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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想救便救,我乐意

书名:神主龙婿本章字数:2840

“风哥厉害!”山头的杨错弟弟居然欢呼起来,而李世安也陷入了疑惑,“这法宝如此厉害的人,定是价值连城,也不知道是那个大家族的子弟,倘若我能活下来,一定重重感谢他”

戒指里面吸收的能量庞大,就要爆炸。那刺客还没有反应过来,任风便将戒指对准了他。

无数的火系能量喷涌而出,如同决堤的江河。

“不好”

那刺客被逼得在空中幻出了自己那把透明的剑,以剑化阵,快速去挡。

砰砰砰。

然而由于能量过大,他还是被打退了数步。那刺客捂着自己的胸口,差点儿也抵挡不住。

那领头的刺客已经气急败坏,他手握透明之剑,也不管此时身体受到的伤,以光一般的速度,朝着任风刺去。

就在刚才,火元素戒指吸收的能量过多,虽然释放出了不少,但还是不堪重负,瞬间就砰然破碎。

戒指在破碎的时候,其中的能量重伤了任风,又重新回归了天地之间。

任风吐了一口鲜血,也受了内伤,但是他却没有管自己的伤势,而是看着那戒指的碎片,直言可惜。

“哎,可惜,可惜了我的戒指”

正当任风叹息的时候,那刺客已经以光一般的速度,快步杀来。

任风躲闪不及,他没有想到那刺客的速度居然如此之快。

“完了!”杨错和李世安他们同时可惜地叹了口气,他们捂着自己的眼睛,不敢再看。

是啊,在他们的心里,一个不入流的江湖武夫,如何能够承受洞玄境剑师的怒火?定然是完了。

就在那刺客的剑直指任风心脏的千钧一发之际,任风的身上突然白光一现,身体便立即笼罩上了一件白光铠甲。

那刺客刺过来的剑,瞬间被折断。

那刺客见到这般景象,简直不敢相信。

“肉身金刚!你到底是什么人?”

那个刺客已经恍惚,不敢相信任风的身体修为居然是肉身金刚。

任风趁他发呆的刹那,便早已反应过来。他将手中那把生锈的铁剑快速挥出,已经刺穿了那个刺客的身体。随后他又戴上了那枚金属戒指,一掌拍在了那个刺客的脑袋上,吸走了那刺客身体里面的所有铁质元素。

“不可能”

那个刺客嚎叫一声,惨烈倒下。

那刺客死不瞑目。

以自己洞玄境的修为,居然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死在了一个江湖混子的手里。

“不可能!”李世安也不敢相信,不敢相信他居然赢了,也为自己活下来感到庆幸。

任风长吸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刚才的凶险,他再清楚不过。

任风为了不暴露身份,以为用元素戒指就能对付那刺客,谁承想被火元素戒指重伤的片刻,差点被那刺客刺穿,殒命于此。

“微微,还好有你在。这件全息铠甲,以后我都得把它穿上”

[不行啊主人]

“为什么?”

“刚才那一剑,铠甲的能量已经耗完了,如果主人想要继续穿它,得先帮它充电”

任风失望地摆了摆手。

任风突然想起来,那铠甲对知命境及知命境以下的冲击,有一定的防御和抵挡作用,但是知命境以上的冲击,就没啥用了。而且充一次电,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若非这样,前世已经到达了如意境的任风,就不会一直把它丢在一边了。

任风还是和以前一样,认真且仔细地路过那一具具刺客的尸体,然后搜刮了他们身上所有他觉得有用的东西。

然而微微并不太乐意。

[主人,你每次都给我这么多东西,我实在装不下了]

“闭嘴,装不下也得装。我警告你,不要再把我那些重要的东西搞丢了”

微微非常的委屈,因为它的存储空间有限,所以负担很重,许多东西存着存着就会溢出去。而任风每经历过一次战斗,打败一名敌人,总会仔细地搜刮一番,然后大包小包全部扔给他。

任风搜刮完以后,这才去到了那名男子的身边,将他扶了起来。

“风哥,你太厉害了”说话间,杨错兄弟已经跑下山来。

任风拿出两颗胶囊药丸,然后接过杨错的牛皮水壶,把药喂给李世安和他的仆人吃了。

李世安恢复过来,他看了任风一眼,并不知道任风是何人。

李世安知道,救他的这人身份一定非比寻常,此刻正值是多事之秋,万不可直言自己的身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李世安抚着疼痛的胸口,化名龙安,向任风表达感谢。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龙安感激不尽。不知兄台尊姓大名?龙安他日必当重谢”

“不用谢。你们两个既然没事,那我就先走了”

“兄台救我二人。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却不图回报,这是为何?”

