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北行辽国
提起项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项羽之勇,冠绝古今,他力大无比,手中之戟无人能敌。自古“王不过项,将不过李”其中的项就是项羽,古代战将第一人。
项羽身长八尺,力能扛鼎,神勇无比,手中一杆长戟有破万军之能,这《霸王绝》与《天龙戟法》,既然为项羽之物,自然不同凡响。
晁盖心中大定,唤来家将晁田,将训练士卒的任务交给了他,自己则是专心修炼起老神仙留下的秘籍。
楚霸王项羽,那是能力拔山河的盖世豪杰,而项羽就是将《霸王决》修炼到第九层,这才有了千斤巨力,而《霸王绝》原先也不叫《霸王决》,传说乃是那上古时期,陈塘关李靖的修炼功法,流传至项家,被项羽发扬光大,这才改名叫做《霸王决》。
除了功法外,晁盖也感知到老神仙还赠与了他一样奇妙的本领,那就是无比强悍的记忆里与理解能力,毫不夸张的说,晁盖如今可以做到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一本书读个三遍,便能将其中精义理解通透,再加上每日勤学苦练,晁盖的功力可以说是突飞猛进。
春去秋来,寒暑不怠,两年时间过去,晁盖的功力越发深厚,两年的时间,晁盖也将《霸王决》修炼到了第七层的境界,一双手臂有千斤巨力,《天龙戟法》也练得炉火纯青,一百二十九斤的天龙破城戟,在他手中恍若无物,如今晁盖自信,放眼天下,能胜过他晁盖的人,不超过一掌之数。
经过两年的训练,原先那些散漫的江湖汉子,如今也成了精兵悍卒,有虎狼之势,虽说人数只有四百,却能以一当十,甚至比大宋朝最精锐的西军还要强悍。
然而,随着实力的快速进展,问题也接肘而来,晁盖虽说武艺超群,论兵器,也有天龙破城戟这样的神兵,可胯下却没有一匹好马。都说宝马配英雄,在古代社会,一匹好马的重要性对一个将领来说尤为重要。
项羽有乌骓,吕布有赤兔,刘备有的卢,一匹称心称意的良驹,对战力的提升有极大的帮助。
晁盖思来想去,便想着去到别处去买些好马来。
大宋不善养马,也没有什么好马,想买马,自然要去北边的辽国。
打定主意,晁盖便收拾行李,取了兵器。九龙破城戟这寻常马匹是驮不动的,便提了一杆寒铁长戟,背在背上,交代完庄中事务,便领着十二名精锐,出发前往辽国,同时也想趁此机会,会一会天下好汉。
晁盖穿越至今,大多数时间都在郓城县附近活动,如今第一次出行,也想看看这大宋河山,看看百姓的生活,因此一路上走走停停,赶路的速度不是很快。
走了几日,一行人才赶到曹州地界,此时已经是秋日,枯草蓬蒿,凄风苦雨,尽是一片苍凉之景。走了一上午,众人都是又冷又饿,只想着穿过前面的树林,好到集镇上寻个客栈,吃个热饭,避些风雨。
就在众人走进那树林之时,只见林中树木忽然刷刷作响,两个大汉从草堆中跳出来,拦住了晁盖一行人的去路。
“呔!来人止步!”
护卫见状,纷纷勒住马匹,拔出刀剑,警惕的看着那两人。
只见那两人生得虎背熊腰,威猛异常,其中一人手持大斧头,方面大耳,豹头环眼,面黑如碳,燕颔虎须,恍如张飞在世,刚才那一声喝,便是此人发出,声若巨雷,惊得鸟雀纷飞。
而另一人身长八尺,体壮如牛。狮子鼻,方口眼,浓眉上翘,面皮泛红,凶神恶煞。他上身穿一领围虎体挽绒金绣绿罗袍,腰系一条称狼身销金包肚红搭膊,着一双对掩云跟牛皮靴,手中拿着一杆马槊,寒光闪闪,极为瘆人。
晁盖暗道一声,好汉子!却不知这两人是谁。
“此树是俺栽,此路是俺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那恍若张飞的壮汉,举起大斧,呵声道。
晁盖嘴角轻笑,原来这两人干的是打家劫舍的勾当,只是这两人当真好胆,区区两人竟敢拦下他们十二人的去路,看这气势,显然是极有能耐之辈,晁盖一时技痒,也想试试自己的武艺,当下便道;“尔等想要钱财?倒也简单,只需胜过我手中这杆长戟!”
说着,便抽出背后长戟,眼中战意沸腾,这持斧大汉也是好战胜勇之辈,当下边哈哈大笑道;“好!你是个汉子,来与俺战个百十回合!叫你知晓爷爷的厉害!”
说完,便双手握着开山斧,劈杀过来。那黑脸大汉看似膀大腰圆,出手却极为迅猛,一斧便朝着晁盖横劈过来,晁盖闪身躲过,那一斧落空,砍在晁盖身后的树上,只听见一声响,簌簌地,将那树连枝带叶劈脸打将下来。
“好力气!”晁盖赞叹一声,长戟一挥,使了一记“平钩钓月”,向那黑脸汉子攻来,黑脸汉子见状忙挥斧抵挡,“铛”一声响,两人的兵器碰到了一起,晁盖当即收回长戟,再次向着黑脸大汉攻来,两人战了三十个回合,黑脸大汉渐渐落了下风,心中暗道;苦也!这汉子好俊的功夫,好大的力气!
一旁的红脸汉子见同伴落了下风,便提着马槊冲杀过来;“糜胜兄弟,我来助你!”
红脸汉子手中一杆马槊使得很是不凡,有了红脸汉子的加入,黑脸壮汉的压力顿时减轻了不少,三人战至一处,打得是酣畅淋漓,不分胜负,看得人也是目瞪口呆,眼花缭乱,足足打了百十个回合。
此时,晁盖已经猜出来两人的身份,刚才那红脸汉子一声喊,晁盖便已知晓,而且,这两人有如此武艺,想来定是那两人无疑了。
而那两人更是惊心,想他二人,那个不是武艺超群?行走江湖这些年,能在他们手底下走过三十招的都不多,而眼前这个汉子,他二人拼尽全力才堪堪战做平手,这人的武艺实在高得吓人,应当不是什么无名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