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跳梁小丑
自从那次落水之后,两人之间好像亲近了不少,安栩栩时常调戏沈凌,刚开始沈凌还会脸红,他脸红的时候特别可爱,耳朵也会红,他的皮肤本来就很白,这样一来,简直就是红彤彤的小苹果。
“我现在爱死了你了都。”每次安栩栩发疯,沈凌已经做到了熟视无睹。
沈凌每天读书都很认真,清晨也起得很早,连着好几天都是。
这天,安栩栩醒来,竟然看见沈凌竟然没到书房去。
“夫君今天怎么有空,不读书了?”
沈凌一身白衣,书生打扮,他整理着自己的衣服,没空同她闹:“今天我们出去一趟。你在家中,许久不出门,换衣服,今天随我一起出去。”
心灵手巧的秋橘给她画了个美美的桃花妆,配了一件轻薄的纱衣,云鬓衣香,美人在旁。沈凌多看了她两眼。
她自然注意到某人的眼神了,乐滋滋地去用早膳了。
安栩栩肤白貌美,沈凌身材高大,气质不凡,两人走在街上,引来了很多人的注意。
安栩栩从小便是被别人看着长大的,自然习以为常,而沈凌,神色冷峻,一言不发,对于周围人的目光,熟视无睹。
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安栩栩自成亲以来,许久不曾出门了,这一趟自然是像飞出笼子的鸟,在街上疯狂买东西。“这个饼给我包一份”“糖炒栗子来一份”,“那枇杷也给我挑几个。”
秋橘手忙脚乱的挑选着东西,广安手里已经提了好几袋东西了。再买,就带不回去了!
安栩栩有些气恼:真不该把春桃那家伙留在家里,她要是来了,只要是好吃的东西,就算把她累死,她也要想办法买回家。
沈凌跟在几人身后,将她的一系列动作收入眼底,她这么能吃吗?还真是个小吃货。
街道旁边是一家装修古朴雅致的茶楼,二楼有一位红衣公子站在窗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注意到了沈凌,对屋内的人道:“你这京城第一美男子的名头,可是快保不住了。”
茶室内还有两人,一位身着暗蓝色锦衣,气质卓绝,尊贵不凡。另一位,就是那红衣男子取笑的对象,景阳侯府的小公子,素有上京城第一美男子之称的“如玉公子”,景颜。
巧的是,今天,景颜也是穿的白色衣裳。景颜从小到大,因为容貌出众,被打趣习惯了,还有人总会把他认成女子。为此,他还特地跑去军营,当了两年冲锋陷阵的小士兵,整日风吹日晒的,回来的时候,整个人如脱胎换骨,丰神俊朗,面部线条也更加明朗了,比以前,更像一个男人了。
景颜最讨厌别人说他的相貌了,他咬牙切齿:“明明说好今天是庆祝我结束军旅生活的,你总是说别人那些事干什么?”
“哈哈,别生气嘛,今天可是两位皇子给你接风洗尘呢,你这面子可大了。”
红衣男子正是当今的六皇子,赵玙。一直坐着,慢悠悠地品着茶的就是当今的三皇子,纪王,赵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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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凌一行人在街上闲逛着。
安栩栩脚都酸了,她软着声音问:“夫君,今天我们要去那里?我们已经走了一个时辰了。三条大街的地图都快背下来了。”
沈凌剑眉一挑:“我们就是来逛大街,熟悉上京城的布局的。”
安栩栩一拍手:“你早说呀,这些我都很清楚,我可以画张图给你。”她拍着胸脯保证,“我的水平,你放心。”
沈凌突然转移了话题,“你先到前面的翠华酒楼去等我。”
“你不去?”
“我还有点事情。”
安栩栩看他不像开玩笑,五月份的天,太阳有点火辣,正好她也不想继续晒着了。
等她离开之后,沈凌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越走越快。
广安跟在后面,已经注意到了不同。“公子,有人跟踪我们!”
“小声点,我们去前面的巷子里。”
等到后面的两个人追到巷子的里面,发现没路了。正准备往回,身后突然出现了两个人。
广安首先上去就是一个左勾拳,再一个右勾拳,打得两个人鼻青脸肿的。广安一鞭腿,放倒了两人。
那两人欲还手,可是发现自己的力气没广安大,打不过,只好求饶。“我俩也是替人办事,还请放过我们。”
待到广安将两人制服,一手揪着一人的胳膊,沈凌气定神闲从后面走出,眼神锋利:“替何人办事?”
地上的两人闭口不说。
广安受到沈凌的暗示,加大了手中的力度。两人的关节吱呀作响,疼得要命。“我说,我说,轻点行吗?是一个小厮模样的人,我们也不认识,他只说要打断你的手让你不能写字就行了,没说要你的命,我们也不敢做要人命的事情啊,放了我们吧!”
