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百年谎言相继被戳穿
以前研究戊戌变法,大都以康有为的《戊戌奏稿》、《康南海自编年谱》等作为理论依据。可是,纸里包不住火,雪中埋不住尸,随着史学家的考证深入,康有为篡改、编造历史文本问题,越来越被证实。曾经被康有为“妙笔”创作的“常熟冒寒留南海”的传奇经历,也渐渐浮出水面。
岁月如刀,它能够一层层剐去作伪者脸上的油彩,戳穿其精心编造的谎言,还历史以本来面目。
对于康有为为人奸诈的性格,前辈人早有过多次揭露。乔大壮(1892-1948,四川华阳人)是鲁迅欣赏的书法家,在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教育部办公室内,他曾与鲁迅对桌办公达4年之久。生前,他讲过这样一件奇闻:
郑文焯(1856-1918,辽宁铁岭人),“清季词学四大家”之一。1918年在苏州逝世。康有为得知郑家珍藏着许多宋版书,十分眼热。一天,他乘郑公子不在家之机,打着悼念老友的旗号,到郑家吊孝。一番哭鼻子抹泪以后,他才对郑文焯遗孀说:“文焯先生生前答应要送给几部书,现在他走了,我今天特地来取,好拿回去做终生纪念。”看到大名士康有为这么重情讲义,郑太太没有多想,就打开书橱,让他自取。康有为一点也不客气,连忙挑了几部,便匆匆离去。不久,郑公子回来,闻讯后,连呼上当。他立即找到康有为,希望讨还珍贵的宋版书。但康有为却是个明白人,没等郑公子开口要书,就一把拉住他的手,一边失声痛哭,一边讲述自己与郑先生的友谊,还好吃好喝地款待郑公子,弄得郑公子根本不好意思启齿要书,最后,只得空手回家。康有为的表演功夫,可见一斑。
而在戊戌变法研究中,对康有为等人沽名钓誉、伪造历史的真面目的深入揭露,却是近些年的事。比如,姜鸣在《天公不语对枯棋》一书中考证,《马关条约》签订前后,各地举人(即公车)上书31件,签名者多达1555人次;京官领衔上书7件,签名公车135人次;梁启超领衔上书不过一件,签名公车80人。而且,前面38件上书均送达御前,惟独梁启超的上书没有送达,其原因是,康记“公车上书”压根就没有递交都察院。两个月后,康有为的《公车上书记》却大张旗鼓地在上海自行出版,并未送达的康记“公车上书”俨然成为康党推动维新变法的一大功勋。后来,康有为还在《汗漫舫诗集》中煞有其事地宣称:“东事战败,联十八省举人三千人上书,次日美使田贝索稿,为人传抄,刻遍天下,题曰《公车上书记》。”姜鸣不禁惊叹道:“‘公车上书’是康有为对历史的一次成功的大欺骗。”“奇怪的是,证明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事件的记载中弄虚作假,自相矛盾的材料比比皆是,但几乎所有的教科书、通史类著作、辞书,以及绝大多数研究专著论文,却都陈陈相因,重复着错误的说法,并加以大量定性的评论。许多现代知识分子将‘公车上书’看成是近代知识分子觉醒的嚆失,倾注了大量的感情。可惜他们没有去细读历史史料。”
再比如,康有为以学生兼女婿麦孟华、女儿康同薇名义编辑的《戊戌奏稿》,于1911年6月(宣统辛亥年五月)由上海广智书局初版。在《南海先生戊戌奏稿凡例》中,以麦孟华的口吻煞有其事地申明:“戊戌数月间,先生手撰奏折都六十三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亦有代作者。戊戌抄没,多所散佚,即篇目亦不能忆。内子同薇文涧,先生女也,累年搜集抄存,得二十篇,迟迟久待,终无由搜全,惧久而弥失,先印之以应天下之望,余俟搜得,陆续补印。”该书辑录奏疏17篇、进呈编书序5篇、补录3篇,列存目13篇。《戊戌奏稿》出版后,历来是研究康有为的重要史料,也是许多专家将康有为塑造为戊戌变法领袖或著名改革家的奠基石。但是,经过孔祥吉、黄健彰等人的考证,才真相大白:康有为收录于《戊戌奏稿》的“大作”,是后来经过多处增删篡改的伪作。
台湾学者黄彰健考证后认为:“《戊戌奏稿》所载奏折20篇及进呈书序5篇,其中仅《进呈俄彼得变政记序》及《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见于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上海大同译书局石印本《南海先生七上书记》,系戊戌政变前公开印行,真实可信,其余23篇都是假的。”
