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遇见流年中最后的阳光
佟煦朗到家的时候,毫无意外看到客厅沙发上坐着一名端庄秀丽的女子。他像从前一样不经意地打量了几眼,只隐约捕捉到那名女子长发柔顺,气质娴静,跟前几例差不了多少,属于清纯文雅型。
老妈就是偏好这种小家碧玉,一点新意都没有。他一贯对相亲这种事兴趣缺缺,当下也只是耸耸肩,大步走向二楼的卧室。
在卧室里慢悠悠地换下军服,然后懒洋洋地靠在床上看军事杂志,好一阵子过去还不见门外有何动静——要是平日,老妈早就拉着人家姑娘上来搭讪了。这一次似乎与前几次不同。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很快翻完了手里的杂志,决定下楼会会今天的贵客。
佟煦朗走到她对面的沙发前坐下,本以为对方会立刻自动站起来自我介绍,不想她却依旧安然坐在原处,表情自若地翻着手里的小说。
难道是欲擒故纵?好奇心被勾了起来,佟煦朗倒想看看接下来她会有何表现,于是很配合地轻咳一声,率先发话:“小姐,请问你找谁?”
正沉浸在书海中的林森森循声抬头,不知什么时候,面前已坐了一位浓眉大眼,英气十足的男人,正彬彬有礼地向她问话。她一怔,随即又明白过来他是这家女主人沈阿姨的儿子。
林森森四下一望,刚才为她倒茶的保姆早不知溜到哪儿去了。她低头看看表,已经过去半个小时,可还不见沈阿姨回来,还是下次再来拜访吧。她把书放回沙发旁的书架,起身告辞:“不好意思,我是来找沈阿姨的,既然她不在,那我改日再来。”
佟煦朗没想到她这么快就走,以为她害羞。其实他心里清楚这是母亲惯用的伎俩,放任相亲中的男女先自然认识,再半路杀出来撮合。换做往常,他一定巴不得女方快点离开,可今天不知为什么竟有点不舍。这种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些措手不及。就在刚才,她抬起头来的瞬间,他笔直地看进她清澈淡定、微微泛着琥珀色光泽的眼眸,心似乎在那一刻忘记了跳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愣愣地直视她,直到她说出告别的话。
他避开她的视线,目光不着痕迹地掠过她的脸。她的脸型是温婉的瓜子脸,下巴略尖,皮肤白皙,秀发修剪合宜,乌黑富有光泽,没有任何修饰的痕迹。她的鼻梁很挺,感觉秀气中带着一抹倔强。倔强?她的性格会是这样吗?
佟煦朗忽然觉得有那么点意思,于是破天荒的开口挽留:“没事儿,你坐,她过会儿就回来。”
林森森不习惯与陌生男子相处,执意要走。两人礼让到了门口,这屋子的女主人沈碧芯正好回来了。
“森森啊,怎么要走呢,你看我菜都买回来了,留下来吃顿便饭吧。”
“不用了。沈阿姨,叶奶奶让我给您带的东西已经放在屋里了。您甭麻烦,我先回去了。”
沈碧芯故意把脸一板,说:“你这孩子,还跟沈阿姨客气呢,我和你爸妈多少年交情了,吃顿饭还推三阻四的,你再这样我可生气了啊。”
林森森只好又留下来。她径自坐回原处,拿起原先那本书阅读,丝毫没有与佟煦朗攀谈的意思。佟煦朗努力几次都没得到回应,只好到厨房找老妈闲聊。
“老妈,今晚给我做什么好吃的?”佟煦朗站在沈碧芯身后为她按揉双肩。
他平日都在空军学院里,只有周六回家住一晚,周日又要赶回去。沈碧芯就这一个儿子,自是疼爱有加,每次他回来都要亲自下厨做几道他爱吃的菜。
“又偷菜吃,当心烫!一会儿就上桌了,猴急什么。”
佟煦朗边把拈来的牛肉片扔进嘴里,边装作漫不经心地问:“外头那个什么来路?”
