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说

“异论相搅”的祖训与朋党之争的兴起

书名:问宋本章字数:5394

北宋中后期的历史,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可以合并视为一个阶段,而串联起这个阶段的主线,无疑就是纷纷攘攘的朋党之争。王安石变法导致统治集团分裂为变法派(新党)与反变法派(旧党)两个阵营,随着两派之间争论愈演愈烈,围绕新法展开的政见之争逐渐演变为党同伐异的党派之争,此后的哲宗、徽宗两朝政治也充斥着异常激烈的党争。

北宋中后期的历史,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可以合并视为一个阶段,而串联起这个阶段的主线,无疑就是纷纷攘攘的朋党之争。王安石变法导致统治集团分裂为变法派(新党)与反变法派(旧党)两个阵营,随着两派之间争论愈演愈烈,围绕新法展开的政见之争逐渐演变为党同伐异的党派之争,此后的哲宗、徽宗两朝政治也充斥着异常激烈的党争。从这个角度来说,王安石变法加剧了北宋中后期的历史进程,朋党之争成为这一时期政治的主旋律。

从某种意义上说,宋神宗应当为朋党之争的愈益炽烈承担很大的责任。宋人形容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关系说:“盖自三代而后,君相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然而,神宗虽大力支持王安石的改革,但也没有忘记“异论相搅”的祖训,也就是放任不同立场的官员相互辩难,使朝野内外的各方力量相互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的目的。这一点从王安石开始执政时的人事安排就有所反映,为保证新法的推行,神宗不得不罢免了一些反对变法的旧党臣僚,但同时也利用旧党对变法派进行掣肘。除了前面所提到的,王安石在熙宁二年(1069)的执政班子中相对孤立,富弼之婿冯京的政治倾向明显保守,他在王安石担任参知政事一年多后,便被委任为枢密副使。坚决反对变法的文彦博在神宗继位时就担任枢密使,直至熙宁六年(1073)四月才被罢政,此时新法已推行了四年。

对反对变法最坚决的司马光,神宗更是眷顾有加。王安石就任参知政事时,神宗打算任用司马光为枢密副使,尽管王安石认为这是“为异论之人立赤帜”,神宗仍坚持己见。南宋初年,侍读朱胜非对宋高宗说:

陛下亦知光之所以得名者乎?盖神宗皇帝有以成就之也。熙宁间,王安石创行新法,光每事以为非是,神宗独优容,乃更迁擢。其居西洛也,岁时劳问不绝。书成,除资政殿学士,于是四方称美,遂以司马相公呼之。至元祐中,但举行当时之言耳。若方其争论新法之际,便行窜黜,谓之立异好胜,谓之沽誉买直,谓之非上所建立,谓之不能体国,谓之不遵禀处分,言章交攻,命令切责,亦不能成其美矣。

正是宋神宗对反变法派官员的优容,使得他们肆无忌惮地攻击新法。

自熙宁初年,新法开始施行,朝堂上反对的呼声就不曾断绝。反变法派的大多数官员治国乏术,目光短浅又不思进取,对于内忧外患的时局缺乏实事求是的认识。在他们看来,“祖宗家法”已经尽善尽美,只要谨守就可以媲美于三代,所谓变法完全是庸人自扰。他们从一开始就不是平心静气地对新法展开心平气和的讨论,而是武断地一概加以反对,毫无协商余地,并且对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进行人身攻击。御史中丞吕诲上《论王安石奸诈十事状》,斥责王安石“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误天下苍生,必斯人也”。将政治层面的分歧上升为道德层面的谩骂,以“爱国忧君”自我正义化,这是反变法派的一大特点。

反变法派的攻击常常是盲目而非理性的,他们拿不出任何方案来解决宋代业已存在的严重社会问题,甚至对新法的初衷和具体内容都没弄明白,只是一味地攻讦不已。宋神宗曾气愤地说:“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大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名其不便者,果何事也?”对于反变法派的务虚,南宋一些士大夫有清楚的认识。叶适评价苏轼说:“轼谓‘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后,何事不立’。终不言十年后当立何事。若神宗罢安石而听轼,非安于不为而止者,亦未知轼以何道致其君,此不可不素讲也。”在叶适看来,苏轼认为朝廷的事务可以慢慢处理,经过多年以后,政事就会确立起来。然而,苏轼最终未能明确说明十年之后“当立何事”。因此,如果宋神宗听从苏轼的意见而罢黜王安石,在政治上是甘于无所作为的君主。这种看法应该是颇具见地的,也是较为客观公允的。

随着新法的开展,朝中越来越多的官员反对新法,即使是王安石曾经的挚友,也有很多人对新政不满,其中即有身为御史中丞的吕公著。吕公著给宋神宗上了一道反对青苗法的奏疏,直截了当地批评青苗法:自古有作为的君王,没有一个能失却了天下人心,还可以励精图治;也没有一个能够通过威胁或者强迫的手段来赢得天下人心。昔日所谓的贤人,如今都认为青苗法于国家、于宗庙社稷有百害而无一利,难道这些君子转眼之间竟都成了不肖之臣?可见,吕公著的态度非常明确,他认为推行青苗法一定会失去天下人心,故而请求神宗三思而后行,考虑朝中其他元老重臣的意见。结果,不久后吕公著被罢去了御史中丞之职,黜知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

