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祸起金雕
道德三皇五帝,功名夏后商周。英雄五伯闹春秋,秦汉兴亡过手。青史几行名姓,北邙无数荒丘。前人田地后人收,说甚龙争虎斗。
这几句词,出自大明第一才子杨慎的《西江月·廿一史弹词》。正如词中所写,中原神器几经易手,到了十二世纪中叶,落在了女真政权金国的手中。与此同时,汉人的小朝廷偏安一隅,虽经1161年的采石矶大胜完颜亮,但不久、后来有“小尧舜”之称完颜雍继位,迅速稳定了局势,使得两年后南宋的隆兴北伐落得个“符离之溃”,无功而返。
淳熙七年(公元1180),蜀地,青城山脚下,一个猿猴般的身影在树林里穿梭。突然,一道白光闪过,“嗖”的一声,一支竹箭将一前一后跑着的两只野兔几乎同时钉在了地上。
“不错不错,今天又有东西果腹了。”
这个穿着皮甲,脚蹬兽皮靴的山民叫元三,是当地村落的猎户。如果不是因为十年前父亲猎捕花熊(即大熊猫),把自己连同十条猎狗一齐赔在了山里,那么“猎户”俩字后面还应该加个“之一”。
元三拎起野兔,猴子一般的脸上露出了微笑。正想着是烤着吃还是炖着吃的时候,一阵阵响亮的鸣叫引起了他的注意。
元三手搭凉台,抬眼望去,竟是一只巨大的猛禽在空中盘旋,心中不免一惊。寻思道: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鸟儿?也罢,既然没见过,不妨让它下来和我认识认识。
想罢,元三拈弓搭箭,拉满弦后,冲着那只猛禽飞行的路径瞄准了一会儿,一撒手,离弦之箭直入云霄。他不会想到,就这一箭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鹰是一类视力极佳、飞行速度相当快的猛禽。亚洲的鹰当中要数体型庞大的金雕为翘楚。金雕通常生活在蒙古一带,寒冬之时会南飞过冬。由于金雕翼展可达七尺(宋时一尺约为31.68厘米),性情极为凶猛,可轻易擒走绵羊牲畜,乃至儿童,牧民极为憎恶,常常想将其猎杀。但金雕行动如风,很难捕捉。而牧民当中若有能弯弓将其射杀的勇士,便会被尊称为“射雕者”。
而元三朝天弯弓射箭,不久,一声脆亮的哀鸣,之前盘旋在空中的猛禽两翼一合,旋转着坠落了下来。
元三快步跑去,待到近前一看,竟是只约半个人大、羽毛金黄的鹰类。这正是一只金雕。
好大的猛禽啊!元三心中赞叹。他蹲下来摸了摸金雕的羽毛,浓密厚重,不免心中一喜:这样的羽毛从未见过,定是做箭羽的好材料。
要说这弓箭的箭羽可有学问,一般小型禽类的羽毛可不行,譬如鸡鸭的羽毛太轻,做成箭后射出去很容易受到风向干扰,影响精度,至少要得大白鹅的羽毛才行。而鹰的羽毛最为厚重,不易变形,乃是做箭羽的上佳材料。以鹰羽制作的箭矢称作“雕翎箭”,相当贵重,在当时的黑市甚至可以卖到四十文一支(一两=一千文,宋代一两约合现在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元三想罢,便打开腰囊,动手拔起雕翎,一根一根放进去了。正拔了没几根,不远处传来阵阵犬吠。
“雷公找到了!”