“人家什么来路关你什么事?”沈碧芯斜他一眼,“不是我爱给你相亲,你要是给我带个正经姑娘回家,我还急什么?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要放在古代都当爷爷的人了,还一点不着急。你当你还是英俊小生啊?早知道你喜欢当和尚,当初我就该送你去少林寺。”
佟煦朗听他老妈唠叨了那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左耳进右耳出。
当妈的边摘青菜边念他:“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以前你还年轻,一门心思扎根在空军基地为国家做贡献我理解也支持,好男儿是该报效祖国事业为重,你爸没白教你。后来国家把你当作精英送出国培养,人人都说我养了个好儿子,走到哪儿脸上都觉着光彩。好容易盼到你回国当了教官,也该拿出点时间谈个朋友了,可你依旧吊儿郎当没个正经,你说我能不急吗?你对待感情为什么就不能像对待工作那样上点心呢?我现在就剩这一桩心事了,不管怎样你得给我保证三十五岁之前成家。”
佟煦朗安抚性地帮老妈顺顺背:“别急别急,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不用等到三十五岁就能让您如意。您先给我说说外头那个的情况,没准这回能成。”
沈碧芯听他前面那句还以为他已经有对象了,正乐开了花,可紧跟着后面这句立刻让她的心凉了半截:“外头这个你别指望了。”
佟煦朗弄不懂了:“那你把她领家里来干吗?”
“你姥姥托她给我带东西,她才来的。本来我是给你安排了一个对象,可那姑娘临时有事来不了,下星期再安排吧。”
怪不得,以往沈碧芯总在女方面前吹嘘他有多能干,把军衔功绩都详细解说一遍,今天却半天没动静,原来不是儿媳人选。
沈碧芯看儿子还在走神,忍不住严肃地提醒他:“你给我听好了,林森森——就是外头坐着那姑娘,她跟你不可能,你别瞎想了。好女孩多的是,回头我再给你挑几个,总能遇上喜欢的。”
佟煦朗被老妈冷水一泼,有些郁闷:“平时总嚷着要相亲相亲的,好容易看上一个,您又不同意。”
沈碧芯叹了口气,千不该万不该让林森森今天过来,偏巧让她的宝贝儿子遇上了。她语气坚决地说:“不行就是不行,她心态不正常。说出来你别吓着,她吃斋念佛,生活过得跟个尼姑似的,还宣称一辈子独身不嫁。”
佟煦朗有些意外,想想林森森的打扮挺入时的,不像是老妈说的那样,不由地说:“妈,您别听人胡说。”
沈碧芯立刻绷起脸来:“谁胡说了?她亲口跟我说的。”
这事说起来她就有点感慨。
“你不知道,没嫁给你爸之前,我跟林森森的父母是邻居,所以你姥姥几乎是看着林森森长大的。这孩子从小又聪明又懂事,你姥姥总说这个外孙媳妇儿她是看中意了。后来她来了本城,我当时觉得我们两家是真的有缘。你那会儿正在国外深造,我怕她被别人订走,就跟她把你的情况说了,没想到她一口就拒绝了,还说什么‘不打算结婚’。我做了几次思想工作都没成,把这事跟你姥姥一说,你姥姥也拿她没办法。就这样,你还要去自讨没趣?”
佟煦朗听到这里不禁大感惋惜,原来她就是姥姥口中常提到的那个邻居女孩,自己居然一次也没见过。想想也是,姥姥家离这里山长水远,父母又终日忙碌,几乎每隔几年才能见上一次,而且多数时候都是把她接到家里来小住。印象中母亲只带他去过姥姥家那么一两次,而且都是在暑假里,隔壁似乎没人,估计是趁着孩子放假全家出门旅行去了。或许那时缘分未到吧,他这么安慰自己。
佟煦朗活这么大岁数没谈过恋爱,当然也不知道女孩子的心理。不过像林森森这样的真的很少见。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无缘无故想要单身一辈子?这个外表文静骨子里冷漠的女人,背后是不是藏着什么故事?