王安石素来鄙薄那些因循苟且、不思进取的平庸之辈,他讽刺富弼只能迎合流俗以博取声名,“其智略无以过人”。熙宁四年(1071)六月,御史中丞杨绘列举出一批离开中央政府的反变法派人物,以说明变法不得人心。王安石针锋相对地反驳道:“诚如此。然要须基能承础,础能承梁,梁能承栋,乃成室。以粪壤为基,烂石为础,朽木为柱与梁,则室坏矣!”

对那些以栋梁自居的庸碌之辈给予辛辣的讽刺。尽管言辞上非常苛刻,但宋神宗在位期间,变法派对政敌的打击在多数情况下都仅限于将对方从朝廷的要害位置排斥出去。王安石借用祠禄制度,让那些不支持变法的人去主持、提举宫观,等于是给他们一份优厚的俸禄,让他们赋闲休养。王安石对神宗解释说,这样国家财政固然会多一份支出,但好处是可以把州郡长官的职位空出来给那些支持变法的官员。清代史学家赵翼说,宋代的祠禄之官名义上是“佚老优贤”,实际上“于优厚之中寓限制之意”,是一种比较宽容的政策。

为了打破朝廷的保守风气,推进新法,王安石在排挤众多政敌的同时,着力提拔赞成新法的年轻官员。在罢免了吕公著之后,宋神宗任命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李定是扬州人,少年时曾受学于王安石。熙宁元年(1068),李定任秀州(今浙江省嘉兴市)军事判官,受孙觉的推荐来到京城,首先拜见了监察官员李常。李常问他,既是从南方而来的,当地民众如何看待青苗法。李定答道,当地民众都认为青苗法很好,人人无不拍手称快。李常便告诫他,现在朝野上下都在争论这一法令的是非,千万不要再把这些话口无遮拦地说出来。不久,李定又前往拜见王安石,留下了一句深得王安石欢心的话:“我只知道据实而言,并不知道在京城不能谈论新法的好处这件事。”可见,李定是新法的积极拥护者,但同时也掺杂了一些政治投机的私心杂念。于是王安石立刻将李定推荐给宋神宗,让他给宋神宗谈谈青苗法的好处。

最初,宋神宗和王安石准备任命李定为知谏院,但是按照宋朝繁杂而又等级森严的官制,李定暂时没有这个资格。宋朝的文官可分为选人、京官、朝官三大类。科举考试及第的士子最先得到的是选人身份,其最关心的事情就是此后能否升入京官和朝官,只有做上京官才能被人看作真正的文官官僚,才能在士大夫社会里昂首阔步,才能真正有资格担任更重要的官职。当时李定仍是选人的身份,还没有通过相应的“改官”程序,由选人升入京官行列。于是,这一任命当即遭到宰相曾公亮、陈升之的否决,称此前并无选人直接擢升为谏官的先例,更何况是谏院的负责人。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遂利用自己的权力,直接提升了李定的官阶,使其成为朝官,并改命他为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较低官阶的官员担任御史时的称呼。

然而,即便如此,知制诰宋敏求、苏颂、李大临仍然认为李定由选人直接升为朝官,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必要的考核程序,且是委以监察官员的重要职务,显然不符合宋朝官员管理制度的规定和惯例。虽然朝廷急于用人,事出有因,但这样做严重破坏了“祖宗法度”,其弊远远大于利。因而,他们拒不起草任命李定的诏书。有鉴于此,王安石不顾曾公亮的反对,撤销了宋敏求等三人的职务,时人称之为“熙宁三舍人”。其实,宋敏求等人这样做是在正常地行使职权,应该说是完全正当的,并无过错可言。王安石为一名低级官员的任命而不惜与宰相曾公亮发生冲突,目的就是要控制台谏,为正在进行的变法减少阻力。

不久,李定便被监察御史陈荐等人参劾,称其是一个不服母丧的名教罪人,宰相曾公亮以前就极力反对任用李定,这时也进言表示支持陈荐。在这种情况下,王安石被迫将李定调离了台谏重地。但在参劾李定的过程中,监察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以及第一个上言攻击李定的陈荐等人也都被罢免,这也成为台谏进行改组的信号。不久,王安石的好友谢景温被任命为负责御史台日常工作的侍御史知杂事,他不但是王安石之弟王安礼的姻亲,同时也是新法的坚定拥护者。

由此数月之间,台谏机构中的旧人为之一空,在台谏这种重要的职位全部任用新晋官员,在北宋历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自仁宗朝以来,台谏官员不能全部都是执政宰执安排的人,这是台谏制度发挥作用的最基本要求,而王安石彻底打破了这一规则。况且,在等级森严的官场上,官员的晋升、委任多是熬年头、凭资历,而宋神宗、王安石所提拔的官员大多非常年轻,资历很浅,这大大突破了传统的用人规则,自然会遭到许多人的反对。

