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六、劫狱

书名:袍哥旧事本章字数:3285

  

  黄七爷太大意了,他原本习惯了在袍哥的规矩里讨生活,以为既然让杨森的机枪失而复得,杨森再缺德,也不会兴师问罪了,所以,一点都没做防备。冷不防,就被人家包围得严严实实,只有满妹一个人逃了出去,还干掉了杨汉域的几个人,打穿了杨汉域一只耳朵。

  只是,一个小女子而已,杨森的人也没有太在意。

  要说,虽然袍哥不能打,但黄七爷还是条硬汉,七爷的队伍也不孬,土匪都不敢惹。重兵包围之下,黄七爷知道抵抗没有意义,只能白白牺牲,于是下令一枪不放,他自己走出来缴械,跟杨汉域讲,有事由他一个人承担就是了,跟其他人不相干。但是,整个金堂的坛口,所有人的枪都被下了。缴枪的时候,好些人都挨了揍,鼻青脸肿的。

  黄七爷被五花大绑带回了成都。还有一个人,也被杨汉域带回了成都,那就是小翠。带走了人,杨汉域没放小翠回叠翠楼,而是让他的副官把这女子掠到了自己家里。那意思非常清楚一这是战利品。

  杨汉域简单包扎了一下耳朵,来见杨森,问杨森,该把黄七爷怎么处理?

  杨森说:“把他关起来。”

  杨汉域说:“叔叔,他还骂你了。”

  杨森说:“他骂我什么?”

  “他骂你不江湖。”

  杨森笑了:“你告诉他,他是我的部下,有犯上之罪。不仅他有罪,他的那个营也被取消了。几支破枪,你就收起来吧。”

  当杨汉域把这话转告黄七爷的时候,黄七爷什么话都没说,只是往地上狠狠地吐了一口吐沫。

  杨森看着杨汉域离开的身影,想起一段往事。那时,保路运动中的保路同志军已经成了气候,天下大乱。清军悍将,也是署理四川总督的赵尔丰,手里只有几百巡防营的兵,只能缩在成都。各路枭雄四起,新军也造反了。当时,他在刘存厚的队伍做联络参谋,刘存厚命令他去联系一支当时最大的袍哥队伍一王子尼的部队。

  他好不容易找到了王子尼所部,只见这些人乱七八糟,不成行列,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拿着各式各样的武器,有刀矛,也有火枪,只有少数人有快枪。要说走,王子尼就挥挥手,大嗓门喊上几嗓子;要说停,再喊几嗓子。没有旗帜,没有军号,王子尼连个副手都没有。人员也是一会儿多,一会儿少。有人加人,有人退出。

  原来,这个王子尼只是成都附近郫县的一个袍哥十排小幺,当地袍哥大佬是一个当地最大的绅粮。大家都在搞同志军,绅粮摸不清楚当时的局势,怕担风险,于是就推王子尼做了当地同志军的首领,心想:反正出了事儿,朝廷怪罪,就拿他顶罪。

  由于给王子尼家许了一笔银子,所以,王子尼的爹看在银子的份上让他干。

  哪知道,王子尼带上队伍之后,事儿越闹越大,朝廷不仅不能镇压同志军,摆平不了四川,反而自身也岌岌可危。王子尼的队伍没有被消灭,反而人越来越多,他也就只能跟着往前走。

  王子尼为人仗义,有饭大家吃,一路上,零星的袍哥队伍都跟上

  他走,还碰巧缴了一个巡防营小队的枪。

  队伍越来越大,给养就成了问题。杨森到的时候,他的队伍已经好些天没吃上一顿饱饭了。正巧,赶上一个放鸭子的赶着一大群鸭子过来,王子尼一声号令:“打赵尔丰[1]!”于是,这帮人就一拥而上,扑向鸭子,把鸭子打了个稀里哗啦,转过头来,烧把火,这些鸭子大半都进了他们的肚子。

  这样的队伍,一直到辛亥革命结束,都活得好好的。杨森早就离开这支队伍,但对袍哥队伍的印象却挥之不去。袁世凯做了总统,整编四川的各路同志军,由于王子尼的队伍人数最多,居然编了一个团,王子尼做了团长。后来他让出了位置,也成了一个大富翁。杨森从此以后,对袍哥和袍哥队伍再也没有敬意。后来,他自己拉队伍,也只招行伍之人,或者纯朴的农民。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如此轻易解决金堂袍哥的缘故。

  杨森不知道,解决黄七爷这事,让成都平原上的各个袍哥坛口起了不小的波澜。别看大家平时随风倒,哪个军头占了成都,大家都成了他的下属,做个团长、营长的,但彼此心照不宣,不过是应个景儿。这杨森还当真把兄弟伙当下属了,把黄七爷按军法处置。今天能把黄七爷废了,明天兴许就能把大家伙也废了。老说杨森是羊子,听说他还不许老百姓杀羊来着,现在看来这哪里是羊子,分明是狼子。人们传说,当年杨森被滇军俘虏,就是因为人家看在他眼睛像狼眼放绿光,才放了他。

