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十八章:尸群

书名:恐怖世界之遍地行尸本章字数:2092

  我心里好笑,这种高富帅,富二代选手,居然要认我做老大。我突然有了一种特别的满足感,有点喜欢这个行尸横行的世界了。它会把你之前所拥有的一切都颠覆掉,所有人都会从新开始,从最起码得生存开始,在这里,我突然觉得我逆袭的时代来了。

  我对郑斐说道:“我叫杨硕。咱们现在的敌人是行尸,我救你也是出于人道,你不必挂在心上。”

  “不,大哥,我就认你做大哥了。真的,求求你带着我吧。”

  我估计是郑斐现在觉得外面太危险了,想找个依靠而已。见他那么坚持,我只好说道:"郑斐,我出来是办点事,我答应你,等办完了事,我领你回老君庙。"

  这话,我说完就后悔了。刘晓彤就在老君庙,我还把她男友给带回去了,那我还能有机会嘛。不过话已出口,也没法往回收了。郑斐听了也很兴奋,表示要跟我一起去办事。

  我拎起桃木剑,来到倒在地上的那个女行尸前面,问郑斐:"里面有没有斧头,菜刀什么的东西?"

  "里面有个经理室,我去找找。郑斐说完跑了进去,出来时候,手里捏着一把水果刀,老大,就找到了这个。"

  我接过水果刀,点点头,将就用吧。说完,我捧起那女行尸的脑袋,说了句:"姑娘,对不住了,谁让你变行尸了呢。"说着用力把她脑袋往地上摔。后来让郑斐帮着我,终于把她的脑袋拍碎。花红的脑子流了一地,郑斐看了直呕。我心说,恶心的事还在后面呢。我拿着水果刀,在那行尸的脑子里来回搅动,翻了半天,感觉到刀身碰到了什么物件,我伸手去掏。

  最后拽出来一个鸽蛋大小的珠子,应该就是干爹所说的尸脑灵珠了。我把尸脑灵珠在那尸体的衣服上蹭了蹭,揣进了怀里,干爹交代过要我有机会替他收集一些尸脑灵珠的。

  郑斐很好奇,"那什么东西啊,老大。"

  他一口一个老大,叫的我还挺舒服。我沉着脸:"不该问的别问,现在你给我趴下。"

  郑斐一皱眉,"老大,你说啥?'"

  “我让你趴下!”

  郑斐听了一愣,苦着脸慢慢转过身,带着哭音:“老大,你轻点,我是第一次,怕疼。说完,他趴在了地上,撅了个屁股,屁股蛋子还晃了晃。”

  去你妈的。老子不是让你捡肥皂。我气得踹了他屁股一脚,结果他一下子就扑到了地上的女尸上。

  我发现这种行尸一旦死掉,身上就会迅速腐烂,此时那女尸身上的腐肉已经可以大块大块地剥落了。郑斐趴到了女尸上,全身都沾了腐肉血水。

  郑斐受到了这种屈辱,这在末日没来之前是无法想象的。我敢断言,如果是在以前,郑斐会马上站起来跟我玩命。

  没想到郑斐站起来,脸色变了变,但迅疾恢复了常色。他用手掸了掸身上的零碎,苦着脸说道:“老大,你这是……”

  “郑斐,我这是救你。你没看到我这一身披挂了嘛,只有这样走到行尸之中才能不被他们发现。这办法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

  “原来是这样?那你等我会儿,老大。”说完,这货一个虎扑就又扑到那女尸身上,抱着尸体上下左右地蹭。

  我咧着嘴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厮口味更重。

  郑斐弄的满身都是血水,站起来凑到我面前嘿嘿一笑,“老大,你看这样行不?”

  我一把推开他,“滚远点,你个臭货。”其实我身上也未必比他强多少。

  我上下打量了一下郑斐,最后把我脖子上挂的大肠子摘了下来,给他挂了上去。

  郑斐甩了甩肠子,“老大,这又是干啥的?”

  “法宝,在行尸面前隐身的法宝。”我满嘴胡诌。

  “啊,那还是老大你戴着吧,我在她身上再拉出一挂来。”郑斐指了指地上的女尸,就要上去动手。

  我赶紧拉住他,“不用不用,时候不早了,我们已经耽误了很多功夫,赶紧跟我出去。”

  在我快要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在柜台里摆着一条精致的项链,吊坠是颗心,上面镶嵌着一圈钻。我见柜门没锁,就跳进柜台,伸手顺了出来。

  此时这种行为已经不叫偷了,满大街的东西,都没人要。我也心安理得地把项链揣在了怀里,抬腿往外走。

  财富对于郑斐,似乎不算什么。他根本就没看在眼里,捏着水果刀,跟在我身后。

  我们俩一前一后,拧着胯骨轴子,歪着脑袋,一栽一晃重新又走到了街上。

  街上行尸流依旧,我一筹莫展,到底哪有那种半人半尸的行尸啊?

  我领着郑斐游走在街道上,郑斐还很不适应,总是一惊一乍,好几次被行尸围住差点露馅。

  前面就来到了市中心广场,“视线可及之下,同样也是满目疮痍。倒是有很多的汽车抛置在那里,车身的玻璃基本都被打碎了,广场上也躺着几十具尸体,尸体已经被行尸啃噬得支离破碎,地上也爬满了各种蛆虫。有大量的行尸在广场上游移,每当行尸走过,都会惊起一群绿头苍蝇。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但是从现场的情况看,也能想象出当时人们急于逃命,而行尸即将到来时刻的场景,是何等的惨烈,何等的疯狂。

  突然,走在我身后的郑斐捅了我一下。

  我回过头,发现他正盯着广场的北侧。我看过去,发现在广场北侧正行进着一队人马。我心里一惊,因为我发现那居然是一队行尸。

  一直以来,我所接触的行尸,都是个体行动,最多是有三五成群的行尸集体行动,但是更像是碰巧凑在一起的。但是这队行尸,竟然是排列整齐,连行走的步伐都基本一致,显然是经过了训练的。

  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不怕行尸本领大,就怕行尸有文化。”

  原本这些行尸就力大无穷,如果群攻,有很强的攻击性。如果他们像人类那样有思维,组织起来,那就太可怕了。不过我怎么也不敢相信,那行尸队伍是有组织有目的的。

  看他们行进的方向是附近的一个地下停车场,我赶紧示意郑斐跟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