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延看着这些资料的描述,眉头紧紧的皱了起来。
因为,按照案宗上写的,第三次失踪的五个人,是不满十岁的男孩儿。
而且,这一次是五人一起失踪的,就在他们放学后结伴回家的路上。
这些孩子的家人们当天晚上察觉孩子没有按时回家后,便发动了家里人去找,也到了巡察司报案。
联盟规定,有关孩子的失踪案,可以不遵守二十四小时时间规定。因此当晚巡察司就发动人手在全镇搜索,但是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