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9章 乱世时局

书名:乱世红尘本章字数:3000

咱们这算新评书吧,既然有个评字,那这回一开篇呢,也跟您各位说上几句闲话

说起大宋朝的君主啊,大多数都暗弱无能

这部书之前,我说了一本大宋医侠传,就在我账号下也没下架,您各位也可以去听

那本书说到宋真宗赵恒的时候,听众朋友们都是骂声一片啊

当时我就在想,等到这本书,咱们说到徽宗赵佶、钦宗赵桓、高宗赵构,那得被听众朋友骂成什么样啊…

以至于下一本到底说不说崖山大宋灭亡,我都有点含糊了。

但是咱们站在一个唯物主义历史观看问题啊,从某些角度来说,宋高宗赵构竟然也能算是宋朝的中兴之君。

虽然他并没有什么积极作为,只是在逃难时被旧臣推上帝位。

虽然他在位时,纵容秦桧导致名将岳飞被杀,

但是毕竟赵构在的时候,南宋与金国的和平条约确立下来,

使国家再度富庶,让百姓恢复了生机。

这不仅仅是后世之人这么看待赵构,即便在当时,

韩子温虽对圣上也有着诸多不满、诸多腹诽,但都是基于好意,都是希望大宋能够恢复往日的荣光。

像韩子温这么想的朝臣,也不在少数。

可能有些朋友还不能理解,那咱们这么说吧,

王朝和王朝不一样,有军事王朝,也有经济王朝。像大秦、西汉、元他就是军事王朝,宋就是典型的经济王朝,当然了,也有像大唐一样兼而有之的。

所以宋王朝他不可能开疆拓土万邦臣服,您指望他能打的辽金西夏满地找牙,那不现实,只能去听爽文小说。

像赵构在位时期,至少南方百姓安居乐业了,贸易也都是顺差了,跟金国也划江而治相对和平了,

那赵构就可堪中兴之名

韩子温此前虽然官阶不高,但是鉴于韩世忠夫妇有过救驾之功,韩子温很小的时候就有幸面圣

韩子温还记得,他第一次拜见高宗皇帝,是在自己六岁的时候,是随着父亲到官中去的

当时赵构命韩子温写字,

结果,小韩子温在比自己身体还大的宣纸上,迅速地写下了四个大字“皇帝万岁”

赵构看了是哈哈大笑啊

“这…哈哈哈…这是,这是一个小儿所书?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笔迹!此子将来定不可限量啊!啊?哈哈哈哈”

高宗赵构拍着韩世忠的手,称赞着韩子温。

子温之所以到现在还记得这件事,

是因为自己的父亲韩世忠到死都一直以此为傲,

几乎每次喝酒,酒至半酣之时都会对自己麾下的将领们讲上一遍。

对自认为肚子里没有几滴墨水的韩世忠来说,自己的儿子能够因为写字被圣上当面赞赏,这可是比自己的武勋,来得更令人雀跃。

韩子温也还能依稀的记起,那一日圣上脸上和蔼可亲的容颜。

“这样看来,圣上应该并不是暴虐之主才是啊…”

其实,不只是宋高宗一人,有宋一朝320年的18代君王,从未出过一个暴君

韩子温也听人说起过,

高宗的父皇徽宗赵佶,便以善良温厚著称,徽宗的书画传世不少啊,正所谓画如其人吧

只可惜,温厚不能拯救正处于水深火热的国家和人民。

当徽宗赵佶乘着牛车,被金兵押送着带至北方的途中,

见到路旁枯骨露于野、饿殍伏于地,徽宗不由得泪流满面哀叹啊

“此乃余之罪也!此乃…余之罪也啊!”

然而事已至此,一国之君纵使哀叹又有何用呢?

想到靖康之难,韩子温也不禁心生愤恨。

本来,秦桧那贼子在徽钦二帝被金兵俘虏之时,也应该被一起掳至北方才是,

然而,这老贼却无事归来

旧臣们对秦桧的归来都是心生质疑。然而秦桧却完全没有一点罪恶感。

“我是杀了监视的金兵,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

当然没有人会相信秦桧的话,虽然他逢人便如此说!

可大家都清楚,如果是匆忙逃出,怎么还会带着妻子、仆从、甚至是家财回来呢?

