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3章 前往小县城(上)

书名:与女帝的山村修仙生活本章字数:2341

  “欸,好嘞,放心吧娘!”张问天笑着回应道,手已经放开了生锈的刹车拉杆,准备骑动。

  就在张问天即将蹬三轮的时候,洛青凌喊停了三轮,道:“对了,小天,这姑娘可不能穿这样的衣服去县城,太晃眼了,赶紧给换了。”

  张问天回头一看,她正穿着道袍一样的白色袍子,顿觉有理,“但是娘,咱家可没有她的衣服,怎么换啊?”

  “抬娘房里,先穿娘的衣服将就一下,穿这么瘠薄就怕冻着。”

  “也是,也是。”

  张问天赶紧从三轮上下来,松开皮带,背起女子赶到了朝北主屋。

  推开贴上福字的大门,张问天来到床前轻轻把女子放下,而后对洛青凌说道:“娘,那您给她换换,我先出去。”

  说完,张问天一溜烟就跑出了门,靠在门框旁等待。

  正无聊时,一个晃动的黑不溜秋的四爪生物从柴火房晃了出去。

  那正是自家养的狗,哈士奇纯种,雄的。

  不过这只二哈不一般,长得眉清目秀,眼型霸气有韵,一身腱子肉,可谓是村里狗中高富帅。

  它晃晃悠悠,摇摆着自己高挺的白毛尾巴,吐着长舌头,眯着眼看着自己。

  “小黑,来来!”张问天拍了拍手。

  听到张问天拍手,小黑尾巴摇得更欢快,快步冲了过来。

  近前,看着小黑满身茅草加黑泥,之前定是去哪里野去了。

  张问天捏了捏小黑的大瓜子脸,肉嘟嘟,还挺好玩。

  “小黑,又不乖?你说你去哪里?”张问天故作严肃地质问道。

  可没想到小黑还真地委屈地转起了圈,还想方设法咬住自己的尾巴,口中“汪汪汪”个不停。

  “笨蛋!”张问天敲了一下小黑的脑袋,“哪有狗咬自己尾巴的?”

  “汪!汪汪!”

  “好了好了,这里是山村,够你闹得,想当初和我住出租房咬了房东的桌腿子可赔了不少钱,你可知那是红木啊,我一个月工资赔进去了,你说说你这只笨狗,唉!”张问天虽气愤,但还是不愿意打这只憨憨狗。

  想当初,自己最困难的时候,每顿只能吃咸菜馒头时,它陪在自己身边也吃馒头咸菜。

  不开心时,也是它逗自己开心,虽然是像个傻子似的乱咬东西,胡乱跑,还撞到头。

  而后来工作稳定后,每天夜晚遛狗是自己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不过这些都不用去想了,现在已经回到乡下,等着自己的是无比崭新的生活,还有全新的机遇。

  “小天,衣服换好了!”洛青凌在屋中喊了一句。

  “欸娘,来了!”张问天拍了拍狗头,道:“好了,我要出门,去玩吧,可别去烂泥里就行!”

  小黑还真像听得懂的,立马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踏进房间,张问天朝着母亲的床上看去,眼睛像是看到了什么神秘的东西似的张得大大的,好似鱼眼般要瞪出来了。

  女子穿着母亲年轻时穿过的衣服,首当其冲的是一件粉白色小外套,全棉制作,虽是拉链休闲装,但依旧掩盖不住她绝美曼妙的身材。

  其次是这条灰蓝色紧身牛仔裤,酷中带有一点神气十足的派头。

  就在张问天往下扫视时,看到了一个破洞,那不是穿坏的,竟是原本制作的工艺,破洞牛仔裤,上世纪就有了?

  张问天有点懵懵的,没想到自己母亲如此赶时髦,上世纪就穿上了现在极为流行的破洞牛仔裤。

  想到这儿,张问天有点震惊。

  再看想她穿的纯黑色女士牛皮短筒靴,这一套搭配更是让人眼前一亮,惊艳四方。

  她原本散乱的秀发也被洛青凌打理好了,扎了一个马尾束,如此完美的形象就连某港小姐都要黯然失色,更是那些妖艳剑货不可比拟的存在。

  “想啥呢?愣着干嘛?”洛青凌催促道。

  “诶诶,马上!”

  张问天也不敢再观赏,而是快速背起女子往门口的三轮车那里奔去。

  固定好,张问天猛地一瞪三轮,朝着远方的小县城骑去,殊不知洛青凌在后面怔怔地看着张问天的背影,似有三分惋惜和三分愧疚,不知有其他深意......

  一路往村口赶,路过了无数同村乡亲的家门口,很多吃饱饭的大伯大婶大爷大妈全都看见了张问天载着一个少女出门。

  也不用细说,这消息没多久就会传遍乡里八方。

  赶到村门口,正巧同村王大贵骑着他的小宝马车进村,气派那是足足的,一时间在那些慕名而来的乡亲们面前风头无两,出尽了风光。

  擦肩而过时,张问天正好和王大贵对上了眼,不过很快又转过头安心骑三轮。

  这暴发户张问天才没有和他有交集,也不想要任何交集。

  现在主要关心的是女子的性命,其他的一概不想,以后也不会想,专心做好自己的才是好。

  一路骑行,蹬着这辆破旧的三轮过了好几个小时,张问天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喉咙处都出现了一点血腥味,不过他吃过这种苦,对于他来不算什么。

  一路上,张问天回头看了好几次女子的脸色,都是不太好的情况,现在的他也没有任何心思欣赏沿途的风景,想的最多的也就是希望她没事。

  路途遥远,不知赶了多久,只见四周车辆渐渐多了起来,赶牛的,跑马的,运货的,各式各类都有。

  又过了一会儿,树木渐渐稀疏了起来,路道上行人车辆越发得积多,道路也由此变得拥堵。

  足足五个多小时后,张问天终于赶到了县城里的一家中药房。

  嘎吱!

  张问天拉起手刹,停下这辆破烂的三轮车,朝着“同中堂”中药房里面大喊了一声。

  “马大伯!我来了!”

  接连喊了四下,那扇贴满小广告的半掩的卷帘门处出现了一只满是老茧的粗手,用力往上抬,卷帘门“滋”的一连串往上升起。

  而后,一张憨厚中带有一点正经的面容出现在张问天眼前,还有那令人熟悉的标志蓝色塑胶拖鞋和那副方框老花眼镜。

  “小天来了?好啊,这次又采了多少草药啊,你马大伯都要了!”马大伯爽朗地笑了一声,随即小跑过来。

  不过跑归跑,圆滚滚的啤酒肚子也就出卖了马大伯,要说喜欢喝啤酒就属马大伯,不过他老伴儿马大婶可就揪着这点大做文章,说什么喝多了伤肝伤身体,少喝酒活得久等等。

  张问天也不敢劝说,毕竟人家作为老中医,不抽烟,也就喝喝小酒这个爱好。

  本来一直喝的是烧酒,这几年拼了老命改成喝啤酒马大婶才稍微停息了些,要不然轰在耳朵边吵吵换谁都受不了。

  在这小县城里,马大伯算是张问天最亲的亲人了,平常采的草药都是马大伯收的,而且按最高的价钱。

  不仅如此,逢年过节,马大伯都会来山村看望张问天,一起吃年夜饭过年,其乐融融。

  马大伯绕过张问天小跑到三轮车前看到那头,顿时整个人都怔住了,惊地瞳孔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