他对她兴趣更浓了。
晚饭过后,林森森陪着沈碧芯聊了一会儿家常,不多久就要起身告辞。佟煦朗在一旁提出要送她。她在母子俩的盛情下推辞不了,只好点了头。
从楼里出来,林森森顿时感到轻松不少。这家的男主人佟烈宇是军区大院里职位最高的,而女主人沈碧芯是市文联主席,不管两家的关系再怎么融洽,还是会有些拘谨。
佟煦朗一扭头,正好看到她如释重负的表情,不由得笑了:“是不是猛然松了口气?几乎每个从我家里出来的人都有这种感觉,就好像警报解除一样。其实我父母都挺好相处的,太客气了反而别扭。”
林森森笑了笑,没有答话。
首次单独与一名高大英武的男人结伴同行,她总觉得不自然。路上不时有军区家属从他们身边经过,对她投去惊讶的一瞥。她被人看得混身不自在,他却已经习以为常,大方怡然地跟人打招呼,声音里有着明显的笑意。
她偷偷转眼,余光瞥到他挺拔的身姿以及端正的步伐,一副典型的军人姿态。他和她周围所见过的男人都不一样。她认识的男性里,大多是文质彬彬的书生或是举止优雅的绅士,难得有这么强健威武又这么英俊耀眼的男人。他身上散发出的强烈阳刚气息令她感到陌生。在这种强势的气息笼罩下,她觉得有种无形的压迫感。
眼看着就要走出军区大院的正门,她终于忍不住开口说:“就送到这里吧,我住得不远,自己回去就可以。”
佟煦朗停下脚步,夸张地挑了下眉,一副受伤的表情:“我的样子很可怕吗?你怎么好像总防着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不喜欢麻烦别人。”
他爽朗地笑道:“不麻烦,我顺道散散步。”他重新迈开步子,一边用轻松的语气问道,“你叫林森森?”
她点点头。佟煦朗忽然朗声大笑,把她吓了一跳。他边笑边解释:“对不起,我不是笑你,只是突然想到阴森森这个词。”他随即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不由转过头,小心翼翼地看她,“你不会生气吧?”
林森森也笑了出来:“你不是第一个这样说的人,多数人都会想到这个词。”
佟煦朗乍见她的笑容,不禁愣了一愣,随后也笑了:“嗯,你父母取名字真有意思。”
她轻声叹了口气。
佟煦朗看她比刚见面时放松不少,于是厚着脸皮套近乎:“以后我就叫你阴森森好不好?呵呵,跟你开玩笑的。一定有很多人叫你森森吧,我叫你林林怎么样?”
林森森的目光冷了下来。她不喜欢别人自来熟套近乎,尤其是刚认识的男人,这种举止给她轻浮之感。
佟煦朗在心里哀叹,怎么就忘了她骨子里的冷漠?不过他并不后悔刚才所说的话,他喜欢自己给她取的昵称。林林,林林,他在心里又喊了几遍过过瘾。
“对了,听说你是作家?”
她看了他一眼:“写作是我的工作。”
佟煦朗点头道:“这个职业很适合女性,不辛苦而且比较随意。对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来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佟煦朗,和煦的煦,晴朗的朗。”他指着自己的鼻子笑道,“是不是很阳光的感觉?”
她略微打量了他一眼,英俊魁梧,热情爽朗,充满阳刚之气,让人想起夏日最眩目的阳光。
“我是一名空军。”他为自己的职业感到自豪,说到这里便有些神采飞扬,“确切地说我是一名空军学院的教官,目前是副师职上校。”
很意外的,林森森居然说了一句赞扬的话:“你很厉害。我听说三十来岁能领团职以上的不多。”
他笑了:“我今年三十三了。其实你说的没错,只不过空军有一定的特殊性,只要从空军大学毕业就有空军上尉军衔。”
“所以你就选择了空军作为职业?”
