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下军社
听到元敬阳自称贪财好色,不加掩饰,禹边云沉吟半晌,竟喊出个“好”字。
禹边云称赞道:“贪财好色的人敢说自己贪财好色,这也算是光明磊落,比那些军社里衣冠楚楚的伪君子不知强上几百倍。”
元敬阳听得夸奖,自然得意洋洋。不过他多次听到“军社”、“刀马社”这些词,免不了要问一问是什么。
禹边云和杨尚云便向他解释。大宋自开国以来,一直崇尚偃武修文的政策,这导致部队的战斗力愈发孱弱。为了应对外敌和内部的盗贼,许多地方在官府的半许可下自己组织了一些军事社团,诸如宋徽宗时期的祝家庄、曾头市皆是这类组织。
而诸多社团中最有名的,莫过于三大社,其一为弓箭社,景德年间,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弓箭社的正式成员均为主户,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主户们结为一社,不论家业高下,户出一人,自相推举家资丰厚、武艺高强的人担任社的头领,称之为“社头、社副、录事”。弓箭社的组织与训练相当严格,各成员带弓而锄,佩剑而樵;所立赏罚,严于官府;同时“分番巡逻,铺屋相望,若透漏北贼及本土强盗不获,其当番人皆有重罚”;平曰里器甲鞍马都是装备停当,随时准备迎击北寇的侵袭,这样方可做到遇其警急,击鼓,顷刻可致千人。
其二为买马社,最初出现于北部边境地区。朝廷采取官助其直的方式,于至道年间组建了一支新的禁军——广锐马军。结社买马之制在河东成功后,被朝廷迅速地推广于陕西、河北等地。买马社在五六年内组建了一万余人的马军,故而真宗赞叹说:广锐三十指挥各自买马,甚利国家。
其三为忠义巡社,最初起于河朔频遭战乱蹂躏地区。其社每五人为一甲,五甲为队,五队为部,五部为社,各有长。至五社则为都社,有正及副。如两都社及万人以上,择土豪二人为都副总辖。其借补官之制,则万人以上,成忠郎;千人以上,保义郎;八百人以上,承信郎。自甲长至总辖,三岁递迁。建炎元年,太上皇(高宗)屡次下诏在全国普遍组建忠义巡社,在朝廷的大力推动下,忠义巡社很快地从河北发展到京东、西、河东、陕西等路,并且协助岳飞、韩世忠两大宣抚使搜集了很多军事情报。
说到这里,禹边云顿了顿:“不过……”
“不过什么?”元敬阳问道。
杨尚云接过话头:“不过隆兴之后,我宋向金人称侄,战端平息,这三大社也日益式微,如今反倒是各地打着社团旗号的组织兴起,他们仰仗官府,收留亡命之徒,名义上是保境安民,实则草菅百姓、作恶多端,俨然是百姓的主人。”
“是啊。”禹边云点点头,“眉州也是如此。但我妄没想到,就连这成都府路的首府也有如此嚣张的军社。往日只有耳闻,今日一见,真的令我震惊。如此下去,真不知如何是好啊。”
杨尚云是青城派少阳门掌门,也算得上是个江湖人物,对各地军社之事了解不少,便说道:“不光如此,贫道还听说这些军社中有一些实力较强的还有意收服别社,规模愈发壮大。我看呐,有人甚至意图不轨啊。”
“哦?哪些强社,说来听听。”禹边云道。
杨尚云说:“如今各路皆有几大强社,而其中实力最大的,莫过于荆湖北路那继承了鄂州剑社的潇湘宫,潇湘宫的主人正是那原鄂州剑社社主沈天扬的儿子沈玉璃。”说道这儿,杨尚云压低了声音道:“贫道还听闻近来潇湘宫已经渗透到了成都府路,收拢了几个社成为下属,就不知这成都刀马社是否也在其中了。”
禹边云若有所思,似欲有所作为。不过片刻之后,他先掏出了一张银票放在了桌上,对元敬阳道:“元兄弟,你说你爱财,我就给你财。这是十两便钱会子,你收下如何?”
元敬阳先前听他们谈军社,听得直打盹,现在见到银票,顿时眼放光芒,伸手道:“那就谢谢禹先生了。”
“哎,先等等——”禹边云用折扇按住会子,说道:“按理说我欠你三十文钱,可我多给你九两多,却是要你帮忙办一件事情。”
元敬阳急着拿钱,拍拍胸脯:“什么事你就说吧,包在老子身上。”
禹边云盯着元敬阳的脸,露出了诡异的笑容,让他心里直发毛。
“我让你去杀一个人,你敢不敢?”
听到这话,元敬阳愣了,“杀人……”
“你愣什么,今天你不已经开过戒了吗。再说了,我要你杀的是一个恶人。”
元敬阳一想也对,反正是恶人,就当替官府帮忙了。
“说吧,是谁。”
禹边云见元敬阳答应,便告诉他,青城山北三十里,有一个小镇,小镇东南有一社名为惊雷庄。此前眉州出了个盗贼,劫了银车,官府缉拿不得,后来得知此人藏匿于惊雷庄。但由于惊雷庄属于灰色地带,官府不便进去捉拿贼人,于是发布悬赏,如果有能抓到这个盗贼的,活的赏银二百两,死的赏银一百两。禹边云是个不安分的人,知道这个悬赏令之后也想抓到盗贼。他倒不是为了赏银,只是想凭借这件事出出名。只是苦于自己是个读书人,没有飞檐走壁、力克万夫的功夫,难以完成这种任务。今天见了元敬阳,觉得他敏捷善射,说不定有杀死盗贼的能力,就出十两银子,想让他帮自己拿到悬赏。如果成了,名利双收,如果不成,就当赔了十两银子而已。
禹边云叙述了贼人样貌后,怪笑着把会子递给了元敬阳。
元敬阳收了钱,也不细想,说:“既然这样,我现在就去,保证三日之内拿着盗贼人头回来。”
说罢便整装要上路。
杨尚云却说了声“不可”,拦住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