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二章 顶尖高手啊

书名:乱世崛起本章字数:2362

  时间回到半年前,从死人坑里爬出了一个人来,这人正是重生之后的余文,至于这具肉身以前叫什么?家在何处?也无从考证了。

  但有一点余文很确定,那就是他这具肉身的前主人必定是个凶徒,从他身上数道疤痕便能得知。幸运的是,脸上倒也没有疤痕。

  兴许是半路劫财反被人做了吧?

  这一切余文倒是不在意,土匪也好,公子也罢,兴趣不大,自己真要想富贵,拿出二十一世纪的理念,要发财还不是信手拈来!

  他在意的是,恐怕再也见不到父母了,自己那爱抬杠的妹妹,还有曾经一起奋斗的兄弟们你们可会念起我?为此余文一蹶不振,落魄潦倒,终日借酒浇愁,浑浑噩噩躺在破庙里。

  余文重生后,发现自己兜里还是有些银两的,租了一个小破院,由于在城外,价格便宜,一年也只需租金五两,剩下的全部用来买酒,但银两终究是有限的,不出一月便花完了。

  没钱后的两日还能赊来酒喝,但是第三次可是万万不行了,俗话说事不过三便是这个道理,掌柜的也没把余文怎么样,只是轻轻训了一番。

  余文现在的样子如同喝酒入了魔一般,若是没酒在口便如万蚁蚀心一般难受。余文也是个聪明人,这儿肯定也是有做高利贷的,不如找他们借些钱。

  自己反正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能借到钱就行,哪怕几日后就要被砍了手断了脚,那至少有酒在旁,反正这个世界太孤独了,活与不活不重要。

  起初高利贷是不借的,一见余文那落魄的样子,笃定余文借了肯定也无力偿还,他们也不愿做赔本生意。

  接下来余文脱下了衣服,这具身体虽然外看似乎有些瘦小,但是褪下上衣便能发现其实很结实,大胸肌和八大块腹肌一个不缺,如果对比余文那个年代,这身形倒是与李小龙很像。

  这到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具结实的裸身上有大大小小的刀疤近十处。

  其中最扎目的一道刀疤长约三十厘米,就如同一只蜈蚣爬在余文后背一般,狰狞可怖!

  这是个狠人啊!

  “兄台看似斯文,没想到却是个‘败类’,哈哈……这钱自然是可以借的,要多少尽管说!”放高利贷的络腮胡男子哈哈大笑道。

  络腮胡男子很清楚余文是怎样一个人,这可是真正的凶徒,借钱给他是没问题的,但却不能借多了,万一这人突然在与仇家火拼的时候嗝屁了,那找谁要钱去?

  余文拿到了一个月的酒钱便走了,来到馒头铺买了十几个黄馒头,再买了酒,后回到破院里。摇头晃脑哼起诗来。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

  如此又是一个月过去了,余文的钱又没了,而络腮胡也找上了门,自然是来催款的,一行有四人,后边站着三个马仔都带了家伙,摆明了若是谈不妥可是要取余文一只手回去的。

  余文也不惧,长叹了一声,心道不能做懦夫,不就是打架么。

  “今日我就废了你们这群地痞恶霸,就当做是为陆朝做些许贡献吧!”

  被人骂地痞恶霸,络腮胡并不如何生气,他们本来就是地痞恶霸,被说说也无妨,他神情悠然,缓缓取出一张黄纸,其上正是他与余文签署的契约。

  “我们可是良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何况我们是有契约在的,兄台,你说是不?”

  旁边一位肥硕的马仔则怒目圆睁,大吼:“小娃娃,爷爷今天就教你如何尊敬长辈,看我先废了你!”

  这架便打了起来,络腮胡虽然是黑.道中人,但也不想将余文杀死,毕竟钱还没拿到,于是吩咐三位马仔放在刀具。

  “你们与他肉搏,狠狠教训他一番,最后留下他一只手便可以了。”

  余文曾经是个创业家,虽然大学里也学过一小段时间的跆拳道,但那都只是耍耍帅,锻炼锻炼身体而已,真打架可是用不上的。

  不过,好在这具身体特别棒,不论在速度上还是力量上都无可挑剔,且还有肌肉记忆,何为肌肉记忆?通俗来讲就是,同一个动作重复了多次以后,肌肉就会形成条件反射。要形成肌肉记忆的过程不容易,但一旦获得,基本上便不会遗忘了。

  那肥硕马仔一拳袭来,余文脑子没反应过来,他的肌肉就已经做出了回击,一记明阳拳撩开了肥硕马仔的大拳头。

  再一记毫无花哨的直拳直轰其面门而去!速度实在太快,肥硕马仔被刚刚一撩后身子刚刚站稳,这拳头就来了,叫他如何躲得开?

  下一刻便见肥硕马仔倒在地上哀嚎,随口吐出一口血水,两颗血牙混在血水中!

  在场的五人都惊讶了,包括余文在内,这胖子少说也有一百八十斤,自己一拳就将他击飞,真的只是一拳!

  太不可思议了!这算是来到陆朝后第一个的惊喜吧。

  络腮胡明白这是踢到铁板了,心中思忖自己还是低估了对方。以为带了三个打手,再操上家伙,对方见打不过必然也会认怂,没想到仅就一个照面,就将那叫做阿虎的汉子击飞了。

  而其余两位马仔将撸起的袖子偷偷放了下来,一脸谨慎看着余文,时不时瞄一眼络腮胡,祈祷着千万别让我们去送死啊,那可是一拳就可将阿虎打飞的人儿啊,是高手,是顶尖高手啊!

  络腮胡是高利贷机构的中层管理人员,虽然心黑,但场面也见识过不少,像余文这种“武艺高强”之人他也接触一些,如帮会里二当家就是能以一敌百的好手。

  “应该不如二当家的。”络腮胡不确定对比着,不过……他确定的是,此人一定不可惹了,一个月的酒钱虽然不少,但说多也不多,也就十两,账面上自己可以抹掉。

  余文兴致寥寥,他本无心做其他事情,看也不看络腮胡四人,便又躺在自己的小窝里,拿起酒壶来,倒了几下却发现涓滴不剩,他还没有下一步动作,络腮胡便大声吩咐身边的马仔,唯恐余文耳背听不见。

  “你,快去打一壶酒来,立刻!”

  余文眼皮耷拉了一下,干脆闭上了,只等酒送来。这一幕看在络腮胡眼里,更加笃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举手投足间都是云清风淡,高人啊!我虎跃帮怎能与他为敌,该不惜代价拉拢才对!”

  想了片刻后,络腮胡站在了余文面前,恭敬一拜,“敢问兄台名讳?他日有空,尽可去我虎跃帮一观,我等必奉兄台上座!”

  说完递来一张婴儿手掌大小的木牌,用料一看不凡,似是黑檀木,做工更是精致,其正面刻上了“虎跃”二个龙飞凤舞的大字,若非络腮胡说过虎跃帮,余文第一时间也认不出来,这字也太草了!

  木牌背面则是一副虎跃的图画,虎目凶戾,栩栩如生!

  余文兴趣缺缺,正欲丢在一旁。突然,他眼神露出笑意,鼻子翕动,这是闻到酒香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