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1
叙述就从0岁开始吧,阳光太好容易引起我说话的欲望,对着阳光我得尽情发泄我的讲演欲,所以把故事从0岁开始说起是个不错的主意。
在娘胎里我死不承认自己是个人渣,我想那时性别还是个问题,最基本的特征大概还没有显现出来怎能辨别出这个人将来是不是人渣呢?因此,我一向对别人津津乐道自己在娘胎里还是个好同志。我在子宫里呆的时间满长的,据说那时没有什么预产期那么先进的预测,只知道我肯定是超过十个月才探出头的,因为先前有两个哥哥做了革命性的铺垫,所以我出来没费什么劲,我母亲也少了不少的疼痛。俗话说,老小是宝,不知道跟这个有没有关系。
在子宫里呆长了突然接触到如此刺眼的光亮我显然不太适应,无论如何他们怎么叫我、拍我,我都无动于衷,只要别把我自然长成的发型弄乱就行。不但不睁眼,我还不哭,不哭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那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得冒着被他们说成哑巴的压力,那种世俗的压力不是一个“人”所能承受的,但是我做到了,想必这是做人渣的基础吧。
子宫里的温暖和舒适是外界所不能比的,我一出来就头顶冒汗,那可是夏季里最炎热的时段,我无法改变不在七月底出生的命运,我宁愿选择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寒冬里诞生,可是命运就是命运,它是容不得你改变丝毫的,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就相信我这一生的命运无法被更改,即便我不想成为一名对人民无益的人渣。
一个伟人的诞生一般都有什么星来提前昭示天下的,我那读大学的表姐懂的不少,她告诉我出生那天有个彗星出现,为此我独自窃喜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又得知那星还有个别称:扫帚星,为此,我又郁闷了很多年,照此形势看,估计此生是逃脱不了这些阴霾的包围了。
我喜欢尿尿。呵呵,这不是人之常情,这是我的一个爱好,我好不容易才习惯这个爱好。我尿尿是看对象的,我讨厌的人几乎都被我尿过,比如隔壁家养了六头猪的一身臭味的张大婶,自远方来却两手空空的表姨,家门口那个黄鼻涕过剩的王二狗等等都被我整过。其实我没有整人的偏好,只是他们太烦人,我一看到他们龇牙咧嘴的过来抱我,无所顾忌的抚摸我的皮肤,甚至拨弄我那无辜的小弟弟,我就立马的浑身不自在,但我不哭,哭不是我的本性,因此我尿,尿到他们怕为止。不过我挺佩服他们的,他们对我的尿不但没有厌恶之情,反而有好喜之势,那时我想到了一个词汇:变态。
瞧,我挺早熟的,是吧!
我对我喜欢的人还是很守规矩的,对于一个印象不错的人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莫过于顺从。我顺从于那些我喜欢的人无休止的抚摸我,调戏我,揉搓我,按捏我……我没有反感,我只有现在才知道的快感。我不朝他们身上尿尿,就是有,我也憋着,我决不尿,我怕他们忽然离开我,把我递给我不喜欢的人的怀抱,那样,我会生不如死。这大概就是喜欢和憎恶的最鲜明的表达方式吧!这种方式一直持续到我成年,对自己的爱人,亲人,朋友。只是后来的表达方式不是尿尿,而是直接的行动,语言。
这个世界跟我同时成长的有很多人,他们遍布全球每个角落,大部分的人我都不认识,但我记得比较清楚的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几个玩伴,有男有女。其中我最开心和女孩在一起,我想这是作为人渣必备的条件吧!小花就是其中一个。
其实我的出生地不在合肥,而是六安。那是安徽省的另一个城市。我出生的时候,它还不是城市,在行政划分上,它属于一个区级县城。说县城是我委琐的表达方式,因为我根本不住在县城,也就是最繁华的地区。我住在最不繁华的地方,它落后得很,它有很多尘土,很多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高耸林立的蓖麻……
我穿着开裆裤和小花玩耍,整天都在泥土中打滚。我家后墙是广阔无边的沙滩,我和小花大部分时间就在那儿厮混,我的童稚期和朦胧的性启蒙期就从那过来的。
我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奇怪我和小花的构造为何有天壤之别,我习惯拿自己的男性资本作为炫耀,这从小花的父母眼中可以看出来,他们看我的眼神极具暧昧之情,好象要一口把我给吞下去,只是每次一看到她老爸的龅牙我就怕,这要是吞了我,还没进胃道估计就被磕个半死不活。因此,小花的爸爸一来找她回家吃饭,我就不寒而栗的直往后退,那绝对不是我的个性,可是我现在相信那不是我的错,实在是因为她老爸的龅牙长得足够水准。
六岁应该可以记忆的吧!有一天我家来了很多人,其中就有小花的爸爸——龅牙苏苏。我口吃不清,常常把叔叔喊成苏苏,这种谐音是我们每个人年幼时的经典语录。听他们的意思,好象要我喊龅牙叔叔为爹。奶奶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我对龅牙充满无边的恐惧,还要我叫他爹!我当时就尿了,尿的一地都是,我只能以此来发泄对这些人的极度不满,然而他们却放肆的大笑,说:哟,老章家的儿子随地撒尿呢!
我埋着头,看见说话的,笑的最欢的是前庄红白喜事都经常出现的屠夫王三。我狠狠的盯着他,心里非常恶毒的想:你敢来抱我啊?我非撒你一身不可!或者我就牺牲下让你亲一口,我非把你鼻子咬下来不可,反正我牙正痒得很,就如同你杀猪时磨的尖利的刀口!
屠夫就是屠夫,他非但没有从我眼中审视出我的恶毒和不怀好意,反而更具挑衅般的走到我跟前,弯下腰拽着我的小鸡鸡,说:这个玩意就是好,能尿尿还能娶媳妇呢!他说话就说话,还把嘴巴张的老大,够嚣张的!我想报复他,可惜一泡尿在刚才一不小心被解决了,现在真是有心无“尿”啊!
搞了半天,我算是了解到他们的大概意思了。我父母和小花的父母想把我和小花订娃娃亲。太意外了,早说我就省了那泡尿。小花成为我媳妇,我是一千个愿意啊,一万个求之不得啊!
有必要来描绘下小花的样貌和脾性。
小花的名字很朴素,跟小狗小猫一样,很平凡,但是又比我们那个村的什么王二狗,张小猫的不知排场多少倍。小花身高大概有100公分,体重也就40多斤,三围没量过,但照我们孩子国的标准去评定,小花的身材算得上一极棒!她走路很稳,不象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左右摇摆现象,她还很注重形象,不会为了一件心仪的玩具没有得到而嚎啕大哭,更不会满地打滚,这点,连我有时都自叹不如。以六岁时我的眼光看,小花是我们村里同年龄层的村花。她跟我玩得很好,还经常含情脉脉的盯着我看,当然,那时我是不知道有含情脉脉这个词的,以我现在的回忆来看,用热情火辣也不为过。
外表的美不代表什么,心灵美才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小花是从不和我抢玩具的,但她喜欢和别人抢,然后抢到就交给我,我一般奖励她的方式就是在她肉嘟嘟的脸上亲一口,她会立刻脸红起来。我发觉她很不简单,知道女孩子的脸红会讨男孩的喜欢,她深谙羞涩之道。
以上诸种让我综合出,小花还是暗暗喜欢我的,那是一种孩子似的喜欢,非常单纯的与肉欲无关的喜欢,而现在却无法再有这样的感觉了。值得说明的是,我同样也是喜欢小花的,所以,听到要我和她订娃娃亲,简直就是正中我下怀啊!