佟煦朗发现她似乎对他有些误解,连忙解释道:“其实也不是为了那些特殊性,主要是我不想在老头子的管辖范围内,所以才没报考陆军学院。”
她倒没想到佟煦朗会这么说,不禁抬起头重新打量了他一番。总体来说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男人,长相好,有才能,出身于高干家庭,却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该是很多女性梦寐以求的对象……呸!他好不好关你什么事?林森森及时醒悟,在心里暗暗唾弃自己。
她不再说话,佟煦朗看她沉默了,一时也找不到话题,只是配合她的脚步静静走着。晚风徐徐轻袭,有一股淡雅清香钻入他的鼻间。难得有时间散步,又有佳人相伴,他的嘴角不自觉地微微翘起,心情异常舒畅。
只可惜这段路程只持续了十分钟就结束了。林森森在小区门口停下,坚决不让他再送。看得出来,她在潜意识中总是对试图和她走近的男人有着根深蒂固的防备。
佟煦朗不好强求,只好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的身影渐渐远去。夜晚的风大,吹起了她乌黑的长发,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看起来更加纤弱。他始终觉得,像这样纤柔细致的女子应该被保护在男人强劲有力的臂弯中才对。
只是,要让她卸下心防也不是件易事。他低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大步朝回家的路走去。
——我叫佟煦朗,和煦的煦,晴朗的朗,是不是很阳光的感觉?
佟煦朗的自我介绍让林森森不觉想起不久前刚认识的另一个男人。
——我叫陆峻晖,山峰峻峭的峻,代表阳光的那个晖。
两个人都自称阳光,却给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相形之下,陆峻晖给她的感觉是春天暖暖的晴光,佟煦朗则宛如夏日烈阳一般的炽热。
其实,林森森只是坚持独身主义,并不是厌恶男性,因此自然也会有一些异性朋友的存在。然而他们也只能是普通朋友,一旦关系发生微妙变化,她就会立刻拒绝这份感情,逃之夭夭。而相对的,她的冷漠乖张也令试图追求她的男士们望而却步。这年代,满大街都是活泼主动的女孩,有谁愿意伺候她的孤僻怪异?
林森森和陆峻晖相识的原因很简单。她的一部作品被改编成连续剧,开拍前,导演特地请她出来跟剧组重要成员见见面,要求给他们讲解一下原著的思想精髓以便更快地融入角色。
那天晚上,当林森森走入胜日酒店的豪华包厢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剧中男一号的饰演者——陆峻晖。他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衬衫,没有过多的修饰,然而那双异常明亮的眼睛在璀璨吊灯的映照下熠熠生辉,让人印象深刻。他俊逸脱俗,温和内敛,给人感觉正直可信,让林森森几乎在那一刻便认定他就是自己笔下所写的那个人物。
席间,他一直很认真地倾听着导演介绍其他演员的主要经历,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角色最重要而显得高人一等。被夸赞时,他甚至有些腼腆,脸色微微发红。难得在娱乐圈遇到这种正直的男人,林森森在一开始就对他有一些好感。
仿佛有神奇的心灵感应一般,正当林森森因为佟煦朗而联想到陆峻晖时,电话突然响了。她接起来一听,话筒里传来陆峻晖作为演员特有的清晰明朗的声音,说是希望和她谈一谈剧中的人物。电话里,他的语气非常诚恳,加上她也答应过导演会尽力协助拍摄,于是同意了见面详谈。
下午两点差五分,林森森走入绿野仙踪茶餐厅,快速扫视了一眼。对方好像还没来,她随便拣了个靠内的角落坐下。很快就有侍者走来,礼貌地问她是否姓林,跟一位陆先生有约。她点了点头,便随着侍者进入一间半封闭的卡座——原来陆峻晖早就到了。打量着较为隐秘的空间,她这才想起他是明星,自然会尽量避免在热闹区域曝光。
“不好意思,陆先生,让你久等了。”
陆峻晖在她进入卡座那一刻便起身迎接,态度自然地为她拉开了椅子。听了她的话,他笑着摆手:“没关系,我也才来一会。”
林森森对他的好感又添几分,微笑着打趣:“你不戴墨镜或帽子,不怕被你的影迷认出来吗?”