“收的钱呢?”
一人颤颤巍巍:“在身上。”将钱袋交出,又哀求,“放了我们吧。”
沈凌打开一看,还不少,一百两呢!他的手就只值一百两了?
“公子,要不要报官?这两人怎么处理?”
“放了。都是一些小人物,抓了没用。我已经知道是谁了。”
安栩栩落水,要是就这样去了,他身为丈夫,肯定就不能参加科举。
毁了他的手,让他不能写字,就是不想让他参加秋闱,那人就这点手段?
朱茂,是吗?
跳梁小丑,必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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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栩栩在翠华酒楼等了许久也不见沈凌来,就自己点了几碟小菜吃着。
沈凌到的时候,她已经吃饱喝足了,就在窗边看风景呢。
翠华楼处在上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装修得很豪华,听说厨子也是从宫里出来的御厨,厨艺高超。吃完之后,安栩栩只是觉得还不错,对得起这个价钱,毕竟长了一张混吃混喝的嘴,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安栩栩见到沈凌的样子很惊讶,“你这是怎么了?刚刚不还是好好的吗?你说有事,是去打架斗殴了?”
只见沈凌的右臂被纱布缠着,掉在脖子上,额头上还有几个大包,青一块紫一块的。
伤得不轻。
安栩栩安安心疼,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要是破相了,那该如何是好呀!她这颜狗还怎么活?要知道,沈家样样都不如安平伯府,她唯一活下去的动力就是有个美男夫君。
人可伤,手可废,脸可不能毁呀!
沈凌拉开了椅子坐下,看着满桌子的剩菜,皱眉:“你都吃过了?”
安栩栩一脸紧张:“你这伤已经看过大夫了吗?大夫怎么说的?脸上的伤会不会留下疤?会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
沈凌:“•••”
广安和秋橘,面面相觑。这对夫妻的谈话,什么时候才能回归正题?
广安实在看不下去了,“少夫人,少爷这是被地痞流氓打伤了。已经看过大夫了,大夫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好好调养,一百天之后就没事儿了。”
“那有没有说脸呢?”
广安:“•••”这话没法继续下去了。“脸的问题不大,过几天就好了,没伤口,没破相,不用担心。”
安栩栩一脸轻松:“哦,那就好,不然我活着还有什么盼头。”
秋橘已经叫来了小二,沈凌自己点了几个菜,悠闲的坐着,喝着茶,等着上菜。
安栩栩见他神色如常,还能吃喝谈笑,就知道他没什么事,以她多年游离于各类王公贵族的眼睛来看,沈凌这人绝对的黑。心黑腹黑,整个人黑透了。所以他肯定没事儿,有事儿的是别人。
“沈大公子,我们才分开一个多时辰,你就去勾搭其他的良家女子了?”
沈凌看着她,等着她的下文。
安栩栩坏坏地笑了笑:“嘻嘻,你满身的脂粉味儿。”
“你那额头上的脂粉是怎么回事儿?一块红的,一块绿的,画的还挺认真的,只是啊,容易脱粉。”她靠近沈凌,用手指戳了一下“受伤的额头”,
“你看啊,这胭脂是不是很容易被人看穿呢?”
沈凌笑了笑:“本以为娶了个娇滴滴的伯府贵小姐,原来娶的是个破案小能手。”
安栩栩被嘲笑了,“你这化妆技术太劣质了,还有,这脂粉的味道,从你进门,我就闻到了。”她嗅了嗅,还不忘评论,“这劣质的脂粉味儿啊•••”
秋橘听了两人的谈话,仔细一看,果然伤全是画出来的。
广安则在旁边暗自佩服少夫人,观察能力实在厉害。
安栩栩也不跟他过多废话,坐到了他旁边的椅子上,“说吧,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场戏给谁看?”
沈凌眼睛一亮:“夫人聪慧,自然能想到。”
“让我来猜猜,你故意弄伤了右手,或者是故意装作右手受伤,还特意提示一百天。那就是三个月了,三个月后,就是八月了。八月会有什么大事呢,秋闱!”她心中思考的时候,手上必定有动作,一会儿晃着手指,一会儿起身在包间里面转悠,“就是秋闱对不对?那人不想让你参加科举。所以弄伤你的手!”
沈凌眼睛注视着她的动作,笑着说:“夫人果然是智慧与美貌并存啊,看来我真是娶到宝了。”
安栩栩挑眉,满脸得意,语调轻快:“知道就好。”
“那夫人能不能猜到是何人所为呢?”
这可就难住她了,她对他的事情又不太了解,他身边有哪些熟悉的人也不知道。更不会知道他和谁有过仇恨了,还是事关科举这类的人生大事。
她这个成亲以来,只顾着吃喝玩乐的本性,难道就要这样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