订娃娃亲的仪式也相当有意思,这节描写要是少了,就如同人生失去最美好的记忆一般平淡无奇。
他们把我们放到一张桌子的最上方,我和小花俨然成了在场所有人中辈分最高的的两个,他们对我们充满了无尽的崇敬之情,个个嬉笑颜开,我当时就想到了一个字:俗!可是我依然很开心他们能把我放在小花的身旁而没有半点羊入狼口的担心,我肥嘟嘟的脑袋和可爱的天真无邪的眼睛让他们看起来绝对不会想到人渣就是这样长成的。摸着良心讲,我觉得自己的长相欺骗了所有善良的人,我没有他们认为或者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小花喜欢着我,我也喜欢着小花,可我依然觉得跟她订娃娃亲是她上辈子肯定欠我的。这辈子把自己托付给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
他们让我们模仿大人们的游戏,按着我和小花的头相互拜天地,小花立刻脸红起来,这点我一直在奇怪,是她早熟呢,还是她原本就有脸红的习惯?我也欲擒故纵的按照他们的意思低下了头,看上去好象我并不太情愿,事实上那不过是我施与的一个小小的障眼法而已,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作为男性所必备的高傲和权威,他们一定认为老章家的老三真不是个简单人物,连小花这样漂亮的女孩都不太情愿,将来必是大将之材,内心我却巴不得早点成人娶了小花,天天看着她,对着她浇水,给她足够的阳光,让她茁壮成长,那将是一项多么甜蜜的事业啊!
拜天地的仪式很快结束,根据我对大人们成亲的程序总结认为,接下来应该闹洞房或者直接入洞房,那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抱小花了。这个愿望在我心里早就成型,只是经历一次被其他同年龄的土匪们的恶斗后,我就不敢再有奢望了。他们说的也对,小花又不是我媳妇,凭什么我来抱?有了这个仪式,我他妈还怕谁啊?我看谁敢不让我抱,我那龅牙苏苏非磕死他不可!
可惜,事与愿违,拜了小天地后,他们就把我们从椅子上赶了下来,还说,玩去,别在这挡大人事!奶奶地,又是那个杀猪的王三在对我指手画脚,我算是看透了大人,需要我们时跟孙子似的,不需要时,我们就跟孙子似的,我义愤填膺!
我自顾拉起小花的手,附在她的耳边悄悄的说,走,我们去沙滩入洞房去!小花害羞的点点头,脸立刻又红了起来。
其实,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洞房的意思,我是依据现在的心情去勾忆早已逝去的年少岁月。小花也决不懂得洞房的意思,她的脸红已经不属于偶然因素,因为她非常明白我高兴她的脸红,由此,她又逃脱不了投怀送抱的嫌疑。
2
我对省城的向往,就象现在我对文学的向往,某些人对金钱的向往,充满了虔诚和浮躁。但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会真的生活在省城里,那是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姑娘个个长的俊俏,猪羊头头肥肥壮壮,大米饭不用抢来抢去.听说,尿尿都在家里解决……于是,我怀着如同对雷锋叔叔般的崇敬,开始了对省城的膜拜。
知道合肥这个名字,是去过几次省城念过大学的表姐涎着脸告诉我的,她把对省城毫不含蓄的热情转嫁给了我,我不但继续保持那份热情,更对表姐的见多识广表达了我滔滔不绝的景仰。
我父亲的故事,我会在另一部小说里有详尽的描述,这里就不再赘述,简而概之,他是一个相当有个性的人。因为对爷爷的极度不满,他揭竿而起,非常杵逆不道的殴打了我的爷爷,我爷爷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和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绅士风度,他强压自己的怒火,任由我父亲因为内心的惶恐不安连夜逃到了-——合肥。
我妈带我们哥仨在老家生活了三年后,我爸托人带信说,他在合肥混出了个人样,让我们娘四个过去跟他过。我娘的热情程度远不如我们哥仨,她对土地的依恋胜于对对诸多美好生活的向往,她一天不拿锄头手就痒,半天不给田园浇粪就忐忑不安,她还说,剥麻是她一生最大的乐趣,到了省城还会有这乐趣吗?我说,娘,您千万别失望,没有麻给您剥,您就把我的皮当麻剥了吧!我娘瞪了我一眼,说,死孩子,我们去就是喽!
除了常穿的衣服外,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该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剩下的大件东西,比如大木床,床头柜,塑料盆等统统作人情送人了。当然,也并非白送,我们的慷慨换到了许多类似发财,平安,福分等吉祥的祝辞,并以略微虚伪的表情流露出对我们无限不舍之情。
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小花。
八岁的我正上一年级,六岁的小花跟我同班。她不象是学习的料,算术和语文我绝对是她的偶像,考试一般都是我罩着她,而她也满足了我无限膨胀的欲望,例如带烤山芋给我吃,放玉米棒子在我书包里,在我文具盒里放二分钱给我买画片拍,甚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替我背书包……现在想来,我那时真够人渣的,什么事都让她干,这不是在摧残祖国的小花骨朵儿嘛!
小花对我的好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在去省城的头天晚上,我突然决定,为了我心爱的小花不去他妈的什么省城。
我趁着月黑风高之时去找小花,在离她家100米的地方有个臭水沟,由于我的过度紧张和精神恍惚,竟不小心掉进去一只腿,弄得满腿臭味,我不但没有怨恨,反而乐了:这正好让小花知道我的决心所在啊!小花看到我果然大吃一惊,以为我被哪个小流氓按倒在水沟里猛戳了几拳,问我怎搞的?我整了整头发说:我不准备去合肥了。
她又大吃一惊,连忙问:为什么?
我上前一步紧紧拽着她的小手说,我走,你怎么办?
小花迅速扭过头去,双手撮弄着小辫子,我绕到她跟前,看见她牙齿正咬着下嘴唇,非常之害羞的不言一语,我说:你说话啊!
她看着我,想了想说:去吧,那是一个好地方!
我不干!我大声的表白自己的心迹,“我不会丢下你!”
小花突然抓住我的手,这下临到我大吃一惊,并且被她吓了一跳。她柔声细语的说,“去吧,等你在那过好了,我就去找你,那时我们也长大了,肯定会过上比现在还好的生活。”
“可是……”我依依不舍的说,“……我真的不想离开你啊!”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虚伪,曾经对省城的美好憧憬大大超过对我和小花未来好日子的憧憬,现在跟她说这些毫无力气的决心明显让我感觉底气不足。
“好吗?”她又问我,但更象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我得承认自己是个伪君子,她说“好吗”时,我心里其实舒了长长的一口气,既去了我想去的地方,又带着小花的希望而去,多少使我离开的理由显得更冠冕堂皇。
“好,我答应你,”我努力用极不情愿的语态挤出这几个字,“可是,你得答应我个条件,这样我去的才安心。”
“恩,你说。”
“嫁给我!”我脱口而出。
小花死死的拿眼神勾着我,脸色并没有变红,这让我很意外,她怎么突然就不害羞了呢?难道我吓着她了?她那可爱的脸庞,非但没有发红反而变的煞白,转而又有些发紫,继而又发青。
我正在纳闷中,她的眼睛突然绿光直闪,小手拿捏着我的双手,激动的说:“真的吗?”
“真的真的真的。”我急猴猴的回答道。
呵呵,我们看来都激动异常,我更是首当其冲,甚至觉得有些厚颜无耻,小小年纪竟敢私订终身,看来我天生就是人渣胚子。
小花的高兴劲溢于言表,她坚定的说,“你去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嗯嗯。”我点点头,“你一定要去找我噢!”
有了小花的旨令,我立刻安下心来,朝着小花的面颊“啵”了一口(这是杀猪王三教我的,我已学会很多年),说:“我去了。”小花万分不舍的目送着我离开。我弓着腰,象虾米一样,三步并两步往家里赶,嘴巴不时发出“嘿嘿”的怪异之声。
我妈看到我终于回家,大声骂我:“死孩子,明早就要走了,还乱跑什么?”
我低声说:“我拉屎去了。”
我妈又说:“快去睡,早点起床坐车去合肥。”
我高兴的大跳,嘴巴说:“要坐大汽车喽,要坐大汽车喽!呜呜……”
我妈懒得理我,转身就走,嘴巴嘟哝了一句:坐屁汽车,有拖拉机坐就不错了……
在那个时候,能坐拖拉机也挺拽的,就象坐敞蓬跑车一样,无非是把脑袋留给大自然,不象被隔板挡着让人感觉郁闷,略有不同的便是外观上和速度上有些出入,整体上还是能体验到现在比较流行的“飞”的感觉,只是在“飞”的时候,嘴巴里会不由自主的崩出“靠”!