陆峻晖腼腆地一笑:“不需要,我只是一个普通演员罢了,被认出来的机会不多。”
“你太谦虚了,我看过你的部分代表作,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我很钦佩。”
陆峻晖被她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脸又微微发红,幸好她很快将话题转到剧本上。他们开始讨论剧中人物的性格、思想以及行为特征。
在热烈的讨论中,时间流逝得飞快。谈完剧本,两人一时找不到话题,便各自低头捣弄着杯里的饮料,气氛有些尴尬。这时,恰巧制片商来电话催陆峻晖回剧组,于是他们就此道别。
陆峻晖坐在出租车里仍在回味卡座里的情景。
今天林森森穿了一条粉色连身裙,更衬得她发乌肤白,气质动人,仿佛从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他从没想过自己能够遇到这样一个人,外形清丽,神色淡然,有着遮掩不住的灵气与才气,犹如一朵不沾尘世的空谷幽兰,只能远观无法靠近。当初,在看完剧本之后,他便立刻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才会二话不说就接下了这个角色。可他万万没想到如此扑朔迷离、惊悚骇人的情节居然出自一个妙龄女子之手。她实在令他太过震惊,又太过惊喜。难怪人说胸有诗书气自华,没有比写作更适合她的职业,她可以在自己构筑出来的世界中保有一分安宁,不受外界打扰。
娱乐圈里不乏各色各样的女子,有艳丽如火的,也有清纯似水的,可惜没有一个能够让他的目光驻足。他总是坚持着自己的原则。只有当清傲淡雅的才女林森森走进他的世界时,他才觉得眼前一亮,在对她的才华、她的独立感到钦佩的同时,仰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然而,他又因为她的不易亲近感到苦恼,她总是疏离而冷淡,拒绝别人进入她的世界。
如何才能接近她多一些?陆峻晖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正好这时车子路过本市最大的书城,他忽然有了一个念头。俗话说文如其人,或许,通过阅读她的书,会发现她隐藏的内心世界。想到这里,他急忙叫出租司机停靠路边。皱眉看了眼来来往往的人流,他细心的掏出揣在身上的一副眼镜戴上,微低着头进了书城。好在他戴着眼镜穿着普通的样子跟银幕上差距不小,倒也没人认出他来。
在书城里,陆峻晖如愿以偿地找到了林森森所著的全套作品。架子上只剩下寥寥数本,可见其畅销程度。他按着目录一本本收集,找到最后一本时却遗憾的发现最后几页被撕开了。他询问售书员后得知这是库存的最后一本,正在犹豫,不巧身后有一只手伸过来将该书拿走。陆峻晖急忙转过身去,只见一名穿军官服的年轻男人抱着一叠书大步走向收银台。
还是晚了一步。他叹了口气,捧着只差一本的套书去结账,心里始终有一些遗憾。
佟煦朗软磨硬泡才从沈碧芯那里打听到林森森的一些事情。据说,她就读于某名牌大学的法律系,毕业后开始从事写作工作。出乎意料的是,她的作品均是破案题材的悬疑推理小说。但这似乎又在情理之中,传言她大学时期就对犯罪心理学颇有研究。她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百花齐放的文坛占据一席之地,拥有大批的男性读者真的很不容易。至少佟煦朗就深感佩服。为了更理解她的内心,趁着休假,他就迫不及待地跑去本市最大的书城购书。
当听到一位年轻俊朗的男子与售书员的对话后,佟煦朗当机立断毫不迟疑地拿走了架子上仅剩的书。尽管它有些脏污破损,可有得看总比没得看要强。多年来果断利落的作风让他从未有过失误后悔的决策,这次也不例外。得意地偷瞄了一眼那名男子的懊悔神情,他更是庆幸自己该出手时就出手。犹豫只会让人错过许多东西,希望他的举动能够让那名男子吃一堑长一智。
匆匆提着一袋书回家,佟煦朗一回房便急切地摊开来拜读。他要看看这个小女人到底有才到何种程度,能够让如此多男性读者在心里把她当作女神来膜拜。
晚饭时分,沈碧芯皱眉盯住拿本书放在餐桌上边吃边看得津津有味的佟煦朗。她用筷子顶端敲了敲桌面,提醒他:“喂喂喂,专心吃饭,看什么书这么入迷?”
