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这句话最早是出现在汉谟拉比法典上,意为对方使用什么手段对付自己,就用什么手段对付回去。
后来发展成了以暴制暴的说法。
而以暴制暴能够被写进一部法典,不管这部法典距离现世有多遥远,都能够说明以暴制暴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发展到现在,最接近的一条法律就是正当防卫。
但正当防卫与以暴制暴又有根本上的不同。
在刑事案件中,有一个词叫做恶逆变。
意为在受害者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