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枇杷真甜
回到沈家之后,沈凌刻苦读书,夫妻两人虽说每天晚上睡在同一张床上,但是几乎是相敬如宾,除了日常的一些问候,几乎没有说过话。
安栩栩很无聊,就开始打理起花园里面的花花草草。春桃和秋橘两人在厨房研究了几种好的菜色。
书房中,熏香袅袅。一片宁静。
沈凌靠在椅子上,一脸疲倦:“我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站在他面前的是广安,仍是那副老实憨厚的模样:“回禀公子,城西的最角落的那家小面馆果然有问题,我才在外面蹲了一刻钟,就看见有三个人进去了,并且那几人走路步伐稳健,都像是习武之人。”
沈凌点点头:“那就是了,那里是他们的一处据点,你这几天就不要去了,以免打草惊蛇。”
广安大惊:“公子,你是说,他们是?”
“铁心阁。江湖上最神秘的杀手组织,也是最好的情报组织。”沈凌低头,练着自己的字。他刚回到上京城,根基不稳,需要获得最新的情报。
铁心阁是由一位军中将领所创办的,这位将士在军中受到排挤,被分配到最残酷的前线,后来在一场战争中炸死,在江湖上网罗各种退伍士兵,不得志的将领,开始了杀人买卖。
广安面色凝重,心中忐忑,自家公子一向胆大,这次要与这些江湖组织扯上关系。“公子,这样会不会太冒险了?那些人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公子你自幼身体不好,和他们打交道会吃亏的。”再说,自家公子,爹不疼,没有娘疼的。
“无妨,我自有考量。”
广安转眼一想,公子外出游历两年,见多识广,人又聪明,吃亏,还不一定呢。
有人敲门,广安打开一看,竟是少夫人的陪嫁丫鬟,春桃。春桃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我家小姐看姑爷读书太辛苦,给姑爷炖了莲子羹,让我送过来。”
广安笑嘻嘻的接过,“麻烦春桃姑娘送过来了。怎么少夫人不亲自送过来呢?”
“我家姑娘这是怕打扰到姑爷呢。”
广安将碗端到小桌子上,“少爷,这个还挺香的呢。”
沈凌淡淡的看了一眼,“放到一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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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栩栩每天要去松鹤堂给老太太请安,还要给胡氏请安,她最讨厌这些无聊的事情了,可是初遇孝道,又不得不做。老太太一派慈祥,跟自己的祖母很像,但是胡氏,就难说了。每天给胡氏请安,简直就是斗智斗勇。
第一天,她给胡氏敬茶,茶很烫,胡氏愣是没接,把她的手烫伤了。
第二天,胡氏起晚了,她在屋外站了一个时辰。
第三天,胡氏安排她伺候用早膳,她站在桌旁,弯腰驼背,又是一个多时辰,直到饭菜全都凉透了。
第四天,说她不懂得照顾夫君,不懂为妻之道,要给她讲讲怎么伺候自己的夫君,她又站了一个多时辰••••••
这天,安栩栩又去给胡氏请安。这次胡氏倒是没闹什么幺蛾子。只是听说她厨艺上佳,想试一试她的手艺,于是将她院子里的丫鬟婆子全都请了出去,让安栩栩给她做早膳。
春桃负责往灶里添柴火,一遍忙着一遍唠叨:“她这是耍什么威风呢?给谁看呢?!咱们姑娘祖母是皇室郡主,父亲是当朝四品大员,无论权势还是财力,是这个小小的沈家可以比的?”
春桃心直口快,有什么都说出来,好在秋橘机灵,环视左右,无人:“你快别说了,这话要是被别人听去了,对姑娘可不好。”
春桃翻了个白眼,强忍下心中的不平。
安栩栩将米淘干净,放入了锅中,又添了好些红枣,豆子。还哼起了小曲,高高兴兴的做着手里的工作。
秋橘一看这模样,就知道姑娘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姑娘,你这是准备做什么呢?”
安栩栩笑眯眯的:“我那婆母还没用早膳吧?我就给她准备一大锅乱炖,看她吃不吃得下!”
胡氏等的有点久了,久到自己又快睡着了。
好在在她打瞌睡的时候,安栩栩端着一盘糊糊状的乱炖上来了。“婆母,请用。”
胡氏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太太太难吃了!“这是什么鬼东西?”
“这是美容又养颜的营养早膳啊,我可是加了好多料在里面呢,婆母你就慢慢享用吧。”
安栩栩几人刚刚已经在厨房偷偷吃饱了,然后把锅里加了很多好料。一小包盐和一串小辣椒。
胡氏怒目圆睁,又不敢大声斥吼,“你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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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一家人约着出去白云寺上香。
沈家老太太很慈祥,拉着安栩栩的手,同乘一辆马车:“栩栩呀,最近有没有什么动静啊?”
动静?聪明如她,很快便明白了这其中的意思。她低头,摸了摸自己的腹部,她还小,不想这么早就怀孕生孩子呀!
