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陈轩就受到万少芬叫律师事务所的撰写的律师函,每一个音乐网站都有,并且还有他们盈利播放的证据截图。
受到律师函图片,陈轩登上自己的微博。
新建一条微博,把律师函全部复制上去,并且分别@了侵权音乐网站,并且最后还@国家版权局,发布出去。
一发布,关注开启通知的歌迷们都收到提示。
“哇...陈轩大大,终于发微博了!等的我黄花菜都凉了!(灬ꈍꈍ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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