拖拉机是我老舅找人搞的,我们娘四个按年龄大小一字排开,我最小就蹲在拖拉机最后面,精神颇为紧张,稍微不小心就有掉下去的危险。早上的冷风“飕飕”的刮着,我的鼻涕也“哗哗”的流着。
我妈说我大哥:“你怎把老小放在最后头?多不安全!”
我哥说:“他抓得很紧,不会掉下去的。”
“你们在后头看着他,别搞掉下去了!”我妈说。
我立刻抹了把鼻涕,信心百倍的说:“不会的,娘唉,我抓得死着呢,你放心!”
我妈看看我,不再理我。我幼小的身躯在崎岖不平的土路上一歪三颠的晃来晃去,头晕倒不怕,只是止不住流下的鼻涕随着拖拉机的摇摆也作抛物线运动,那滋味实在难受。
路程是坎坷不平的,但想象是绝对美好的。我在拖拉机上展开了异想天开的想象。我就要面对一个崭新的世界了,那是一个被叫作“省城”的地方,它的意义在于,它没有我们那个地方过于夸张的尘土,猫狗不会随地大小便,不需要我们费尽力气从几十米的地底下提水,也没有逢到下雨就抗洪的茅草屋。当然我也明白,它也不会有我们那地方一望无边的沙滩,没有高耸入云的蓖麻,没有喧哗热闹的人群。我也相信,少了大粪的滋润,过多靠自来水灌溉的蔬菜也绝对没有我们那的蔬菜味道正点。
将近三个小时的颠簸,我们终于看到了两个大大的字:合肥。虽然因为风雨把“肥”字的月给磨损掉,但我对它无比的崇敬非但没有丝毫减少,反而达到了高潮,我仔细的琢磨着“合巴”是怎样令人心驰神往,可惜仅仅一会,我就听到了我父亲的喊叫:到了,到了,快下车……
我父亲在约好的地方等着我们,我两年后第一眼瞧见他,觉得他很有了些气质,与在家乡时的空洞和空虚是有天壤之别的,现在的他精神很饱满,印堂发红,脸面干净。大概因为寒冷的缘故,鼻子被冻的红通通的,连鼻涕也若隐若现,与我的摇摇欲坠交相辉映,我和他若忘情的来个拥抱,外人看过来肯定认为父子情深,但那样彼此鼻涕肯定会弄脏对方肩膀。
3
从学前班开始读意味着多交一年学费,少赚一年钱,这一反一正令我父亲大为光火,他甚至要对我动武,几欲图谋对我实施体罚。一看架势不对,我就停住脚步让他先走,他也不好意思专程回过头来对我拳打脚踢。他与我爷爷的共同点就是面子还是应该保存的,只是他的脾气很臭,这点我爷爷在世的话肯定自叹弗如。
我觉得自己是个傻子,是因为来老家上了半年学,好歹也算了半年算术,到这儿却混个一窍不通。从学前班开始念,我并不反对,但以这样的方式我感觉无法接受,这是对我智慧的极大侮辱和莫大讽刺。想当年在学校学的还可以啊,怎么到这儿就水土不服了呢?这么阿Q的想想,心里舒坦多了。
我们哥几个好奇父亲的工作,老是哀求他带我们参观他的工作地,后来终于亲眼看到了我父亲工作的情况。他所说的机械化,我看到是在手工强力操作完毕后,按下控制钮的瞬间动作,这又与我的想象力相去甚远。我发觉父亲若当个作家,把幻想力和描述力赋予文字,一定会大有所成。
父亲帮母亲在同单位找了份临时工作,按件计酬,大哥二哥暂时不需要上学,就常去帮她,一个月也能有一两百的收入,日子过得很是惬意,生活稳定又惯常,我无聊了几个月后,开始了正规的求学道路。
年后的寒假结束,我直接插班到安徽省合肥市夏刚小学学前班就读。
4
童年的委琐生活就此结束,学生的浪荡生涯已经来临。八岁多的我竟然念学前班多少让我有些自甘堕落,从那时起,我常常在黑夜里扣心自问:我的人渣生活就此开始了么?
我得承认我对美女有相当夸张的亲近感。那个教我语文的小刘老师有着姣好的面容,充满青春的身段和沁人心脾的温柔话语。我常常以各种借口来亲近她,甚至不惜动用男子汉最珍贵的泪水来换取她对我的特殊对待。
我在班里年龄最大,个子最高,但我流的泪水也最多。在小刘老师面前我常常象筛糠一样颤抖着哭泣,她也常常怜惜的哄我:小章朋友,你这么大了,怎么还这样多愁善感啊!
我心里“嘿嘿”一笑,身体却往老师怀里靠,那温暖的体温和令人陶醉的香味使我忍不住多哭上几声,而且还会委屈的诉说:某某又欺负我了……
的确,那些小杂种(原谅我儿时对他们的憎恨)都知道我是外地来的,便联合起来陷害我。有几件记忆犹新的事,比如小刘老师让我们围成一圈开火车,而他们却故意抽掉我的凳子,让我一屁股掇在地下;又比如画图画,我精心画好一棵大树想得到小刘老师的一句称赞,他们又趁我不备往图画本上画几个乌龟,使我不得一次次重新来过;还有他们常向小刘老师告我的黑状,说我拿了他们的铅笔,文具盒什么的。小刘老师叫我过去对质时,我常常闷不作声随他们陷害。在那个环境下,反驳是最没有力量的表现,只有沉默才是不屑的最佳表达方式。
我相信自己的眼泪流的情有可缘,虽然那也是软弱的体现,但能获得小刘老师的爱惜和怜悯对我幼小的心灵也是一种补偿。那些小兔崽子们看我在老师面前受到的关怀如此之多,就愈加憎恨我,我好几次看到他们聚在一起喁喁私语,我的直觉告诉我,将有一场劫难在等着我。
一天,我被小刘老师叫到办公室,她看到我走进来,眼睛不再象过去那样让我倍感温暖,她没开口我却能预感惊天霹雳将要爆炸。她抽出我的图画本,厉声问:瞧瞧你画的什么?我把视线转过去,原来“老师像”不知被谁偷换成“裸女图”。显然,这是谁故意栽赃陷害我,那页纸明显是粘贴上去的,还用透明胶带粘了几道。只是这“裸女图”被他画得实在糟糕,线条一点都不美,好象还未发育的样子,倒有些象漫画的风格,实实在在侮辱了我的笔力啊!
“你小小年纪,整天瞎想些什么?”
小刘老师责问我,皙白的面庞泛着红晕,杏仁眼睛瞪得老圆,我竟然变态的认为,此时小刘老师发怒的样子是我看到的最美的时刻。
“你到底在瞎想些什么呀,成天到晚的?”
我信奉沉默是金的至理名言,所以我不去狡辩,连小刘老师都这样误会我,我还有什么解释的必要呢?!
“你看看,你看看,还写上字,存心的是不是?”
我瞟了一眼,那拙劣的“裸女图”旁边,赫然写着“老师像”三个大字。我突然“呵呵”笑出了声,这下,小刘老师更是恼怒,她把图画本往我跟前一撂,说:“叫家长来!”
我仰天准备大笑三声,幸好忍住——这种场合不适合我豪爽的狂笑。我面无表情的大踏步走出办公室,心里委屈的似乎要流泪,可是我又告诉自己,千万别流下来,小刘老师又不在,流了又有何用呢?
我回头看了几眼校园,象个愤少一样,骂了一句:妈的,这学,我不上了!
