他在镇子上转悠了半天,在一个看上去像是房子实际上比破庙好不到哪儿去的建筑的面前,停下脚来,因为任璇儿已经看见一个须发花白,个子不高,人也很廋小的,戴着一个像征回族白色小圆帽子的老人在劈柴。

任璇儿叫了一声:“老伯,请问您一下,这儿有个叫回老爹的吗?”

老人直起腰来,任璇儿看见他那榆树皮一样黝黑的脸庞笑了一笑,他露出两排发黄的牙齿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任璇儿从他手里拿过柴刀:“老爹,我来帮你劈柴吧,我是那个饭馆的陈大叔叫我来找你的。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驼队要找你作向导,我想跟着驼队一起过沙漠。”

老人见任璇儿把自己手中的柴刀接了过去,他笑着蹲在一边看着任璇儿劈柴,任璇儿一边劈柴一边和老人闲聊着,任璇儿用柴刀一刀下去把木头从上面到下面分成两半,只有在他斧子往一边倒时,那一半木头才倒下,另一半连晃也不晃,任璇儿劈出来的柴几乎一样粗细长短,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老人津津有味地看着他劈柴,半天才冒出一句:“小伙子,你是个好把式啊!”

任璇儿知道‘好把式’是干活一把好手的意思,他谦逊笑了笑:“老爹我也是穷人家里的孩子嘛!这点活哪家的孩子没干过啊?”

一老一少聊了有半天,是越聊越投机,回老爹越发喜欢眼前这个小伙子了,他心里在想,要是我当年结婚了现在孩子也该和他一般年纪了,他‘嗯’了一声,说道:“孩子,你呢,要是不嫌我这几间房子破,你就在我这儿住两天,我有预感,这两天就会有人找我带路,而且是个大主顾,因为,走沙漠的镖都比较小心,到时人家要问你,你就说是我侄儿帮我喂喂马和喂喂骆驼就行!”

“哎,老爹!那就太谢谢您老了。”任璇儿高兴得答应着。

任璇儿看了看眼前这土墙草顶的房子,心里有些发酸,现在的人可能不知道土墙是怎么回事,在那个年代农村盖房子都是用泥土加上一些马鬃、人的头发加水和匀之后打成墙,上面用梁木,再盖上木板,芦席,用麻绳固定好再把上面盖上茅草,建筑工人以前一直叫泥瓦工就是这样的由来,在那个生产力严重低下的年代,除了达官贵人,大多数的人家都是这样的房子,这样的房子,年头一久下雨就可能会可能漏雨,还有一个不好地方是要不了多久就会开裂,南方的话里面还会住进花蛇、土蛇。

任璇儿在回老爹这儿住了下来,回老爹可能是因为自己一生无子,也可能是他好像从心里真和任璇儿有亲近感,也没有要任璇儿一文钱,晚饭是牛骨汤就烙饼,在住了一天后,任璇儿看到回老爹的墙上好多裂缝,他觉得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了,他从来没有占别人便宜的习惯,更何况是一个在沙漠中讨生活的老人,他决定替回老爹补一补这土墙,次日,他一大早就和了点泥巴,先用水把土墙破裂处弄湿润再用和好的泥巴填进去、又把表面和里面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