佟煦朗正沉浸在书里的氛围,压根没听到老妈的念叨。只见他一会表情严肃似在思索重要问题,一会又豁然放松点头称赞:“原来如此!”
沈碧芯忍无可忍一把将书夺过来:“到底什么玩意,鬼迷了心窍似的。”
这一看非同小可,只见封面上写着:
《钻戒》林森森著
“嘿哟,我道你在房间里看什么半天不下来吃饭,好容易叫下来了还书不离手的,敢情真被她迷住了?”
佟煦朗恍若未闻,脑海里还在回味刚才的情节,待他回过神来却猛然一拍桌面赞道:“有才,真是太有才了!”
“有这么好看吗?我还真不信邪了。”沈碧芯忽然来了兴趣,翻开小说第一页。
晚上十点,沈碧芯敲开了宝贝儿子的房门:“这本看完了,还有吗?”
正趴在床上埋头苦读的佟煦朗指指书桌:“全在那儿了,您别都弄走了,给我留两本。”
沈碧芯顺手拿了两本,又走过去敲他的头:“臭小子,早点休息,别看太晚了。”
佟煦朗晃了下脑袋,回了句:“说您自个吧。”
凌晨三点,佟煦朗看书看到肚子饿,下楼找吃的,发现书房隐隐透出一丝灯光。他走过去推开门,嘿,居然不是老爸,而是老妈。
“老妈,还没睡呢?”
沈碧芯被忽然发出的声音吓了一大跳,摸着胸口气恼地回头打了他一下:“臭小子,你想吓死我啊,正看到碎尸案呢,进来怎么不敲门?”
佟煦朗呵呵笑着:“您一个人在书房里看侦破小说难道不害怕?”
沈碧芯白了他一眼:“我怕在房里吵到你爸休息。”她重又把书拿起道,“你来得正好,这篇我没看懂,你给我讲讲。”
佟煦朗随脚勾了张凳子在她身旁坐下:“哪儿没看懂?”
“你看,这里说他明明从圆孔里看到凶手使用凶器了,可死者为什么不是被这凶器所杀呢?”
“哦,您漏看了一段吧,我给您翻翻,您看这里写着他从圆孔里看到的情景其实是被犯罪分子误导的,实际情况应该是……”
听儿子细细分析了一遍,沈碧芯恍然大悟:“哦,原来是这样,我错翻了一页就看不懂了,这情节可真够扣人心弦的,难为这孩子想得出来。你看这书名都叫什么钻戒啊,黄玫瑰啊,一双红舞鞋之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言情小说呢,谁知道竟然暗藏玄机,叫人看得……”
佟煦朗有点得意,没等老妈说完,就自动接上话去:“欲罢不能是吧?那些书名很有学问的,都是案子里的重要线索。我家林林不简单,说真的,从出生到现在,我还没遇到过几个打心眼里佩服的女性。目前为止就两个,一个是沈碧芯女士,一个就是她了。”
“去你的,还我家林林,臭美吧你!人家小林才不稀罕你的佩服呢。”
佟煦朗咧嘴一笑:“嘿,您别小瞧我,我已经打定主意追求她了。”
做母亲的打击他:“我说多少次了,她不会肯的,你干吗非得浪费时间去碰那个钉子?”
“越是难度大我越是要挑战,从小到大,您见过什么事情难倒我没有?我一定能把她娶回家,您看好。”
沈碧芯合上书本斜了他一眼:“做你的千秋大梦去吧。”
第二天傍晚餐桌上,佟烈宇看着精神不济的母子两人,觉得很好奇:“你们娘俩昨晚都干吗去了,睡到今天中午才起来?”
佟煦朗咬着筷子不正经地答:“看您儿媳妇的大作呢,您要不要看?”
