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为防止知州权柄过大,创设了通判官职。
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一州政务,旨在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监察和控制。
作为知州的副手,通判不仅有管理钱粮户口,赋税狱讼的职权,还有直接向皇帝打小报告的资格。
与知州互相制衡,分化州郡之权。
陈文昭由进士而翰林,又做了几年提督学政,并不是无能之辈。
但对庶务方面委实不擅长,司马光曾说躬亲庶务,不舍昼夜,但有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