我提前两个月从学前班“毕业”,大概是在五月份,因为承受不了同窗们的栽赃陷害和小刘老师对我的失望,我做了个“逃兵”,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翘课”。我父亲没有去学校向小刘老师解释,我猜测他是怕在办公室看到儿子的“杰作”有损自己的形象。我试着将事实告诉他,他也没责怪我什么,只是把我罚跪,用皮带不太温柔的抽了我几下而已。让我满足的是,他同意我不再将学前班念完,所以,皮带教育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我有幸享受到空前绝后的四个月暑假。在那些无所事事的日子里,我致力于对蜻蜓的研究上。蜻蜓是一种很有趣的小昆虫,它能在一根枝头或一株小草上纹丝不动,还有它的眼睛非常有特色——长在了脑袋的两边,你根本就捕捉不到它的眼神,有点斜视的样子,看似它不在瞧你,实际上早已死死的盯住了你。因此捕捉蜻蜓就成了我那个暑期唯一感兴趣的事。
经过两三个月细心琢磨,我终于成为一名捕虫高手,我的食指和拇指成为蜻蜓们被活捉的武器,一般智商低于150的蜻蜓是难以逃脱我手指关的。一旦有所收获我就在水井边掬点透心凉的井水洗把脸以示犒劳。长时间的露天作业,使得我脸膛发黑,额头冒油,手臂脱皮,眼睛发花。甚至在吃饭时也会不由自主的伸出拇指和食指做捕捉动作,也一度被家人怀疑我小小年纪就患上了帕金森什么的病。
到了快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特地去剪了头发,原本就很短的头发变得一毛不发,再加上我黝黑的皮肤和略微发直的眼神(都是捉蜻蜓闹的),看起来我象个小混事的,就凭这一点,我相信就那帮小家伙不拜我为老大才怪呢!
我穿着我妈给我做的花格子衬衫,眯着一双小眼,乐滋滋地去报了名,原本在学前班欺负我的小家伙们看我有如此大的变化都吃了一惊,极其谄媚的说:无计兄,终于看到你了!
5
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我混得相当好,我俨然成了班里的精神领袖和肉体老大——论气质,没人比我成熟;论身体,没人比我威猛;——当然,若论学习,也没人比我更差-——若不是有个小弟为了照顾我面子而次次垫底,在学习上我只能象个乌龟一样跟着他们后面爬行。虽然学习不怎么样,但我依旧担任班长一职,因为他们都很服帖我。先前教我的小刘老师依旧在带学前班,现在的凌老师曾经对我的父亲说,为了避免我太“渣”,让我当个班干自我促进,这句话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它带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了,它将我做“人渣”的历史时间推迟了很多年,也磨蚀了本该成为“渣中极品”的我很多不良恶习。
一直到五年级,我才开始认真读起书来。
算一算,五年级,我应该十三岁吧!说句不好意思的话,十三岁我还没有生理上的发育,可我的思想却早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如果说在这之前对异性的吸引是孩童时的天性所为,那么,这个时候对女生的接近就是我主观意愿上的求之若渴。对于女孩子我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好感,我渴望和那些漂亮女孩一起走在校园里,也希望她们喜欢和我一起讨论数学题,可惜我成绩太差,因此我决定认真学习,只有学习好的男生才值得她们顶礼膜拜。
其中有一个女生,我想我是被她吸引住了,她叫李雪-——多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她还是数学课代表呢!她的一张陶瓷娃娃般的脸干净且可爱,说话声音甜甜的。她会演讲,会唱歌,会踢毽子,她所做的一切都令我怦然心动。我知道这就是暗恋的滋味。那段时间我疯狂的写诗,以诗抒情,只是我写出来只给自己看,她根本不知道我对她的喜欢。我的语文成绩因此进步飞快,特别是作文还得过市区比赛的前三名呢!于是我又努力学习数学,这两门成绩只有李雪是我对手,我和她交替做第一名的宝座。日久生情,我觉得她对我,嘿嘿,——也有那个意思。
但是,我的良心受到了谴责,我觉得自己这样太对不起小花了,我简直人渣不如啊!
小花离我的记忆好象越来越远,有五年的时间我们没有只字片语的联系。那时通讯业尚不是很发达,电信公司远没有现在肥的流油,这多少与我跟小花没有做出应有的贡献脱不了关系。我知道责任在我,男人嘛,应该主动些,只是我也穷得伤心,连买冰棍的钱还是卖废品获得的,哪有钱打电话或者回去一趟?有毛不讲秃子,就算有打电话的钱,找个公用电话亭至少要我跑二十分钟,小花再去找电话亭接至少也需要三十分钟,那时间,我头发都会不够意思的白了一根。
写信也是一种方式,可买邮票也需要钱呐,那时外埠邮资大概是四角,这够得上我全家一天的菜钱了,所以,写信也是种奢侈的行为。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爱”的真谛时,才发现我所找的这些理由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小花的隔绝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遗情别恋”。
当我若干年后明白“诗”的起因时,才发现我所谓的写诗都是出自人渣之口,总结出来,与“诗”的亲近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于内心的“龌龊想法”。
因为,对小花的淡忘和对诗的热情,完全是因为有李雪的存在。
暗恋一个人最好的宣泄方式除了写日记就是写诗。我十多岁就开始写诗,里面充斥着大量的诸如“夜晚”、“孤独”、“人生”、“背影”、“马尾”、“微笑”等暧昧词语。女主角多用“她”来代替,一般人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用时髦的话说,这也可以算是隐私写作吧!
我准备来个投石问路,为了让李雪知道我的心思,我请她的同桌,也是我的好朋友——张平帮忙。我从自己的私房钱里拿出二角钱,请张平吃了八分钱一个的烧饼,又用剩下的一角二分钱买了十二张画片贿赂他,终于让他答应帮我这个忙。
我坐在他们的后面,看见张平拿我的诗集在李雪的面前晃来晃去,她好象无动于衷,只见张平掏出两张漂亮的糖纸塞给她,李雪这才笑眯眯的瞟了诗集一眼,继而拿进抽屉里津津有味的读着。我紧张的似乎舌头哆嗦眼睛迷糊耳朵失聪,不知李雪看过有什么想法,是正中她下怀,还是让她恶心得要吐?过了一会儿,她终于抬起她的玉手在我的诗集里奋笔疾书题字画押。
我的脸倏地就红了起来。
换回那本诗集我又用了二角钱请张平吃早点喝豆浆,这一去一回花费了我四角钱,着实让我心疼了一把。四角钱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呢?用现在的物价换算,相当于现在的四块钱-——对于一个穷学生而言,这四块钱无异于割了我身上一块肉,还是最值钱的“座子肉”。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打开诗集,那行娟秀的字体映入我的眼帘,你能从这字体上联想到写字人是多么地冰清玉洁,也可以猜测出她的冰雪聪明,还有她的背影就跟这字体一样飘逸、秀美。对于一个大白天都可以做梦的少年来说,看到这样的字体,更能联想到很多,比如她说话的语气,走路的姿势,害羞的表情,回味无穷的微笑等等。
——可是我的四角钱花得真他妈冤到外婆家了!
我的付出与回报根本不成正比,我仅仅获得了李雪的寥寥数字:无病呻吟,乱写一气,心理抑郁——嘿,她竟然还知道什么叫心理抑郁,我估计她是刚看过这个词就学会在我面前乱盖,冒充自己水平高人一等。
这就是我初恋对象给我写的东西的评价,绝非杜撰,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她的墨迹至今还珍藏在我的诗集本子上。我小小年纪刚刚才青春懵懂、爱意渐生,就遭如此打击,试问切肤之痛谁人能知晓?天哪!
叫天不灵,叫地不应,叫李雪不睬,我的情绪一落千丈,整天就是自怨自艾,我过起了一段令人叹息的颓废生活。
6
我第一次抽烟就是在“失恋”期间学会的。
又是张平这小子,搜刮了我四角钱还怂恿我吸烟-——这两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当然,还有最让我耿耿于怀的一件事,在后面的文字里会作详细叙述。那天在操场,他从兜里抽出一包尽是英文的香烟,说是他叔叔从台湾带过来的。一听台湾,我们几个都瞪大了眼睛,这还了得,台湾是个令人向往的地方:金山、银水、美女、帅哥、火车、汽车、飞机、大炮……要什么有什么,那儿卖的香烟肯定比咱这地方烧饼还好吃!
