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州府衙门,以及各都督府衙门,通常设有功、仓、户、法、士、兵六个部门,分管辖下治地的考课业绩、仓谷粮事、户藉农桑、司法刑律等实际政务。
这六个衙门,几乎囊括了大唐政务的所有方面,可以说是各地衙门的主要行政机构。
通常,在较大的州地,这六曹皆会设备,而中下等州府,则只设三到四曹。
而负责司法刑律的主管官员,便被称做司法曹参军事,简称法曹。
简单来说,这位赵法曹,便是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