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B区的前一天,我去找了一下邓星汉。
还把上次借他的钱也带了过去。
按照道理来说,这笔钱我不用还他。
毕竟他之前他借钱给我的时候,我们协商过,把他以前留在我那边的狗推业绩一半给他。
可是后来成立了新分部,他那边的狗推也从我组里调去了别的组。
之后这个事情情况如何,我也没有去了解。
如今我要去B区,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也得先和他碰碰头,把他借我的四万块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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