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第9章

书名:热血篮球:超越!3.05!本章字数:1131

伏城和张思远就这么沉默着,叶缝里投在地上的光斑打在两人身上,一阵风吹过,光斑微微闪烁颤动。

“我们离开学还有多久啊。”伏城突然开了口。

张思远一愣:“一周吧,怎么了?”

“没怎么,就是想起来了随口一问。”伏城掀开毛巾,仰头看着头顶层层叠叠的墨绿色树叶,嘴里喃喃自语,“过得可真快呐,就剩一周了啊……”

一周之后,十九岁的伏城将升入枫杨学院的二年级,从一个满脸写着稚嫩的“freshman”变成油盐不浸的“老油条”,实现光荣而伟大的阶级跨越。

这确实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这意味着你可以不用眼睁睁地看着同级的漂亮女孩子,被学长的花言巧语骗走,也不用每次上课都替在宿舍酣睡的学长答道,球场见到前辈也不用点头哈腰地把好不容易占到的场子让出来。因为你已经长大了了,翅膀硬了,可以去扮演那个油嘴滑舌好吃懒做的学长了。忍气吞声了一整年,终于能翻身农奴把歌唱,任谁半夜都会忍不住乐出声。

可伏城一点都不开心。他不在乎是不是有可爱的学妹,也不在乎上课有没有人替自己答道,更不在乎能不能抢下学弟们占好的场子——他甚至都没办法在学院打球。

没错,他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踏上学院的球场,肆无忌惮地把球扔进篮筐。

这听起来有些奇怪,伏城是枫杨学院的学生,他没有翻围栏,拽篮网之类的黑历史,学校的球场没有拒绝他入场的理由。如果他愿意,他甚至可以奢侈地去宏天球馆打一场一小时两百块的室内球。但事实就是这样。在打败那个叫做文爵的家伙之前,他不可能踏入学校球场半步。

这是十八岁的伏城惨遭枫叶球社拒绝之后,给自己立下的军令状。

时间回到一年前。那时候的伏城还是个刚刚升入枫杨学院的毛头小子。毛头小子往往有个通病,就是自我感觉极度良好。说好听了叫“初生牛犊不怕虎”,说难听了就是“头铁”。于是得知枫杨学院有自己的篮球社时,伏城觉得自己的时代就要到来了。直到枫杨球社面试开始的前一分钟,伏城都是自信满满。他打了那么多年球,他觉得自己很生猛,他甚至觉得这个面试就是浪费时间,自己就是为篮球而生的,没有理由被球社拒绝。

然后他参加了面试,那场面试的面试官是枫杨球社的新晋队长,文爵。

伏城到现在都忘不了文爵看向自己时紧皱的眉头。那表情让他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参加面试的球员,而是一只上蹿下跳抢香蕉的猴子。面试结束的第二天,球社发来短信,内容简明扼要:伏城同学,很遗憾你暂时没有达到入社要求,但我们看到了你对篮球的热爱,希望你继续努力。

老实说这条短信倒也没什么问题,毕竟对一只抢香蕉的猴子,也只能用“热爱”这种敷衍的词安慰一下。可年轻气盛的伏城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他觉得那个叫文爵的人根本不懂篮球,他觉得枫杨球社把自己淘汰简直是瞎了眼。于是伏城脑袋一热猛拍大腿对自己立下毒誓:在能够打败文爵一雪前耻之前,再也不踏入学校的球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