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礼物
叶诩认同他的说法,看了一眼苏菲玛索,此时她正一脸愁容,忧心忡忡的样子。
“要是你们有其他安排,我可以提前安排广告的拍摄,毕竟取景地已经选择好了,只要苏菲小姐过去拍摄就行。”
叶诩话说了一半,扭头看看马丁跟苏菲玛索,接着道:“若是你们要在华夏多呆一段时间,那么就会延迟一段时间,等着工程落幕,娱乐城跟电影院装潢好,到时候后拍摄会更加完美一些。”
“那就等你们娱乐城建设好了再拍摄好了。”
让人吃惊的是,马丁没有说话,苏菲玛索抢先说出自己的想法。
叶诩看看马丁,马丁耸耸肩膀,一副都听她的。
“那好,我们就不着急拍摄的事情。”叶诩点点头,那我先去打个电话,让蒋云忠把器械送来。
“行。”马丁点点头,苏菲玛索也不说话,看着孙烨出去。
“老蒋,你让人买一些市面上最先进的监视设备送到希尔顿大酒店来。”
叶诩坐在自己屋子的床上, 看着墙壁的一张挂画,上面的梅花是朱红色的,不是一般的朱砂,而是用鲜血,纯净的鲜血素描上去的。
“叶少,我这就让人去给你办。”蒋云忠坐在办公室,嘴里叼着烟,道:“对了,我这里打听出来刘建安的事情。”
叶诩一听刘建安,顿时来了兴趣,起身摸摸墙上的画板,笑道:“你说说。”
“刘建安在滨海市有个小情人,儿子也刚刚从北美留学回来,现在自己做生意,这其中他儿子没少动用自己父亲的能量,也有不少人看不惯。”蒋云忠吐出一口烟雾,正色道。
“他儿子不用管了,具体说说他小情人。”
叶诩没打算现在动他儿子,毕竟就是一个小崽子,就算自己拿住他用来要挟刘建安,反而会让刘建安做出一系列的动作,不如直接抓住他的把柄,一刀砍死他。
“他这个小情人是前两界滨海大学毕业的校花,说是在这个女孩大学时候就被刘建安保养了,毕业之后就住在金山湖畔的别墅里,是刘建安的秘密别墅,作为花瓶的存在。”
蒋云忠说道这个女孩,语气颇为的不屑,显然很看不起这种只会被男人保养的拜金女孩。
“她有什么爱好吗?或者比如说,刘建安一般都是多久去一次她那里。”
“爱好这个到是没有特别的,就是特别拜金那种,刘建安一周去三次,毕竟他家里还有老婆,以前儿子没回国,他无所顾忌,经常往小情人那里跑,现在自己儿子回国了,收敛了不少。”
“那行,你继续让人打听这个女孩的事情,我以后有大用处。”
叶诩冷冷一笑,就怕这老鬼是个假正经,现在居然做一个真小人, 反而好对付了。
“那好,叶少,你不打算先动蔡胜利那个王八蛋?”
蒋云忠对蔡胜利没有好印象,以前就有些小过节。
“暂时不用,要是我搬到了刘建国,蔡胜利这种虾米,还不是一巴掌就能拍死,现在没有必要特地去针对他。”
叶诩根本没把蔡胜利放在眼里,他就是刘建安的一条狗,要是刘建安倒台了,他没有靠山,之前做过的许多违法事情,都会被翻出来,没人能救得了他。
“我明白了。”蒋云忠恍然大悟,在他眼里一个分局的局长算作很大的一个管,但是对叶诩来说,就是市委书记都是个屁。
“行了,办事去吧。”
叶诩看这小子明白了,也懒得继续跟他废话,大手从挂画上拿下来,就挂断电话。
“马丁,你能帮我问一下,我房间墙上的挂画作者是谁吗?”
叶诩拉开门,看着马丁跟苏菲玛索还坐在那里,抬手指着自己房间问。
“什么挂画?”
马丁一脸迷惑,起身进了叶诩房间,这就是一副很普通的墨梅图,唯一不同的是这张画上的梅花是血红色的。
“这张画很普通啊。”马丁左右看看,也没看出有何与众不同。
叶诩看到这张画,脑子里闪现过一个影子,这道影子让他这辈子都无法忘怀,神色郑重道:“我不在乎这张画的价值,我想要知道作者。”
马丁看着叶诩肃然的神情,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事情他不知道,赶忙道:“那好,我去帮你问问。”
“恩,越快越好。”
叶诩看着马丁离开,目光从新移到这张画上。
血梅,这不是墨梅图,叶诩第一眼看到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会是一张血梅图。
血梅跟墨梅最大的区别不在用涂料的颜色,而是材料的本质不同,墨梅是墨汁,而血梅是人的鲜血,之所以会如此殷虹,那是因为用的是人的心头血,划破心脏,直接放出来的。
他就知道那么一个可怕的人,杀人如梅花落地,他总说人的一生跟梅花极其相似,岁寒长存,盛夏凋零。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人不会被逆境打倒,而是会死于顺境。
他杀人,每次都会在杀完之后,用人心脏的鲜血画出来一张梅花图。
马丁一路跑下去,因为看叶诩的神态,他不敢怠慢,直接找到大堂经理,询问那张画的作者。
“马丁,怎样了?”