沈碧芯白了他一眼,斥道:“不许在你爸面前瞎说,八字还没一撇的事。”
佟烈宇当他闹着玩,也板着脸训道:“给我坐直了好好吃饭,像什么话,没个军人的样。”
佟煦朗知道现在跟他们说这些还为时过早,于是挺直腰板不再说话。勇于出击才是军人该有的风范,他心里一笑,暗暗下定了决心:林森森,我追定你了!
那天,林森森刚走到小区入口就听到身后有男人大声喊着“林林、林林”,她一时没回过神来,还当是叫的别人,直到那个男人又喊了声:“林森森!”她才惊觉那声音似曾相识。
她刚转过身,那男人就快步赶上来了,这一转一迎之际,两人还差点撞到了一起。
“嗨!”
佟煦朗笑着跟她打招呼。大而清亮的眼睛因着笑意更显得深邃迷人。他今天没有穿军装,与往日的威严相比,倒多了一份随和。
林森森客气地向他点点头:“你好。”
佟煦朗个性直爽,见面就直奔主题:“林森森,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和你交个朋友。不瞒你说,自从那天在我家见面,我就对你很有好感,希望能有机会彼此加深了解。”
林森森有些意外,印象中似乎从没遇到过这么直白的男人。她挺欣赏他的直率,不过有些话还是得说清楚:“谢谢你的赏识,我也很乐意跟你成为朋友,不过深交就不必了。”
佟煦朗眼珠子一转,忽然讪笑着说:“我说的就是普通朋友,你可不要想歪了。”
这个人前一刻还表情严肃地请求交往,下一秒就嬉皮笑脸起来,林森森懒得和他多说:“放心,我只会把你当普通朋友。”
佟煦朗眉头一皱。不过是开了个小玩笑,这女人居然跟他较真。他发扬一贯的厚脸皮精神,强词夺理地说:“其实普通朋友也分很多种,例如夫妻就是一种。有本书上说夫妻是最普通的朋友,太好的朋友反而做不成夫妻。”
这是什么逻辑?就连向来淡漠的林森森也被他的歪理逗笑了:“这本书是不是你写的?”
“呵,你怎么知道?”
他正说得高兴,一滴不识时务的水珠陡然落在他的鼻间,紧接着第二滴,第三滴……糟糕,竟然下雨了。原本还打算约她出去玩的,老天也太不给面子了。他皱了半天的眉,忽然坏坏一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登堂入室。
可惜,还没等他暴露狼子野心,林森森就催促道:“下雨了,你回去吧。你家近,跑快点应该不会被淋到。”
……我们为什么要住得这么近?佟煦朗的心情一下子跌到了谷底,暗地里抱怨道:不是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吗,怎么现在倒成了近水楼台易赶走?这次可是难得的假期,下次回家至少得一个礼拜之后了。
不行,得想个办法。
“别发愣了,雨下大了,我也要回去了,再见!”不知道他心事的林森森转头就要走。
“等等。”佟煦朗拽住了她的胳膊,“我有事找你。”
“下次再说吧。”再不走就要被淋到了,林森森替他着急。
“不行,我难得有空,今天一定要说。我上你家吧,顺便避雨。”
“不行。”林森森想也不想地拒绝。别说是陌生男人,就是再熟悉也不能上她家去。
雨开始下大,佟煦朗将她拉入小区入口的门廊暂避,神色认真地说:“我以军人的名义向你保证,决不会对你无礼,我真的想跟你说会儿话。”
林森森仍旧拒绝,看着越渐密集的雨势,她淡淡地说:“反正现在也走不了,有事就在这说吧。”
他看看身旁一同避雨的行人,反正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鬼话,于是点头道:“也好,我们来聊聊你的小说吧。”
林森森失笑:“你说的事情就是这个?”
