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1章 0001 淘气小王爷

书名:洪荒重生圣王灭天皇本章字数:3639

  烈阳如火,肆意焚烧着大地。

  凉风偏偏吝啬之极,好久不愿意吹来一缕。

  这样炎热的天气,实在不适合赶路。

  一队威武的士兵,正整齐的行进着,汗水顺着士兵脖子不停流下,却没人停下来擦一把汗。

  天贤王府的天龙卫,本来就是历经多年血战成长起来的精兵组成,在整个龙腾帝国,都大大的有名。

  天从云躺在一个四匹骏马拉着的马车里,头枕双手,伸着双腿,慵懒的躺着。

  在他的身边,一个侍女在摇着团扇给他扇着扇子,另一个侍女拿着应季的各种水果,轻轻的送到他的嘴边。

  可天丛云实在没有太大的兴致吃水果,即使水果送到嘴边,也半天不见他张开嘴巴,慵懒可爱的模样,惹得拿水果去喂的侍女一阵娇笑。

  虽然伺候淘气小王爷吃水果是一个辛苦活,可是这个小王爷实在太帅气,实在太可爱。即使他拒绝的表情,微微皱眉的样子,都那么让人着迷,像水果一样,让人想轻轻的在他脸上咬上一口。

  只是轻轻的,轻轻的一小口,这么可爱的小王爷,实在怕把他咬坏了!

  天丛云拿起身边冰镇的西瓜汁,轻轻的饮着,不禁叹了一口气。

  本来他不想叹气的,可这段马车旅程实在是太长太长,让他不由得不耐烦起来。

  天从云的目的地是荷香城,一个帝国边界上的小城。

  他才十三岁,还是孩子依偎着父母的年龄。他是龙腾帝国的大皇孙,本来可以舒舒服服的呆在天贤王府。

  可惜,他的父母一年前战死在和敌国作战的战场上,而他又被检测出来,身体里没有任何血脉之力,是一个废血。

  作为高贵龙血家族的传人,拥有浓厚龙血之力,本来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可他偏偏是一个废血。

  家族千年历史里,也有少数子嗣的血脉浓度不够,达不到培养的价值,而像他这样完全检测不到血脉的情况,还是开天荒头一次!

  废血脉的人,是无法成长为强大的血脉战士的,这样的人,一生注定是平平无奇的。

  血脉战士,多么强大让人尊敬的名字,成长起来以后,可以一个人打败一百个普通的废血!

  所以,他跟家族历史上那些血脉浅薄的祖先辈一样,被赶出家族中心,成为一个偏远小城的驻城小王爷,顺便帮家族传递一下消息,监管一下这个统治不太牢固的小城市而已。

  荷香城,就是他要去监管的小城市。

  荷香城原来是一个普通无名小镇,因为这里的人喜欢荷花,荷花开放的时候,整个小镇都是粉红色笼罩着,非常的美丽。

  二十多年前,人宗境界的血脉战士梅志泽带着妻子来到了这里,喜欢上这里的风景,从而居住了下来。

  在他的帮助下,这个小镇慢慢的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小城市,就改名为荷香城。这个名字也是那位伟大的战尊境界的血脉战士梅志泽起的名字。

  荷香城,何乡,何处是家乡呢?远离自由长大的家乡,来到这个荒凉偏远的小城,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呢?

  天从云心里想着,却不禁微笑起来。

  天高皇帝远,这里淘气,岂不是更没有人可以约束他了?

  他已经早就厌烦京城里的繁琐礼仪,还有淘气后,无穷无尽的亲属管教。

  也许,来到这样偏远的小城,正是他内心所希望的。

  这时候,前进的车队,却慢慢的停了下来。

  “小王爷,前面还有半个时辰的路程,就到荷香城了,所以我让车队暂时停一停,好休整一下!毕竟,这么热的天,侍卫们都疲惫了!”

  笑呵呵说话的是王府管家李文忠。

  “好的!忠叔你看着安排就好了!”天从云懒懒的回复。

  天从云是一个很随和的小王爷,从来不会随便驳斥手下的意见来显示自己的权威。何况他信任忠叔李文忠,忠叔的意见和想法,都是为他全心全意考虑的。

  忠叔四十多岁,矮矮瘦瘦的身材,天天笑呵呵的,忙来忙去,从来不觉得厌烦!虽然他看着很平凡,却是一个强大的人尊境界的血脉战士。

  人兵、人师、人将、人尊、人宗、人王

  在战场上,人兵境界可以带杂兵十名,人师可以带杂兵百名

  人将带千名,人尊带万名,人宗带十万,人王可以帅兵百万。

  天龙帝国,能达到人王境界的,只有天龙帝国皇帝,天从云的爷爷,天雷霆。

  所以说,忠叔的人尊境界,已经是很了不得。

  历史上,他也曾经跟随天丛云的父母上战场杀过敌。

  血色飞鹰的名号,曾经也是让敌人望风丧胆的存在。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离开了战场,进了王府。

  从天从云小王爷小时候,他就是王府的管家,这么多年来,不喜欢钱财,也没见和女人有什么瓜葛。

  天从云很多时候都实在想问一问他,吃喝嫖赌都不会,连个老婆都没有的老男人,人生有什么好乐呵的?

  难道不该是天天愁眉苦脸,感叹人生才对吗?

  “忠叔!都走了一个月长途,马上就要到目的地了!为啥要停下来!我现在浑身是劲,恨不得马上到荷香城!”一个骑马少年笑嘻嘻的道。

  白亮,天从云的鬼侍者!今年十七岁,瘦高的个子,猴子脸,却也是有人将实力的血脉战士。

  鬼侍者一般是孤儿院的孤儿,当发现有血脉之力,就会被孤儿院高价出售给富豪家族当鬼侍者!

