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5章 三脚爷的传说

书名:赶山人本章字数:3055

这种事在我们老林子这边也叫做戴红孝,是一种为了表示帮冤死家人报仇而显示决心的方式。

其具体的做法,就是在自己臂箍上的孝字上缝上一朵红色的绒花,或者干脆就用红线缝制出一个孝字,不到手刃仇人的那一刻,绝对不会把那朵红色的绒花取下来。

如果是现在,我绝对不会去管这样的事情,可是那时候的我还年轻,根本不知道卷入这种事件需要付出的代价,心里总想着去做一些能够让别人刮目相看的大事,满脸都是跃跃欲试。

“这位大姐,你也是个仗义的人,大家既然有缘相见,那我干脆就和你走一趟好了。”

“毛都没长全的毛孩子,也来学人家逞英雄,真是好笑。”

见我故意装出一副老油子的架势,女人哑然失笑。

“如果我告诉你,我要找的对头是三脚爷,你还会不会和我一起走。”

听那女人提起三脚爷的名字,我彻底呆住了,不自觉的想起了在这片老林子里流传了很多年,如今提起来依旧让人毛骨悚然的那个古老的传说。

很久以前,有个叫做毛四的,是这片老林子里出了名打哑山的高手,经他手设计的各种机关陷阱,不止能够打到最常见的那些山鸡野兔,就连野猪和熊瞎子这些大野兽,一旦中套,都很难从其中挣脱出来,只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他制造最厉害的机关,名字叫做阎王坑,是一种造型极度复杂的捕兽夹,因地就形,通常都设置在山里野兽经常路过,又不起眼的地方,或是埋在枝叶茂密的树棵子里,或是埋在大片的枯叶当中,甚至有可能埋在树桩的夹缝里。

这种阎王坑设计相当巧妙,结构层层叠叠,每一层都有着比狼牙都还要锋利的倒刺或者倒钩,一旦猎物中套上钩,越是挣扎,捕兽夹便收的越紧,等到猎人去收网的时候,那些猎物通常都已经被折磨的遍体鳞伤,气息奄奄。

因为其手艺高超,人们纷纷传说,但凡他毛四设下的陷阱,就连鬼都没有办法从他手里逃的了,干脆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做鬼难逃。

俗话说得好,夜路走的多了,总会遇到鬼,毛四也不例外,就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这位爷就遇上了可怕的敌手。

那天晚上,毛四按照以往的习惯,在山上下好了陷阱,便溜溜哒哒的回了家,烤着火喝着玉米酒,吃着炖野兔,没等身上的寒气祛除干净,便听到山里传来阵阵凄厉的狼嚎声。

毛四打了一辈子猎,对于这山里一切野兽的事情都了如指掌,自然知道那是狼中了套以后发出的惨嚎声,想着明天上山就能收获一张不错的狼皮,借着酒意哼起了二人转里的小帽。

对于老林子里的人而言,狼皮绝对是值钱的物事,特别是在毛四生活的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一张上好的狼皮,都能换个黄花闺女回家当媳妇了。

一夜时间过的很快,毛四醒的很早,天不亮就提着家里的老猎枪和各种狩猎用的家伙事上了山,想着把那狼皮给剥了,可以舒舒服服的在自己的小木屋里猫上一个冬天,毛四兴奋的脚底下都有些发飘。

可是,陷阱旁边的事情却让他满心的兴奋化作了乌有,陷阱并没有套住狼,而是一条鲜血淋漓的狼腿,因为夜间温度太低的缘故,狼腿断茬子的地方已经完全冻住,通往树林深处的雪地上满是已经凝固的乌黑血渍!

毛四吓得酒醒了一半,豆大的汗珠子不断顺着老脸往下淌,他知道坏了,狼这畜生,生性狡猾凶残,生平又最记仇,眼前这家伙居然懂得中套后咬断自己的腿求生,其性情之狡猾狠辣,由此可见一斑。

这家伙一天不死,毛四心里便一天不安,顾不得天还没亮,便拿起猎枪,顺着血迹的方向追了过去,一直追到老林子的入口处,眼见血迹一直顺着老林子的深处蔓延开去,这才满是遗憾的叹了口气,有气无力的回了家。

从那天开始,毛四便开始加强了戒备,自家的小木屋外面,布置了无数陷阱,家里的猎犬,也从之前的三条增加到了六条,即便如此,他依旧还是不放心,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把自己的老猎枪里装满火药与铅弹,放在炕边能够随手够到的地方。

尽管防卫措施做的如此到位,一年后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毛四还是死了,死相异常凄惨,肚子被野兽开了膛,内脏吃的干干净净,眼珠子也被挖掉了,鲜血流的小木屋里到处都是。

毛四死的那么惨,那些用来防卫的猎犬,却居然浑然不知,直到毛四的尸首被发现,依旧只是留在院内,彷徨无错的看着那些帮毛四收尸的人进进出出。

在毛四的小木屋里,人们发现了很多梅花形犬科动物的脚印,经过山里那些打响山老猎人的验证,证实了杀死毛四的就是一条狼,更让人感觉恐怖的是,那狼并没有右后腿,而是在用三条腿走路!

