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一十一章 天生一对

书名:二婚宠入骨,傅爷请克制本章字数:2174

另一边。

  “这个案子,虽然对我们不利,但这苏芷瑕在外名声并不好,只要查到她的黑料,回头逼她撤诉不难。”

  巍青已经把情况了解清楚,还把时欢保释了出来。

走向车子时,他说了说自己的想法。

看到时欢面色惨白,状态很差,身上穿的还是病服,便关切地问了一句:

  “时小姐,你身体是不是不舒服?这是刚从医院出来吗?”

  时欢摇了摇头,不打算把自己流产的事说出来,这事太窝囊,太丢人。

  “没事。现在送我去单身公寓那边吧!另外,我留在佟家的东西,回头麻烦你帮我取回来,除了笔记本,其他所有拿佟家的钱买的东西全给我烧在佟家……”

  对于佟惊澜,以及佟家,她已彻底死心,至此,她与佟家再无瓜葛。

  “好。”

  巍青盯着看了一眼。

  这个女孩,明明是一个特别清醒、理智的人,两年前却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陷了进去。

  可能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时间段,会因为年少时的天真,而愿意相信爱情,并为了爱情而义无反顾。

  佟惊澜那蠢货,有眼不识奇珍,往后头,有得他后悔的。

  正要上车,身后传来一声叫。  

  “阿璃。”

  清凉的声音中自带几丝隐约可辨的温柔。

  极是好听。

  巍青转身,是一个身着黑衬衣黑西裤的高大男人。

  只一眼,巍青就被惊艳到了。

  五官英俊,气质冷傲,身材颀长,挺拔若松,乍一看,就像个电影明星,颜值高到让人一见难忘,而那疏离的眼神,又会让人觉得他不是善茬。

  虽然他穿得很普通,浑身上下都是大众消费水平线上的衣饰。

可直觉却在告诉巍青:这个男人,气势非凡,绝不简单。

  时欢转过头,只见哑巴仔跑了过来,手上拎着一个袋子,像是女装,关切地问她:“刚刚我出去买东西了,你没事吧……”

  “没事。”

  她的目光在哑巴仔身上盯了一会儿,以前就知道他是个大帅哥,现在好像比以前更好看了。

  阳光底下,他是如此耀眼,一下就把其他人衬得无比平庸。

  “巍律,这是我朋友。”她介绍道:“哑巴仔,这是纵横律所的巍青律师。”

  “哑巴仔?没名字的吗?”巍青咬着这名字,觉得这里头有故事。

  “凌越。”

  “哑巴仔,你恢复记忆了?”时欢有点惊讶。

  她与他初初重逢,都还没顾上问别后经历。

  “记得一些了。”

  他不想细聊这个话题,将手上的袋子递了上去:“刚给你买的衣服和鞋子,医生之前说,你下午可以出院。之前的衣服全脏到洗不干净,被我扔了。”

  时欢又一怔,两年前的哑巴仔可讨厌了,才不会这么体贴人,不觉笑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凶巴巴的哑巴仔怎么变得这么好心了?”

  “要不要?不要我扔垃圾箱了?”

  他示意路边那个可爱的垃圾箱。

  啧,还以两年前一样,示好也不好好示。

  “要,当然要,我现在就去警局的洗手间换了……穿这一身病服太奇怪了……”

  她把那两个袋子接了过去。

  “要我陪你过去吗?”

  “不用。”

  她去了。

  巍青在边上好奇地惦量着。

  作为一个男人,他能感觉得到,眼前这个叫哑巴仔的男人,对时欢有一种强烈的占有剧。

  而且,他们应该关系很亲近。

  时欢平常时候,对外人保持着一种高度的警觉性,但是,她对他似乎没有,就像家人一样,轻易就接受了他带来的东西。

  “凌越是吧,你和时小姐……什么时候认得的?”

  “巍律对我似乎很感兴趣?”

  傅千循看向他时,眼神立变冰凉,这前后的神情反差无比惊人。

  这让巍青暗暗一惊,心下暗暗细想,惠城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号人物?

  此人虽穿着普通,但绝对不是普通人,眼神里的冷傲,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的确感兴趣,我认得的时小姐,对男人从不假以颜色,但她对你有点不一样。”

  傅千循本能地勾了一下唇角。

的确,阿璃对男人不感兴趣,所以,她会突然嫁人,真的是太出乎他的意料。

  “巍律,你想说什么?”

  这个巍青可不是爱八卦的人,他这么说,总归是有目的性的。

  “时欢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伤害,但愿你不会给她带来其他麻烦。”

  言尽于地,他坐进了车里。

  傅千循眼神幽幽,看来这个巍青还是有点眼力价的,似乎已经觉察到他非比寻常了。

  没一会儿。

  时欢来了,身上穿得是他刚买的裙子,湖蓝色,及膝,腰际束了一根飘带,配着白色平底鞋,简单大方。

  湖蓝色衬得她肤若凝脂,就是面色太过苍白了,看上柔柔弱弱的,让人心生怜惜。

  这是她的另一面——让人心怜的一面。

  而她更有英姿飒网的一面。

  “合身吗?”

  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衣服。

  时欢点头,语气是开心的:“挺合身的,哑巴仔,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少码的?”

  这是第一次有男子给她买衣服。

  “猜的。现在去哪?”

  “我在梅湾路租了一套单身公寓……接下去这几天我打算暂住那里……”

  这是她回到这座城市后租的一套小公寓,一房一厅一卫,租的地段也不太好。

当初是想在这个从小长大的城市住个一年半载,缓和缓和心情,不曾想住了两个月,在悄悄去看望父母时,被老爷子撞见了。

  老爷子一直在为当年自己的孙女绑架、而害她失踪这件事内疚,看到她时特别的高兴,就把她带回了家。

  那时,时家人都住在佟家主屋边上的小楼里。

  父亲一直是时家的司机,母亲在给时家做佣人。

  “能捎上我吗?为了给你交住院费买衣服,我手头上的钱全花没了,你要不收留,我就得流落街头……”

  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撒着谎。

  她不是好骗的人,但是,她对他应该没多少戒心,还是忽悠得动的。

  “这么可怜?行吧,那我就再收留你一回吧……”

  时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还笑着拍了拍他的宽肩。

  巍律在车上看着。

  巨大的梧桐树下,男子昂扬,身如松柏。

女子衣裙飘飘,肤色虽苍白如雪,说话却极温柔,拍肩膀的动作,更像在哄小孩一般,显得格外亲呢。

  看着他们,他心里竟冒出了两个词:珠联璧连,天生一对。

  没错,他们很有夫妻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