叶诩看着马丁擦着细汗推门进来,赶忙问道。
马丁摇摇头,“很遗憾,说是这张画是一次客人来住店落下的,那还是两年前的事情,那段时间的记录早就归了总公司档案,他们看不到。
叶诩陷入沉思,在马丁迷惑的目光下,直接扯下那张画,大手狠狠给撕开,咔嚓掉下来一张宣纸。
“这是什么?”
马丁也很惊奇,捡起地上的宣纸,慢慢打开。
“叶诩,上面有一个名字。”
马丁越来越不解,递给叶诩。
叶诩面色愈加冰寒,一把扯过来看了一眼,上面赫然写着秦明两个字。
“这不可能,他怎么会杀了秦明?”
叶诩手里一抖,宣纸掉落地上,这个人每次杀人作画,都会把死者名字写进去。
而两年前,刚好就是秦明失踪的时候,这次叶诩在这里见到这个梅长峰留下来的梅花,心里本就感觉好奇,此时看着里面居然是秦明的名字,那就是说,梅长峰杀了秦明。
可是秦明就在滨海市,好端端的活着,被基因改造了。
“叶诩,你说什么呢?”
马丁看着他神色奇怪,自言自语,完全不明白他这是怎么了。
叶诩看了马丁一眼,摇头道:“没什么,行了,你去休息吧,苏菲小姐我来照顾。”
马丁就等着这句话,他都要困死了,打了一个哈欠道:“那就拜托了,我去睡了。”
叶诩再次从房间出来,看着苏菲玛索已经穿上了外套,带着一个硕大的墨镜跟口罩,还带了一定黑色的鸭舌帽,乍眼一看,叶诩还差点没认出来。
“怎样? 你还能看出来是我吗?”苏菲玛索兴冲冲跑过来,指着自己问。
现在叶诩保护她,她心里安定很多,本来这次来华夏,她就计划出去好好玩玩逛逛,但谁也想不到,她刚刚下飞机,就被人抓去了,这才提心吊胆几天。
叶诩淡淡一笑,“你要出去?”
“是啊!”
苏菲玛索扯了叶诩一把,摘掉墨镜道:“现在你保护我,陪我出去逛逛,我要买一些东西。”
叶诩神色奇怪看着她,道:“你这个样子出去,估计刚进商场,就会被人当成恐怖分子直接给你送去警局了。”
“有吗?”
苏菲玛索上下看看自己,摆动几下胳膊,也没感觉自己哪里怪怪的,抬头道:“叶诩,你别胡说,我感觉我很好啊。”
“我说你不如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就不怕被人抓去了?”
叶诩抬手做出一个坏坏的神情,故意吓唬苏菲玛索道:“我可是知道上次你差点被人给那个了,这次要是被抓去,我不见得能够来的及救你。”
“一边去!”苏菲玛索感觉自己浑身都酥酥麻麻的难受,没好气打开叶诩的手,气呼呼道:“我不管,我就要出去逛街,你爱去不去!”说着她一把推开叶诩,直接出门。
这妞。
叶诩回头看了她一眼,摇摇头跟出去。
滨海市商业街,苏菲玛索怕人认出来是她,故意把帽子压的低低往商业城里走。
“你在一楼等我一下,我去停车!”
叶诩摇下车窗,对苏菲玛索说了一声,开车进了地下停车场。
“你是叶诩,对吧!”
叶诩拉开车门下车,就听到自己背后有人叫住自己名字。
叶诩回过头,看到一个二十多岁,染着杀马特的青年正笑眯眯看着自己。
叶诩手里钥匙甩动一下,自己揣进口袋里,面无表情道:“怎么?你认识我?”
那青年没见过这么有型的男人,心里满是崇拜,兴奋道:“我不认识你,但是有人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
说话这个杀马特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金属小盒子,看外面包装十分精致。
叶诩耳朵一动,听到盒子里有钟表的声音,豁然色变。
“快扔掉!”叶诩冲着那杀马特爆喝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