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乃是大唐律法所在,除了正月十五之外,每到晚上衙门的漏刻“昼刻”已尽,就擂响六百下“闭门鼓”。
每天早上五更三点后,就在此擂响四百下“开门鼓”。
凡是在“闭门鼓”后、“开门鼓”前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的,就触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如果是为官府送信之类的公事,或是为了婚丧吉凶以及疾病买药请医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逻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