  鬼侍者没有亲人牵挂,全心全意守卫主人。国家规定,当主人死去时候,他的鬼侍者都要陪葬!

  这就是鬼侍者的宿命!也是他们忠心耿耿的保证!他们就是鬼,是和主人同生共死的小鬼。

  当然,除了国王能拥有四个鬼侍者之外,其余的人一般只能拥有两个鬼侍者!而且,三品以下的人,是不允许拥有鬼侍者的!这些鬼侍者的名字,相貌都是在国家中心监察院整理入册的!

  “白亮!你一个人将境界血脉战士,走这点路当然不觉得累!但普通的战士呢?”

  负责天丛云马车守卫的,车首坐着的一个秀丽的女战士呸道。

  “这样流着汗水进城,岂不是丢了我们小王爷的脸面!你没有脑子,就好好的巡逻,注意警卫,少说这么傻的话!”

  卢苇苇,相貌漂亮俊秀,身材凸凹有致,今年十六岁,也是天从云的鬼侍者,人将境界的血脉战士。能拥有这么靓丽的鬼侍者,也是因为天从云是王国的大皇孙的缘故。

  “卢苇苇!我警卫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过来看看小王爷情况,顺便跟忠叔聊聊天怎么了?你这嘴巴是属狗的吧,怎么见人就咬?”

  “我是怕你没做好警卫工作,真的有坏人进来,我让小王爷放狗咬你!”

  “放心啦!一个月长途都安全过去了!马上到荷香城,不会有问题的!“

  ”小王爷,我来还是想跟你请求一下,到城后,能不能让我们去好好逛逛,这么久没喝酒了,我实在顶不住了!”

  “如果到荷香城后,一切顺利,那就随便你们了!我也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休息!这马车上,我都睡不好觉!”天从云叹气道。

  “小王爷!”卢苇苇也笑道,“到荷香城我也要请假,我要买新衣服,还要好好泡泡澡!“

  “切,臭美的卢苇苇,整天就喜欢新衣服!我就这一套衣服,一年到头的穿,不是也挺好?征战沙场的血脉战士,怎么能怕脏呢?”

  “要你管!白亮你离我远点,身上太臭,你多久没洗澡了?”

  “没多久啊!也就三个多月!有一次,我五个多月都没洗澡呢?”白亮哈哈笑道。

  “白亮,你是个猪吧!怎么能懒成这样!为啥不洗澡?”

  “卢苇苇,你才是个猪吧!我做侦查的,身上臭一点,让人不想靠近注意看,不是更好!”

  “好啦!你们俩别没事就斗嘴!到荷香城,我就做一个啥事不做的太平王爷,你们该怎么放松,就怎么放松去吧!都给你们放假!“天从云也笑道。

  “好嘞!谢谢小王爷!”白亮和卢苇苇都笑起来。

  "要不,忠叔到荷香城后,也放松到处逛逛,万一在城里遇到喜欢的女人,也找个老婆生个娃去!"

  “我不需要!让他们年轻人去疯去,我就陪着小王爷呆着就好了!”李文忠笑呵呵道。

  “忠叔!有时候,你也要听听年轻人建议啊,还是去城里逛逛吧!你再不疯狂一下就老了!”白亮笑道。

  “你们去吧,你们才需要疯狂一下,我年轻的时候,已经疯狂过了.即然是建议,那我不接受!”李文忠呵呵笑道。

  “嘎~嘎~嘎~!有些建议,还是必须要接受的!因为这个建议,对你真的很好!”突然,从车队旁边的一颗大榕树上,传来一阵仿佛夜枭一般的笑声!

  “呼~呼~呼~!我们夜枭兄弟俩的建议都是挺好的,所以没有人拒绝过!那些拒绝的,都已经死了!”从大树上,又传来一阵沙哑的冷哼声。

  大榕树上,此时露出了两个黑衣老人,老鼠眼,三角脸,鹰钩鼻,五十多岁年龄,满脸凶光!他们一个手拿着一把黑黝黝,寒光闪闪的鹰抓状武器,另个手,则拿着一把一尺三寸,形似夜枭长嘴一般的弯刀。

  夜枭铁抓勾人命,夜枭铁嘴夺人魂,夜枭双煞的独门武器,本来就在江湖上赫赫有名。

  “夜枭双煞陶氏兄弟!”忠叔也收起笑脸,倒吸一口气道,“你们二人也是成名的黑道高手了,已经有三年没听说过你们闯荡江湖了,你们杀了太多人,惹得很多人要追杀你们,你们不隐姓埋名,为什么突然来到此地?”

  “嘎~嘎~嘎~!来这里,当然是为了杀你的小王爷!为了钱!隐居,也需要花钱的。”夜枭老大笑道,“血色飞鹰李文忠,你也是老江湖了,不会猜不到吧!”

  “呼~呼~呼~!也许他早就猜到了,只不过还有一丝幻想!可是我们兄弟从来不给人幻想!李文忠,你赶紧滚蛋吧,我们为杀小王爷而来,可以不杀你!不过,不听我们的建议,你就要死!”夜枭双煞陶老二冷哼道。

  “嘎~嘎~嘎~!李文忠,你不是鬼侍者,没必要陪着你的小王爷送死!我们已经杀了有几百条人命了,多杀一个,根本不会皱眉头。”

  “呼~呼~呼~!本来顺手杀了你也没什么,不过我们要隐居了,不想招惹麻烦事。现在,我们已经给你了一个好建议。你现在扭头就跑,我们为了杀小王爷,肯定来不及去追杀你,这样,你就能活下来!难道,你真的想要找死?”陶老二恶狠狠道。

  夜枭双煞兄弟俩的声音,就像夜枭的叫声一样难听。而他们说出的话,更是让人听着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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