张平给每人发了一根,临到我时,我有些犹豫不决。我尚且知道,吸烟是大人的事,学生吸烟肯定会被人说成流氓、痞子,对于这样的称谓我还是有几分顾忌的。张平看我不接,把香烟拿到鼻子前一闻,作自我陶醉状,说:“你个逼峡们,这好东西你都不要!抽抽试试,可好了,你不正失恋在吗?抽了它会忘掉一切烦恼,就象成仙一样,具有解除心理郁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行动迟缓等功效,还会令你肌肤红润、面容光鲜,顺带滋养头发、延年益寿……”
这么厉害啊!我心里忖思:这烟的广告被他做得这么绝,是普通人都会禁不住诱惑,何况我正处在心理郁闷、精神萎靡、食欲不振、行动迟缓的阶段上。
我颤颤巍巍如入火海般伸出小手接过在我跟前诱惑了我六分零十秒的香烟。
狗屁!
我原本想问候他妈的,转念一想,他也是一番“好心”,也是想让我忘掉“痛苦”,但那烟的味道逼迫得我强烈的咳嗽了几声,心里就自然的骂道:狗屁,什么包治百病的东西,呛死我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张平看着我受苦的样子,哈哈大笑道:一开始都是这样,慢慢就会习惯的。
我把香烟捏在手上,烟蒂是白色的,上面印有“KEN”字样的标识,用我那时学到的汉语拼音读出来就是“肯”。我想,它是有很多意思的,比如吸了它,你肯定会忘却所有烦恼,抑或你吸了它肯定会被呛个半死。然而我又知道它所表达的最重要的意思就是我吸了它肯定会扔了它。抽了两三口感觉口腔麻木,精神恍惚我便义无返顾地用脚踩灭它,引得张平一个劲儿的慨叹:可惜,可惜。
回到家,为了不让父母闻到我口腔里的异味,我倒了些开水准备漱口,以免横遭不测。
我妈看到我倒开水,走过来说,三,过些天给你把小花接过来可好?
我大吃一惊,连忙问:为什么接她过来,她还要上学哩!
小花都跟你拜过天地了,你不想让她过来?
拜了天地怎么了,我同学父母还有离婚的呢!
我妈听我口气不对,眼睛一瞪,搞成很凶的样子,说:怎搞的,你外头有人了?不想要她了?
其实与小花的订亲是他们趁我年幼无知私自包办的,都好几年没见了还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根本没有兴趣与她发展成天天睡一头的地步,何况在省城几年我也学到不少婚姻自由、言论自由之类的新名词,知道有一个叫“法律”的东西保护着我们,不让我们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
我装成一副十二分惧怕我妈的神情,低着头,小声说:瞧您说的,儿子才几岁啊,哪有什么人?您看我们住的也不够宽敞,又没有自来水,电灯都象个萤火虫,蚊子多的成把抓,叫她来不是推她下火坑吗?
我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弯曲的粗壮的手指悉数砸向我的头顶,我立刻眼冒金星,头皮如遭电击一样酥麻无比,然后又出现巨痛之感,但我的意识还是清楚的,连忙改口道:您让她来,您让小花来还不成吗?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呀,我最怕您用武力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了。
我妈怒不可遏的问:你个死孩子在外头抽烟了是吧?
天,原来是因为这个啊!这回我是死定了!
因为抽烟被活逮,我不敢再坚持不让小花来我家,实际上,我还是暗恋着李雪的,几年后的小花我没有见过,但在我的想象里,她一定没有李雪聪明可爱,没有李雪穿衣服那么漂亮,话说得也没有李雪那么好听,就象一个是人渣一个是精华,喜欢什么样的一目了然。
对于一个男孩来说,权势显得多么重要!因为班长的职权我不怀好意地把全班同学的座位顺序重新打乱。如果直接与李雪坐在一起显得过于明目张胆,但张平那小子看起来不象个好人,于是,我把我最忠心的小弟-——彭军安排到李雪身边做我的“卧底”,刺探任何有关她的情况及时向我汇报,以便我投其所好,提升我在她心里的地位。然而,跟我作对的也是大有人在的。有一个姓朱的同学,头生得很大,四肢长得还算正常,没有多出一根手指或少一根脚趾的复杂现象,因此,对于这样一个大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我们直接尊称他为“猪头”。
猪头家里有钱,这点我是承认的;他身体长得壮,也是有大量横肉可以证明的;他喜欢李雪我也是看在眼里的。这都不是他的错,关键是他好象是故意刺激我,明知我对李雪有好感,却偏偏在众目睽睽之下给李雪带好吃的,对她发出淫荡不堪的笑,还故意用一种挑衅的眼神向我宣战。妈的,不就有几个臭钱嘛,仗着钱势跟我作对,我要是饶了他,那帮穷兄弟也不会答应。
从此之后,在猪头身上常常发生一些“怪事”:回答完问题,他会傻呵呵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体育课跑步时,他的鞋跟会被踩住,继而一个趔趄卧倒,后面的人集体从他身上踏过,就听几声惨叫响彻整个操场……最令人惊恐不已的是,他的口袋里经常装着许多好吃的,肥胖的双手去掏那些东西然后直接送到嘴里,感觉不对劲,一看,是条毛毛虫,吓得他哭爹喊娘。哈哈哈哈哈哈……
我笑?我笑并不证明那是我干的,我可以捂着我的右胸向你发誓:那绝对不是我干的!路有不平自有人铲,我想肯定是有侠义之士看不顺眼,伸出正义的小手微微的惩罚他一下而已,但是我得严肃的说,那个侠义之士,我谢谢你!
经过我大刀阔斧的改革和一通肃风整纪之后,我班已经形成以章无计同学为核心的人渣团体,对李雪的态度也大大改变,不再象过去那样温柔友善,除了我本人,谁见了她不跟欠十块钱似的?整个班级只有我是李雪的好朋友,日积一日,我逐渐升级为“知己”这个层次上,小花已经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7
我和李雪的关系逐渐升温,可是我的忧虑也日渐严重。如果我妈真的把小花接过来当儿媳养着,我该如何是好?为什么?你说我为什么?没感情呗,小时侯不懂事,胡乱入了洞房,其实我对她没做什么的,更没有理由要承担什么责任,没做亏心事,坚决不怕鬼敲门!
那年最流行的事儿就是《射雕英雄传》的播放,每到晚上七点多,大街上连一个贼都看不到——都躲在有电视机的地方看梅超风的“九阴白骨爪”和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别说电视机,就连电视机壳子我家都没有,但是自从放学路过猪头家的后窗看了十分钟《射雕英雄传》后,我就被吸引住了,那种吸引远非张平拿香烟所能比拟。
对了,忘了交代一件事情。在我们那一片,比较有钱的就是我同学猪头家,也只有他家有黑白电视机,他的父亲跟我的父亲同在一家单位,他父亲是生产科科长,我父亲是生产科驻车间干活的,两者区别在我看来并不是很大,在我那时的思维里,不过是一台黑白电视机的差距。
我认为《射雕英雄传》狂好看,武打、色情、凶杀、暴力样样俱全。武打自不必说,我们那帮小孩子谁没学到几招打狗棍法、蛤蟆神功、左右搏击什么的;色情也有不少,看到黄蓉把个郭靖亲得嘴巴“啪啪”响以及杨康对穆念慈的动手动脚,咱那些小伙子谁不蠢蠢欲动来着?凶杀、暴力更无须赘言,而且暗杀工夫都是一流,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有了这些“好看”的因素充斥其内,想不好看都难!