任风率性说道,“想救便救,我乐意而为,你们别放在心上了”

这句话,龙安也愣住了。

任风看他发呆,于是继续说道:“这里离永安城不远,应该没有坏人了,你们赶紧回去吧”

“烦请兄台留下姓名,若不知兄台大名,龙安恐怕寝食难安”

“在下,翟木登”

任风用这个自己杜撰出来的名字,搪塞了他,就让那龙安慢慢去查那翟木登吧。

任风说完,便不再管他,背着那把生锈的铁剑,大步流星,向前走去。

“没想到风哥这么厉害,刚才真是吓死我们了”

任风拍着脑袋说道,“哎,早知道这么危险,我就不上去了舔包了”

“风哥为什么不要那人地报答?”

任风只是微微一笑,并不回答。任风知道那人一定不是一般人,自己故意这样做,当然是为了往后索取更多的回报。救人不图回报,何必冒死救人?再说了,重生在这个世界,当然要想办法提升自己的修为,这才是重中之重的事情。

……

回到永安城以后,又临近了天黑。

这一晚,任风带着杨错他们闲逛了永安城,给他们找了一家最好吃的饭店,陪他们一起吃了饭。吃完饭以后,任风又带着他们去了城中最有名的茶楼-不夜楼。

“风哥,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当然是来喝杯小茶,消化一下”

不夜楼,楼高四层,是城中最大的茶楼,同样也是听书和听曲,文人雅客提名留帖的地方。

但不是每一层都能上去的,一般人只能留在第一层。

第四层,有一个扫墨风云榜,是大宁国公认的学士榜单。从第一名到第二十名,只要是榜上有名者,不仅可以随时让美丽的乐娘演奏自己的诗文歌赋,还可以在此楼中随便吃喝玩乐。

排名榜首的,正是当朝的苏大学士,而乐娘今日演奏的,也正是苏大学士的作品《忆君安》。

任风入了这不夜楼的第一层,点了一壶小茶,听起了正在演奏的小曲。

“菽角嫩采露上衣……”

远远看去,来这里的人,推杯换盏,不喝酒只喝茶,好不热闹。

而在任风旁边一桌的,是几个配剑的读书人。

领头的高谈阔论,谈吐不凡,仔细一听,才知道那人是扫墨风云榜上排名第十的单四郎。

一般情况下,那单四郎都是去上面几层玩耍的,但是也时不时会来下面闲坐喝茶,听人吹捧。

不夜楼的乐娘围上来三四个,全是伺候那单四郎的。

与那单四郎同行的那几个读书人互相寒暄了几句,便讨论起了京中文学,以及京中这几日发生的大事。

任风离那位置近,便端了一杯茶,化名翟木登,上前去打了个招呼。

“这位一定就是京城中人称圣手书生的单四郎单兄了吧!小弟翟木登,久仰大名……”

翟木登?没听过。

单四郎打量了来人一眼,心里有些傲气,并没有还礼,“这位兄台看着面生,是初来永安城吧!”

任风说:“新科才子考试在即,我也是从千里之外而来,胡乱凑个热闹。早就听闻扫墨风云榜有我大宁国的各大才子,没想到今日有幸,能一睹单兄风采!单兄能够屈身来到这第一层,指教大家文学一事,我等真是三生有幸啊”

单四郎听他说了一些恭维自己的话,心里已然乐开了花,随后便拉着他的手坐了下来,“翟兄,你既然是来参加考试的,那京城的事,你初来乍到,一定不了解,来来来,和我们一起喝茶,我好好的给你介绍一下”

爱慕虚荣的单四郎,最喜欢和自己的粉丝待在一起,于是,马上就把任风拉到了自己的茶桌,让乐娘给他倒起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