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后,有些人会问我这个问题:“你被无心休弃的那一晚,你和女儿被逐出都护府之后,去了哪里过夜?”
我都是淡淡地回答,我忘了。
听者便会不相信,甚至是诧异:怎么会忘了呢,这种事情。
忘了就是忘了。“这种事情”,对于你们就是故事;但对于我,就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一夜沦落街上,在哪里度过漫漫长夜,我真的忘了。
好像是露宿街头?好像是在客栈里?抑或是去了城里的巫寮?
我真的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