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俗人
这表是她在巴黎订的限量款,每一处都是按照她的要求设计的,全球仅此一块,放在前世都是稀缺的奢侈品,更何况是在这个年代?
所以她卖一万,真的一点都不贵。
但在这个年代,一万是多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的金额,她得注意点安全。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大爷把钱给她后,还特地叮嘱她:“你从后门走,那条路人少,出去之后你尽快把钱存了,路上也要少跟人接触,注意安全。”
“谢谢。”
点点头,贝瑶辞别了大爷,飞快的从后门离开了。
但她并没有走出金银胡同,而是拐了个弯,又去找了另外的收购商。
这地方太乱了,她如果频繁的来,很容易引起注意,所以她打算一趟多卖一点,手里也好多攒点钱。
只不过这次她卖的不是手表,而是金饰。
爱马仕的箱子里,装着一堆她买的金饰。
没办法,她是个俗人,就喜欢金子。
而金子又是硬通货,就算在这个年代,也一样很好出手。
一上午不到的功夫,她就把她带来的金饰全卖了,到手的钱加起来,总共有五万块!
贝瑶觉得暂时够了,于是飞快的走出了金银胡同。
绕了好几条街,确保没人注意到她,她这才找了一处僻静的小角落,把外套帽子口罩全都摘掉。
再走出来的时候,她一脸的天真烂漫,就像是个完全符合她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哼着歌,脚步轻快的逛着街。
当然,是假装逛街。
她包里现在可是揣着五万块巨款呢,当下最紧要的是存了它们。
但不能全部存在一家银行,太打眼了,很容易招来麻烦。
好在市里的银行不算少,贝瑶一家一家的跑,最后赶在下班前,把钱全都存了起来。
看着包包里那十几本存折,贝瑶狠狠松了一口气!
“忙了一天,总算搞定了……”
现在她身上,除了这些存折,就只剩下五百块钱了。
那是她特意留出来,放在手头当零花的。
天已经快黑了,估摸着应该六点多了,这个时候回村里的大巴肯定是没有了。
而这个年代想住招待所的话,是需要打证明的,她没有。
幸好她出门前就已经预想到了这种情况,她摸了摸兜里那张写着大姨家住址的纸条:“看来,只能舔着脸去大姨家借住一晚了。”
幸好她刚才吃饭的时候,遇到了个开三轮的大哥。
她当时就是怕会遇到这种情况,特意跟他聊了会儿,他现在就在路边等着呢!
贝瑶扬起一抹纯净的笑:“吴大哥,看来还是得麻烦您送我一程!”
“好嘞!”
吴大哥笑呵呵的载着她,卖力的向前蹬。
他是个老实人,自己蹬的那么辛苦还担心贝瑶,不停的去对她说:“丫头,坐累了吧?别着急啊,再过两条街就到了。”
“我不累,吴大哥你慢点也没关系的。”
“哈哈你这丫头可真有意思,天都黑了,你竟然也不害怕?”
“吴大哥您一看就是个好人,而且很有安全感,有您在,我放心的很!”
“哈哈!”
吴大哥被哄的心花怒放,朗声笑了出来。
贝瑶被他感染,也跟着笑了,整个人都变的很放松。
然,轻松才持续不到几秒,就被人打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