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上)
中年汉子状似癫狂,却也只是个普通村民,都称不上壮硕。
可白天,面对成群盗匪都面不改色的女孩,此时,却是被这么个普通人“吓”得花容失色,紧紧抓着洛克的右手,尖叫着躲到了他的身后。
时而放浪不羁、时而矫揉造作,洛克以为,这只是女人天生爱演。
癫狂汉子的竭尽全力,不过是高举着柴刀,以普通人的速度奔跑,再配上无能的咆哮。
洛克一瞪眼,故作凶恶状,癫狂、杀气,立时荡然无存,满目恨意,顿时化为了绝望,哭泣着哀求道:“求求你,把女儿还给我,她还小,求求你……”
这是一座名为萨奇哈特的小村子,一切生活所需,基本自给自足。
中年汉子,平日以砍柴为生,虽然日子清苦,但全村人大多如此,也没有好坏之分。
13年前,他的妻子因难产而亡,却为他留下了一个女婴。
这些年来,生命的全部意义,都放在了女儿身上,却不想,前夜,一伙自称铁甲盗贼团的混蛋,他们洗劫了村子,还将他的女儿给掳走了。
面对数十人的盗贼团,汉子纵然誓死不从,奈何区区一介樵夫,力不从心,先是中了一剑,又被踢了一脚,头磕在墙上,已然是昏迷不醒了……
听着中年汉子的哭诉,丽兹也跟着哭得稀里哗啦,双眼水波流转:“主人,我们去救她好不好?”
一会儿是亲爱的,一会儿是老公,一会儿又是主人,似乎不管多尴尬、多不要脸的称呼,丽兹都能信手拈来。
起初,洛克认为,是这女人变态,可时间一久,他便不蛋定了……为什么,不阻止她的胡乱称呼,莫非,心底还是喜欢听她叫的?
意识到自己才是变态,洛克顿时没了好心情:“不去!”
于是,中年汉子抱着女孩的腿,哭天抹泪,女孩拉着洛克的手,摇来摇去……
翌日清晨,一缕阳光射在脸上,洛克从柴草上,睁开了疲惫的双眼。
胸膛上,丽兹正趴着熟睡,洛克微微一动,女孩却是立刻四肢环抱,将头埋得更深,硬是挂在他的身上,不肯下来。
而在樵夫家的床上,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正盖着柔软的毛毯,做着甜甜的美梦。
梦境里,穷凶极恶的盗匪们,在一头凶残可怖的恶狼面前,全部变成了温顺的羔羊……
拖着疲惫的身躯,又是入夜时分,洛克二人,抵达了另一个小村——凯宾村。
村中似乎、应该就是经历了一次洗劫,屋舍、围栏,处处都有遭到破坏的痕迹,与先前的小村子一般无二,木制屋顶比起茅草强上百倍,却依然禁不起火焰。
洛克的到来,让村人紧张到瑟瑟发抖,床铺震动,响彻夜空。
“啊,主人,他们好激烈呢……”丽兹面色潮红,很是兴奋,话音未落,一个老者开门,举着拐杖,颤巍巍的打向洛克。
头上鼓起的包,让老者的情绪,得到了充分的冷静,缓缓讲述着村中的悲惨遭遇。
老人乃是这个凯宾村的村长,前夜,一伙自称铁翼盗贼团的恶棍,洗劫了村子,还将他的几个老婆全都掳走……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洛克一脸痛苦,轻轻揉着额头,感觉记忆有了一丝混乱,连续两次,这狗血情节,不能说是毫不相关,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黎明之际,村长家的客房门口,传来一阵阵急促的拍门声,夹杂着女人们纷乱的虎狼之词……
洛克惊醒,破窗而逃,直到跑得气喘吁吁,才发觉女孩还挂在背上,二人相视大笑。
而在村长则已倒在床榻之上,一夜消瘦,仿若已殚精竭虑,耗尽了心神……
又是一次夜幕降临,洛克眼前,是一座繁华的城镇——布瑞克豪斯。
盗匪猖獗,而城镇则建着高高的围墙,坚固而又厚实,往来巡逻的士兵,装备精良,砖石屋舍,亦是禁得起火焰的烧灼,显然,寻常盗匪,根本没有洗劫此镇的本钱。
洛克二人的到来,并不能让巡逻的卫兵感觉到丝毫恐惧,更谈不上瑟瑟发抖。
“站住!已经关闭城门了,有事明天再来!”卫兵厉声喝止。
“你看,已经不让进了,赶紧走吧~”洛克松了口气,连续两天,连觉都没得睡,投宿,已然成了一道心理阴影。
“什么呀,亲爱的,这里肯定不会有盗匪,好好跟人家求求情,就能洗热水澡了啊。”丽兹使劲抱拽着洛克的手臂,明显带有故意的,用身体磨蹭着。
“大人,我们已经在野外睡了好多天了,您放我们进去吧,我们就两个人,我是在怒风城登记的冒险者,他是我丈夫,我们不是坏人。”
女孩的声音热情洋溢,极具亲和力,此刻又是刻意夹出软软糯糯的感觉,让守城士兵一阵心神荡漾。
能在会所做接待,丽兹的颜值,自然不是什么路人、什么普通,只是先前扮成了妮娜,再以真面目示人时,才让洛克觉得黯然失色。
可在一般士兵眼里,这不仅是肤白貌美大长腿,更是来自大城市的独特风姿。
没有资格放开城门,可城墙上的守卫,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攀着绳梯,丽兹先一步登上了城墙,而守卫们,却是突然拔剑,逼视着还挂半空的洛克。
守卫队长一步冲上跟前,紧紧拉着女孩的纤手:“美丽的小姐,这个人凶相毕露!想必不是您的丈夫吧,我有理由相信,他正在威胁您的安全,而我们,非常乐意帮您赶走他!”
连续两夜,袭击了两伙山贼,丽兹果真战力不俗,光是被她干掉的盗匪,便不下三十之数。
然而此刻,不过三、五士兵,女孩却是突然梨花带雨,抵死不从,大声呼救。而守卫,则一剑绳梯砍断,却发现那个凶神恶煞,依然攀在高墙的砖缝处,随即,事态失控。
二人“顺利”进入了小镇,找了一间旅店。
洛克躺进木制浴盆里,温热的水,缓缓带走了疲惫。
一路上,同吃同睡,不知不觉间,洛克渐渐习惯了这个女孩的存在,正值青春年少,这么不要脸的女人,谁会不喜欢呢?
可洛克也明白,越是颜色鲜艳的,往往越是有毒,随意触碰,猎物随时变身猎手。
这女人,犹如戏精附体,放在丛林中,绝对是只五彩斑斓的怪物,实在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