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五章写书

书名:娱乐圈最强赘婿本章字数:2045

  神偷这剧本,陈扬觉得很没劲,不过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耐着性子背熟他的台词。

  一共十几句话,更多数时候陈扬是做一个剧情背景板。

  陈扬的记忆力很强悍,毕竟前身是学霸,小学中学高中大学一路第一的那种。无论外人评价他性格内向或者书呆子,能成为学霸,记忆力就非同一般。十几句台词,不过片刻就记得一清二楚。

  洛倾城回来的更晚,出版社成立不久,她这个老板忙得很。

  在陈扬以外的所有人面前,洛倾城都是一副贤妻良母我很懂事的样子,现在客厅里只有陈扬就不需要戴面具了。

  洛倾城高跟鞋哒哒哒走过来,双手怀抱,得意的问:“新工作顺不顺利,有没有被老板骂?”

  “那出版社老板有眼无珠,我直接甩手不干了。遇到个星探,非要拉着我去演电影。大投资大制作,我是男四号,这是专门给我的剧本。”陈扬晃了晃手里的剧本,他清楚的看到洛倾城眼中的戏虐之色。

  这种情况下,男人腰板一定要硬,强撑着脸也不能怂。

  洛倾城讶然,根据洛家调查陈扬性格懦弱没有脾气,除了一股子读书人的孤傲,连与人红脸都没有过,现在竟然敢明针暗贬,讽刺自己。

  “那就真的恭喜你了,我可是听说,那出版社老板随随便便写了本书,销量破了五十万,希望你这电影能有五十万的票房。”洛倾城美眸露出深深的鄙夷。

  陈扬脸色一窘,别说五十万票房,电影能不能顺利拍完,能不能上映还是两码事。

  呵呵一声,洛倾城没再理会陈扬,高跟鞋哒哒哒回里卧休息。

  之前洛倾城对陈扬不讨厌不喜欢,她开除陈扬就是想磨平了他性子,让他乖乖认清现实,做自己的名义丈夫背景牌。现在陈扬强装大气,还敢讽刺自己,引起了洛倾城恶感。

  她对男人本就不喜欢,现在对陈扬则是嫌恶了。

  “呵呵是什么意思?这女人还真是傲气!”陈扬暗自腹诽,不就是销量五十万册的小说,今儿陈爷还就不服气了。

  神偷电影破五十万票房,希望非常渺茫,而且陈扬觉得在洛倾城引以为傲的领域击败她,岂不是非常爽。

  写小说是陈扬早就有的想法,地球那么多经典,又不用担心抄袭问题,完全可以大声的说这就是我原创,谁不服让地球人穿越来咬我。

  陈扬原本是准备过段时间,对这个国家历史人文了解的更透彻了再动手写。他怕书中犯了某些忌讳,钱还没赚,先被请去局子里进行思想教育。

  蓝星华夏和地球华国文化高度相似,古代历史却完全不一样。许多带有历史背景的书,比如查先生的武侠小说,要改的地方却是太多。

  一个个查询替换相似的朝代,相似的人物,工程量浩大,陈扬准备以后再写。

  “看来只能写仙侠了,完全架空的世界,有不和谐的地方,完全能推脱是自己想象。”陈扬努力回忆前世看过的小说,自己模仿哪一本书的剧情最合适。想着想着,一幕幕清晰至极的记忆画面出现。

  这些画面是陈扬看过的每一部小说,每一部电影,每一部电视剧存留的记忆。画面当中甚至能清楚的看到页面上的页码,上面的文字更是一字不漏。

  陈扬试着回忆一部只看过半截就睡着的获奖文艺片,每一帧画面都清晰的映在脑海,只是画面最终只到了睡着之前,再之后剧情的记忆就没用了。

  “呼——”陈扬震惊的长舒一口气:“这记忆力堪称过目不忘了吧,是两个灵魂融合,还是不知名的变异……”

  思索片刻,陈扬懒得去理会,穿越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都发生了,记忆力强悍到变态貌似不是不能理解。

  这样一来却是方便了,不用再回忆剧情自己写,直接对着记忆画面照抄就可以。

  “小娘皮,陈爷不发威,当我是hello kitty!本来亲手写还拿不准,照搬原文那还是不是十拿九稳!”

  陈扬信心十足,经典无论放在哪里都是经典。

  回忆前世看过的经典小说,哪本适合,蓝星现在是电脑出现不久,还未普及的年代,电子阅读的概念还在酝酿,小说市场仍然是报纸和出版社的天下。

  这时候陈扬把网文大神的作品投给出版社,一定会被喷死,说不准还扣上个思想危险的帽子。

  武侠小说蓝星华夏也有,有不少经典,武侠大师级人物还在写,想在其中冒头不容易。

  他不准备一开始就就祭出金古两尊大杀器,哪有斗地主一开始就放王炸的打法。

  有了!

  陈扬心中一动,想到一本文笔和剧情,都能让出版社认可的小说。

  《搜神记》!

  脱胎于武侠的仙侠神魔小说,题材新颖。符合读者的口味,某些情节描写男的看了硬,女的看了软。

  文笔剧情俱佳,完全架空的蛮荒神话世界,华夏同样有三皇五帝远古神话,不用担心被挑出毛病。

  至于某些强行挑刺,指出书中与神话传说不符,陈扬一定回一句MMP,你见过神农还是青帝,没见过就别哔哔。

  实际上还有另一本适合的小说,YY小说鼻祖《寻秦记》,偏偏历史味道太浓,没有彻底了解这个世界历史,陈扬不准备写。

  陈扬找来纸笔,开始写,嗯,现在是纯粹的抄。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

  第一本书选择搜神记,《刹那芳华曲》占了一定原因。曾经年轻时被这首词感动的翻来覆去,鼓足勇气对着暗恋的班花大喊,不若神仙眷侣,百年江湖。

  誊写到十二点钟才写了三千余字,以抄书来说这个速度很慢了,有些怀念上辈子的word文档。

  洛府实际上都配有电脑,放在洛倾城睡觉的闺房,现在的婚房。

  陈扬只在结婚那天进去过一次,当时乱哄哄的,只记得味道很好闻,清香自然。

  摇了摇发酸的手腕,这身体还是不能熬下去,否则小说没写完先猝死。

  稿子收好,关灯,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