中考的日子临近,学习任务愈加紧张,晚上看电视是绝对不允许的,可是《射雕英雄传》的魅力也是势不可挡。我跟父亲说去上厕所,然后偷偷溜到猪头家后窗——我掐得还真准时,电视刚开始播。照以前,猪头是决不允许我偷看他家电视的,只是那次“李雪事件”后我的一番整顿,他也只能忍气吞声,而且还有故意献媚之疑,常常把电视机方向对准我视线以内的最佳位置。
我看得津津有味,洪七公正在与欧阳锋比武,只见欧阳锋一个破绽被洪七功抓到,屁股被踢个正着。咦,我的屁股怎么隐隐生痛?这电视拍得太逼真了,我也看得太投入了,连其中角色的感觉也一并有了。但是,欧阳锋也并非等闲之辈,一个蛤蟆三级跳,双掌推到洪七公身上,洪七公大叫一声躺将下去。咦,我的后背怎么也如此生疼?我下意识的回头一望,七窍已经跑了六窍——我父亲站在我身后,象个恶煞般正要发出第二记降龙十八掌!记得有一次因为下河洗澡被我父亲逮着,我硬是跟他猫捉老鼠般狂跑几千米才甩掉他的追打,这次实在是意外,他完全是偷袭,因此我没有及时逃脱让他偶尔得手。我趁他发拳之际,赶紧抽身往家跑——比兔子跑得都快!
在母亲的袒护下,父亲暂时停止对我的进一步殴打,我也不敢在中考的前夕冒着残疾危险去偷看电视,最终也没有完整的看到射雕英雄们的射雕行为。我把全部精力花在了学习上,想给望子成龙的父母挣个颜面。学习之余也偶尔挑逗一下李雪,跟她说说衣服好看啦发型漂亮啦作文写得好啦等甜言蜜语,她对我的好感直线上升,经常以各种理由跟我探讨难解的数学题,研究作文的破题方法,心血来潮还会用几块饼干几颗话梅引诱我。
那天,我正在盯着李雪皙白的手背进入一个想象世界,就听班主任拿给我一封信,我接过来一看,信封上写着我的地址和我的名字,字体清秀,落款是“花”,我一拍脑袋,原来是小花给我的信。
小花说从一个亲戚那知道我的地址就给我写了信,问我几年来过得好不好,合肥的火车是不是很长,很漂亮,还羞涩的暗示我有没有想到她,并在最后婉转的表示,有机会一定过来找我,履行儿时的誓言……
我比较心虚,我对不起你小花,我没怎么花时间想你,也没有思想准备当你是我那口子,也不认为应该履行大人们安排的婚约,你可以过来骂我、打我,但不要这样用温柔来折磨我!何况……何况我现在有了心上人,她肯定比你聪明,比你长得好看,比你会说话,比你懂得更多,我若找你不找她,别人会骂我虚伪。我也是人,也有作为一个人所存在的各种缺陷:爱慕虚荣、出尔反尔、人情淡漠、讲究现实……你不要怪我,不要到这边来,不要打扰我幸福又安静的生活,我给你鞠躬了!
喂喂,在想什么呢,聚精会神的?
李雪的厉喝打破我的忏悔和想象,我赶紧收起信,说,没什么,家乡一哥们写信叫我回去玩,我在想什么时候有空。
该不是谁写的情书吧?拿出来给我看看。
李雪显然在逗我,她不把我逗得舌头直伸是不会善罢甘休,我只好板起面孔严肃的说:男人的事,女人靠边!李雪见我如此威严,立马不敢吱声,乖乖的缩回手,低下头,惊慌的拨弄着衣襟,不知如何是好。我起了善心,又柔情似水的说:好好看书去,没几天就考试了,别在这瞎掺和。
小花的来信加上父母对她的疼爱,我知道小花是迟早要来到我身边的,这么一想,我反而心平气和,几年不见我倒想瞧瞧她是否长成了我梦寐以求的天仙。
8
在临近中考的紧要关头,我妈决定暂时不接小花过来,我反而因此感觉失落,至少,在我整天被题海压得不能翻个身的时候,小花的到来会给我的生活注入一丝新鲜血液增添我的青春活力,我两点一线的生活因为小花的没有到来更加令我全身无力,目光呆滞。
我给李雪写的诗越来越来少,身体摩擦的频率越来越低,眼神暧昧的交流也逐渐减少,她的小手我暂且不敢去牵,我那时很有远见的认为,性骚扰绝对是不轻的罪名,再加上她未满十四周岁,我更不敢舍身试法。我跟李雪相约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相见,为了这个约定,彼此暂时抛开儿女私情,全心全意去学习。
你试过在冬天里三个月不洗澡吗?没有吧!那我告诉你,我有过三个月零四天没洗澡的纪录。原因有两个,第一是学习紧张,第二是懒。只给选一个答案的话,摸着良心,我会不好意思的选择后者。
三个月不洗澡的感觉只能用一个字形容:爽!我已经修炼到一定程度,完全忘记了人类还有“洗澡”这样的事情要去做,心灵上也达到四大皆空的境界。一大为身上的灰尘,二大为洗澡的门票,三大为换洗的内衣,四大为肥皂洗发水。
但是长时间不洗澡的习惯也给我带来荼害我一生的后遗症,迄今为止,我还是相当厌恶洗澡这样无聊之举的,只是再也没有打破曾经的纪录,一般情况也就两个月左右。夏天,我觉得自己还不错,绝对不超过三天就会洗一次澡,除非在准备洗澡的时候突然听到邻居家电视机里播放《黑猫警长》的片头,我就会撂下毛巾,穿个裤衩屁颠的跑去看电视。别以为我去偷看电视,心里跟提十五只水桶似的,我不怕我爸,我长大了,我个子快有他高了,他不敢再对我动手,我大摇大摆的去看电视,我爸决不皱下眉头,哈哈哈哈-——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我爸还我自由是因为中考已经结束,等成绩出来,要么让我上天堂,要么让我下地狱……
当我得知我和李雪考了全班并列第一名时,我走路时都忍不住偷笑出声,这下死也得一起上路,谁都别想甩掉谁。
正当我整天为此暗自高兴时,我妈对我说:三子,考得不错,明个把小花接过来和你叙叙。
我的娘哎!我差点晕了过去。
我想小花来的时候,搞死没有人提到她;我不想她来的时候,就有人要把她接过来,让我头痛,我怎能不差点晕厥过去?不管怎样,能够见到小花也是我这个暑假唯一闪亮的事情,她长成什么样子,认得出我不,知道儿女私情吗?小花还没来,我已经开始胡思乱想。
我妈叫我去车站接小花,说她一个人第一次来省城,人生地不熟的,无论如何也要把她接到。我明白我妈的意思,接不到小花我干脆就不要回来了——怎么感觉亲儿子还没有“儿媳”重要呢,难不成小花才是她亲生的,我只是她领养的?这么一想,我还真的产生了许多疑问,比较而言,我出现在我妈嘴巴里的频率远远没有小花高,那种谈及小花就神采飞扬的样子不得不让人误以为小花是她在老家丢下的一个孩子。
汽车站真他妈破,都是露天候车厅,太阳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每走几步就有一些老妇女揪着我问:小老板,可住旅社?奶奶地,大白天住什么旅社,明显是黑店,这店要是进去了,还不光着身子出来?那些涂脂抹粉的女人看我年龄不大,又不象是民工,也就没有再怎么纠缠我。甩了女人又来了乞丐,这些要饭化子穿得脏兮兮的,头发又长又乱,面部表情极其痛苦,他为了一毛钱可以“扑通”一声给我跪下,嘴巴还不停罗嗦:大学生,行行好,给点钱买吃的吧!
要饭的和风月女子对我的热情让我发现自己的一个特点,就是长得老相,一个认为我已经可以到旅社“鬼混”的地步,另一个认为我都是大学生了,如此说来,长到二十岁,人家岂不要称呼我为“大爷”了?