王安石迅速提拔年轻官员的做法,本身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宋人朱彧有一则有趣的记载:这些新晋的年轻官员不熟悉朝廷礼仪,曾遭到神宗身边的优伶取笑。伶人故意骑着一头驴直奔皇宫而来,被卫士拦住后,伶人便说,现在不是凡有脚的都上得了(朝堂)吗?言外之意是,只要官员能够积极支持新法,得到神宗及王安石的青睐和认可,不论其官位尊卑、才能高下,都会被委以重任。其实,这则故事很可能只是民间的传言或是笔记作者的一面之词。但从此至少可以看出,新提拔的官员人数不少,且其中不乏滥竽充数之人。

宋神宗和王安石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改善管理的变法,竟然从根本上并无大的收获,不仅整个官僚集团仍然按照原来潜在的官场游戏规则运作,而且导致了国家管理的混乱和无序。变法派和反变法派两股政治势力之间的政见之争,逐渐演变为党同伐异的党派之争,而变法派内部的分裂和争斗则使政局变得雪上加霜,甚至有极端的评价称变法败坏了宋代士人的良好风气。事实上,前文所提到的吕惠卿并不算是变法官员中最令人不齿的类型。尽管在一定条件下,其容易为功名利禄、权势地位所左右,但他毕竟对宋神宗和王安石主持的改革事业有着较高的热情,也具备从事实际工作的才干,只是缺乏一定的道德修养和秉性操守。变法官员内部如邓绾等人,其道德观念、官场节操则最为卑琐不堪。他们虽有一定的学养和才干,但善于趋炎附势、见风使舵,面对纷繁复杂的时局,他们主要考虑个人的利害得失,完全没有政治家应有的操守。

熙宁三年(1070),邓绾任宁州(今甘肃省宁县)通判,他上书神宗,竭尽所能地称颂新法,因而引起了王安石的注意。不久,王安石便将邓绾推荐给宋神宗,并提拔他任宁州知州。邓绾得知任命后很不满意,嫌升迁太慢,竟自言自语道:“急着召我进京,就这样打发我回去了?”王安石得知后,便遣人询问邓绾想担任什么样的官职。邓绾回答,至少应该是馆职一类的吧。来人便问:“做谏官怎么样?”邓绾毫无推托之意,竟大言不惭地回答:“凭我的才学,完全能够胜任。”时隔不久,邓绾果然被授予了集贤院校理的馆职,后来又被委以同知谏院的重任。

邓绾在京城开封的双流同乡听闻此事,都非常看不起他,认为实在有失读书人的品行和操守,对他嗤之以鼻,一起聚会饮酒时,常将邓绾作为耻笑、戏谑的对象。对此,邓绾完全不在意,还针锋相对地留下了一句遭千古唾笑的处世格言:“笑骂从汝,好官须我为之。”意思是说,只要我能升官发财,随便世人怎么评价,与我全无干系。邓绾在日后政治生涯中的所作所为也成为他这句名言的最好注脚。让这样的官员去执行新法只能是适得其反,宋神宗和王安石的“良法美意”不得不大打折扣,甚至造成了极为不良的政治影响。

变法后期,变法派与反变法派之间的斗争以及变法派自身的问题,直接影响了王安石与宋神宗之间的君臣关系,使得宋神宗在心理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沉重阴影,从而逐渐转变了对变法派及反变法派的看法,并将对变法派集团的充分信赖转变为了单纯的利用。熙宁八年(1075),王安石复相,但神宗已经不大听从他的意见,还擢用了部分反对派官员。王安石无奈地说:“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随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时也。”熙宁九年(1076)十月,邓润甫上奏请起用旧人,宋神宗将其擢升为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委以重任。而在此前,李师中只是奏请神宗将司马光召回中央,便遭到了非常严厉的惩处,被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和州团练副使。两相比较,可窥见神宗心态变化之一斑。

元丰七年(1084),即宋神宗去世前半年,神宗指定了太子老师的人选,分别为司马光和吕公著,这两人都是全力反对王安石新法,并一直被王安石压制的反对派。此时,王安石已投闲置散、隐居江宁达八年之久。

神宗极力维护绝对皇权,始终恪守“异论相搅”的“祖宗家法”,再加上王安石理想化的政治品格,使得本来就纷乱复杂的变法运动更加光怪陆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君臣二人都一直想改变的官僚风气似乎没有多少变化,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似乎也没有多大改观。而与此同时,宋朝士大夫阶层在新法的推行和争论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分裂,从单纯的政治见解不同逐渐演变为亲同仇异的党派之争,几乎所有朝中大臣都不可避免地被卷进了党争的旋涡,而这种性质复杂的党争在其后的哲宗朝愈演愈烈。