“没错。”佟煦朗点头承认。
一个离他们最近,模样娇憨的女孩俏皮的伸出手去,边感受着水花在掌心四溅的冰凉触感,边低声哼唱道:“我怀念有一年的夏天,一场大雨把你留在我身边,我看着你那被淋湿的脸,还有一片树叶贴在头发上面。那时我们被困在路边,世界不过是一个小小屋檐,你说如果雨一直下到明天,我们就厮守到永远……”
这首歌林森森也会唱,那是范晓萱的一首《RAIN》。她也有过爱笑爱唱流行歌的年纪,现在也仍然爱听流行歌,却已失去无论何时何地想唱就唱的那份天真和勇气。她禁不住向那名女孩投去赞赏的一瞥,女孩对她笑笑,又开始唱另一首歌,借此来打发无聊。
佟煦朗似乎也沉浸在女孩的歌声中,忘了言语。他想起那句歌词——那时我们被困在路边,世界不过是一个小小屋檐,你说如果雨一直下到明天,我们就厮守到永远。
写得真好,与自己喜爱的人挤在一块避雨原来也是一件浪漫的事情。他在心里深有感触地叹息,身体不自觉地更往林森森靠近。
林森森猛然感觉到一股火热的呼吸喷涌在左耳上方。她回头看他,却发现他一双过于明亮的眼睛也正炙烈地凝视着她。那种热烈的灼烧感让她有些招架不住,只得别开视线,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点,与他拉开些许距离。
他静了静,终于开口:“我一连几天都在看你的小说,看得都忘了吃饭睡觉,简直欲罢不能,就像……”他顿了一下,声音低沉而坚定,“就像我对你的感觉。”
林森森身体一僵,心跳忽然有些不稳,表面却依旧维持镇定,假装听不懂他话中的含义:“我写了六年,你只用几天就看完了。”
佟煦朗察觉到她拉开的距离,又往她身边靠近了一些,诚恳地低声诉说:“不知道为什么,我每天晚上都要翻一翻你的小说才能睡得着,跟安眠药似的,估计很难戒掉,搞不好看一辈子都不会厌。”
他说出的话太过煽情,与他稳重踏实的外表不符,令她认为他是存心戏弄她,她选择别开脸去闭口不言。
佟煦朗盯着她阴晴不定的脸色,忽然想起她对异性的防备心理,心中暗骂自己表现得过于卤莽。他清了清嗓门,想打个圆场化解眼下的尴尬气氛:“我……嗯,你别介意,我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夸你写得好,真的,连我妈都被你的小说迷住了,半夜不睡觉跑到书房去看,看了又害怕,害怕又忍不住不看,我去书房还把她吓了一跳。喂,你不会生气了吧?”
林森森叹了口气,把脸转回来,看着他说:“你若真想交我这个朋友,以后就别再说那些没营养的话了,我不爱听。”
她的话让他眼中一黯:“不管你信不信,我说的都是实话。”
林森森望着远处,表情平淡:“我已经跟沈阿姨表明过立场,也希望你能尊重我的想法。我有事先走了,雨停了你就赶紧回去吧。”说完,她不顾大雨,径自走出门廊,走出他的视线。
“林林!”佟煦朗没想到她的态度如此决绝。
——如果雨一直下到明天,我们就厮守到永远。
他又想起那句歌词,可惜雨终究下不到明天,他们也无法做到心意相通。她既然不愿意和自己呆在一个屋檐下,就算强迫她回来避雨也是徒劳。幸好,她家离得并不远。
屋檐外,狂风骤雨,单薄的身影奔跑在其中,让他心有不忍。没有多想,他立刻毫不犹豫地脱下了外套,也跟着冲进雨幕。
正匆匆赶路的林森森被他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件温暖的外套就被盖在了自己头上。
男人的声音低沉而平静,有着抚慰人心的力量:“遮着点,不要淋到了。”
她吃了一惊,正要开口,佟煦朗却不等她说话,转身跑远了。
她本以为对方只是想用这一招让他有借口登堂入室,却没想到拒绝尚未说出口,对方已经体贴地远去,并没有再肆意纠缠。她怔怔地站在雨中,一时间说不出话。雨点啪嗒啪嗒地从天而降,溅起的水花落在鞋面上,带来微微的凉意。
外套上还有他的气息。她回过神,忍不住微微叹气,才想起回家。
她曾经把佟煦朗比喻成夏日的烈阳,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这抹夏日最炽热的阳光在这一刻开始闯入她的世界,将她静如止水的世界彻底颠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