而且,动静,当然不会有,沈凌在书房睡了一个月了。从大婚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前面几天两人躺在一张床上,有一次安栩栩把沈凌踢下床之后,沈凌当时脸就黑了,抱着自己的衣服,去了书房,再也没有回去过。
老太太当她是害羞,不好意思说,“这女人呐,成亲之后就是相夫教子,你现在还小,我们也不催你。平时好好调养身子。”
安栩栩点头如捣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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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经常到白云寺礼佛,所以对住持很熟悉。一切行程很快便安排好了。
沈凌和安栩栩的房间在最边上,靠近竹林。
时值五月,阳光明媚,空气中散发着阵阵泥土的芬芳。
安栩栩在院子里转悠着,很满意周围的环境,旁边的一大片竹林,更是显得青翠欲滴,叶子在风中沙沙作响,好不惬意。
春桃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姑娘,姑娘,我听说后山有琵琶,咱们去摘枇杷吧。”
秋橘打趣:“你呀就知道吃,不光走到哪里就是吃。”
春桃才不管这些,跑进屋子找出了篮子,笑嘻嘻的:“摘枇杷啰!”
沈凌还在屋子里面读书,安栩栩进去跟他打了一声招呼,“我们要去后山摘枇杷,你去不去?”
“不去。”声音淡淡的,亦如他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很冷淡,空长了一副好皮囊!
安栩栩转身欲走,踏出门口时,听见后面传来一句关怀,“自己小心,注意安全。”
她嘴角悄悄一笑,冰坨子还是会关心人的嘛。
因为上次在白云寺遇到了危险,所以这次安栩栩带上了春桃秋橘两个人,寸步不离!沿途的风景很好,树木葱葱郁郁,鸟语花香。走在小路上,灿烂的阳光穿过层层树叶,洒在身上,斑斑点点的,甚是可爱。
经过那条竹林小道时,她下意识靠近了两位小丫鬟。注意到她的紧张,秋橘问:“怎么了?姑娘,你看起来有点紧张。”
“没事,快点走吧。我们注意一下周围。”
她揉了揉苍白的脸,快步走在前面。
这次通过阴暗的竹林倒是没什么事。
三人很快摘了一大篮子又黄又大的枇杷。春桃爱吃,边吃边挑,还不忘赞美:“嗯,好吃,好想把树抱回家去。”
安栩栩靠在树下,剥着枇杷,忽然注意到小山包的的草丛中有东西在动,她放下了手中的枇杷,过去一看,竟然是一团灰色的毛毛。还在蠕动。她拿树枝轻轻戳了一下,竟然是一只小狗狗。
她偷偷的将小狗装进篮子里,搭上了一张手帕,左右看了一下,没人。
三个人悄悄下了山。山上,一位华服男子,站在一棵茂盛的大树后面,负手而立,“刚刚那是什么人?”
有一黑衣小厮打扮的男子上前,“回五公子,那是沈家的少夫人。”
男人饶有意味道:“京城第一美女?怪不得有如此姿色。只可惜呀,一朵鲜花,被人先摘了。”
这位五公子长相清秀,身材高大,英武不凡,正是当今天子的第五子,永王,赵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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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栩栩将摘的枇杷分给了一些给老太太,又将一些分给了胡氏,这才拎着一小篮子回到她和沈凌的屋子。
她走时,沈凌坐在窗边读书,回来时,他还是坐在窗边读书,姿势都没有变过。
“你这是练功呢?我的夫君,练得啥功呢,让我猜猜,你这叫如如不动吧?”她将篮子放在桌子上,悄悄撤下了上面的手帕。
“我的夫人,那你又是带了什么东西回来?”沈凌挑眉,看向了桌子上的篮子。“里面装的是什么?”
安栩栩:“你都看到了,这不就是一只小狗嘛,你们家该不会不允许养狗吧?”
沈凌:“不准。”
安栩栩瞠目:“谁规定的?”
沈凌云淡风轻:“我。”
安栩栩嗲着声音:“你看这只狗狗特别可怜,它还这么小,周围没有其他的够,它那么可爱,怎么可以让它留在荒山野岭呢。”
“我讨厌狗。”沈凌和广安在外游历的时候,曾经被狗追着咬,那时候,广安引开了其中的一条狗,结果从后面又跳出了一只狗,两人都被咬得不轻,还好当地的农民及时发现。
安栩栩看他面色严肃,也不想妥协,抓起几个洗干净的琵琶往沈凌手里塞。他手里握着笔,根本不接,她将枇杷放在了桌角,笑嘻嘻地讨好道:“这个琵琶可甜啦,夫君你尝尝。”
沈凌继续看书,根本不理她。
见状,安栩栩亲自拿起一颗剥:“你这是公子脾气,吃个琵琶还要别人剥。”剥完后亲自喂到沈凌嘴边,引来了沈凌极其厌恶的眼光。
“你吃嘛,可甜啦!就吃一颗,吃一颗嘛!”
沈凌抿紧了嘴唇。
“就吃一小口,一小口!”
沈凌不为所动。
哄骗不成,安栩栩很气恼。她靠近了一些,右手拿着一颗枇杷,极为谄媚:“夫君,这可是我对你的爱。”
沈凌低头,看了她拿着的枇杷,首先注意到的却是她的手指,手如柔夷,手指如葱根纤细。指甲圆润有光泽,很干净。
成熟的枇杷剥了皮,略微有点湿,此时拿在她手上,黄黄的,很诱人。他情不自禁伸出了舌头,舔了一下,嗯,很甜。
安栩栩见他面色松动:“你看,我没骗你吧,说了就是很甜的。我摘的东西都是顶好的,不甜,我还不要呢。还想不想再吃一口?”
沈凌顺势吃了安栩栩喂的第一个枇杷,接着第二个枇杷,第三个••••••
某个男人真甜了。“你要养可以,不要让我看到,更不要养在屋子里面。”
“嗯,好的。”安栩栩几乎高兴得要跳起来。
某人沉着脸:“现在,马上,把它弄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