孔祥吉进一步指出,康有为非但对奏疏进行改易,而且对其在变法时的进呈编书的序言,也进行了一系列改删。这种情况,在《进呈波兰分灭记序》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波兰分灭记》是戊戌变法后期,康有为为了促使光绪早日开设制度局,全面推行新政而进呈的一部重要著作。故宫博物院藏有进呈原本,凡七卷,分订三册。在这部著作中,康有为笔带感情,深入分析了波兰国王与民隔绝,拒不变法,结果被俄国“蹂躏而蚕食之”的惨痛教训,并以此为鉴戒,希望光绪帝鼓起变法到底的勇气。康有为大声疾呼:如不开设制度局,百废庶政,一切更始,“我真为波兰矣。”时隔多年,他在《自编年谱》说回忆道:“当万寿后,进《波兰分灭记》,言波兰被俄奥分灭之惨,士民受俄人荼毒之酷,国王被俄人控制之害,守旧党遏抑之深,后国王愤悔变法,俄使列兵禁制,不许变法,卒以割亡,哀痛言之。上览之,为之唏嘘感动。”
据孔祥吉考证,《戊戌奏稿》所辑《进呈波兰分灭记序》与进呈本序言相比,简直改得面目全非,一塌糊涂,除去题目相同外,正文几乎全为康有为重写。比如,《波兰分灭记》戊戌进呈原本写作:
我辽东之旧地,实藉俄力,而以铁路输之,今岁则以旅大与之,动辄阻挠,我之不为波兰者几希。今吾贵族大臣,未肯开制度局以变法也。夫及今为之,犹或可望,稍迟数年,东北俄路既成,长驱南下,于是而我乃欲草定宪法,……而不许者矣。
在《戊戌奏稿》中,却被改为:
与其分灭于外,惨为亡国之戮囚,孰若付权于民,犹得守府而安荣。乃逡巡迟疑,徘徊不决,至于国势濒危,大势尽去,乃始开国会而听之民献……终无救于亡矣。
进呈本强调“开制度局以变法”,而《戊戌奏稿》则主张“付权于民”、“开国会而听之民献”,改纂之迹十分明显。
对于康有为真面目做了无情而生动的揭露,当数有“中国第一记者”之称的张建伟。有人根据他的代表作《温故戊戌年》,概括出了“康有为十大骗绩”:
第一件:涉嫌“剽窃”张之洞门生廖平两篇文章《知圣篇》和《辟刘篇》,也就是说作为康记维新的理论著作、当年极大地震动中国朝野的《孔子改制考》和《新学伪经考》,竟然都是抄袭之作,根本原因是,在北京四处碰壁的康有为急于在学术界奠定自己的地位,而不惜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第二件:公车上书,也是一骗。当时只是在松筠庵门前召集了各省举人,准备上书,但终究没上,原因是康有为从一个内线太监那里得知他已经被录为进士;如果带头上书,他的进士“功名”可能被取缔,煮熟的鸭子就会飞跑。
第三件:为了用手中仅有的权力泄私愤、报私仇,康有为制造“莫须有”的罪名,硬把广东老乡许应騤(?—1903,字筠庵,番禺人。道光三十年进士。鲁迅夫人许广平的祖叔父)当作变法反对派,唆使王照上书弹劾,最终酿成了影响很大的礼部六堂官被罢免事件。
第四件:假传圣旨,说光绪帝允许他直接晋见,还说皇上授予他“专奏权”:“何必代奏?后此康有为有折,可令其直递来。”上书可以不通过都察院传递。事实上,变法后他所有上书,要么是通过都察院递交的,要么是代宋伯鲁、徐致靖等人拟稿,而后以别人名义上报的。要是他真有“专奏权”,何必脱裤子放屁?
第五件:炮制“伪诏”,诱劝袁世凯发兵包围颐和园,进行军事政变。光绪帝给杨锐的诏书中只说要缓和与慈禧太后的矛盾,康记伪诏却变成了“围园锢后杀(荣)禄”。
第六件:错信袁世凯,康党中人都说袁世凯不可信,但康有为固执己见,强逼毕永年充当“敢死队长”,强逼谭嗣同夜访袁世凯,结果阴谋败露。戊戌事变发生后,袁世凯的告密,使维新派受到了更加残酷的镇压,使戊戌变法的成果几乎全被废除,也使历史发展步伐出现了严重倒退。
第七件:康有为向光绪帝大力推荐伊藤博文,并倡议中国与日本、英国等国“合邦”,其实就是卖国求荣,甘做汉奸。
第八件:为了掩盖“锢后杀禄”阴谋,逃到日本后软禁知情人王照。
第九件:曾写信给日本“大同学校”的康党,叫他们“不得招待孙逸仙”,因为怕孙中山革命党的“恶名”影响他成为真正的帝师。
第十件:以假诏作虎皮,在日本和加拿大骗取钱财,供自己挥霍。
《温故戊戌年》发表后,好评如潮,1997年,曾获首届鲁迅文学奖(报告文学)。应该说,“康有为十大骗绩”在言辞上虽有激愤之嫌,所曝光的事实却不是空穴来风,至少,我们可以因此受到启发,破除禁区,打破神话,在研究戊戌变法暨康有为“丰功伟绩”时,要学会擦亮眼睛,做多维度的思考。
日前,我在深入研究戊戌变法时,意外地发现了康有为公然作伪的又一新证,现予以披露,希望得到各位方家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