元三循着人声望去,却见得一条体态矫健、四肢敏捷的恶狗蹿了出来。那条狗冲到元三跟前,蹙起长长的吻部,面容狰狞,却只吠不咬。
狗分三类,长吻善猎,短吻善守,中等善做成沛县狗肉。而这条黄毛长吻猎犬见到元三却只吠不咬,并不是它不善猎,只是因为元三是猎人,家里又养狗,它一是惧怕、二是嗅到了元三身上同类的气味,故而没有轻易发起攻击。
“雷公跑到哪儿了?”跟着声音后头出现的,是一名穿着游猎服装的年轻人,他身旁还跟着几个带着家伙的随仆。
那年轻人一眼就瞧见了身上插着箭的金雕,一脸惊愕,再瞧见正拔毛的元三,脸上的表情又由惊愕转为愤怒。不等年轻人说话,旁边的一名随仆就说道:“少爷,定是此人射杀了您的金雕,容我拿他问罪!”说着便拔出刀朝元三走来。
之前说过,宋朝兵器管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宽松,反而是很严格的,对平民能持有的武器种类做出了相当多的限制。除非是在职军人或是军事社团(如弓箭社、马社、祝家庄、曾头市等等)的人,寻常人能拥有的武器一般也就是朴刀和板刀。而这名随仆都能佩戴一把环首长刀,那年轻人必定更不是寻常百姓。
要说这年轻人是谁呢,他正是成都刀马社社主董连胜的独子董立安。董连胜是当地的知名人物,年轻的时候参过军,在吴璘帐下任过营长,退役之后通过人脉关系,组建了刀马社,教习三教九流们武艺。而且董连胜向来直言,凡是找他办事的人必收六百贯钱(当时一两银子换三贯钱,一贯钱为七百七十铜板),故而有个讳名“董六百”。
而董立安自幼受到耳濡目染,也喜欢舞枪弄棒,颇好牵黄擎苍,带着一众家丁走平岗。父亲董连胜为了满足这个儿子,特地想办法从金国人手中弄到了一只翼展七尺长的大金雕,送给了儿子。董立安欣喜不已,一到手就牵着恶犬雷公,领着家丁们出来玩雕了。可没曾想,刚到手还没飞一会儿呢,就被人给射下来了。偏偏射下金雕的元三还又貌寝(丑),长得活像只猴子,董立安更是恼怒难忍。有眼力界儿的家丁看出少爷心中有火,立刻站出来表示要为主人出气。
“你们要干嘛?”元三看这架势,也有点慌了,连忙大声问道。
“干嘛?”家丁冷笑一声,说道:“你射死了成都府刀马社少社主董少爷的金雕,犯下这么大的过错还敢问我们干嘛?看刀!”
要说那年头也算是法治社会,还没听说过因为射死一只鸟就要被人砍的。元三长年生活在山里,偶尔去镇上卖卖野味换点酒钱,认识的人少,根本不认识什么刀马社的董少爷,加上他是个天天杀生的猎人,又正值二十岁血气方刚的年纪,如今射死只雕就好像犯了什么大罪一样,自然心中火起。他搭上一支箭,瞄准着面前的家丁,厉声道:“站着别动!”
那家丁虽是狗仗人势,却也知道强弓的厉害,爱惜自己的性命,提着刀踯躅不前。
趁此机会,元三说道:“我不管这金雕原本是谁的,老子凭自己本事猎得的,那就是我的了!”
“噫!好、好!”董立安听了这话,瞪起眼珠子怪腔怪调地连连叫道。
平素里董立安仗着父亲在成都府有人脉,酒楼赊账、通衢跑马、欺男霸女、巧取豪夺,都不在话下,只要不是太过火的事情,都自有人帮他平。他向来笃信只要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皇帝老儿的宝座,就没有得不到的,不曾想今日里倒碰上个更霸道的人物,直将他的好胜心撩了起来。
董立安叫道:“你个区区猎户也敢说这种话,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雷公,咬他!”
董立安说罢,那条唤作雷公的恶犬朝元三直扑过去。但还未碰到元三的裤腿,这条狗就一声不哼地伏在了地上,狗头上还插着一支箭。
“哟,今晚可以炖狗肉喽。”元三半嘲弄地说道。
董立安平时从未吃过亏,今日出门不久,一雕一犬,就全命丧在这土鳖猎人手中,这着实让他火冒三丈。董立安忍无可忍,冲身旁的家丁吼道:“给我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