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就跟一辆脱轨的火车驶来,一个轨道上站着一群人,一个轨道上站着一个人,选择撞向谁是一样的。
不论撞向哪边,都不对。
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资格。
但是在极端条件下,选择救一条人命和救许多条人命,又是复杂的。
有人认为选择救一个人而选择让一群人死去,不值得;也有人认为能救一群人而牺牲一个人很划算。
从生命的数量上看可能确实如此,可从生命的价值上看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