我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住旅社花费太高,时间太长,我搞不起;施舍一毛钱给乞丐,也没有那份善心,叫我损失一个我最爱吃的烧饼,除非拿刀逼我。我知道我唯一任务就是接到小花,其他一概不重要。
我就站在停车牌处,顶着热辣辣的日头等小花的出现。六安至合肥的班车半个钟头一辆,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后,才听见有人叫“伟哥,伟哥”。我打量了一下站在我面前的女孩,她是小花吗?她已经变得我都认不出了。
我之所以判断出她就是小花是因为她叫得出我在老家时的学名。那时我叫章小伟,小花亲切地叫我“伟哥”,父母则删繁就简的喊我“三子”,到了省城,我觉得章小伟这名字不够气派,也不太适合做老大,就改了名字叫章无计,拿这个名字出去混事想必还能震得住一些小喽罗。
“伟哥,伟哥,你都长这么高啦!”
我仔细地瞧了瞧小花,她穿了一件长袖花格子衬衫,扎着两根麻花辫,脸蛋有点发黑。再往下看,脚下穿的是方口步鞋,裤子是劣质的黑布,再加上肩膀上扛着一袋东西,纯粹一村姑形象。
“伟哥,伟哥,你看我给你带什么了?”
小花说着,放下肩膀的帆布口袋,解开袋口,叫我往里看,里面一大堆黄花花的玉米直胀我双眼。
“……你最爱吃的的玉米,我背了六里路才坐上车呢”
小花说什么我并没有往耳朵里去,,我更在意眼前的她怎么沦落到如此地步,完全没有了小时侯的意气风发,也没有小时侯漂亮、可爱,特别是跟李雪比起来,欠缺的太多太多。常有人用“纯朴”来形容象小花这样的女孩子,我认为都是他妈的扯淡,谁喜欢这样子的谁就是伪君子,至少我不是伪君子,我敢承认:我不喜欢!
“伟哥,我还带了山芋片给你,买了自动铅笔芯……”
“别叫我伟哥,耳朵胀得慌,”我打断小花一口一声地叫“伟哥”,脸上明显表露出不快,“我改名了,叫无计,别喊我老名字!”
“那好,我不叫伟哥了,就叫无计哥哥吧!”
得,随你喊吧,想喊什么就喊什么,开心就好。我说,走吧,妈还在家等我们呢!
说实在的,我有非常幼稚的虚荣心,与小花走在一起,我刻意保持距离,跟在她身后慢行。小花扭过头问我:无计哥,你怎么走那么慢啊,我可不识路,你带路吧!
我一想,小花说的也对,让她带路搞不好就带到旅社去了呢,我赶紧加快脚步超到她前面。小花紧紧跟着我,生怕我丢了她,不一会儿,我就看到了我妈在门口等着我们。
“哟,小花,我的孩,长这么大了。三,你个死孩子怎么不帮小花背口袋,还让女孩子家背,你怎这么人渣啊?”我妈一看到我们就把我给狠狠骂了一顿。嘿嘿,我只想着如何与其保持距离,哪考虑到要替小花背东西,骂我人渣也不委屈我,可也得解释一下,否则真被认为是理屈词穷了呢,正要开口,小花倒先说了:
“妈,我背着习惯,三哥背不动的,你不要怪他。”
说小花土是事实,但她并不笨,知道在什么人面前说什么话,私下里喊我“伟哥”,在我妈面前喊我“三哥”,在外人面前又会喊我“无计哥”,这点倒不要我操心,还替我说好话,为此,我对她有了半丝好感。
可是……可是她怎么喊我“妈”也叫“妈”呢,我的“妈”又不是她的“妈”,她凭什么喊“妈”?
我妈怜惜地摸着小花的头,极其喜欢的说:“这孩子真懂事,三子要象你就不要我操心了……”
小花真不知道累,到了我家也不歇歇,拿起笤帚就扫地,看见抹布就抹桌,还要帮我妈烧饭烧菜,我妈心疼地说:小花,你去歇着,大热天的。说着又叫我道:拿把扇子给小花,切个西瓜给她降降温。
我一手拿刀一手拿着扇子,明晃晃的水果刀在小花面前好象是有所目的,引得小花连声问:三哥,你拿刀的姿势好吓人哟!我“嘿嘿”一笑,“我是拿来切西瓜的嘛,又不是切你,别怕。”
西瓜被我三下五除二切成几大块,我对小花说,“吃,吃,别客气,自己动手……”小花反倒拿起一块大的递给我说,“你吃你吃,我吃不掉这么多。”
我说我不渴不想吃,小花说我不吃她也不吃,好象我是来的客人一样,主人在逼着客人吃西瓜。我接过西瓜时,小花又拣了一大块跑到厨房送给我妈,经过一番拉扯后终于让我妈做了臣服,最后小花才拿起一小块啃了起来。
小花拍马屁的工夫可谓一流,我妈根本经不住她糖衣炮弹,几招下来我妈已经晕头转向,“小花小花”的不离嘴,俨然成了亲母女俩,而我倒象个外人插不上嘴,我有种预感,小花就要取代我显赫的地位了。
9
自从小花来到我家,我几乎就成了无所事事的公子哥,而小花甘愿做服侍公子哥的“丫鬟”,她常常把饭盛好,把好菜藏在碗底下,端到我跟前;吃完饭,碗筷就没让我碰过,小花会在第一时间解决;换下的衣服也无须我妈动手,小花全包。我不得不承认小花是个相当勤快的女孩,这大概与在老家养成的习惯分不开。
我对小花谈不上好感,因为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可我妈很喜欢她,这点让我很痛苦,我不想做个不孝之子,但我更不想做一个不爱自己老婆的丈夫,我小小年纪整天就为这些问题所困扰,原本就老相的我愈发感觉,心已倦了,毛也掉了……
夏天太热,我们一般都是将凉席铺在地下睡,每间房子里都躺着好几个人,兄弟仨并排躺在一块,父亲单独躺在一间房子里摊成“大”字型,我母亲和小花相挨在一处,到深更半夜都睡着的时候,这样的景象看上去会吓人一跳。
小花入眠很迟,她常常跟我妈一起促膝相谈,其间会替我摇着扇子,驱赶对我进行“性骚扰”的蚊子,俨然是我的媳妇,我妈看在眼里,乐在心底。我在想,小花要是我的姐姐或是妹妹就好了,我可以尽情享受她的照顾和疼爱,但要我付出一生来陪伴一个只能给你带来亲情感的女子,我有些不甘心,甚至暗自埋怨父母对我婚姻大事的草率。
小花年龄虽小,但的确很懂事,父母去上班,哥哥去上学,家里就剩我和她两个人,我一天的生活很有规律:早上睡到九点钟起床,吃烧饼喝稀饭;十点钟摸到猪头家看动画片;十二点回来吃中饭;吃完中饭睡到下午三点起床给李雪写情诗;五点以后找几个哥们聊聊天,吹吹牛,玩些儿童智障的游戏,混到五、六点钟回家等父母下班,告诉他们看了一天的书,晚上去看会电视,我父母会乐滋滋的说,快去快去。而小花一天的生活程序是:六点钟起床,烧稀饭买烧饼;吃完早饭开始剥毛豆,为我做最爱吃的毛豆炒鸡蛋;吃完中饭刷碗、烧开水、扫地等;下午把一家换洗衣服全部洗好、晾晒;五、六点钟把晚饭做好,等我父母回来告诉他们,三哥看了一天的书,让他看看电视去吧!
那种日子何止一个“爽”字了得,可是好景不长,小花住了十天左右,就准备回家上学,我的暑期生活也宣告结束。
小花回去是我送她上车的,分别的那一刻,我多少有些失落,就象一个亲人要离开我一样,这一别不知又要几个春秋。对小花的依赖感完全是因为我已经养成的慵懒生活,没有她的日子,我要刷多少次碗,剥多少个毛豆,少看多少精彩的动画片啊!我高唱着哥哥找花泪满面的调子与小花作了道别,看着她瘦削的身影,我不禁思绪万千,我那值得尊敬的小花啊,为了我你付出了太多太多,不爱吃不爱穿还由着我,到哪里找象你这么好的人?可是又有另一个声音在问我:你爱她吗?只听我大脑深处立刻崩出一个词:NO!
