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出身卑贱:没落之家的平民生活
在孔子三岁的时候,叔梁纥就去世了,孔子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也不知道父亲埋葬在哪里。上古的时候没有墓祭的风俗,东汉末年的蔡邕称“古不墓祭”(《独断》),因为上古时人们认为生命是由魂魄构成的,魄是有形的肉体,魂是无形的意识。人死了,没有知觉的体魄埋到地下,有知觉的灵魂到处飘散,在祭祀的时候依附木质的神主(灵位),因此祭祀祖先只需要在家庙中祭祀祖先的灵位,而不需要去祭祀无知的体魄。因此孔子要祭祀父亲,也只能在家庙中进行。在孔子以前,人死后埋葬到地下,既没有建成大坟堆(土堆得高称坟),又没有留下任何标志(后来的墓碑即标志),叫“不封不树”。《周易·系辞下》载:“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就是说古代安葬死者,用树木把死者厚厚地盖住,埋葬在郊野,没有坟堆和树木做标志,也没有守丧的期限。孔子母亲去世后,孔子想让父母合葬,不知父亲的葬所,只能先将母亲的棺材暂时浅葬在鲁国城外的五父之衢,及至打听到父亲的葬所,才正式将父母合葬在防山。正是如此,为了日后识别父母的墓地,孔子专门在上面筑起了四尺高的坟堆,从而创造了墓上有坟的习俗。
郑韩故城后端湾郑公大墓(作者拍摄)
仔细想来,孔子母亲去世时,孔子已经十七岁,在孔子父亲去世的十四年间,孔子母亲竟从来没有带他去过父亲的墓地,这是不合常理的。因此还需要从“野合”上考虑,孔子的父母相差五十岁,“野合”生子,很可能是不合礼仪、没有名分的,所以孔子母亲未必有资格参加孔子父亲的葬礼,也就不知道其具体的葬所。还有证据可以印证这一点,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是闻名遐迩的士人,季孙氏宴请士人,孔子拥有世袭为士的权利,欣然去参加宴会,却被季孙氏的家臣阳货阻挠说:“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史记·孔子世家》)在阳货看来,孔子丧失了继承权,应该与母亲的名分有关。也有人认为,按照丧礼,父亲去世后母亲去世,要服三年之丧,孔子服丧期间参加宴请,是不合礼仪的,因此阳货把他轰了出去。但这既与阳货提供的理由不符,又非擅长礼仪的孔子会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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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是在贫贱中长大的。孔子出生于父亲担任长官的鲁国昌平乡陬邑,因为母亲娘家颜氏是曲阜大族,便随母亲搬迁到鲁国都城曲阜的阙里。里是居民组织,阙里指靠近鲁宫城阙门的街015坊。后来的孔庙、孔府都建在阙里。但阙里当时是平民区,是穷人住的地方,不知孔子的母亲何以住在这里。孔子三岁丧父,跟随母亲长大,孤儿寡母,经济上并不宽裕,因此生长于穷街陋巷的孔子,很早就体会到清贫的滋味,做过放牛、驾车的杂役,后来孔子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论语·子罕》)。少年的贫贱也使他能够为了道义而选择物质匮乏的生活,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述而》),正是熟悉安贫乐道的生活状态,才不排斥这样的生活。孔子的徒弟中很多是平民子弟,孔子对平民的感情,显然与自己的人生经历密切相关。颜渊甘于贫贱,深受孔子的赞扬,他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孔子把忍受贫困作为贤人的品质,应该是早年贫贱生活砥砺的结果。
孔子服了三年丧之后,很快完成了婚姻大事,《孔子家语·本姓》载:
至十九,娶于宋并官氏,一岁而生伯鱼。鱼之生也,鲁昭公以鲤赐孔子。荣君之贶,故因以名曰鲤,而字伯鱼。
孔子娶了宋国的并官氏为妻,在二十岁的时候,生下了长子孔鲤。
孔子十七岁的时候丧母,服丧三年,何以十九岁就能结婚?这是因为三年的丧期,并不是满三十六个月,而是指二十五个月(魏王肃的说法),或二十七个月(汉郑玄的说法)。为什么要服丧三年呢?因为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古人认为幼儿自出生到离开父母怀抱,需要三年的时间,因此父母死后守孝三年,来报答父母的恩典,是天下通行的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