  但是,怎么办呢?起来反抗杨森?这些串联起来,一个个议论纷纷的袍哥大爷们,谈到这个份上,大眼瞪小眼,你看我,我看你,都没话了。

  [1]赵尔丰是当时清朝的四川总督,与保路同志会为敌的人。

  真的,自打开坛口,就没碰到过这样的事儿。清水袍哥,拖泥带水的事儿就是多。真要打起来,一个个拖家带口的,哪里能没有牵挂。

  只有满妹这口气消不了,她觉得很委屈,好好的一个坛口,说被端就被端了,一点道理都没有。黄七爷被抓走,坛口的弟兄被揍得稀里哗啦。红旗老五到处找人诉冤,满妹却端坐在茶馆,半晌一动不动。这个时候,满妹脑子里想的只有两个字:劫狱。

  为了劫狱这事儿,满妹去找过做盐商自卫队副督长的表哥,哪里知道,表哥的自卫队已经被杨森缴械了。这个自卫队也是的,看起来很风光,来真格的,都怂了。那么好的装备,居然一枪没放,上好的枪械都便宜了杨森。不过,那个年代的商团,差不多都是这样,枪械不错,服装好看,人物也精彩,就是不能打仗。

  当然,还可以找浊水的人。但是,满妹信不过土匪,觉得他们特不靠谱,口气挺大,办起事来却缩回去半截。

  想来想去,只能靠自己了。

  满妹混进了成都。那时的成都有城墙,分为内城与外城,按时关闭城门,但是成都是个特别好往里混的城市,城门虽然有人防守,但基本等于不设防,每次换主人,都不会怎么打仗。据城而守这样的苦事,从来是没人做的。所以,无论什么闲杂人等想混进来,都容易得很。

  没有费太大的事儿,黄七爷关在哪里,就打听清楚了。成都也到处都是袍哥的堂口,遍地都是袍哥,有些人跟满妹还是老相识。杨森的政府机关、军队里,也尽是袍哥。对于袍哥兄弟,通报消息这个不难,顺嘴就说了,只是要找个帮忙劫狱的人,倒是很有难度。

  成都的监狱,就是原来的四川按察使大牢,狱卒还都是清朝时那些人,犯人还用旧式的木枷。清末搞的监狱改良,还没到四川,民国则谁也顾不上这个地方。狱卒们在前清就个个都嗨了袍哥。只有监狱

  长和副监狱长是杨森派的。

  黄七爷在里面,倒没有受苦。一个袍哥舵主,怎么可能没人照应?按理,把人投人大牢,得先经过审判这一关。晚清司法改革,一些先进的地方已经成立了各级审判庭。但是,四川偏僻,还是地方官断案。所以,这样的案子,应该成都县知事审。但军人经常不管不顾,抓了人,要是当时没枪毙的话,就塞进大牢,地方官也就不管了。黄七爷,就属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有关系,塞点钱,当军人把这事忘了,人就可以出来。满妹要劫狱,把黄七爷带出来,就凭满妹一个,似乎也不成问题。问题是,出来之后,一旦杨森的人觉察了,怎么脱身?想了半晌,满妹没想明白。想不明白,她也就不想了,干脆,干了再说,怎么走出城,是下一步的事儿,走一步看一步,管他那么多!为了更方便地混进监狱,开始,她想扮成送饭的家人,正准备到一个饭铺买点吃食带上,走在路上,看见好些杨森的兵,转念一想:不如弄一套杨森队伍的狗皮,岂不是更方便?

  在去监狱的路上,满妹走过街角,刚好看见一个杨森的排长,正在街的角落里把一幅幅剪下来的大褂下襟往一个布口袋里装。

  原来,杨森主政之后,他的新政提倡节俭,出幺蛾子,不许男人穿长衫,还派了队伍,在大街上拦截盘查。拦截的另一项事务,就是劝阻女人不许裹小脚。但拦女人麻烦,人家裹了脚,当街把裹脚布揭下来,味道太大,婆娘又哭又闹,无论是打还是骂,都一时半会儿拿不下来,关键又没有什么油水,当兵的不大乐意。但对穿长衫的,他们却喜欢行动,只要看见穿长衫的,当即拦下,把下襟给剪下来,一方面能让平时比较神气的长衫一族难堪,一方面可以搞点布料。干这事儿的人,不设固定关卡,而是随机行动。那年月,有身份的人哪里有不穿长衫的道理?长衫和短褂,是身份的象征。穿长衫的,意味着

  是体面人的身份。所以,尽管有禁令,这些人不大肯脱,就总是被剪。剪下来的长衫大襟,也算是块不小的布料,在那个时代,也值一点钱。这个排长大约是想把这些下襟收起来,拿回去卖钱。

  这家伙正在专心塞布料,满妹凑了过去,趁他不备,一个窝脖,把这家伙打昏,然后拖到角落,把他的衣服扒下来,自己换上,还顺走了一把破驳壳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