过了几天有小花在的糜烂日子后,我不得不面对暑期的结束,升入初中的压迫感逼得我象一个成年人在时时思索未来的路程该怎么走。
因为是跟随家属来到省城,户口还没有迁到这边来,所以上学就比本地的学生多出一份借读费来。上初中使我第一次有了”外地人“这个概念,只是万万没有想到,这种区分竟然在教育业如此鲜明,我幼稚的想,学习知识还分三六九等,外地人就该多交点钱?外地人就该被剥夺读书的权利?外地人就不该和省城人平等?
说归说,怨归怨,钱还是得交,否则你就甭想上得了学,这年头,不上学就等于将后路给堵死了一大半,父母在这方面也还是咬咬牙让我先上着。我大哥那时已经上班,二哥正在上初中,也交了一定的借读费,再加上我,光是这两笔钱就要全家多干两个月的活。
在报名的前一天,我去学校看分班情况。我与李雪的统考成绩一模一样,都属高分,无论如何都应该绑在一起,甚至连座位都应该在一块,象个连体婴儿谁都跑不掉。
教务室门口围满了人,都是看分班名单的,初一年级共四个班,四张大白纸上赫然写着各个班级的学生名单,在初一(4)班那张苍白的纸上,我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而重点班初一(1)班也醒目的标着李雪、张平、彭军、猪头等名字。美好的想象破灭了,我站在教务室门口久久凝望墙壁上的白纸黑字,心里骂道:妈的,这外地人的待遇就是不一样。
遭受如此不公平待遇,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烙下了不可忘却的惨痛记忆。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悲天伤地的情绪从头漫到脚。进入重点班是对我七年小学生活的一个肯定,也是在父母面前享受特殊待遇的筹码,这样一来我岂不是要被父母的吐沫活活淹死?某某家儿子考上什么学校会象紧箍咒一样从他们嘴里蹦出来让我头痛,头痛,头痛。连猪头那颗猪脑袋都能上重点班,简直是在侮辱我的智慧;连张平那样的流氓也能上重点班,简直拿我这个渣中精品不作数;连李雪都上重点班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越想越不是个滋味,便连问了李雪、张平等人。这下我才知道,原来是他们的父母早就托人找好了关系,在我和小花过着“糜乱”的二人世界时,他们已经胜券在握、暗自偷笑了,我大呼:这女色太坑人了!
我心有不甘,也央求着父母找找人,走走后门,进到重点班也是为他们光宗耀祖,也是给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将来好给他们挣个脸。我父亲闻听此事,也替我骂不平:这狗日的重点班!
我和父亲买了两条龙泉烟,逮了一只老母鸡,趁着夜色阑珊跟着我父亲的同事拜访了重点班班主任吴老师,本以为吴大老师会佯做推却之意,给我们带来一点难度,哪晓得他把东西往地下一放,豪爽的拍着胸脯保证:这事包在我身上,我和老刘(我爸同事)是多年老同学,章无计同学的调班小事我一定搞成!
烟他收了,老母鸡估计也被他煨汤喝掉了,可是开学后我等来的是他的一句“不好办,等有机会再想想办法”,我气愤的把话转述给我父母,我爸更气,对着我直发脾气,“你个死孩子怎么不让他把老母鸡的骨头给吐出来?”
我没那本事让吴大老师把鸡骨头吐出来,那样会伤及到他的喉管,做人不能太不人道。我转而一想:是不是我们的送的礼太少,他老人家怨气淤积出此下策?可那时两条烟就值四十块钱,一只老母鸡也值十几块钱,还在生蛋着呢,倘若他没吃掉蛋蛋的母亲,一天让她生两个蛋,生到现在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这礼应该不算轻啊!要么,他就是虽为班主任,实际上在学校连个鸟都算不上,讲话没分量,调个人当然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我怕家人太麻烦,也怕再花冤枉钱,便不再坚持父亲找人让我上重点班,我暗暗下定决心,一定把重点班那帮小子比下去,让他们知道我这个普通班的学生也不是个凡角。我狠狠地啐了一口:重点班算个鸟!然后就开始了我与众不同的中学生活。
我妈看到我爸依旧没有显示出兴高采烈的神情,反而是我爸见到我们咧着嘴笑个不停。
“到了,到了,这就是合肥。”我爸说。
“这就是合肥呀?”我妈问。
“可不是吗,漂亮吧?”
我妈露出不屑的笑容,说:“屁,看不出来,不就马路宽点,车子多点吗?”
我赶紧补充道:“还有大房子呢!”
跟着我爸走了十分钟,到了一个厂区,我爸指着前方一片平顶说:“看看,大工厂,我就在那上班。”
“爸爸,爸爸,你干的是什么呀?”我迫不及待的问。
“全是机械活,讲了你也不懂,小孩子只有把书读好了,长大才能象爸爸这样有出息。”
嘿嘿,我爸真幽默,说我是小孩子,我都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媳妇就是老婆,老婆就该洞房这些大道理,仅仅给我定义为小孩子?别让我表面的幼稚把心理的早熟给遮盖住,那样就不是一分为二的看待事物喽!
我爸住的是单身宿舍,因为我们的到来,他重新申请了宿舍,单位领导也相当体恤员工,特地给他分了三居室的房子。我站在房子的外面,连脚步都迈不动了,实在是因为这样的房子太有特色了,根本就出乎我的意料。这是用茅草铺盖的屋顶,顶部中央是用油毡遮盖并压了几块砖头以防止大风把茅草刮的漫天轻舞飞扬。砖头放的也令人生畏,如果你不以百米赛跑的速度钻进屋内,随时都有被砖头突然滑下而砸烂你脑袋的可能。
不知道屋内怎么样,我和哥赶紧钻了进去。
走进去发现空间满大的,对得起三室的标准。墙壁被粉刷的灰白,水泥地面不是很平整,自来水我没发现,但是电灯比在老家用的煤油灯亮不少倍,然而抬起头来看屋顶,它所透过来的光亮好象又比电灯亮了些。
这样的环境与没来之前是不相伯仲的,甚至跨过了我所能承受的底线,究其原因大概有三个:
一是我想象力过于丰富;
二是省城与县城是一个爹妈生的,爹妈很公道;
三是我父亲混得太倒,领导没有给他省城的标准。
第一点是我的错,暂且不追究,第二点谁的错都不是,也无法追究,第三点是大有文章的。事实上我不能埋怨父亲,他一个人能在这儿扎根,还把我们都接到这边,本身就是一个成功人士的典范,至于想象中的美好环境,那需要更多时间通过一家子的共同努力去创造,因此,我极其虚伪的对父亲央求:我要读书!
父亲摸着我的脑袋,说:“好,明天就送你去读书,给老章家挣个颜面。”
大哥二哥因为学籍没有转过来,所以得等一段时间才能上学,而我可以直接从一年级读起,不需要什么手续。
我父亲带我往老师面前一站,我小腿肚直打闪。作为学生,骨子里永远都有惧怕走进办公室的心理阴影,那多半是要挨老师的训,再加上周围一大片四眼老师透过镜片折射过来贼溜溜的眼神,不由得你不寒而栗。
“你的孩子得考一下试,因为我们这都是从学前班念起的,直接上一年级必须通过我们的考试。”眼前这个年龄颇大戴着眼镜的女老师,眼珠子翻到眼镜上方,盯着我说。
我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考什么鸟试啊,可我爸说:“没问题,我孩子上过一年级,连学前班的试都过不了,不就成傻子了吗?!”
老师给了张试卷给我,我躲到一个角落里开始做题。
我考过不少试,可是这边的试卷跟六安那边的区别很大,比如32这个数字,试卷上印刷的间隙很大,有道题目是这样的:()+2=32,我理所当然在()里填上1,以为后面的2是旁边那道题里的呢!还有一道是:()+10=29,我傻眼了,这题咱没学过,只好蒙个12进去。这样的事是千真万确可不是跟各位盖的,在我到合肥的初级阶段,这个经历是我最难忘的。最后,四眼老师撇着嘴对我父亲说:“还是从学前班开始念吧!”
父亲乜了我一眼,脱口而出:娘的!
我心想:玩了,我完整成了一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