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再入酒店
慕厉是作为弘丰代表到场,夏晓峰对新来的项目经理非常照顾,不仅毫不吝惜地介绍人脉,就连酒也是一并帮她挡了。
所以到生日会结束时,夏晓峰已经走不稳路,慕厉扶着他跌跌撞撞地和众人告别。
“快去!这是取得好感的好机会!”
袁咏儿听完沈修与慕厉重逢以来的几次会面,巨大的信息量还在消化中,“让我一个人静静,好好帮你制定一个‘追妻计划’。”
沈修太了解这位袁家大小姐了,表面上知性可人,实际上内心住着一个八卦媒婆,最喜欢的就是给几个发小牵线搭桥。
“夏总来我扶你。”沈修把夏晓峰的另一只手架到肩膀上,对慕厉说,“车已经到门口了,夏总家你知道吗?”
慕厉摇头,“他秘书电话打不通,不然把他送到酒店住一晚上?”
夏晓峰迷迷糊糊觉得有人把他往车里拉,虽然醉得一塌糊涂,但自保意识还很强,硬是不跟人走,嘴里还糊里糊涂地嘟囔,“不行不行,我不能跟你们走,警察叔叔说晚上不出门。”
“夏总?你知道我是谁吗?”
沈修有点心虚,毕竟是借着孩子们生日会的由头想多接触一下慕厉,但夏晓峰到底是在沈家酒会上喝醉了,说出去显得沈家不会招待客人。
夏晓峰眯着眼看了半天,“这不是沈总吗?沈总客气了,你们家那五星级酒店我可不住,太贵,住不起。”
慕厉憋着笑,心说这位夏总看着精明,怎么一喝醉就这样了?还挺会撒娇。沈修不多说,直接把夏晓峰塞进车里,亲自开车把他拉到酒店。
自从五年前那件事发生后,沈修就再没来过这家酒店。门童根本不认识他,只当是普通客人,帮忙把醉酒的夏晓峰扶进大厅。
慕厉去前台办手续,沈修缓缓心中的紧张情绪,干着嘴打量一番大厅陈设。五年来反复更新修补,G市这座“盛山酒店”是挂在沈一山名下的,早就成为本市行业标杆。
“前台说只有大床房了,没想到G市有钱人还真多。”
慕厉已经办好手续,就要把夏晓峰往楼上带,被沈修拦住。他咽口唾沫,清理一下发堵的嗓子,跟前台交待,“我是盛山的执行总裁沈修,我应该有一套贵宾间,这是我的房卡。”
前台小姑娘从来没听说过执行总裁这么大的职位,拿着沈修递过来的房卡不知所措,好在大堂经理就在旁边,虽然从没见过沈修来住,但还是知道有这回事。
“您是沈总?”经理询问地看着沈修,怎么看眼前的男人,也不像传说中的工作狂,“实在对不住沈总,我能看看您的身份证吗?”
沈修本就烦躁,但慕厉在旁边,他还是忍着气把身份证拿出来,“还有这个房卡,对应房间留的应该一直都是我的指纹。”
经理心中有些打鼓,识人不清这可是职场大忌,小花鼓打了半天,心想反正房间指纹骗不了人,还是招呼两个男服务员,帮着把夏晓峰扶到楼上。
沈修每走一步,紧张就多一分,但慕厉完全没有异常,夏日夜晚折腾许久,只觉得浑身冒汗。
等手指发颤的沈修终于打开指纹锁,慕厉甚至感觉旁边的大堂经理长出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活络起来,嘴皮子也更溜些,“沈总第一次来盛山,我们招待得不好,沈总别见怪。”
沈修看着已经打起呼噜的夏晓峰,低声说,“这位是弘丰地产的夏总,喝多了你们多照看。”
经理连连应是,又是准备醒酒药,又是准备柠檬水。沈修看着一脸燥热绯红的慕厉,“要不给你开个房间洗个澡吧,时间也晚了,你在这里住一夜吧。”
慕厉全无异常,很自然地拒绝,“不了,时间不算晚,我妈还在家等我。”
沈修自从进了酒店脸色就不太好,慕厉看见也只当没看见,安顿好夏晓峰,慕厉给他秘书留了言,“明天弘丰的人就会来接夏总。”
“可是现在夏总在这儿住,没有弘丰的人在身边,不太好吧?”沈修勉强找个理由,“等你们夏总醒了,一看自己被扔在酒店没人管,回去会找你麻烦的。”
慕厉看着被几个服务员围着照顾的夏晓峰,挑眉看着沈修,脸上的意思非常明显,“这叫没人管?”
大堂经理是个有眼力价儿的,做酒店行业这么多年,男人带女人进酒店什么心思,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我们照顾得再好那也是服务业应该的,但您和夏总一个公司,起码也得留下来,也显得对领导上心。”
慕厉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可心中隐隐不愿,到底没多想,“好吧,那麻烦沈总了。”
不知道五星级酒店的标准怎么就被执行得这么彻底,慕厉进了套间简直跟进了迷宫一样。好不容易七拐八拐找到盥洗室,才想起自己什么都没带,洗了澡也没衣服换。
正发愁的时候有服务员敲门,一个年轻小姑娘递给慕厉一袋衣服,笑眯眯地说,“沈总吩咐,我们经理让我刚去买的,慕经理你试试合身吗?不合身我好拿去换。”
慕厉连忙道谢,打开一看,从里到外一应俱全,居然还是个不错的品牌。
等洗完澡换好衣服,慕厉穿着一件宽松的米白色长裙,边吹头发边想,回国第一次参加酒会,居然一口酒都没喝。不怪G市被叫做人情社会,有大佬帮忙做事业果然很顺。
“慕经理,你收拾好了吗?”
慕厉开门,惊讶地看着沈修换了一身家居服,微湿的头发说明刚洗了澡,“沈总?你怎么没回家?”
酒店房间的灯光以暖色为主,给人一种居家温暖感,慕厉卸下白天的精致模样,在灯光映衬下散发出一股低调柔和的魅力。
“晚上没吃什么,陪我出去逛逛?”
总裁预留房里的夏晓峰睁开眼,喃喃道,“沈总,我可是只能帮你到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