旧臣们都心照不宣罢了,谁都能想到:秦桧私下和金国定下密约,以促进和平为条件而获得了归国的许可。

至于,真的死里逃生,从金国回到宋地的朝臣也有,这一位名叫曹勋,

曹勋出逃的时候只带出了一封宋徽宗赵佶写给儿子高宗赵构的书信。

而且这封信还不是用纸和笔墨写的,哪有纸笔墨砚啊,徽宗是把身上穿的袍服扯下来一条布块当纸,用木炭沾水写成的

这一封信赵佶就给赵构写了一句话

“有清中原之策,悉举行之,毋以我为念。”

什么意思啊

徽宗就是说,我的儿啊,你如果有克复中原的办法,那就无论如何都要一试,千万不用在意我这条命啊。

徽宗怂了一辈子,末了末了被金兵俘虏了,这才有了一点身为帝王的自觉。

只不过啊,太迟了!

在当时,咱们所在的这一片东方大陆正处于最动荡不安的时期,之一…这个之一还是要加上的啊。

汉人这边,大宋王朝是赵匡胤赵老大在中原创立的;

女真族呢,则是由女真圣祖完颜阿骨打,稍晚些年,于白山黑水之间建立了金国;

而在西北偏北,契丹人由耶律阿保机所建立的辽国也霸占一方,当然辽国兴也匆匆、亡也匆匆,被新兴的金国秒推;

西北偏西的位置,党项人李元昊统治的西夏国更是在虎视眈眈,西夏可一直撑到了成吉思汗西征啊。

各民族各方势力那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在这片大地之上上演着治乱兴亡的大戏。最终蒙元尽收天下那是后话。要是听蒙元那段呢,我账号下也有,叫元宫十四朝演义,这些咱就不多说了。

所以即便是金庸老爷子,也特别喜欢以这个时期为历史背景创作作品。

这部书中,咱们主要说的是金宋之间的事,那前面一直说宋啊,到这一回,咱们也得开始说一说这个金国了。

这灭辽侵宋的金国是完颜阿骨打创立的没错,而且这完颜家他厉害在哪呢?

他可不仅仅是出了完颜阿骨打一个牛人,

这一家是名君名将辈出。

而且这是团结的一家人,是奋进的一家人,是排除万难、敢叫日月换新天的一家人……

经过这一族的同心合力,新兴的金家是急速地强大。

后世清朝史学家赵翼赞誉金国完颜家说。

“开国之初、家庭之间同心协心、大开门户而无自私自利之心。”

金国开国之初,那些皇族们在战斗之际都是身先士卒,以白刃与敌方交战,

这当然不是大宋的皇族可以相提并论的,

所以金兵往往可以少量的士兵击破敌人大军,压倒四方的部族,不断地扩大势力。

尤其是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四儿子完颜宗弼,

他的骁勇善战人尽皆知。在完颜宗弼的二哥完颜宗望死后,

金国的兵权几乎是完全集中在完颜宗弼一个人身上。

无论是战斗指挥,还是战略部署,乃至后勤补给,都是由他一个人来负责。

完颜宗弼,这当然是汉名,若是按照女真族名,他应该叫“兀术”,

哎,对了,金兀术。听过说岳全传的,您各位都熟吧,

说金兀术是赤须龙转世,头戴一顶金镶象鼻盔,金光闪烁,旁插两根雉鸡尾,左右飘分。身穿大红织锦绣花袍,外罩黄金嵌就龙鳞甲,坐骑四蹄点雪火龙驹,手拿螭尾凤头金雀斧。好似开山的力士,又如混世的魔王。是吧,传统评书都这么说。

这个女真族啊,他本就没有文字,所谓兀术呢,其实就是“刀刃”的意思。

在汉人看来,金兀术,也就是完颜宗弼啊,他当然是侵略者,但是说到他的神勇也是不得不令人佩服。后世的艺术作品之中也经常有他的形象。

就在咱们这个故事当中,韩子温,他对完颜宗弼也是有所耳闻

梁红玉曾经就跟儿子说过

“金国四太子虽说勇武之名名震四方,但却生就一副英俊的面容。”

四太子,自然说的是完颜宗弼。他兄长完颜宗望,人称二太子,也是文武双全,可惜完颜宗望很年轻就病死了。

那位说不对,怎么叫四太子啊,太子就一个,应该叫四皇子啊,咱们别较这个真,那我问您白龙马怎么就叫西海龙王三太子呢?

宗弼最自豪的是一支由三千骑兵所组成亲卫队,人称“铁塔兵”。

说到“金国四太子的铁塔兵”,会让任何对手胆战心惊,

他们的一骑比得上宋兵十人。

这群人在战场上就像黑色的奔流一般,身穿黑甲胄、骑着黑马、舞动长枪,只要一过战场,留下的就是一片敌军的尸体。

韩子温也曾经问过梁红玉

“娘,既然他们这么强,难道一次也没败过吗?”

梁红玉笑笑:

“傻孩子,这世上又怎么会有又不败之人啊!四太子虽是英勇、铁塔兵虽然厉害,但在黄天荡一役让他们几乎全军覆没的,正是你爹,和为娘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