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5月28日,在华盛顿的美国上院作出裁定:在泰坦尼克号邮轮灾难性的沉没事故中,操作人员玩忽职守。伦敦海上失事法庭也持相同看法。经过了36次审理,该法庭认为:冰山从未出现在那么南的海域;电报员忙于拍发、接收私人电报,而忽视了友船发来的冰情预警电报;邮轮是在快速行驶的情况下,与冰山相撞导致沉没的……
这些结论,即使是现在看来,也是站得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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