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何谓贪腐
崇祯四年六月。
韩羽在度完短暂的蜜月后,又迅速回归到了正常的朝政工作中。
因为重建东北和西北平乱的银子都有了,于是他的工作重心便重新回到了反腐肃贪的任务上来。
袁崇焕安排人手监视朝中文武,但因为总体数量过于庞大,所以袁崇焕只能选择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进行监视,比如周延儒,侯恂,王永光等人。
知道在京城里的监视只是次要,袁崇焕加派了更多人手去这些人的老家进行监视打探。
一个多月来,各种消息不断从四面八方传来,袁崇焕与韩羽在细细的梳理以后,这才发现了这些人贪腐的具体细节。
其实韩羽以前对明末贪腐的细节已然有着一些了解,毕竟作为一个明粉,这个属于是入门级别的知识。
华夏历代王朝的税收都主要来自于农业,大明当然也不例外。
但不同的时期,大明的税收还是有着相当大的区别的。
比如洪武至永乐时期,全国可收取农业税的土地高达八百五十多万倾,国家财政实力雄厚,无论是洪武还是永乐,可谓连年对漠北用兵,但整个国家机构运转正常,甚至还有用于修建运河,宫殿以及赈灾的钱。
就这样,国库每年多少都还有些结余,不至于弄成财政赤字。
可这样的情况并未长久持续。
大约过了不到一百年,到弘治中兴时,大明可收取农业税的土地一下子锐减到只有四百多万倾,整整少了一半。
国家财政困难,入不敷出,常年赤字。
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呢?
一,士绅和公爵王室可以免税。
明初的时候,全国的皇室成员加起来也没多少,而敢侵占百姓土地的人员,基本上都被朱元璋砍了脑袋,明初四大案,不知死了多少人。所以从上到下,各个阶级的人尚且能管住自己的手脚,不敢乱来。
但是到了万历时期,皇室宗亲的成员高达二十万!
这帮人在各地圈地为府,占地自用,普通百姓哪敢说话?当地地方官哪敢往上报?于是这帮人联合地方官员以及士绅,可以说侵占了至少一半的可收取税赋的土地。
而且这帮人还不用纳税,享受国家高规格补贴,一应消费皆由国家买单。
如此一来,国家财政自然不堪重负。
二,明初时期因为只有来自北边的战事,所以军需花费尚且还在可接受的范围。
但是自弘治开始,大明不但要面临北边蒙古人的骚扰,还要面对南方倭寇,地方起义等困扰,军费开支一下子就上去了。
万历三大征就是十分典型的国家拼尽家底打仗的例子。
本来税收就少,军需开支还极为庞大,国家财政能撑得住那才有鬼了。
三,也是最为不幸的原因——小冰河期。
在大明上下两百多年的时间里,陕西三边一共发生旱灾一百五十多次,平均接近两年一次。大旱灾五十一次,平均五年一次,特大旱灾约五十年一次,基本上也就是每一代人都会遇上一次特大旱灾,甚至遇上两次。
国家财政入不敷出,天公又不作美,大明王朝来到崇祯时期摇摇欲坠,显而易见是必然的。
而大明历代君王显然对这种情况也是知道的,为了环节财政压力,历代君王想方设法的扩大税源,比如向湖广地区移民,对于承担重税的江南地区通过减少税收流程来增加收税的效率,增加海关关税等等。
可以说大明的君臣还是很努力在想办法解决问题的。
只是他们的这种办法治标不治本,无法从根本问题上解决问题。
到崇祯时期,别说是赈灾了,即便是对辽东用兵的军饷,那也得靠袁崇焕自己来筹措,由此可见国库已然空虚到了何种地步。
国家这么穷,但朝廷的官员却富得流油,这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贪腐,到底是怎么贪,怎么腐的呢?
其实很简单。
一,前面说了,士绅和各地的王公是不需要纳税的,所以这帮当官的根本不需要考虑纳税的问题,只需要不断的兼并土地,他们的收入就会源源不断的增加。
本来农业税是要上缴给国库的,可通过他们私底下的一番操作,本来用于收取税赋的土地变成了他们自己的,本来应该进入国库的税钱自然而然流入了他们的腰包,相当于他们伸手从国库里抢银子,那他们能不富得流油吗?
例如嘉靖时期大名鼎鼎的严嵩和徐阶两个不同党派的内阁首辅,都是土地兼并的好手,严嵩就不用说了,在他和严世蕃的共同努力下,严家的财产可谓富可敌国,简直无法想象。
至于徐阶,他在松江的老家,有良田数万亩,每年产的棉花收入便是几十万两。更别提在他家人名下的其他土地和资产,那更是数不胜数。
时至今日的崇祯王朝,这种情况仍然没有得到任何缓解,各地的王公贵族与朝廷里的达官显贵,兼并了大量可收取税赋的土地,崇祯倒是想收税,可哪有地让他收呢?
二,军费开始也可以贪污。
国家用来打仗的钱难道就不能贪了吗?那显然不是的。
从国家批准军需开支的那一刻起,上至内阁,下至运粮官,哪一个不伸手从里面拿点?说是给前方将士的,可这些人没伸手进去“检查”一番,谁敢直接送到前方去?
而当已经被拿得七七八八的粮饷送到前线时,已然所剩无几,前线的将士不够花,不够吃,那怎么办呢?自然是由各个统帅自己想办法。
怎么想办法呢?当然是就地取材。
当地有什么,就征收什么,地方官想要往上报,那就往他的手里塞一点,再义正言辞的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国家,为了边防。
于是乎哪个地方官敢说二话?
朝廷官员赚得盆满钵满,地方官因此受益,前线的将领也没有亏损,大家心照不宣,以后还是好哥们。
即便是在崇祯时期,这种事也常有发生,最为典型的便是侯恂这个户部尚书,他从每年的军费开支中贪墨的钱财,足以支撑他混上东林党党魁的位置。
而至于其他地方,例如赈灾,修路,科举等等朝廷需要支出的地方,那更是不用说,谁能逃得过朝廷官员的收刮?
而且他们不但收刮,还要地方献金,美其名曰“常例”,意思就是自来就是如此,你不给就是看不起我,就是没规矩,没规矩就得下课。
于是整个大明朝本身就没有多少钱,这帮官员还想方设法的贪,国家瘦得不见其形,各级官员却胖得不成人形。
总而言之:无人不贪,即无人敢不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