从那时候开始,关于三腿爷的传说便在老林子里流传了开来,而且传的越来越越邪乎,很多人都说,三腿爷已经成了精,谁要是惹了它,不管你狩猎的本事有多大,到头来都只能成为它嘴里的一块肉。

而这位三腿爷也是不负众望,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来刷一波存在感,大兴安岭附近的山场和林场,经常会有人不明不白的遭到野狼的袭击,很多都已经被那些见过这些人死状的人证明是三脚爷做的。

被这位三脚爷杀死的人,死状都是一模一样的,肚子被破开,内脏吃的干干净净,连带着眼珠子也都会被抠出来。

大山里的人书念的少,大部分都特别迷信,关于抠眼珠子这一点,人们的传言也是越来越邪乎,最普遍为众人接受的说法,就是三脚爷之所以要抠那些人的眼珠子,就是让那些人找不到去地府的门路,自然也就没法再投胎,只能作为孤魂野鬼在大山里游荡。

更有邪乎的传说,说那些被三脚爷抠掉了眼珠子的孤魂野鬼,实际上是被三脚爷给弄成了伥鬼,到了晚上,就会四处游荡,骗人去给三脚爷吃,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能让那些人做替死鬼,自己也才有机会去投胎。

“你......你怎么知道那些事是三脚爷做的。”

尽管已经上了高中,饱受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科学世界观的熏陶,对于三脚爷这个传说里的凶神,我还是感觉心里发毛,壮着胆子对那女人问道。

“你还记不记得那几具冻殍的死相?”

提到三脚爷,女人的双眼泛红,嘴唇都咬的发白,看那样子,就像是和三脚爷有什么解不开的冤仇一样。

听她这么说,我的心里咯噔一下,她说的没错,那些冻殍的样子,就和传说中死在三脚爷手里的伥鬼一样,肚子被剖开,眼珠子也都被挖掉了。

老林子里头,本身邪乎事就多,很多都是没有办法用科学解释的怪事,对于这一点,从小就在这片老林子里长大的我是深有感触的,想到从小到大耳朵都快起了茧子的关于三脚爷的故事,我心里不由打起了退堂鼓。

“小孩子果然是小孩子,还是回家玩去的好。”

女人的话语里满是嘲讽。

她的话再度激起了我心中的火气:“谁说小孩子就不能去赶山了,我爷爷黑龙爷,十四岁的时候,都已经可以独自在这老林子里去打猎养家了。”

眼见我如此坚持,女人实在拗不过我,只能冷着脸对我说道:“带你一起去,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你必须要听话,要不然,别怪我回头狠揍你的屁蛋子!”

我同样不甘示弱的回应道: “要是你不好好干,也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女人板着脸摆了摆手:“行了,别皮了,下个续猎点,还在十几里地以外呢,要是想在这深山老林里吃午饭,你就尽管和我瞎闹。”

看了看揣在怀里的怀表,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我不敢耽搁,连忙和她一起把树洞附近的树洞刨开,将那几具尸体胡乱塞了进去。

这是冬日里赶山人用来处理尸体的常用手法,冬日的大兴安岭,温度都在零下二三十度以下,黑土地冻的比铁都硬,那些几个人都环抱不过来的红松,恰好是天然的棺材。

我们把尸体放进用猎刀掏好的树洞里,重新用树皮封好,踩着厚厚的积雪一路前行。

这里人迹罕至,林中绝少有人留下的痕迹,要想进山,只能靠着无数赶山人前辈在树体上留下的痕迹,这些人祖祖辈辈都靠山为生,为了方便自己进山,他们用自己手中的猎刀,在树体上刻下了很多符号和文字,在给自己指路的同时,也为后代那些赶山人留下了进山的路标。

不止如此,他们更是靠着自己的双手,在老林子里建了无数的木屋作为续猎点,方便赶山人迷路时住在里面,并且在那里补给各种进山狩猎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